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MIGRAMACAU] 培訓計劃協調員的建議及行使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賦予保安司司長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此項名為[MIGRAMACAU] 的高級培訓計劃,是從屬於歐盟AENEAS的關於第三國家出入境及庇護事宜的技術及財政援助計劃範疇,於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年兩年間進行而今在澳門圓滿結束。此培訓計劃對參與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各部門公務人員來說起到非常有益的作用,而豐碩成果的取得,亦有賴於中國內地及歐盟的各位負責人員,以及其他透過其培訓員及觀察員參與的國家及地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ASEAN的各個成員及香港特別行政區。
負責執行[MIGRAMACAU] 計劃的小組各成員以果斷的方式、高度的專業資格及專心致志的態度,為籌劃及執行各項活動作出貢獻,使這項計劃的成果獲得國際性讚譽,澳門特別行政區為之驕傲。
因此,本人對執行小組的以下各成員給予公開嘉獎,以表揚其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所作出的努力和奉獻。
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三十八條及三十九條,聯同經二月二日第6/2005號行政命令確認的二月二十八日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本人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黃少澤博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名義與Balona Gomes, Carlos Manuel學士簽訂個人勞動合同。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