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簽署人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Arlene Lau,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起,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為期六個月。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名單中之合格投考人,獲確定委任為下列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及技術員組別職位,填補十二月二十日第12/1999號行政法規附件人員編制內的空缺:
排名第一和第二名的合格投考人,首席高級技術員李月梅碩士及馮潔儀學士,委任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唯一合格投考人,首席技術員Elsa da Silva學士,委任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之規定,Elsa da Silva繼續處於超額人員狀況。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批示如下:
鄭棣發——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續聘用為第七職階助理員,為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林乾源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何潔冰及梁慧蓮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成麗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茲聲明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朱嘉敏,屬編制外合同,現應關係人的要求,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起終止其職務。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的批示:
應歐玉珍之請求,其於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二月十八日及二月十九日的批示:
謝雯——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鍾喜華,屬教育暨青年局人員編制——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三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b)項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李揚——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的批示:
Paula Cristina Pereira Carion——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的批示:
陳梓枰,屬經濟局人員編制——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三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b)項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翻譯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鄭建武,屬文化局人員編制——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三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第二款b)項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Arquimínio Monteiro de Jesus、余志輝——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均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分別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及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梁紹權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收取相等於540索引點薪俸,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李秀玉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收取相等於485索引點薪俸,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劉永福——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慧冰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起在本中心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於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主任 謝志偉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José Gabriel Rosário dos Santos 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Fernando Ferreira da Cal 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黎景林及黃小英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名的第二職階首席翻譯韋志聰、Ana Maria da Silva及Raquel Ng,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主任翻譯。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准考人第二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陳霆鈞,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董珍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
按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朱銳光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三職階助理員曹李美玉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馮晧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下列公務員為在有關考試中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獲確定委任於有關之人員編制內下列之相應職級:
Iao Gomes, In Mui、Da Luz Leong, Viriato Leandro、Osório, Roberto Carlos及Do Rosário, Carolina Luísa,分別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至第四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Dias, Joana Tavares,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林,兆鋆學士,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溫崇政,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350點,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Clemente Pinto Brandão, Helena Margarida 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535點,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李,少容——化驗所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7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歐,永彤——資訊處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45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
Saldanha, Stephen Vijay ——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9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朱,碧丹——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黃錫松——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0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王凱紅——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70點,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Nogueira de Oliveira, Alexandra Maria ——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80點,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起生效;
Mendonca Dias N. da Silva, Lucia do Carmo ——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90點,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米,佐治——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廖,俊華——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8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周,堯寬及梁國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65點,為期一年,皆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Godinho Gomes, Isabel Carmelina ——第三職階首席助理資訊技術員,薪俸33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劉,玉姬——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7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張若秀——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5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林,慧華學士——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余,家穎——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65點,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黃,玉玲,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薪俸365點,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質量控制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Prado, Ricardo José Lisandro,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450點,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胡,建玲,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05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之批示:
