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公關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一缺,經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楊詠華 | 8.59 |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馮若儀
委員:林雁玲
邱寶娟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行政暨公職局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下列空缺:
再通知上述之通告已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代局長 Isabel Fátima da Silva Nantes
根據公佈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經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確認的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第4/DSI/2005號身份證明局局長批示,本人決定:
一、將第4/DSI/2005號身份證明局局長批示轉授予本人的刑事紀錄處的下列權限轉授予該處處長徐昕,或其代任者:
(一)界定合理或不合理缺勤;
(二)批准其屬下職員每年的假期表;
(三)批准放假申請;
(四)批閱日常用品之申請;
(五)建議其屬下職員報名及參加在本地區所舉行的培訓課程、研討會或其他同類型活動;
(六)簽發刑事記錄證明書;
(七)簽署其他與刑事紀錄有關的證明書。
二、對行使本批示轉授予的權限而作出的行為,可提起必要訴願。
三、對本批示所轉授予的權限,本人保留一切收回及監管權。
四、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五、本人追認刑事紀錄處處長徐昕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至本批示生效日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出之行為。
(經身份證明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於身份證明局
副局長 陳海帆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以填補印務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經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通告的臨時名單張貼於官印局街印務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按照上述法規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於印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梁禮亨
正選委員:科長 Eusébio Francisco Rodrigues Mendes
首席資訊技術員 梁葦心
興建祐漢小販大樓的協調及監察服務
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市場街。
3. 承攬目的:興建祐漢小販大樓的協調及監察服務。
4.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5. 臨時擔保:澳門幣$30,000.00(澳門幣叁萬元正),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提供。
6. 確定擔保:承投總金額的百分之五。
7. 參加條件:
7.1. 凡在本澳財政局有登記的商業實體或專業顧問公司,而這些公司的總部都要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並在此運作。
7.2. 凡曾參與編制本工程的施工計劃之相關公司或技術人員,將不被接納參與競投。
8.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澳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民政總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下午五時正。
9.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澳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地下民政總署大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上午十時正。
為了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0. 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有關招標章程、承投規則及其他補充文件可於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開標之日期止,於辦公時間內到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民政總署建築及設備部參閱。
有興趣者亦可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下午四時正前,向有關當局取得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澳門幣壹佰元正($100.00)(按照第63/85/M號法令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
11. 標書評核準則:
12.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澳門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十八字樓,民政總署建築及設備部,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管理委員會主席 譚偉文
茲特公告,按照八月十二日第19/78/M號法律核准之《市區房屋稅章程》第九十五條二款的規定,澳門財稅廳收納處將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七月及八月,對載於該廳房屋紀錄冊的房屋開庫徵收屬自動繳納性質之獨一期的房屋稅。
開庫徵收為期三十天,由徵稅憑單所指月份第一天起計。
按照上述章程第九十六條一款的規定,於開庫徵收期限屆滿後六十天內繳納者,除稅款外須另加徵欠款百分之三的款項以及法定的遲延利息。
上指六十天期限屆滿後,如經結算的稅款、相關的遲延利息及欠款百分之三的款項仍未獲得清繳,即予進行催徵。
茲將公告多繕數張,張貼於平常標貼告示處,並刊登於中、葡文主要報章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劉玉葉
附錄: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金融管理局的資產
負債表
二零零七年度澳門金融管理局的損益表
1. 澳門金融管理局的職責
澳門金融管理局(簡稱澳金管局)的職責已列明於3月11日第14/96/M號法令所核准的《澳門金融管理局組織章程》中,其重點如下:
a)建議及輔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制定及施行貨幣、金融、外匯及保險政策;
b)根據規範貨幣、金融、外匯及保險活動的法規,指導、統籌及監察上述市場,確保其正常運作,並對該等市場的經營者進行監管;
c)監察貨幣的內部穩定及其對外的償還能力,以確保其完全可兌換性;
d)行使中央儲備庫職能及外匯與其他對外支付工具的管理人職能;
e)維持金融體系的穩定。
2. 澳門金融管理局的組織架構
根據《澳門金融管理局組織章程》第十四條的規定,澳金管局的管理機關包括行政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及諮詢委員會。
2.1. 在2007年的組織架構
行政委員會 | ||
主席: | 丁連星先生 | |
委員: | 潘志輝先生 | |
尹先龍先生 | ||
監察委員會 | ||
主席: | 歐安利先生 | |
委員: | 林品莊女士 | |
劉本立先生 | ||
諮詢委員會 | ||
主席: | 丁連星先生 | |
委員: | 潘志輝先生 | |
尹先龍先生 | ||
歐安利先生 | ||
葉一新先生 | ||
蘇鈺龍先生 | ||
姜宜道先生1 | ||
施子學先生2 |
2.2. 在2007年的各部門負責人
銀行監察處 | |
副總監 : | 伍文湘女士1 |
副總監 : | 劉杏娟女士 |
副總監 : | 黃立峰先生2 |
保險監察處 | |
總監: | 文禮士先生 |
