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審 計 署

通 告

經考慮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十至第十二條,以及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二組公布的二月二十九日第2/2008號審計長批示第二款的規定,本人決定:

1. 授權及轉授權予綜合支援廳廳長鄭覺良碩士從事下列工作:

1)簽署在該廳權限範圍內的為單純編製卷宗及為執行決定所需之文書;

2)批准該廳人員年假之提前享受、在假期計劃表內已預定的假期,以及假期的取消及更改;

3)依法決定該廳人員的缺勤屬合理或不合理;

4)批准供應設備、設施及日用文具,但能導致額外開支或不屬於上級所定計劃中預計的事項除外。

2. 授權及轉授權予行政財政處處長鄭維娜學士從事下列工作:

1)簽署在該處權限範圍內的為單純編製卷宗及為執行決定所需之文書;

2)批准該處人員年假之提前享受、在假期計劃表內已預定的假期,以及假期的取消及更改;

3)批准將收到的書信文件作一般記錄後,分發予收件人;倘屬於各部門的文件,則呈交相關部門的領導人以批示分發予各附屬單位;

4)批准供應一般消耗品,分配及分發家具、設備、設施及日用文具,但能導致額外開支或不屬於上級所定計劃中預計的事項除外;

5)批准發出存檔於本署,且非保密的資料證明書,以及當事人按正式程序申請的聲明書、在職或薪俸證明書,上述證明書的副本應歸入個人檔案內;

6)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得再轉授。

3. 對行使現授權及轉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4. 本授權及轉授權不影響收回權、監管權及廢止權的行使。

5. 本批示自公布日生效,但不影響下款的規定。

6. 追認獲授權之廳長及處長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起在本授權及轉授權範圍內作出的所有行為。

(本授權及轉授權經審計長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於審計署

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趙占全


海 關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許美雪(Namayom Nit)為其曾任澳門海關首席關員之配偶許文富申請死亡津貼及其他有權收取的補助。任何人士如自認具有領取上述津貼及其他補助之權利,請於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部門提出申請,若於上述期限內無接獲任何異議,則其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於海關

關長 徐禮恆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為期十天,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計。開考的公告已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的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三缺,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為期十天,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計。開考的公告已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布。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商 業 及 動 產 登 記 局

2008年05月之商業登記

———

二零零八年月十一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代局長 Isabel Fátima da Silva Nantes


身 份 證 明 局

公 告

按二零零八年六月五日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本局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六月二十日第31/94/M號法令核准並經九月七日第39/98/M號法令修訂的身份證明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

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四缺;
資訊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助理技術員二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一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八年六月九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民 政 總 署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郭,鳳艷申請其已故配偶盧,燦基之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及其他金錢補償。他為本署財務資訊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補償,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民政總署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八年六月九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翻譯二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經濟局人員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可供查閱及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通 告

第1/2008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零九年度所需之攝影物品。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下午四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貳仟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方案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每項物品的供應將判給予按照下列有關方面的百分比計算而得分最佳的投標人。

a)價格——45%
b)所提供物品的質量——3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20%*

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不得超過七日(自申購日起計)。若出現同分的情況,則以供應期最短的優勝。

*倘投標人之前從未作出供應,則其c)項的得分與c)項最高分的投標人的得分相同。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劉玉葉

第2/2008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零九年度所需之食物。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上午九時十五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伍仟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方案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a) 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 (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每項物品的供應將判給予按照下列有關方面的百分比計算而得分最佳的投標人。

a) 價格——45%
b) 所提供物品的質量——35%
c) 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20%*

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不得超過七日(自申購日起計)。若出現同分的情況,則以供應期最短的優勝。

*倘投標人之前從未作出供應,則其c)項的得分與c)項最高分的投標人的得分相同。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劉玉葉

第3/2008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零九年度所需之瓶裝飲用水。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下午二時四十五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方案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a) 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每項物品的供應將判給予按照下列有關方面的百分比計算而得分最佳的投標人。

a)價格——50%
b) 質量認證書——15%
c) 倉存及運送所供應物品的條件——20%
d) 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5%*

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不得超過七日(自申購日起計)。若出現同分的情況,則以供應期最短的優勝。

*倘投標人之前從未作出供應,則其d)項的得分與d)項最高分的投標人的得分相同。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劉玉葉

第4/2008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零九年度所需之日常清潔用品。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方案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a) 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每項物品的供應將判給予按照下列有關方面的百分比計算而得分最佳的投標人。

a) 價格——45%
b) 所提供物品的質量——35%
c) 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20%*

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不得超過七日(自申購日起計)。若出現同分的情況,則以供應期最短的優勝。

