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簽署人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Juliana Rodrigues Cheang及馮敏儀,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起,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為期六個月。

透過簽署人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甘國威及謝啟文,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為期六個月。

透過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規定,夏家明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75點。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批示:

根據經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二款及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高展鴻及李炳時之定期委任,由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起續期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透過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劉登彪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六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50點,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樊惠英,第一職階工人;

歐陽秀琼,第二職階助理員。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之批示:

李麗娜、鍾杏媚及李詠聰,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轉為訂立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職級及職階不變,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透過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Herculano da Conceição Fernandes Carvalho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薪俸點160點,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透過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郭瑞琼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工人的薪俸點120點,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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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社 會 文 化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瞿國英碩士——根據經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款及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其為本辦公室顧問,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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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José Manuel Rodrigues da Costa——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七)項、第十七條至第十九條,以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四十五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並終止在建設發展辦公室的相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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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批示如下:

伍惠愉——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公署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款,轉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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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廉政公署

代辦公室主任 胡家偉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及第四條, 以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 及第二款a)項的規定,及聯同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二 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經海關關長的建議,以定期委任方 式,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委任一等高級技術員——李國 輝出任海關法律輔助及研究處處長,為期兩年。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所作的批示:

何嘉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編號020011,薪俸點為510,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張俊明及郭秀琼,第五職階助理員,編號分別為940231及963830,薪俸點為140,各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六日及四月一日起生效;

余柳愛,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995120,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鄺仲勤,第三職階助理員編號020041,薪俸點為120,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鍾新華,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編號964001,薪俸點為170,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所作的批示:

盧金燕,海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關務監督編號08910——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起,享受為期五年之長期無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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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的規定,鄧志澧學士、陳瑞芳碩士及陳燕玲碩士在本辦公室分別擔任組織資訊處處長、人力資源處處長及財政財產處處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聲 明

茲聲明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盧小鵬,屬編制外合同,現應關係人的要求,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起終止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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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詹少德——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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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璧瑩及卜志輝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Rogério Paulo Carvalheiro Peyroteo,首席高級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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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謝錦康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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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之批示:

姚如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15,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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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及三月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黃小芬、蔡倩、周妙燕、宋柏明、盧宇懷、鄭滿珊及甄漢持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首五位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最後兩位為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薪俸點為260點。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郭忠漢及林宇杰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4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鄭曉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翻譯的薪俸點54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美倫及黃嘉瑛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Ernesto Orlando Pereir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 Halimah Binti Junas Bin Amir Ahmad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27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鄭子洋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吳淡福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薪俸點21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鄧李淑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公關督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聲 明 書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三期第一組(副刊)的第7/2007號法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9,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經濟發展委員會”的整體款項分配,作出經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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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財政局——局長 劉玉葉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的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約方式聘用林偉豪、何嘉業及梁皓婷,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普查暨調查員,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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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議 決 摘 錄

按照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區詠琴及馮少萍在本基金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20點。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本基金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關希文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九日起予以解除。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基金向房屋局徵用的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黃美玲,因徵用期滿而終止在本基金之職務,並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返回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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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卹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發出的批示:

(一)消防局第六職階消防區長José Maria de Matos,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679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1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吳永和,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97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公積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文化局技術輔導員李巧怡,供款人編號301816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七十。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前體育、社會及公益設施工作小組工作人員Luís Filipe Rodrigues de Senna Fernandes,供款人編號605133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七十三。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民政總署助理員吳如歡,供款人編號605818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衛生局護士楊柳,供款人編號6068365,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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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與徐美瑩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五職階護士之職務,薪俸點為405,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聯同經十月十七日第19/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附件B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起與特級技術輔導員陳淑慧之定期委任續期一年,擔任本局行政管理廳財政管理處採購科科長之職位。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聯同經十月十七日第19/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附件B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起與首席行政文員Yvonne Lurdes da Luz Vicente 之定期委任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總辦事處文件暨檔案科科長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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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陳小平、吳作基及李家輝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5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謝美華,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布允祺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陳小平,本局人員編制內臨時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刑事技術輔導員——應其要求,自開始以散位合同形式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之日起,終止其原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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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Ismael José Gonçalves Bastos,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七日起更改合同第四條款第一項,轉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鄭,力恆及黎,志強,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三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José Gabriel Delgado Vicente Lima,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尤維濤,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Teresa de Jesus Bettencourt Pinto Nobre de Oliveira,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Dulce Maia Trindade,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公共衛生主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葉, 美蓮,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王, 志偉,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陳,仲培,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周,志剛,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鄭嘉琪,本局二等技術輔導員——其個人勞動合同獲從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續期六個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程鋼煒,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七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李國斌,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唐,山,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六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之批示:

黃, 亞發,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之批示:

陳,紅基、陳,結紅、鄒,超英、古,少敏、劉,妙卿、李,月娣、龐,文苑、余,杏群及黃,美雁,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陳,瑞媚、楊,曉鳳、毛,雪芳及黃,翠琼,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陳,啟明,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陳, 剛,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之批示:

Do Rosário, Anabela Luiza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起,獲續任為本局醫院行政廳廳長,為期一年。

Alves, Manuel Filipe do Amaral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起,獲續任為本局住院服務處處長,為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謝,瑋舜,本局編制外合同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陳,萱,本局編制外合同三等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李, 嘉慧,本局編制外合同一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應李玉尺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黃慧珍——應其要求,中止第E-1577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吳宇星——恢復第W-0109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

按照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駱一凡——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615。

———

陳燕玲——應其要求,中止第W-0166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柱照投資(澳門)有限公司”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201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417號中紡工業大廈第二座12樓A座A室及B室,准照持有人為柱照投資(澳門)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223-225號南光大廈9樓。

———

按照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黃日新——應其要求,中止第C-0307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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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振東——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239。

更 正

因本局文誤,使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二組內第2089頁之批示摘錄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郭, 園英,為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應為:“……郭, 園英,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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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代局長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劉少珊學生,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起生效;

甘少琴學士,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由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吳樂樂,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批示:

盧小鵬學士及吳素靜學士,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之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及第二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以臨時委任方式任用為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以填補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而設之空缺。

按照本局代局長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批示:

黃詠雯學士,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五級第二職階中葡中學教師,薪俸點為440,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葉漢基,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三級第五階段中葡小學教師,薪俸點為450,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十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林國洪碩士在本局擔任行政暨財政處處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Filipa Van Loon de Carvalho Peres Galvão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周紅萍及馮素娜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五條及第十條,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起生 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韋麗容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張良香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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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盧小敏——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訂立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Diamantino Augusto Torrado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650,為期一年。

Filipe Augusto Rodrigues de Senna Fernandes——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訂立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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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周志豪及梁婉芳——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與其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擔任本局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00點。

梁焯銘——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起與其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擔任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50點。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戴愛珍學士及張瑋詩——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起與其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與下列人員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在本局擔任如下所述的職務:

莫子恆學士及陸建峰副學士,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50點;

趙敏儀學士,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00點;

José Maria Nunes,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

莊綺琪學士、譚美珊學士、黃詩華學士、黃雪玲學士及張日曦,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60點;

盧磊碩士、周珊珊學士、徐艷芬學士、周美文學士、高池享學士、黎結珊學士、梁志源學士、梁瀚學士、梁婉婷學士、吳國強學士、黃偉達學士、Angelina Madeira de Carvalho da Silva、何國光、João Manuel de Magalhães及黃樹偉,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195點;

鄭嘉雯學士,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195點;

黃中全及黎炳堅,分別為第四及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80及150點;

曾志強及黃錦華,分別為第五及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70及160點;

蔡加榮、何耀雄及石文輝,為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30點;

黃區小萍、陳文賦、梁麗琴、盧燦業、黃啟聰及黃秀芬,首位為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120點,其餘為第二職階助理員,薪俸110點。

摘錄自代任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徐艷芬學士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應黎結珊學士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應莊綺琪學士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起予以解除。

———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黃有力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刊登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批示核准的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八年度本身預算第二次修改:

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八年度本身預算第二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4 01 05 00 32 澳門國際龍舟賽 651,000.00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651,000.00
          總數 651,000.00 651,000.00

澳門國際龍舟賽獨立預算

«04-01-05-00-32»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編號 開支名稱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651,000.00
          總數 651,000.00

澳門國際龍舟賽獨立預算第一次修改

«04-01-05-00-32»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追加/登錄 註銷
編號 開支名稱
02 02 02 00 00 燃油及潤滑劑 20,000.00  
02 02 06 00 00 服裝 10,000.00  
02 02 07 00 06 紀念品及獎品   30,000.00
02 02 07 00 99 其他   340,000.00
02 03 01 00 05 各類資產   400,000.00
02 03 02 02 02 衛生及清潔 126,000.00  
02 03 02 02 03 管理費及保安 50,000.00  
02 03 04 00 01 資產租賃——不動產 148,000.00  
02 03 04 00 02 資產租賃——動產   872,000.00
02 03 05 03 00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260,000.00  
02 03 06 00 00 招待費 53,000.00  
02 03 07 00 0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85,000.00  
02 03 07 00 03 在外地市場之活動   250,000.00
02 03 08 00 99 其他   60,000.00
02 03 09 00 02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46,000.00  
02 03 09 00 99 其他 258,050.00  
04 02 00 00 02 社團及組織 895,950.00  
          總數 1,952,000.00 1,952,000.00

———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委員:唐偉良、Lei, Maria Helena dos Remédios Vicente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黃美群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盧貴芳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之規定,繼續維持其超額人員狀況。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Diamantino Augusto Torrado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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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楊月燕之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Teresa Rosa Xeque Rodrigues de Oliveira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30點,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與陳錫潤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黃曉欣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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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林純——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一年。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唐煥陽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饒秋婉及譚德明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續約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首席助理技術員Ernesto Herculano da Luz,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的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本局一等文員Julieta Felisberta Carvalhosa,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的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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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余章輝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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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