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9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現行特許合同第十二條第三款,並按照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陶永強工程師擔任政府駐澳門電訊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獲續期一年。

二、執行上指職務之每月報酬為$6,600.00(澳門幣陸仟陸佰元整)。

三、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葡文版本

第9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現行合同第十五條第一款,並按照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黃穗文學士擔任政府駐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獲續期一年。

二、執行上指職務之每月報酬為$6,600.00(澳門幣陸仟陸佰元整)。

三、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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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