副總監: | 萬美玲女士 |
副總監: | 李翠荷女士3 |
貨幣暨匯兌處 | |
總監: | 鄧燦江先生 |
副總監: | 余擎斌先生 |
副總監: | 李偉斌先生 |
財務暨人事處 | |
總監: | 李可欣女士 |
總監: | 殷理基先生 |
副總監: | 馬志豪先生4 |
資訊辦公室 | |
副總監: | 劉奇峰先生 |
研究暨統計辦公室 | |
總監: | 陳守信博士 |
副總監: | 岑錦燊先生5 |
副總監: | 劉錦超先生 |
法律事務辦公室 | |
副總監: | 歐陽琦女士 |
內部審計辦公室 | |
副總監: | 李展程先生 |
行政委員會主席輔助辦公室 |
3. 澳門金融管理局的工作
3.1 工作績效
3.1.1. 對金融體系的規範與監管
a)銀行業
伴隨著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澳門特區銀行體系依然保持著安全穩健的基調和强勁的發展勢態。在2007年,澳門特區銀行體系的資產與存款均錄得了雙位數的增長,與此同時,呆壞賬比率進一步下降至少於1.0%,而資本充足比率繼續保持著遠高於國際標準8.0%的良好水平。
作為金融監管部門,澳金管局負責維持澳門特區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為履行有關監管職責,澳金管局繼續對認可機構進行監管,通過現場審查、非現場審查及其他監管方法,瞭解認可機構的營運情況和財政狀況,監測其對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確保其具備適當的風險管理系統、反洗錢及反恐融資措施,以有效防範風險。為提升監管績效,澳金管局繼續採用“風險為本”的監管模式,把監管力度集中在風險較高的地方,在深入瞭解認可機構的主要業務及其操作處理後,對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以及內部監控程序進行分析與評估。按照有關“風險為本”的監管模式,澳金管局一直與認可機構的管理層保持著緊密的溝通,以瞭解他們管理業務和監控風險的做法,以及他們對現時業務與未來發展的想法。為了進一步發揮行業公會在銀行監管中的作用,澳金管局於2007年11月將與澳門銀行公會的雙邊交流定期化,建立了季度會議機制,以更及時和更有系統地討論雙方共同關注的監管事宜,以及更好地瞭解業界的需要和關注。
面對全球化的挑戰,澳金管局認為對認可機構執行有效的綜合監管以及與國際監管組織保持緊密的合作與溝通是極為必要的措施。為此,澳金管局通過簽署合作備忘錄的方式或按照巴塞爾銀行監察委員會訂定的國際慣例,與外地的中央銀行或監管機構保持著緊密的溝通與良好的合作關係。
在2007年,澳金管局在本澳或外地分別與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香港金融管理局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舉行了雙邊會議,就經濟及金融的最新發展、法律法規的變更以及雙方共同關注的監管事宜進行討論、交換意見。在2007年10月,澳金管局代表特區政府主辦了2007年離岸銀行監管組織年會。會議成功匯聚該組織的會員和觀察員國家或地區的金融監管部門和相關國際組織的代表,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巴塞爾銀行監察委員會、金融穩定學院、反洗錢金融行動組織以及埃格蒙特集團,就國際金融監管的最新發展情況以及相關的監管工作進行討論。
作為離岸銀行監管組織和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的成員,特區政府一直努力不懈,務求令澳門特區在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方面的監管與實踐符合最新國際標準。在2006年12月,特區政府再次邀請離岸銀行監管組織和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對澳門在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方面的工作進行了第二輪聯合評估。有關評估根據反洗錢金融行動組織最新修訂的評估方法進行,評估內容涵蓋反洗錢及反恐融資的標準與做法,包括法律系統、組織架構、監管及監察、預防措施、執法能力及國際合作等。離岸銀行監管組織和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於2007年7月完成了評估報告,對特區政府在反洗錢及反恐融資方面所作的努力給予了肯定,與此同時亦就特區政府如何進一步提升有關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寶貴的建議。
在金融監管範疇,澳金管局一直致力協助業界強化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能力,同時還積極參與特區政府跨部門反洗錢和反恐融資工作小組的工作,與金融情報辦公室保持著緊密的溝通與合作,以支持特區政府在履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方面的承諾。在2007年,澳金管局跟進認可機構對於2006年11月修訂的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監管指引的執行情況,並根據聯合評估報告提出的建議,特別是那些與金融監管有關的建議,因應澳門的實際情況,開展研究和修改上述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監管指引的工作。此外,澳金管局對所有認可機構的反洗錢及反恐融資的工作做了全面的審查,並於2007年4月舉辦了現場審查分析會,就審查時發現的問題與業界進行討論與交流,針對有關問題更提出了改善監控措施的建議。在2007年7月,澳金管局組織了一次“金融監管中的反洗錢”專題研討會,邀請外地監管部門以及本地和外地的從業人員(包括銀行、證券、保險業界代表),就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方面的經驗與金融界代表進行分享,藉此進一步提升監控相關業務活動的水平。
澳門銀行的個人人民幣業務一直保持著穩步有序的發展勢態。在2007年,澳金管局繼續通過現場審查以及非現場審查去監控參加行與清算行的相關業務運作。根據澳金管局與中國人民銀行就銀行開展個人人民幣業務所簽訂的合作備忘錄,澳金管局繼續與中國人民銀行保持緊密的溝通,就個人人民幣業務的有效跨境監管交換意見,並積極跟進業界提出有關放寬現時個人人民幣業務的限制以及擴大澳門人民幣業務範圍的建議。
為配合金融市場不斷發展並相應提升監管水平,澳金管局參照國際上提出審慎監管的要求,積極制定或修訂適時合用的法律、法規及監管指引。因應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以及早前研究的結果,澳金管局根據巴塞爾銀行監察委員會提出的監管框架,於2007年11月修訂了資本充足的規定,加入了市場風險的資本要求。
另外,在實施新巴塞爾資本協定(又稱巴塞爾II)方面,澳金管局將會採取分步走的部署:首先,因應信貸市場及信貸風險管理技術的發展,將適當調整現行信貸風險的資本要求以及引入營運風險的資本規定;其次,將著重於加强銀行內部資本評估過程的監督檢查,根據機構的風險水平以及風險管理技術與手段而實施特定的監管與資本要求;最後,將逐步提高銀行資料披露的要求,擴大披露範圍,增加披露內容,以符合市場約束的要求。就營運風險引入資本規定的計劃,澳金管局已開始了有關準備工作,現正進行一項詳細調查,以深入瞭解信用機構在有關方面的具體情況。澳金管局將會繼續與業界保持緊密的溝通,使巴塞爾II的新框架在澳門逐步得到因地制宜的落實。
由於信用機構從事國際信貸業務時或發生跨境風險時承擔的不僅是傳統的信貸風險,還包括國別風險,健全的國別風險管理因而構成從事國際業務信用機構的風險管理架構的一個重要部份,澳金管局因此制定了一份新的指引,就國別風險管理提出監管要求。新指引於2008年1月推出實施,按照有關規定,從事國際業務的信用機構必須具備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以便有效監控因經營國際業務而產生的風險;當有需要時,信用機構必須計提充份的備用金以應付潛在的損失風險。
另一方面,由於資訊科技的發展和創新促使認可機構改變其運作方式,以便能透過電子互動通訊渠道為客戶提供服務和產品。經過認真研究和深入廣泛的諮詢後,澳金管局於2007年完成了有關電子銀行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的草擬工作,就電子銀行業務提出了風險管理原則,以協助認可機構建立健全及嚴格的風險管理系統,強化系統運行的可用性、安全性和恢復能力,以及實施嚴格的保密機制和有效管理方法以保護客戶資料。該項新指引於2008年1月正式推出落實。
因應澳門特區房地產市場的深遠變化,考慮到信用機構必須對有關風險提高警惕、保持謹慎的問題,並分析市場競爭氣氛有明顯上升的趨勢,澳金管局於2007年5月向信用機構發出一項通告,提醒機構需要以審慎態度檢視其信貸風險管理的做法,以面對迅速多變的經營環境。此外,根據早前就信用機構處理有關風險的政策與程序所作的研究調查,以及考慮到有關業務的最新發展情況,澳金管局就住宅樓宇按揭業務草擬了一份新的指引,為該項業務制定標準和原則,包括訂定恰當的貸款與估值成數比率,以協助信用機構在市場加劇競爭時仍保持穩健經營,澳金管局現正就指引草案進行業界諮詢。
