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期
第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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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將若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資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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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車輛購買民事責任保險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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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場地和總部貨倉滅蟲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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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的泳池救生員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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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和澳門奧林匹克游泳館清潔服務附註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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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續任一名教育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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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公立學校的學生提供2007/2008和2008/2009學年膳食服務合同的附錄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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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法國及新加坡市場代表的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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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一名碩士擔任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秘書長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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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一名民政總署代表為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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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若干組織的領導人或代表及若干名人士為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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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縮微設備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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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的土地的批給。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 公告一則,關於張貼為填補二等技術輔導員兩缺,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
- 公告一則,關於張貼為填補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一等資訊技術員一缺及一等資訊督導員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
- 公告一則,關於張貼為填補特級資訊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通告。
- 告示一則,關於土地工務運輸局一名已故特級技術員的遺屬申領撫卹金的資格。
- 通告一則,關於招考澳門保安部隊第十屆保安學員培訓課程普通班學員(治安警察局基礎職程之普通職程、音樂專業職程、機械專業職程或無線電專業職程,或消防局基礎職程)。
- 通告一則,關於為取得“摩托車頭盔”的公開競投。
- 通告一則,關於為取得“客車及客貨車”的公開競投。
- 為填補一等高級技術員(電訊範疇)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應考人最後評核名單。
- 公告一則,關於張貼為填補首席高級技術員六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
- 基礎職程的副消防區長晉升課程錄取考試的最後評核名單。
- 為填補治安警察局高級職程十六缺,招考第十一屆警官培訓課程學生的最後評核名單。
- 公告一則,關於張貼為填補一等文員四缺,以文件審閱,並以專業面試作為補充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
- 為填補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
- 公告一則,關於張貼為填補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及特級助理技術員三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准考人臨時名單。
- 公告一則,關於張貼為填補首席行政文員一缺,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通告。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 澳門營養師協會——章程。
- 澳門浸信宣道會頌望堂——章程。
- 雅韻文化藝術協會——章程。
- 澳門醫學科技研究協會——章程。
- 澳門—歐盟研究協會——章程。
- 濠誠曲藝社——修改章程。
- 澳門華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試算表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更正)。
- 廣東發展銀行——試算表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澳門華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度營業帳目報告。
- 澳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度營業帳目報告。
- 大豐銀行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度營業帳目報告。
- 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度營業帳目報告。
- 大福證券有限公司澳門分行——二零零七年度營業帳目報告。
- 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行——二零零七年度營業帳目報告。
- 葡萄牙商業銀行(澳門離岸分支機構)——二零零七年度營業帳目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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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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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訂於京都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中、英文文本的適用部分及相應的葡文譯本,以及該議定書的中文正式文本及葡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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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五日訂於紐約的《兒童權利公約關於兒童捲入武裝衝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中、英文文本的適用部分及相應的葡文譯本,以及該議定書的中文正式文本及葡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