*倘投標人之前從未作出供應,則其c)項的得分與c)項最高分的投標人的得分相同。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劉玉葉

第5/2008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零九年度所需之辦公室用品。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一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伍仟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方案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a) 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每項物品的供應將判給予按照下列有關方面的百分比計算而得分最佳的投標人。

a)價格——45%
b)所提供物品的質量 ——3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20%*

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不得超過七日(自申購日起計)。若出現同分的情況,則以供應期最短的優勝。

*倘投標人之前從未作出供應,則其c)項的得分與c)項最高分的投標人的得分相同。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劉玉葉

第6/2008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零九年度所需之燃料。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方案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a)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1. 除電油或柴油項目,本公開招標每項物品的供應將判給予按照下列有關方面的百分比計算而得分最佳的投標人。

a)價格——45%
b)所提供物品的質量——3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20%*

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不得超過七日(自申購日起計)。若出現同分的情況,則以供應期最短的優勝。

*倘投標人之前從未作出供應,則其c)項的得分與c)項最高分的投標人的得分相同。

2. 電油及柴油項目的供應將判給予按照下列有關方面的百分比計算而得分最佳的投標人。

a)價格——45%
b)所提供物品的質量以及去達油站的容易度——4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10%*

備註:由於該兩項物品是在申購時即時提供,故此,供應期不作為其判給標準。

*倘投標人之前從未作出供應,則其c)項的得分與c)項最高分的投標人的得分相同。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劉玉葉

第7/2008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零九年度所需之建築材料。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方案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a) 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每項物品的供應將判給予按照下列有關方面的百分比計算而得分最佳的投標人。

a)價格——45%
b)所提供物品的質量——35%
c)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20%*

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不得超過七日(自申購日起計)。若出現同分的情況,則以供應期最短的優勝。

*倘投標人之前從未作出供應,則其c)項的得分與c)項最高分的投標人的得分相同。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劉玉葉

第8/2008號公開招標

目的:

供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二零零九年度所需之運輸材料。

遞交標書之期限及地點:

截至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開標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時正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遞交樣本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零零八年九月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南灣大馬路575、579、585號財政局大樓地庫演講廳

臨時保證金:

金額:澳門幣壹萬圓正

提交方式:銀行擔保或現金存款

——銀行擔保書應遵照公開招標方案附件四之格式;

——以現金存款方式提交的,收款人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索取招標方案、承投規則及購買物品清單:

a) 辦公時間內於財政局大樓八樓公物管理廳809室

上述文件的認證副本及載有清單資料的電腦磁碟的費用:澳門幣伍拾圓正

b) 或透過本局互聯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dsf.gov.mo

判給標準:

本公開招標每項物品的供應將判給予按照下列有關方面的百分比計算而得分最佳的投標人。

a) 價格——45%
b) 所提供物品的質量——35%
c) 過往三年供應同類物品的質素 ——20%*

各項物品的供應期限不得超過七日(自申購日起計)。若出現同分的情況,則以供應期最短的優勝。

*倘投標人之前從未作出供應,則其c)項的得分與c)項最高分的投標人的得分相同。

颱風:

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原定的截標或開標日期及時間將按《招標方案》第5.5.3及第7.1點的規定而改動。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劉玉葉


退 休 基 金 會

通 告

第02/CA-PRES/FP/2008號內部批示

事由:轉授予退休及撫卹制度財務資源管理處處長之權限:

1. 根據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授權決議第二條,本人轉授以下權限予退休及撫卹制度財務資源管理處陳楊智慧處長或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之代任人:

a. 簽署上級批示之通知公函及案卷進行所需文件之通知書;

b. 批閱退休及撫卹制度財務資源管理處運作所需之物料申請書;

c. 對退休及撫卹制度財務資源管理處人員之缺勤申請、遲到及有權豁免上班的情況作決定;

d. 批准退休及撫卹制度財務資源管理處人員按經上級核准之假期表而提出的享受年假申請;

2. 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下列部門的公文:

• 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廉政公署、審計署、警察總局及海關;

• 立法會;

• 司法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

3. 現轉授之權限不妨礙收回權及監督權。

4. 追認退休及撫卹制度財務資源管理處陳楊智慧處長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其在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之一切行為。

(經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機電範疇)一缺,經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劉德強

 6.79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五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高級技術員 高志輝

委員:首席技術員 黃家強

一等資訊技術員 馮志祥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有條件限制、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以下空缺:

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中的顧問高級技術員一名;
資訊人員人員組別中的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一名;
資訊人員人員組別中的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一名;
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中的顧問翻譯員一名;
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中的特級技術輔導員兩名;及
行政人員人員組別中的首席行政文員兩名。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司法警察局人事及行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八年六月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第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四缺之事,茲公告以下事宜:

一、確定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司法警察局C座大樓地下以供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址www.pj.gov.mo查閱);

二、知識筆試將於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三樓司法警察學校內進行,為時三小時。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衛 生 局

通 告

本局現進行第11/P/2008號公開招標——“一般衛生護理範疇內衛生單位及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提供之清潔服務”。有意投標者可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起,在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或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為投標者安排的解釋會,將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側之本局行政大樓地下(R/C)“大禮堂”舉行,會後前往本招標之標的地點進行實地視察。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上午十時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側之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110,000.00(澳門幣壹拾壹萬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衛生局

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公 告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經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並以專業面試作為補充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社 會 工 作 局

公 告

氹仔家庭成長軒——裝修工程

公開招標

1. 招標實體:社會工作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氹仔成都街,大連街,布拉干薩街和基馬拉斯大馬路(氹仔BT36地段)至尊花城地下和1樓AC r/c。

4. 承攬工程目的:在施工地點進行裝修工程。

5. 最長施工期:90日。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90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 $150,000.00(澳門幣拾伍萬元整),以現金存款、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西墳馬路六號地下,人力資源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二日(星期二)十三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美珊枝街五號二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及時間:

地點:澳門西墳馬路六號地下,人力資源科。

日期: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日期及時間止。

時間:辦公時間內。

於本局人力資源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費用每份為$5,000.00 (澳門幣伍仟元整)。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55 %;
——合理工期20 %;
——材料10 %;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15 %。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九時至七月二十二日十三時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西墳馬路六號地下人力資源科,以了解是否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體 育 發 展 局

公 告

為填補體育發展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為體育發展局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開考通告張貼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第一座四字樓體育發展局行政財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戴祖義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以審查文件、有限制的方式,為本辦公室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辦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一缺。

公布上述考試之通告會張貼於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十三樓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吳偉雄


澳 門 大 學

通 告

澳門大學校董會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十八條第一款十一項的規定,在聽取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意見後,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會議作出如下議決:

一、通過新的《澳門大學學位頒授規章》,該規章載於本決議附件,為本決議的組成部分,並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生效。

二、在上款所指的新規章生效前,繼續適用公佈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澳門大學通告內所載的《澳門大學學位頒授規章》。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於澳門大學

校董會主席 謝志偉

《澳門大學學位頒授規章》

第一條

學位

一、澳門大學(以下簡稱“澳大”)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至第十八條的規定頒授高等專科學位、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及榮譽博士學位。

二、澳大尚可按適用的法例頒授名銜、文憑或證書。

三、除榮譽學位或榮譽名銜外,經教務委員會通過後,澳大頒授學位以及其他名銜、文憑或證書予下列人士:

(一)完成一項獲認可課程者;

(二)通過適當的考試、測驗或其他評估程序者;

(三)符合教務委員會制定的學術規章及其他澳大規章者。

第二條

榮譽學位或榮譽名銜

一、澳大可頒授榮譽博士學位或榮譽名銜予下列人士:

(一)在促進知識或其他領域上對澳大或社會有卓越貢獻者;

(二)對人類有重大貢獻或所取得的成就配獲得該等學位或名銜者。

二、校董會向校監提交由榮譽學位及榮譽名銜委員會推薦的人士名單,經核准後施行。

第三條

名稱

澳大頒授的學位的名稱載於屬本規章組成部分的附件一內。

第四條

證書

一、高等專科學位畢業證書用B4紙印製,底色為淡米黃色,配上黑字,框為藍色,框外白邊闊度為十五毫米。

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用B4紙印製,底色為淡米黃色,配上黑字,框為金色和藍色,框外白邊闊度為十五毫米。

三、碩士學位畢業證書用B4紙印製,底色為淡米黃色,配上黑字,框為金色和紅色,框外白邊闊度為十五毫米。

四、榮譽博士學位證書及博士學位畢業證書用B4紙印製,底色為淡米黃色,配上黑字,雙框全為金色,框外白邊闊度為十五毫米。

五、學位後證書課程及預科課程證書用B4紙印製,底色為淡米黃色,配上黑字,框外白邊闊度為十五毫米。

六、所有證書之上端均印有澳門大學徽章。

七、榮譽博士學位證書由澳門大學校監及校長共同簽署,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學位後證書課程及高等專科學位畢業證書由澳門大學校長及教務長共同簽署,預科課程證書由預科中心主任及教務長共同簽署;並於朱紅色或洋紅色的鈐印上加蓋大學鋼印為據。

