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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8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b)項,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和第12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謝志偉博士以兼任制度續任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主任,為期一年,可續期。

二、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生效。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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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b)項,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和第12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吳志良博士以兼任制度續任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助理主任,為期一年,可續期。

二、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生效。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葡文版本

第18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或其法定代位人一切所需權限,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立約人,簽署新聞局與天網資訊科技(澳門)有限公司提供電子化文件管理系統服務之合同。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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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