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7/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7/2008

刊登日期:

2008.4.23

版數:

3333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資訊設備系統S/390軟件租賃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身份證明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7/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六)項及第七條,連同第11/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身份證明局局長黎英杰,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澳門“國際商業機器世界貿易公司”簽訂向身份證明局提供資訊設備系統S/390軟件租賃服務的合同。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陳麗敏

    法規:

    第18/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7/2008

    刊登日期:

    2008.4.23

    版數:

    3333-3334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資訊設備系統S/390維修保養及支援服務(包括硬體維修保養及支援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身份證明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8/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六)項及第七條,連同第11/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身份證明局局長黎英杰,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澳門“國際商業機器世界貿易公司”簽訂向身份證明局提供資訊設備系統S/390維修保養及支援服務(包括硬體維修保養及支援服務)的合同。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陳麗敏

    法規:

    第19/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7/2008

    刊登日期:

    2008.4.23

    版數:

    3334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智能身份證系統的防火牆系統的升級設備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身份證明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9/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六)項及第七條,連同第11/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身份證明局局長黎英杰,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德國“Giesecke & Devrient GmbH”公司簽訂向身份證明局提供智能身份證系統之防火牆系統之升級設備服務的合同。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陳麗敏

    ———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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