黃錦濠——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30,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六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之批示:
衛生局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羅龠昕學士,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排名第一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八條,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經濟局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三等翻譯,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設立而尚未填補之空缺。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之批示:
應曹樂萌的請求,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予以解除。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於財政局——局長 劉玉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法務局第一職階主任文案鄭麗湘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起在本局擔任同等職務,為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及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崔家盛,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
劉其昌、鄺玉儀、林安莉及林健愉,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一月十六日、一月二十三日及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一月十六日及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除最後兩位外,其餘皆為期一年,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蘇國輝及王康,分別續聘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及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540、455點,各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及二月十日起生效;
黃慧茵、何堅忠及金綺珊,分別續聘擔任第二、第一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70、350及35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一月一日及二月七日起生效;
Luísa Maria da Silva Pedruco Novo及徐繼權,分別續聘擔任第二及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415及40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及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黃寶華,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320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翁俊傑、鍾志江、馮超賢、馮煒良、何春明、曾愛明及何詠詩,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點,首位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七日、隨後四位自一月二十四日及最後兩位自三月一日起生效;
關詩韻及呂逸超,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195點,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七日及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和第四款的規定,梁文潤學士及陳玉雪學士在本局分別擔任審計廳廳長及研究調查廳廳長職務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吳域邦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Carla Marisa Pack Coteriano 及陳艷蓮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及四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梁雅媚在本基金擔任基金發放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局長之體育發展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蕭威利,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073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三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82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主任梁國雄,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545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5點訂出。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經理石崇榮,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5510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5點訂出。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港務局第三職階政府船塢主管林國慶,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80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衛生局衛生服務助理員Teresa Maria Ma Lobo,供款人編號6016942,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熟練助理員廖志基,供款人編號602050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六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一)前體育、社會及公益設施工作小組輕型車司機關彼得,供款人編號605138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錦珠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第五級別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2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林日東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級別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薪俸點17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黃麗儀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級別第五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40的薪俸。
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思謙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應第二職階三等文員簡艷嫻之申請,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編制外合同,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之規定,批准警員編號152043郭俊杰,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免除工作,正式脫離治安警察局。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根據經由第25/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之附件四第二項及第13/2000號行政命令之規定所賦予權限而作出之批示︰
由於警員編號148791黎志明,違反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五條第三款a)項、第六條第二款a)項、第十二條第二款f)及o)項規定之義務,經參照該《通則》第二百四十條a)項的規定,決定對該警員編號148791黎志明,科處撤職的處分,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起執行。
由於警員編號184961陳勇,違反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五條第三款a)項、第六條第二款a)項、第八條第二款c)項、第十二條第二款f)及o)項規定之義務,經參照該《通則》第二百四十條a)項的規定,決定對該警員編號184961陳勇,科處撤職的處分,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起執行。
由於警員編號234961李伯倫,違反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五條第三款a)項、第六條第二款a)項、第八條第二款c)項、第十二條第二款f)及o)項規定之義務,經參照該《通則》第二百四十條a)項的規定,決定對該警員編號234961李伯倫,科處撤職的處分,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起執行。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七條第一款及第六款規定,警員編號239921梁凱文,被免除工作,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起執行。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胡敏婷,澳門監獄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擔任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點,為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何,永慧,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歐,偉漢、關,金英、林,小芳、李,惠愛、梁,鳳賢、梁,瑞瓊、潘,美珍、蕭,少群、王,凱碧、王,妙玲、葉,長英、麥,小燕、莫,華坤、施,明芽、黃,彩紅、黃,婉霞、程,卓容、陳,寶玲、李,淑英及練,林根,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獲續約六個月,首十位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續後六位)及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最後三位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羅,曉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八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陳,肖萍及曹,曉航,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日起獲續約一年。