除了維護金融穩定,澳金管局更扮演著推動和培育本地金融業發展的角色。在這方面,澳金管局一直致力促進內地銀行與澳門銀行的交流與合作,把握兩地經濟融合過程中所帶來的新機遇。在2007年3月,澳金管局參與了《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第四階段有關金融服務部份的磋商。在2007年9月,澳金管局藉主辦第九屆粵澳金融合作例會的機會,進一步深化兩地監管當局的合作,並積極拓展粵澳兩地金融合作的空間。另外,為了充份發揮與葡語國家建立特殊和悠久關係的優勢,澳金管局於2007年7月組織了金融業代表團訪問非洲葡語國家及葡萄牙金融業界以協助尋找新的商機。
一如既往,澳金管局將會繼續對金融體系進行恆常監管,進一步完善及提升相關法律框架和監管安排,結合市場實際需要而制定或修訂適時合用的監管指引;同時,保持與外地中央銀行以及金融監管當局的緊密合作,積極打擊非法金融活動,以確保澳門特區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及促進澳門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b)保險業
澳金管局根據其組織章程和法律制度賦予的權限,在履行監管保險活動職能的同時,亦展開了以下的工作:
在2007年,澳金管局繼續以高效率、高透明度及高度負責的態度開展監管工作,維護及保障公眾、保單持有人及私人退休金供款人的合法權益。監管當局依法執行了多項重要的監管措施,進行了26次的現場稽查,並落實了既定的政策,透過對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及設立技術準備基金方面進行了詳細的分析,作為對保險公司進行持續監管的主要手段。有關工作的最終目的是維護保單持有人及第三者在保險合同上的合法權益。
在法例修訂工作方面,澳金管局與澳門保險公會就提高汽車民事責任保險的意外賠償限額方面達成了共識,並且制定了在保險期內最高的累積賠償金額以取代以往的無限額賠償,有關法例的修訂配合了分保公司對承擔無限額風險所提出的新的要求。同時,雙方同意有關投保自身車輛保險時不需要依循法定的保費率,保險公司可自行決定有關保費;針對沒有透過任何中介人購買汽車保險的情況,顧客可享有最多10.0%的折扣優惠。
勞工保險法例修訂方面,針對部份條例亦作出了適時的修訂。其中涉及工傷意外導致死亡或永久傷殘賠償限額的第二次調整階段已定於2008年1月1日起開始生效,同時勞工保險的保費率也將相應地提升5.0%。
特區政府計劃制定一套“醫療事故賠償法律制度”,目的以維護病人正當權益,以保障他們一旦成為醫療人員因疏忽或失誤導致受損時獲得保險賠償以彌補蒙受的損失。澳金管局正積極開展相關的工作,並草擬了數個賠償機制方案,當中的賠償機制將透過強制性職業民事責任保險或由醫療保障協會提供互惠保障計劃的形式進行。有關草案現正進行公開諮詢和收集統計資料,稍後將具體建議提交特區政府進行有關立法程序。
其他法例修訂工作方面,值得強調的是保險合同法的修改工作,有關的法例修改草案已完成。澳門保險公會委派參與工作小組的代表為此作出不少貢獻。有關工作小組根據法律改革咨詢委員會的範圍而成立,並由澳金管局負責統籌協調安排。
私人退休基金監管法例的修訂草案業已完成,基於設立及參與私人退休基金計劃目前仍屬自願性質,草案建議增加稅務優惠的措施來刺激本澳私人退休基金管理業務的發展。
關於預防及遏止利用保險活動進行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融資活動方面,在基金組織技術人員的指導和協助下,新的現場稽查手冊已編制完成。原適用於保險業界有關指引的修訂工作已開始並積極進行當中。
另一方面,自2007年1月起,澳金管局逐步對所有獲許可的保險公司進行現場稽查以瞭解各公司就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融資活動的條例的依遵程度。總括結果而言,守法情況令人滿意。雖然在稽查過程中發現個別公司仍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但相關個案已作出即時改善。上述的現場稽查工作,總共進行了23次;其他方面的稽查工作中,1宗涉及跟進保險公司是否已對先前稽查時發現的問題作出改善,以及2宗涉及非法從事保險中介人活動投訴相關的資料搜集工作。
有關2007年保險中介人牌照批給及取消的情況,共發出738個新的許可,包括4個法人保險代理人、1個保險經紀人、652個個人代理人,以及81個保險推銷員的許可。與此同時,有487個牌照被取消,當中429個為個人保險代理人、58個為保險推銷員。綜合統計後,截至2007年底,取得澳金管局登記的保險代理人數目有2,104名,當中2,047名保險代理人屬個人及57個屬法人;575名保險推銷員及18名保險經紀,保險中介人總數為2,697名。
受澳金管局委任,澳門金融學會年度內為投考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的考生共舉辦了2,234次考試。其中60次(2.7%)以書面考試方式,餘下的2,174次(97.3%)則為電腦考試方式進行。明顯地後者較為受歡迎,因為除了可以立即得知考試成績外,電腦考試方式可在任何工作天進行,而書面考試每月只舉行兩次。
截至2007年底,澳門特區共有24間保險公司,其中11間為人壽保險公司,其餘13間則經營非人壽保險業務。目前有一間非人壽保險公司正在進行結業程序,澳金管局正密切監察有關程序以保障保單持有人及受益人的相關權益。
至於新產品投放市場方面的情況,年度內共批准了38種人壽產品,7種附加契約(伸延保障)及12種投資相連產品。非人壽保險方面,共有64種新產品獲批准投入服務,為市場帶來了新的增長動力。
關於私人退休基金管理業務方面,截至2007年底,在澳金管局已登記了30個開放式退休基金及5個封閉式退休基金;個人及團體機構共設立了432個退休基金計劃。
截至2007年12月31日,私人退休基金管理的總資產為37億澳門幣,比去年增長了29.4%。受私人退休基金涵蓋保障的僱員人數由63,086人(2006年)增至78,859人(2007年),年度升幅為25.0%,正反映僱主逐漸明白參與退休基金計劃對激勵僱員及挽留人才的重要性。就整體私人勞動市場人口而言,受退休基金制度保障的僱員由25.5%(2006年)增加至28.2%(2007年),錄得10.6%的增長。
鑑於2001年9月11日美國受到恐怖襲擊後的國際形勢,以及特區政府對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的積極支持,澳金管局繼續定期向保險公司提供懷疑參與恐怖活動分子或組織的名單,以圖偵察及核證是否有恐怖活動分子或組織在澳門特區進行相關活動。然而,到目前為止,並沒有發現任何可疑個案。
為了向從事保險業務人士提供最新法例及監管措施的資訊,澳金管局繼續使用“SMS”短訊服務作為通知手段,業界就該項服務作出回應時均表示成效顯著,尤其涉及提醒保險中介人在限期前繳交有關費用及辦理續牌手續時更形及時。
專門為諮詢及投訴保險服務的24小時熱線已於2006年11月正式投入服務。投保人士及公眾可隨時透過熱線取得有關保險活動、保險中介人活動、退休基金管理服務業務、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投訴處理、保險監察處及保險業界社團等資料。這項24小時無間斷的咨詢熱線服務分別以中文(廣東話和普通話)、葡萄牙語和英語在非工作時段的互動錄音系統,以及正常工作時段的即時回應系統為公眾提供服務。
在處理保險賠償投訴方面(主要涉及人壽保險、勞工保險及汽車保險),澳金管局為各政府部門及私人機構提供了技術協助。其中大部份的投訴主要涉及工作意外導致暫時喪失工作能力及醫療費用的賠償個案。
“第十一屆葡語系國家/地區保險監管專員協會研討會及第四屆會員大會”活動於2007年11月12至16日在佛得角共和國首都普拉亞市舉行,主要討論的議題包括:監管保險業主要原則、佛得角共和國保險法的現代化、債務償付能力(二)、葡語系國家在保險業及私人退休基金業務的市場開放情況、保險業——挑戰與機會、道路安全、保險業國際會計準則——IAIS/IFRS、微觀保險以及保險業詐騙與清洗黑錢問題等。此外,針對各成員國私人退休金法律框架的比較研究工作計劃,葡語系國家/地區保險監管專員協會的秘書處被委託負責更新及撰寫各成員國私人退休金法律框架的比較研究報告的工作。
“第七屆粵港澳深四地保險監管官員聯席會議”於2007年11月30日在深圳舉行,主要討論的議題圍繞各地保險市場最新發展,保險業的監管狀況及監管機構與被監管者之間的關係等。
本地保險業界繼續就中央政府與澳門特區簽訂的《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給予深切的關注。為此,澳門金融學會正研究並計劃在澳門舉辦考取內地保險中介牌照的中介人資格考試的可能性,以促成本地居民爭取到內地發展事業的機會。另外,根據上述安排中附件四的內容,中央政府在一定條件下容許於本澳及香港已獲批給經營許可的保險代理法人到中國內地經營中介業務。
3.1.2. 本地貨幣
熾熱的旅遊服務業進一步為本地經濟注入強勁動力,驅使2007年本地經濟增長達致一個新的高點。在此背景下,澳門幣在本地日常交易活動中作為主要的定價單位,其地位得到了更廣泛的認受。乘著當前經濟快速增長的契機,澳金管局加強相關的宣傳推廣,並保證澳門幣兌換能力和穩定性,促進本地貨幣流通暢順。
