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9/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委派 Maria Nazaré Saias Portela 學士,以股東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席以下公司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舉行的全體大會:

利保發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大利來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新鴻發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新濠江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新偉業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利天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劉仕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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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