蔡,紅,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黃,忠陽,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起獲續約一年。
楊,婉君,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牙科醫師,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劉,蘭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吳,靄琳,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唐,山,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李,偉明,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歐陽,佩玲,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羅,曉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葉,覺秋及甘,小雁,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巢,杏詩,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林,買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何,綺雯、郭,煥兒、廖,艷紅、盧,杏翔及麥,艷娟,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美芳,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周,恩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郭,潔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藍,惠欣及羅,佩君,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秦,穎斯,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堵,慧芬,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高,梓傑,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梁,杏芝,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丁,倩勤和蘇,小翠,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及三月十九日起生效。
譚,偉強,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楊,舒敏,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鄭,慧明,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黎,敏儀、張,嘉欣、張,健卉、李,趣婷、梁,玉蓮、黃,敏思、黃,菀莙和李,淑賢,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之職務,為期六個月,首七位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及最後一位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起生效。
廖,玉芬、何,文傑、楊,國成、甘,秀敏和陸,靜鋒,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林,藝芳,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程,海麗,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郭,燕萍,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其所屬職級及職階獲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為期六個月:
張,珍歡及周,寶珠,為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及三月十日起生效;
蕭,詠文及溫妙瑜,為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施,明援,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之批示:
鄺,俏鳳,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趙德龍——應其要求,取消第M-1142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按照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陳珈珧——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235。
按照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許潔華——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675。
郭昌谷——恢復第M-0696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平安中西醫綜合醫療中心——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111,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美副將大馬路47-B號富德大廈地下C座,持牌人為鄺兆民先生,住所位於澳門田畔街29號鴻達大廈5樓B座。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批示:
Aida Maria Albino Carreira學士,本局首席高級技術員,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批示:
張佩珊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開考之評核名單之合格應考人,分別確定晉升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如下職級,以填補其本人曾經擔任之空缺:
首席技術輔導員梁麗卿為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確定晉升為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首席助理技術員盧雪萍、劉培英及梁月妹,於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至三名的合格應考人,確定晉升為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梁麗卿,獲確定晉升為本局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繼續維持其超額狀況。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Manuela Mendes Rodrigues 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林錦江、陳道書和Antonieta Pinto Resende Wong 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工人、第五職階助理員和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四月二十日及四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及第九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ichel José Eduardo Morais Pereira dos Reis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周婉兒的請求,其在本局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熟練工人:李志榮及胡維漢;第四職階熟練工人:何福欽、陳國輝、鍾浩元、甘維有及卓小龍;第三職階熟練工人:陳兆培;第一職階熟練工人:何旅邁、吳彬元及黃惠民;
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彭華炳;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邱頌華;
第二職階工人:梁文權;
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Norma Leonor de Almeida da Silva;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Henrique António dos Santos;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何文淡;
第七職階助理員:戴國雄、賴伯平及卓成毅;第六職階助理員:葉錦醇、何世恭、袁建文、何文強、陳逸崑、梁勝、梁麗霞、麥炳光、李錦輝、鄭麗京、余寶強、李錦蘭、梁振添、何寶潔、潘善鏗、Jurintr Rodngarm da Luz、黃錫權、曾慶真、黃梁玉霞、廖國良、溫汝標、容永劭、陸俠瑜、姚金堂、郭淑寧、許慧珍、何耀祥、司徒振良及魯家琴;第五職階助理員:林寶蘭、鄭焯宗、黃仲明、梁偉漢、李鳳顏、劉國濠、曹慰文、張宏根、譚文添、伍泳、周妙玲、梁祐斌、黃聯恩及梁惠娟;第四職階助理員:伏寶生、利樹鵬、黃耀光、黃潤南、王素紅、朱群飛、梁坤燦、馮雁玲、周瑞珍、梁春添、黃偉華、梁英華及梁坤鴻;第三職階助理員:黃中棠及梁嘉誠;第二職階助理員:樊金漢;第一職階助理員:賴細珠及梁子明。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梁愛玲學士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述職級及日期起獲續期一年:
譚偉國學士,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李仲偉學士,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沈榮根副學士,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黃郭好儀學士,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文冠雄學士,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的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及薪俸點如下,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李志榮,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轉為第六職階,薪俸點為220點;
何旅邁及黃惠民,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轉為第二職階,薪俸點為160點;
邱頌華,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轉為第二職階,薪俸點為140點;
鄭焯宗、林寶蘭、劉國濠、李鳳顏、梁偉漢及黃仲明,第五職階助理員,轉為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50點。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於體育發展局
局長 黃有力
根據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及二月十九日本學院理事會之決議:
按照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委任下列人員為各行政部門的主管:
學術事務部:部長——鄭妙嫻碩士,任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招生暨註冊處:處長——張國榮學士,任期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根據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本學院理事會之決議,並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批示同意:
按照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二十四條第四款之規定,委任劉明博士為高等衛生學校校長,任期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至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規定,茲公佈經本年三月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之二零零八財政年度澳門理工學院本身預算第一次預算修改:
單位 : 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2 | 00 | 00 | 00 | 00 | 資產及勞務 | ||
02 | 03 | 00 | 00 | 00 | 勞務之取得 | ||
02 | 03 | 02 | 00 | 00 | 設施之負擔 | ||
02 | 03 | 02 | 01 | 00 | 電費 | 206,000.00 | |
02 | 03 | 02 | 02 | 00 | 設施之其他負擔 | ||
02 | 03 | 02 | 02 | 02 | 衛生及清潔 | 59,800.00 | |
02 | 03 | 02 | 02 | 03 | 管理費及保安 | 519,800.00 | |
02 | 03 | 08 | 00 | 00 | 各項特別工作 | ||
02 | 03 | 08 | 00 | 99 | 其他 | 880,000.00 | |
04 | 00 | 00 | 00 | 00 | 經常轉移 | ||
04 | 01 | 00 | 00 | 00 | 公營部門 | ||
04 | 01 | 01 | 00 | 00 | 自治機關 | ||
04 | 01 | 01 | 03 | 00 | 預算轉移 | ||
04 | 01 | 01 | 03 | 29 | 澳門大學* | 6,000.00 | |
04 | 02 | 00 | 00 | 00 | 私立機構 | ||
04 | 02 | 00 | 00 | 03 | 給予本地區組織的共同分擔及會費 | 240,000.00 | |
05 | 00 | 00 | 00 | 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 | 02 | 00 | 00 | 00 | 保險 | ||
05 | 02 | 04 | 00 | 00 | 車輛 | 24,000.00 | |
資本開支 |
|||||||
07 | 00 | 00 | 00 | 00 | 投資 | ||
07 | 09 | 00 | 00 | 00 | 運輸物料 | 236,400.00 | |
總額 | 1,086,000.00 | 1,086,000.00 |
*新增帳目
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署理院長:殷磊——署理副院長:關沾雄——秘書長:辜麗霞——財政局代表:António João Terra Esteves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辜麗霞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批准之旅遊學院二零零八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二次修改:
單位 : 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1 | 01 | 01 | 00 | 薪俸或服務費 | 673,000.00 | |
01 | 01 | 02 | 01 | 00 | 報酬 | 354,000.00 | |
01 | 01 | 03 | 01 | 00 | 報酬 | 1,849,000.00 | |
01 | 01 | 04 | 01 | 00 | 工資 | 9,000.00 | |
01 | 01 | 05 | 01 | 00 | 工資 | 77,000.00 | |
01 | 01 | 07 | 00 | 02 | 委員會成員 | 3,000.00 | |
01 | 01 | 07 | 00 | 03 | 職務主管及秘書 | 85,000.00 | |
01 | 01 | 09 | 00 | 00 | 聖誕津貼 | 214,000.00 | |
01 | 01 | 10 | 00 | 00 | 假期津貼 | 273,000.00 | |
01 | 02 | 04 | 00 | 00 | 錯算補助 | 2,000.00 | |
01 | 02 | 06 | 00 | 00 | 房屋津貼 | 127,000.00 | |
01 | 05 | 01 | 00 | 00 | 家庭津貼 | 115,000.00 | |
01 | 05 | 02 | 00 | 00 |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 11,000.00 | |
02 | 03 | 02 | 01 | 00 | 電費 | 1,368,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2 |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 2,740,000.00 | |
05 | 04 | 00 | 00 | 01 | 退休基金會——退休及撫卹制度(僱主方) | 107,000.00 | |
05 | 04 | 00 | 00 | 02 | 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僱主方) | 209,000.00 | |
總額 | 4,108,000.00 | 4,108,000.00 |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之批示:
吳紫平,為本學院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起生效。
尹智遠,為本學院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於旅遊學院λ
代副院長 甄美娟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刊登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批示核准的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八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單位 : 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2 | 03 | 07 | 00 | 02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 2,000,000.00 | |
05 | 04 | 00 | 00 | 90 | 備用撥款 | 2,000,000.00 | |
總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委員:唐偉良、Lei, Maria Helena dos Remédios Vicente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公佈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教育發展基金第一次預算修改,有關修改是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的批示許可:
單位 : 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2 | 02 | 04 | 00 | 00 | 辦事處消耗 | 30,000.00 | |
09 | 01 | 04 | 00 | 00 | 短期借款 | 30,000.00 | |
總額 | 30,000.00 | 30,000.00 |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於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蘇朝暉——委員:鍾聖心、梁勵、何絲雅、盧麗卿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李綺雯,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羅成光、徐達賢及霍宗暖——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為期一年,首兩位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生效,最後一位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陳婉屏,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曾祥軒,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第七職階助理員陳振興、湯柏華、梁國勝及杜錦添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60點,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歐國華、何武斌、梁家麒及黃錦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水手職務,薪俸點為12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而原散位合同亦於同日終止。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本局局長批示:
陳玉蓮,本局確定委任第二職階一等文員——應其本人之請求,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免職。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第四職階助理員張惠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日起續約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黃錦輝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李榮勝擔任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梁曉恩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起續約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第一職階助理員劉綺紅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起續約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茲公佈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於本年三月五日批示所核准之港務局福利會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1 | 07 | 00 | 02 | 委員會成員 | $ 2,400.00 | |
01 | 01 | 07 | 00 | 03 | 職務主管及秘書 | $ 2,400.00 | |
01 | 01 | 07 | 00 | 99 | 其他 | $ 1,400.00 | |
01 | 02 | 03 | 00 | 02 | 輪班工作 | $ 7,300.00 | |
01 | 02 | 04 | 00 | 00 | 錯算補助 | $ 1,100.00 | |
總額 | $ 7,300.00 | $ 7,300.00 |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於港務局福利會——行政委員會——主席:港務局局長 黃穗文——副主席:港務局副局長 黃錦輝——秘書:港務局行政及財政廳廳長 鄧應銓——委員:財政局特級技術輔導員 Maria Helena Azevedo Correia de Paiva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一等高級技術員,周英恆、王安儀及陳德雄,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於郵政局
代局長 劉惠明(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