為加快澳門旅遊服務業多元化發展,業界正致力推動會議展覽業的成長。隨著本地大型會展設施的啟用,澳門特區逐漸被主辦國際性會議展覽的機構視為開辦會展活動的首選地點之一。因此,鄰近地區的人員和貨物方面與本地區的交流和交往愈來愈頻繁,加上相關產業的蓬勃發展,澳門幣的地位亦得以提升。
另一方面,在2007年內,對澳門幣金融票據的需求再次錄得大幅增長。截至2007年底,未到期金融票據總額達到337.1億澳門幣,較2006年的266.4億澳門幣錄得26.5%的升幅。新的市場參與者和現存商業銀行的擴展,推高了對金融票據的需求,並作為管理澳門幣流動資金的工具。金融票據支付的平均利率由2006年的4.10%,輕微下降至2007年的4.06%。
2007年內清償帳戶的交易金額同比去年數據上錄得可觀升幅。銀行之間透過清償帳戶結算的交易總金額達1,415.0億澳門幣,較2006年增長68.2%。在2007年末,流通貨幣亦上升至45.5億澳門幣,較2006年有19.5%的增長。
3.1.3. 外匯儲備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外匯儲備總額為1,062.9億澳門幣,按年增長45.4%。錄得的年度增長率不單大幅超越了2006年的36.8%增幅,更刷新了年度增長率最高記錄。另一方面,外匯儲備相關負債之中,未到期金融票據仍是最大組成部份,並且在2007年度按年同比上升了26.5%。外匯儲備的增長速度遠高於其對本地信用機構項下相關澳門幣負債的增長,走勢與過往數年相若。
外匯儲備呈現強勁的升勢,動力來源自本地經濟持續的增長。無可置疑的是,澳門是一個極具獨特魅力的旅遊城市,慕名而來的訪客總量屢創記錄。來自非本地居民消費的稅項收入,有助推高外匯儲備總額。再者,博彩旅遊服務業繼續興旺,帶動了整體產業的收入急增,從而間接上也使外匯儲備得到增加。此外,在一定程度上,投資組合的年度回報錄得預期成績亦支持了外匯儲備的壯大。
外匯儲備的投資管理方面,由於投資組合總額隨外匯儲備增加而調高,故投資收入錄得顯著上升。將外匯儲備資產分為兩個投資組合的主要策略得以維持。其中,流動投資組合的目標是支持本地貨幣的幣值並確保其可兌換性,同時,保障本地金融產業的穩健也是重要的考慮;另一個投資組合,其目標較側重於帶來較長期而穩定的收入,並維持高度保本能力。兩個投資組合在2007年皆獲得可觀的投資回報,但基於兩者分配比例差異導致在後者投資組合錄得的增長幅度較大。
流動投資組合的構成主要屬短期貨幣市場產品為主。然而,自2003年起,另外設立了一個專門投資組合,投資於短至中期的利率相關工具。雖然只佔流動投資組合的很小份額,該專門投資組合目標是加強流動資金管理,並優化流動投資組合的風險與回報。當國際利率自2007年,尤其是下半年開始下降時,透過收益率增值卻獲得了較高的回報。
至於直接管理的投資組合,在2007年,投資於債券的比重拾級而上。事實上,2007年年末持有的債券總額同比增加了大約一倍。當去年美國信貸市場危機爆發後,促使美國聯儲局施行寬鬆貨幣政策期間,投資組合進行了大量的債券投資,以圖從資本市場收益率下降中賺利。同時,採取了集中投資於最高信用評級債券的策略。顯然地,上述策略在去年取得理想成效,並有效避免了潛在的信用虧損。
當承擔一定利率風險的同時,外匯儲備亦維持長期投資策略,繼續持有主要工業國家的貨幣。由於美元貶值不少,尤其是對歐元,故全年回報令人滿意。
除了進行直接投資管理外,外匯儲備也委託了外聘基金經理代行投資,以善用其專長並使得管理風格更多元化。在過去一年,基金經理的投資表現普遍合乎預期並與所訂定的回報基準點接近一致。此外,鑒於國際信貸市場出現混亂情況,引致市場上流動資金非常緊絀,基於謹慎風險管理原則,所有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已全部贖回。
整體上,外匯儲備在扣除支付本地商業銀行持有的金融票據和清償帳戶存款利息後,2007年年度淨投資收入為33.0億澳門幣,與2006年相比,取得59.9%的可觀升幅。
3.1.4. 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
在投資收入帶動下,至2007年年終,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總額增加至122.0億澳門幣。受惠於債券價格上揚、外匯收益提升以及外聘基金經理的良好表現,使投資收入有所增加。儘管貨幣市場產品利息收入略有下跌,惟整體回報仍超過了2006年。
在2007年,繼續沿用逐步增加資本市場投資的投資策略。與去年的資產配置相比,整體債券投資上升了12.0%。投資方向主要以高優信用評級的中期定息產品為重點。然而,2006年開展的信用資產組合,亦不免受到2007年下半年的環球信用市場動盪所波及。為避免受到市場波動進一步影響,投資組合嚴控該類別的投資金額,故未有全數使用原來建議的投資額度。綜合計算,從資本市場獲得的總收入按年上升了約13.0%。
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的金融資產成份包括多樣化的貨幣組合,其中以港元和美元佔多數。後者的比重在年內增加約6.0%。因美元收益率較港元稍高,而且美元兌港元匯率維持強勢,加大投資於美元面值的資產為組合回報帶來碩果。除以上主要貨幣外,儲備基金亦持有歐元、澳洲元和英鎊等外幣。去年,外匯匯兌收入較2006年上升55.0%。
有見固定收入市場投資環境呈現向好,在第二季度向外聘基金經理管理的投資組合進行了注資。外聘基金經理錄得的總體投資回報表現出色,更超越了預定的基準點。
概括而言,2007年度儲備基金的淨收入為6.104億澳門幣,較2006年回報錄得超過11.0%的增長。
3.1.5. 統計編制及經濟研究
在澳金管局組織章程(第14/96/M號法令)及澳門資料統計體系(第62/96/M號法令)的法律架構下,澳金管局獲賦予特定的統計及研究職能。在2007年裡,一方面維持澳金管局負責官方統計範圍內的工作,另一方面致力提升統計及經濟研究工作的素質、完整性及公眾可及層面。
在常規性統計工作方面,編制澳門特區金融部門的統計將有助評估金融業表現及協助制定政策,適時和不偏不倚地透過新聞稿、官方互聯網頁和澳金管局刊物,對外發佈主要金融數據統計,包括貨幣和信貸總合數據、中央銀行總合數據、利率、銀行同業交易及保險業務活動績效等。在2007年,澳金管局繼續修訂月度資產負債表填報說明的工作,目的為進一步改善原始數據的素質。
國際收支平衡表是審評外部經濟統計的核心部份。自2002年起,澳金管局承擔按年編制澳門特區國際收支平衡表的統計工作。以2006年為參考年的統計資料及補充分析已於2007年年底分別以新聞稿及專題分析報告發佈。其他主要的外部統計,如國際儲備和匯率等,則按既定的時限編制,有關月度數據在參考期結束後的4個星期內向外發佈。
官方金融統計的範圍因應經濟環境持續發展而逐步擴大。澳金管局繼續按月收集金融機構從事人民幣業務交易及存量等數據,以協助監察人民幣業務在本澳的發展及其對貨幣部門的影響。其次,基於信用卡業務在澳門銀行業和消費開支的重要性有所增強,澳金管局於2007年開展了一項信用卡季度調查。除了按季度透過新聞稿向公眾發佈調查結果外,首份關於信用卡業務的半年度報告已於2007年10月發佈。此外,因應國際機構的要求,澳金管局加強了收集和編制國際銀行業務統計的工作,並在2007年開始以常規性專題統計報告的形式發佈相關數據。
澳金管局與其他政府部門在年度內保持緊密合作,按既定時間表開展調查及編制各項金融數據的工作,配合澳門特區本地生產總值、直接投資及財政統計編制,以及支援政府出版統計刊物的相關工作。同時,澳金管局亦積極參與對本地統計活動提供意見的澳門特區政府統計諮詢委員會的工作。
澳金管局繼續維繫並加強與國際組織的各項統計合作。在2007年,按月向基金組織提交最新的澳門主要經濟及金融狀況指標數據,載錄在基金組織《國際金融統計》月刊及年刊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專頁內,向國際社會發佈。為配合基金組織採用新的“標準化報表”提交數據,澳金管局已順利過渡至新的報數規格。此外,年內向基金組織提交了澳門國際收支統計的最新資料,有關數據將載錄在基金組織的《國際收支統計年鑑》及《國際金融統計》內。澳金管局連續第六年參與基金組織的“證券投資調查”,而以2006年為參考年的調查結果已向基金組織提交及在本地發佈,相關的詳細報告亦已在2007年第三季出版。
隨着特區政府加入了基金組織的“資料傳播及監察框架”和國際清算銀行的“地區性國際銀行業務統計”等計劃,澳金管局以特定的模式向這些國際機構匯報所要求的金融數據。澳門特區相關資料刊載於《國際清算銀行季度評估——國際銀行及金融市場發展》內,而詳細的金融統計則透過國際清算銀行的互聯網頁以保密形式與各國中央銀行進行數據交換。
經過數年的不斷努力,澳門特區於2007年8月正式加入了基金組織的“數據公佈通用系統”(General Data Dissemination System - GDDS),並承諾使用國際準則作為統計發展的框架。澳金管局在此項工作上擔任澳門特區與基金組織之間的聯繫點,與特區政府的其他官方統計編制單位完成以特定格式編寫數據詮釋的工作。這些數據詮釋已上載至基金組織的發佈數據準則告示版,供海內外公眾查閱。
作為澳門特區具中央銀行職能的機構,澳金管局要求高素質的經濟研究,以加強政策的可信性及風險的監察能力。於2007年內,澳金管局進行了多個有關當前特區金融經濟的研究課題,包括國際儲備、銀行業表現、房產價格發展、貨幣供應及外地直接投資等課題。在提升透明度及服務市民的大前提下,這些研究成果已刊載於各期以中、英兩種語文發佈的《澳門金融研究季報》上。此外,《澳門金融研究季報》繼續每半年發佈一份《貨幣與金融穩定評估報告》,展示澳金管局對本地貨幣金融體系的全面穩定性所作出的緊密監察的結果。