八、澳大得頒發證書的式樣載於屬本規章組成部分的附件二內,且該等證書由印務局專責印製。

附件一

(第三條所指的附件)

澳大頒授的學位的名稱

學位
教育高等專科學位 Bacharelato em Ciências da Educação «Bacharelato» of Education
文學士 Licenciatura em Letras Bachelor of Arts
工商管理學士 Licenciatura em Gestão de Empresas 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教育學士 Licenciatura em
Ciências da Educação
Bachelor of Education
法學士 Licenciatura em Direito Bachelor of Law
理學士 Licenciatura em Ciências Bachelor of Science
工程學士 Licenciatura em Engenharia Bachelor of Engineering
社會科學學士 Licenciatura em Ciências Sociais Bachelor of Social Sciences
文學碩士 Mestrado em Letras Master of Arts
工商管理碩士 Mestrado em Gestão de Empresas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教育碩士 Mestrado em Ciências da Educação Master of Education
法學碩士 Mestrado em Direito Master of Law
理學碩士 Mestrado em Ciências Master of Science
工程碩士 Mestrado em Engenharia Master of Engineering
社會科學碩士 Mestrado em Ciências Sociais Master of Social Sciences
哲學博士
(研究範疇包括:文學、人文學、工商管理、教育學、法學、理學、工程及社會科學)
Doutoramento (As áreas de investigação englobam: Letras, Humanidades, Gestão de Empresas, Ciências da Educação, Direito, Ciências, Engenharia e Ciências Sociais) Doctor of Philosophy (Research areas include: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Humanities,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Education, Law, Science, Engineering and Social Sciences)
榮譽文學博士 Doutoramento honoris causa em Letras Doctor of Letters honoris causa
榮譽人文學博士 Doutoramento honoris causa em Humanidades Doctor of Humanities honoris causa
榮譽工商管理博士 Doutoramento honoris causa em Gestão de Empresas 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honoris causa
榮譽教育博士 Doutoramento honoris causa em Ciências da Educação Doctor of Education honoris causa
榮譽法學博士 Doutoramento honoris causa em Direito Doctor of Law honoris causa
榮譽理學博士 Doutoramento honoris causa em Ciências Doctor of Science honoris causa
榮譽社會科學博士 Doutoramento honoris causa em Ciências Sociais Doctor of Social Sciences honoris causa

附件二

(第四條所指的附件)

澳大頒發的證書式樣


港 務 局

名 單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翻譯一缺,經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何翠姬 7.13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李榮勝

委員:處長 陳宜婉

處長 王明保

公 告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 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房 屋 局

名 單

房屋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五缺,經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佈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李兆林  8.83
2.º 鄭錫林 8.67
3.º 容志強 8.53
4.º 王永達 8.36
5.º 甘小玲 8.16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出訴願。

(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經運輸工務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八年六月九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 廳長 李潔如

正選委員:處長 朱毅鳴

顧問高級技術員 余華燊

———

房屋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七缺,經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佈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1.º 吳施玲 8.60
2.º 黃美玲 8.36
3.º 李潔如  8.31
4.º Ivone da Conceição Ramos 8.26
5.º 伍祿梅 8.04
6.º 黃少英 8.01
7.º 陳少梅 7.76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出訴願。

(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經運輸工務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八年六月九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張東遠

正選委員:處長 趙旅平

候補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包慧慧

———

房屋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公佈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譚國雄  7.62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出訴願。

(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經運輸工務司司長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八年六月九日於房屋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張東遠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包慧慧

顧問高級技術員 鄺志堅


建 設 發 展 辦 公 室

公 告

“關閘廣場玻璃雨篷建造承包工程”

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實體:建設發展辦公室。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關閘廣場。

4. 承攬工程目的:於關閘廣場加建玻璃雨篷連接至現有的走廊。

5. 最長施工期:150天(壹佰伍拾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200,000.00(澳門幣貳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5%(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施工註冊的實體,以及在開標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的實體,而後者的接納將視乎其註冊申請的批准。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建設發展辦公室。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星期三)下午五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建設發展辦公室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根據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時間及價格:

地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建設發展辦公室。

時間:辦公時間內。

價格:$500.00(澳門幣伍佰元整)。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50%;
——合理工期5%;
——施工計劃10%;

a)與工期之統一性;

b)相互之間的連貫性及關鍵要徑;
——材料15%;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及質量10%;
——工地安全計劃10%。

16. 承攬人在本工程必須全部100%聘用本地勞工。

17.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E/F座,建設發展辦公室,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於建設發展辦公室

主任 陳漢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