其他出版的研究刊物還包括《每週經濟摘要》、每月出版的《國際經濟回顧》及《澳門金融管理局年報》,有關研究繼續就澳門特區與其主要經濟伙伴的發展狀況,並提供適時及全面的評估。這些研究成果旨在加強公眾對澳門經濟及澳金管局運作的了解,亦配合了海內外投資者、學者、國際組織及評級機構的需求。
在2007年內,澳金管局均能按服務承諾時限發放澳門官方貨幣金融統計數據、出版刊物及回應公眾對貨幣金融官方統計、經濟資料及澳金管局統計調查問卷填報要求的查詢。為加強統計發佈的透明度,於年底前在澳金管局的互聯網頁上載了統計公佈時間表;有關統計及刊物的頁面亦重新設計以方便使用者應用相關資料。
3.1.6. 紀念幣之發行
澳金管局秉承過往傳統,繼續發行農曆年生肖紀念幣。由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負責設計及鑄造的猪年生肖紀念幣於2007年1月份推出。推出的三款猪年金、銀紀念幣包括:面值澳門幣250元,重3.11克的精裝金幣;面值澳門幣500元,重7.96克的精裝金幣及面值澳門幣100元,重31.1克的精裝銀幣,均深受收藏家及大衆歡迎。其中兩款金幣更於年中已告售罄。截至年底,精裝銀幣亦只餘極少量存貨。
3.2. 對外推廣及合作
隨著澳門特區經濟金融的持續發展和屢創新高,加上世界經濟金融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國際社會對澳門特區的關注越來越重視。跨境監管合作和協作發展已經成為當今金融監管必不可少的環節和趨勢。為此,澳金管局在2007年舉辦或參與了一系列的推廣及合作活動。
2006年年底,特區政府再次邀請離岸銀行監管組織和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對澳門進行了第二輪聯合評估,並於2007年7月完成評估報告,對特區政府在反洗錢及反恐融資方面所作的工作予以肯定,同時提出了進一步改善的寶貴建議。
2007年3月和8月,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簡稱深圳人行)兩度訪問澳金管局,就加強兩地信息通報機制、跨境金融監管合作、跨境反洗錢合作、金融基礎建設合作、兩地金融業合作發展等方面進行了探討。期間,在澳金管局和深圳人行的協助下,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與澳門通股份有限公司就拓展“澳門通”小額支付業務進行合作,並於2007年12月簽署了合作協議。
2007年4月,澳金管局隨同澳門銀行公會組織的“長江三角洲同業交流暨參觀考察團”先後赴南京、蘇州和上海進行了為期7天的交流考察活動,瞭解了當地經濟金融發展的最新情況和未來趨勢,並初步探討了在內地開展金融合作的具體政策和可能模式,拓寬了與內地進行金融交流與合作的渠道,同時亦介紹了澳門經濟金融的發展情況,未來發展思路與政策措施,以及澳門金融監管機構和銀行公會的運作機制。
2007年6月,第四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在長沙舉行。澳金管局參與籌備並組織澳門金融界代表團參加了其中的金融合作論壇活動。是次論壇旨在搭建區域性金融合作平臺,加強區域間金融交流與合作,促進金融在區域資源流動中更好地發揮配置導向和市場調控作用,推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2007年7月,為進一步發揮澳門特區作為聯繫中國內地與葡語系國家之間服務平台的作用,加強與葡語系國家在金融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澳金管局邀請本澳部份銀行及保險公司負責人組成20人的澳門金融界赴非葡訪問團,對莫桑比克、安哥拉、葡萄牙三國進行了為期15天訪問。訪問期間,代表團與當地銀行監管機構、保險監管機構、金融企業代表進行了會談和交流,拜訪了中國駐當地的大使館,並與安哥拉保險監管機構簽署了合作備忘錄。通過是次訪問,業界代表親身視察了當地的金融市場,對非洲及葡國金融市場現況及今後的發展有了更深入和全面的瞭解,同時,透過與當地業界建立的人際關係及溝通管道,對本澳金融機構進一步分析和探索到非洲葡語系國家尋找合作發展的機會和夥伴有著正面的作用。
同樣是在7月,為進一步普及、提升和加強澳門金融領域的反洗錢及反恐融資工作,澳金管局邀請外地相關金融監管機構、本地及外地金融從業人員,在澳門舉辦了題為“金融監管中的反洗錢”的專題研討會。與會代表共同分享了在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方面的經驗和做法,亦探討了如何提高金融領域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監控水平等問題。
2007年8月,在基金組織的技術支援下,在澳金管局、澳門統計暨普查局及財政局的共同努力下,澳門特區正式加入基金組織的數據公佈通用系統。澳門特區加入數據公佈通用系統,將推動官方統計編制機關按國際準則系統地評估及改善本澳的統計體系,有助加強經濟及金融市場運作的效率及透明度,亦有助於提升澳門統計體系的國際信譽。
2007年9月,澳金管局與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在澳門舉行了“第九屆粵澳金融合作例會”,就兩地經濟及金融發展情況、加強粵澳反洗錢合作、加強對澳門元與人民幣兌換率的監測、進一步放寬澳門人民幣業務交易限制以及擴大人民幣業務經營範圍等問題進行了交流,逐步擴大了雙方的合作領域。
2007年10月,澳金管局聯同澳門銀行公會、澳門保險公會,在“第十二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上設立了“金融館”,通過展板、畫冊、現場諮詢等形式,為海內外投資者及公衆介紹了澳門的銀行業、保險業、貨幣政策、融資渠道、金融服務、金融法規及金融機構等,大大增強投資者來澳投資的信心。
同年10月,澳金管局代表特區政府成功主辦了“2007年離岸銀行監管組織年會”活動。來自該組織的會員、觀察員國家或地區的金融監管機構代表,以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金融穩定學院、反洗錢金融行動組織以及埃格蒙特集團的代表參加了是次年會。年會討論及決議的事項主要包括:檢討國際監管的最新發展、《巴塞爾協定II》及經修訂的有效銀行監管核心準則的實施、以風險為本的監管方法、企業管治的提升、次按問題的成因與影響及監管對策、2006年部份成員(包括澳門)的反洗錢及反恐融資的共同評估、離岸銀行監管組織未來的發展及其在國際金融監管領域的作用以及審批新成員的加入等內容。
2007年11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代表團訪問了澳金管局,雙方就兩地金融合作發展、人民幣匯率、非現場監管工作、中小企業信貸服務等問題進行了磋談,加強了雙方在金融監管和金融穩定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11月7日至8日,澳金管局與澳門特區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及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合辦了一次“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金融管理研討班”活動。來自中國、安哥拉、巴西、佛得角、幾內亞比紹、莫桑比克、葡萄牙和東帝汶的金融監管機構及金融機構代表與澳門特區金融監管及銀行業界代表就成立論壇金融合作機制的可行性進行了深入的研討,以配合論壇第二屆部長級會議提出要“推動與會國金融機構共同努力,在多邊框架內尋求並確定共同感興趣項目的資金來源,研究成立論壇金融合作機制的可行性”的建議安排。
一如既往,在2007年裡,澳金管局分別與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每半年舉行一次例會,互相通報雙方最新的經濟金融發展情況和行之有效的金融監管措施,進一步探討加強兩地金融交流與合作發展的領域、渠道、機制和方式,研究雙方在金融監管方面進行資訊交流、合作監管、技術支援等問題。這些例會對促進港澳兩地金融業的共同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2007年,澳金管局持續以積極的態度參加了由基金組織、國際清算銀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離岸銀行監管組織(Offshore Group of Banking Supervisors)、東南亞與新西蘭及澳洲中央銀行組織(Central Banking Group of South East Asia, New Zealand and Australia)、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國際保險監理官員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等國際組織所舉辦的各種國際性會議、活動和培訓,瞭解了最新的國際金融發展趨勢和監管資訊,豐富和提高了員工的金融知識和監管水平,從而結合本澳的實際情況,完善澳門特區的監管法例和監管方式,促進澳門特區金融的健康發展。
3.3. 內部組織及管理
3.3.1. 人力資源
至2007年底,澳金管局僱員總人數為146人,與2006年相比增加了7人,其中增加了2名管理人員、4名助理技術員及2名文員,另外亦減少了1名高級技術員。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
年度僱員人數(年末)1 | 137 | 139 | 146 |
管理及顧問階層 | 15 | 16 | 18 |
主任 | 9 | 9 | 9 |
高級技術員 | 53 | 54 | 53 |
助理技術員 | 12 | 16 | 20 |
文員 | 37 | 33 | 35 |
庶務員 | 11 | 11 | 11 |
註:1不包括行政委員會的成員。
3.3.2. 培訓及出席會議
為了提高員工的專業知識及技能,澳金管局於2007年組織了多項培訓活動,總計參與的共有230人次,主要集中在銀行及保險監察、外匯管理及其他與澳金管局職能有關之技術領域,具體可概括為以下幾方面:
技術專業方面的培訓 | ——28人次; |
研討會及工作坊 | ——90人次; |
資訊技術 | ——8人次; |
語言課程 | ——2人次。 |
此外,2007年內行政委員會成員及領導人員代表澳金管局出席了多項國際性會議,其中包括:
3.3.3. 內部及獨立審計
作為一個獨立的審計單位,內部審計辦公室致力提供獨立、客觀的審計工作,並就澳金管局各部門優化運作程序提供建議,以確保澳金管局的資源得到恰當和有效運用,同時,讓資產得到適當維護。透過對既定程序合規情況的審查,使澳金管局的運作持續地得到改善,並使資源得到增值。
內部審計辦公室在2007年定期審閱了澳金管局本身帳目、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帳目,以及評估澳金管局各部門服務承諾之達標水平。此外,亦通過對不同指定項目的審計工作就內部程序作出評估。在行政委員會的指導下,並獲得各內部部門的通力合作下,這些工作的總體目標都得以實現。再者,為配合特區政府的行政改革措施,內部審計辦公室全力協調各內部部門按既定計劃落實其對行政改革的承諾。
展望2008年,內部審計辦公室將繼續貫徹落實相關職能,並在籌劃和執行審計工作時,對本局往後的運作及新增活動作出相應的配合。
4. 財務報告
4.1. 資產負債表分析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澳金管局的財政狀況可參考表I.2.之資產負債表。
與2006年同期相比較,資產和負債分別增長了39.8%及38.8%,而資本儲備亦錄得52.2%的增幅。
4.1.1. 資產變動概況
“外匯儲備”是澳金管局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約為1,062.9億澳門元。三大主要項目中,銀行存款繼續佔最大之部份,年底結餘達708.1億澳門幣,較去年同期增加了185.8億澳門幣;而證券投資和外託基金的年底結餘則分別為292.2億澳門幣及62.4億澳門幣,較2006年增加了約144.5億澳門幣及1.5億澳門幣。
“本地區信貸及其他投資”是澳金管局資產中第二大組成部份,2007年財政年度錄得7.25億澳門幣的增長。資產的增加主要是由兩個分項所帶動,即“其他投資”及以外幣為單位的“指定款項投資”,期內增長分別為270.6%及7.3%。另外,澳金管局受託管理之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較去年錄得5.3%的增幅。
4.1.2 負債變動概況
截至2007年底,澳金管局之“公共部門存款”大幅增長63.6%達563.1億澳門幣,成為主要組成部份,佔總負債51.0%。
用作吸收本地金融體系內過剩流動資金的“金融票據”較2006年增長約26.5%,截至2007年12月底錄得337.1億澳門幣。
“特別負債”繼續成為負債中之一個主要組成部份,是澳金管局對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之負債,佔總負債約11.1%,年底結餘較去年輕微上升5.3%。
其他負債項目中,“金融機構存款”及“負債證明書”分別錄得約20.4%及16.4%的增長,相對金額為37.8億澳門幣及42.2億澳門幣。
4.1.3. 資本儲備變動概況
本財政年度的業績表現良好,“一般風險準備金”錄得44.2%的增長,而“資本滾存”亦增加至41.7億澳門幣,較去年上升68.1%。
“一般風險準備金”的年底結餘為30.7億澳門幣,較2006年增加9.4億澳門幣,上升44.2%,反映了澳金管局繼續實施審慎管理政策。對於正處於美國次按危機及由此造成不穩定的國際金融市場,建立合理的儲備水平,可防範因為不可預計的市場動盪而造成之財務損失。
經扣除增撥的“一般風險準備金”後,本年度所錄得的盈餘為26.5億澳門幣,與2006年同期相比,錄得增長率達到40.4%。
4.2. 損益分析
4.2.1 經營結餘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外匯儲備淨投資收入為33.0億澳門幣,較2006年度同比顯著增長59.9%。
外匯儲備的投資回報與其組合總額同步地迅速增長。投資市場的環境對澳金管局預定投資的目標資產類別較有利,故有助投資組合的管理。基於美國擬遏止次級按揭危機,聯儲局在維持中性貨幣政策超過15個月後,轉向放寬銀根。在2007年下年半,聯邦基金利率被大幅削減1.0%,由5.25%降至4.25%。有關措施對外匯儲備的債券投資組合更為有利,因為有關投資組合主要集中持有政府債券並適度分散投資於高優信用評級產品之上。債券投資組合在2007年內獲得的回報大幅度超越了2006年的水平。
再者,外匯儲備所持有的外幣在2007年也取得理想的回報。由於美元兌其他主要貨幣呈現弱勢的情況仍然持續,於2007年通過策略性地持有外幣組合所得的收入,較2006年亦獲得顯著的增長。
最後,來自外聘基金經理投資組合的回報達到合理水平,對比相應投資表現評核所得,其回報與指定的基準點相當接近。
4.2.2. 其他收入及支出
本財政年度的“行政收益”較2006年度增長了49.0%。持續上升的趨勢是受到本地旅遊業暢旺所帶動而引起博彩專營稅收的增加。
對比2006年度的數字,行政費用總額上升7.5%,達1.4億澳門幣,其中人事費用、第三者供應之物品、第三者提供之服務及固定資產折舊攤分等細分項目分別錄得5.8%、3.4%、18.7%及0.6%的增長。
4.3. 結餘分配建議
根據上述年度財務結果,以及按照3月11日頒佈第14/96/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金融管理局組織章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行政委員會建議將2007年度總額為2,654,314,486.68澳門幣的盈餘淨額作如下分配: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於澳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行政委員:潘志輝
行政委員:尹先龍
5. 澳門金融管理局監察委員會關於2007年度財務報告書的意見
監察委員會行使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六款規定的職權,對澳門金融管理局在2007年度開展的業務管理工作進行監察。
有關的監察工作主要是透過澳門金融管理局每月按時送交的財務報告和行政委員會所給予的合作而進行的。
經分析2007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計算表後,得出以下結論:
1. 主要會計項目的數值及演變如下(以澳門幣百萬元計)。
項目 | 2006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增長率(%) |
總淨資產 | 86,064 | 120,312 | 39,8 |
外匯儲備 | 73,111 | 106,291 | 45,4 |
總資本儲備 | 6,501 | 9,897 | 52,2 |
總收益 | 3,584 | 5,581 | 55,7 |
總開支 | 1,694 | 2,927 | 72,8 |
本年度盈餘 | 1,890 | 2,654 | 40,4 |
2. 在資產方面有所增長主要是由於外匯儲備方面錄得百分之四十五點四的增長,雖然另一主要項目(本地區信貸方面)亦錄得增長,但升幅僅約百分之六點一。
3. 在資本儲備方面,值得一提的是一般風險準備金增加了澳門幣九億元。加上結餘轉移,至2007年12月31日止,一般風險準備金已達至澳門幣三十億七千二百萬元。
4.總收益錄得了調升,為百分之五十五點七,但鑑於金融及兌換市場的不穩定,故增加了上述一般風險準備金,因此,總開支額則錄得百分之七十二點八的上升幅度(倘沒有此增加,有關上升幅度應為百分之二十)。2007年之淨盈餘較去年明顯增長了澳門幣七億六千四百萬元,即多增百分之四十點四。
5.現金流量(包括淨盈餘、準備金、攤銷及折舊)達三十六億一千四百六十萬澳門幣,佔全年總收益的百分之六十四點八。
6. 基本保障比率(外𣾀儲備扣除一年期以下外幣負債後與澳門幣負債的比例)為百分之一百零八點四,較法定的百分之九十最低限額為高。
基於以上所述,監察委員會根據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六款e項的規定,於2008年4月29日舉行的會議上議決如下:
a)澳門金融管理局能適當及如期地提交所需的資料及會計帳項;
b)認同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計算表均能清楚闡明澳門金融管理局的資產及財務狀況,亦明確地顯示出澳門幣負債及外匯儲備的組合;
c)對2007年呈交的帳目顯示出澳門金融管理局的良好財政狀況予以祝賀;
d)鑒於金融管理局2007財政年度的財務報告書與現實相符,故特予通過。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於澳門
主席:歐安利
委員:林品莊
委員:劉本立
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
資產帳戶 | 負債帳戶 | |||
外匯儲備 | 108,927,171,247.87 | 澳門幣負債 | 112,455,815,523.03 | |
黃金及白銀 |
0.00 |
金融機構存款 |
3,704,933,179.58 | |
銀行結存 |
74,579,350,262.34 |
特區政府存款 |
55,709,590,092.70 | |
海外債券 |
27,982,505,707.52 |
負債證明書 |
4,393,211,478.71 | |
特別投資組合 |
6,352,887,765.88 |
金融票據 |
36,345,000,000.00 | |
其它 |
12,427,512.13 |
其它 |
12,303,080,772.04 | |
本地區放款及其它投資 | 12,648,216,240.87 | 外幣負債 | 0.00 | |
流通硬幣 |
57,867,300.00 |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
紀念硬幣 |
1,769,898.52 |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
非流通銀幣 |
5,856,000.40 | |||
流通硬幣套裝 . |
398,334.36 | 其它負債 | 108,787,386.08 | |
其它澳門幣投資 |
281,248,685.05 | |||
外幣投資 |
12,301,076,022.54 |
暫記帳項 |
108,787,386.08 | |
其它帳項 |
0.00 | |||
其它資產 |
1,268,191,376.52 | 資本儲備 | 10,278,975,956.15 | |
資本滾存 |
6,594,261,823.85 | |||
一般風險準備金 |
3,079,024,583.70 | |||
盈餘 |
605,689,548.60 | |||
|
|
|||
資產總計 |
122,843,578,865.26
|
負債總計 |
122,843,578,865.26
|
|
行政委員會
Anselmo Teng
António José Félix Pontes
Wan Sin Long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消防裝備物品」進行公開競投。
有意投標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查閱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如欲索取上述文件之影印本,需繳付影印費用。
標書必須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下午五時前遞交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總辦事處。競投商號/公司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中所指定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保證金$27,000.00(澳門幣貳萬柒仟元整)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須以現金、抬頭人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本票或銀行擔保書之方式遞交,倘以現金或本票方式,則應遞交至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出納。
開標日期為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十時正,在位於澳門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內舉行。根據七月六日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競投商號/公司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招標時所遞交之文件有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自本通告公佈之日起至公開競投截標之日期時限為止,競投商號/公司應前往澳門兵營斜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管理廳採購科,以確切瞭解是否尚有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鑑於刋登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第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公佈關於治安警察局普通職程及無線電職程之副警長晉升課程之錄取考試的最後評核名單出現不正確之處,按治安警察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就第01/CPSc/2008號報告書之批示,現更正如下:
1. 合格者 :
普通職程
原文為:
編號 | 中文姓名 | 最後分數 | 最後排名 |
116881 | 鄧貴武 |
10.4 |
1 |
209831 | 羅偉明 |
9.8 |
2 |
151931 | Ung Alberto |
9.6 |
3 |
356831 | 梁潤林 |
9.3 |
4 |
118931 | 何仕清 |
9.3 |
5 z) |
194901 | 陳敬燊 |
9.2 |
6 |
182920 | 黃婉珊 |
9.2 |
7 |
111901 | 郭伯炎 |
9.0 |
8 |
186871 | 曾東浜 |
8.9 |
9 |
169891 | 永光何 |
8.8 |
10 z) |
216831 | 周宇堯 |
8.8 |
11 |
120931 | 盧國雄 |
8.7 |
12 |
202901 | 尹國良 |
8.6 |
13 |
211851 | 譚富華 |
8.6 |
14 z) |
175920 | 陳少君 |
8.5 |
15 |
270851 | 鄺文燊 |
8.5 |
16 |
120861 | 黃永嘉 |
8.5 |
17 |
129840 | 許少玲 |
8.4 |
18 |
171901 | 李錦雄 |
8.4 |
19 |
154861 | 高世傑 |
8.3 |
20 |
117861 | 羅傑明 |
8.3 |
21 |
142911 | 黃理宗 |
8.2 |
22 |
150891 | 關樹森 |
8.2 |
23 |
114840 | 盧惠芬 |
8.1 |
24 |
272851 | 何永智 |
8.1 |
25 |
145911 | 譚景華 |
8.1 |
26 |
209911 | 李兆昌 |
8.1 |
27 |
178861 | 黃鼎榮 |
8.0 |
28 |
164891 | 莫敬駒 |
8.0 |
29 z) |
117881 | 鄭鑑天 |
8.0 |
30 |
163891 | 古永樵 |
8.0 |
31 |
137901 | 馮兆權 |
8.0 |
32 |
149891 | 林炳新 |
7.7 |
33 |
168911 | 譚銳光 |
7.7 |
34 |
104881 | 黃玉明 |
7.5 |
35 |
158881 | 嚴永強 |
7.5 |
36 |
190921 | 黃漢強 |
7.5 |
37 |
296911 | 梁華生 |
7.4 |
38 |
273911 | 馮耀輝 |
7.3 |
39 |
167900 | 楊慧芬 |
7.3 |
40 |
128881 | 許耀銓 |
7.2 |
41 |
158900 | 秦秀蓮 |
7.2 |
42 |
164911 | 鄧翠華 |
7.1 |
43 |
129921 | 梁炳雄 |
7.1 |
44 |
146911 | 蔡志山 |
6.8 |
45 |
182911 | 何潤華 |
6.7 |
46 |
221831 | 李忠明 |
6.0 |
47 |
備註: z)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六十五條第四款之規定,為代表仍進行在職意外程序。
更正為:
編號 | 中文姓名 | 最後分數 | 最後排名 |
116881 | 鄧貴武 |
10.4 |
1 |
209831 | 羅偉明 |
9.8 |
2 |
151931 | Ung Alberto |
9.6 |
3 |
356831 | 梁潤林 |
9.3 |
4 |
118931 | 何仕清 |
9.3 |
5 z) |
194901 | 陳敬燊 |
9.2 |
6 |
182920 | 黃婉珊 |
9.2 |
7 |
111901 | 郭伯炎 |
9.0 |
8 |
186871 | 曾東浜 |
8.9 |
9 |
169891 | 永光何 |
8.8 |
10 z) |
216831 | 周宇堯 |
8.8 |
11 |
120931 | 盧國雄 |
8.7 |
12 |
202901 | 尹國良 |
8.6 |
13 |
211851 | 譚富華 |
8.6 |
14 z) |
175920 | 陳少君 |
8.5 |
15 |
270851 | 鄺文燊 |
8.5 |
16 |
120861 | 黃永嘉 |
8.5 |
17 |
129840 | 許少玲 |
8.4 |
18 |
171901 | 李錦雄 |
8.4 |
19 |
154861 | 高世傑 |
8.3 |
20 |
117861 | 羅傑明 |
8.3 |
21 |
142911 | 黃理宗 |
8.2 |
22 |
150891 | 關樹森 |
8.2 |
23 |
114840 | 盧惠芬 |
8.1 |
24 |
272851 | 何永智 |
8.1 |
25 |
145911 | 譚景華 |
8.1 |
26 |
209911 | 李兆昌 |
8.1 |
27 |
178861 | 黃鼎榮 |
8.0 |
28 |
164891 | 莫敬駒 |
8.0 |
29 z) |
117881 | 鄭鑑天 |
8.0 |
30 |
163891 | 古永樵 |
8.0 |
31 |
137901 | 馮兆權 |
8.0 |
32 |
149891 | 林炳新 |
7.7 |
33 |
168911 | 譚銳光 |
7.7 |
34 |
104881 | 黃玉明 |
7.5 |
35 |
158881 | 嚴永強 |
7.5 |
36 |
190921 | 黃漢強 |
7.5 |
37 |
182911 | 何潤華 |
7.5 |
38 |
296911 | 梁華生 |
7.4 |
39 |
273911 | 馮耀輝 |
7.3 |
40 |
167900 | 楊慧芬 |
7.3 |
41 |
128881 | 許耀銓 |
7.2 |
42 |
158900 | 秦秀蓮 |
7.2 |
43 |
164911 | 鄧翠華 |
7.1 |
44 |
129921 | 梁炳雄 |
7.1 |
45 |
146911 | 蔡志山 |
6.8 |
46 |
221831 | 李忠明 |
6.0 |
47 |
備註: z)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六十五條第四款之規定,為代表仍進行在職意外程序。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五日內向保安司司長提起上訴。
(經治安警察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於治安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警務總長 伍素萍
委員:警司 梁偉強
副警司 李德輝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五缺之事,茲公告以下事宜:
一、確定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司法警察局C座大樓地下以供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pj.gov.mo);
二、知識筆試將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六)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澳門亞馬喇馬路三號濠江中學內進行,為時三小時。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法律範疇)四缺,茲通知以下事宜:
(一)確定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本局C座大樓地下,以供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pj.gov.mo);
(二)知識筆試將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澳門亞馬喇馬路三號濠江中學內進行,為時三小時。准考人須於考試舉行前三十分鐘到達該地點。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五缺和為填補將來出現的空缺,考試成績有效期為一年,由最後評核名單公佈日起計算,茲通知以下事宜:
(一)筆試合格並獲准進入專業面試的准考人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本局C座大樓地下,以供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pj.gov.mo);
(二)專業面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於上述名單內公布。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以文件審閱,並以專業面試作為補充及有限制的方式,為教育暨青年局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兩缺。
再通知上述之開考通告已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公立教育機構
二零零八/二零零九學年校曆表
甲、校曆表的開展
一、二零零八/二零零九學年的學生學校活動由兩個學期組成,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至五日開始,並將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至三十日結束。期間應有最少一百八十天的實際教學活動。
二、學期時間為下表所示:
上學期 | 下學期 | ||
開始 | 結束 | 開始 | 結束 |
九月一日至五日 | 一月十六日 | 二月二日 | 六月二十二日至三十日 |
三、為了達到本通告預期的效力,學生在學校活動應理解為在教室或教室以外開展的活動,包括學校年度活動計劃中預計的活動及總測驗。
四、由相關教育機構的領導負責:
1. 決定學校活動的開始日期,並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之前通知教育暨青年局局長;
2. 在不影響學期時間的情況下,調整校曆表以配合學校的教育方案和教學計劃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
乙、暫停學生校內外活動
公立教育機構應按下列時段暫停學生校內外活動:
第一時段:十二月二十日至一月一日;
第二時段:一月十七日至二月一日;
第三時段:四月八日至四月十二日。
丙、評核時間
一、教育機構有兩次評核時間,分別在上、下學期結束後的首四天舉行。
二、上述第一點所提到的教育機構之學生評核成績,應於下列時間派發:
1. 第一次評核於校長追認後,在下學期首一星期內或之前進行;
2. 第二次的評核在校長追認後立即為之。
丁、以中文為教學語言的回歸教育及以葡文為教學語言的成人中學教育
以中文為教學語言的回歸教育及以葡文為教學語言的成人中學教育之學生的學校活動,盡可能按每一學年設立的校曆表進行,期間應有最少四十個教學週。
戊、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的校曆表與日間制度的公立教育機構的校曆表相同。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唯一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 分 |
Albertino Campo | 8.21 |
(經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技術員 胡潔明
委員:特級技術員 溫美寶
特級技術員 Raquel Xavier Anok
茲公佈,葉敏兒申請其已故配偶Augusto Lopes Monteiro之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及其他金錢補償。他曾為本局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補償,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代局長 劉振滄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通過審查文件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兩缺。
有關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之第一職階首席氣象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之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張貼其准考人臨時名單於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