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黃善文在本辦公室擔任顧問的定期委任,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起續期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止。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七款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梁月嫦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顧問翻譯的徵用,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起續期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止。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條,以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徵用文化局人員編制確定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麥潔群以同一職級在運輸基建辦公室擔任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華鈺,屬編制外合同人員,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在行政暨公職局就職為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之日起終止在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的職務。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韋子倫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六職階助理員譚紹安,編號902381,薪俸點為150、第三職階助理員彭國文,編號030011,薪俸點為120、第五職階助理員毛紹友及楊水嬌,編號953221及953230,薪俸點為140,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二月十日、二月十五日及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根據第6/2006 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議決所批准的二零零八年度立法會第一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 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2 | 03 | 05 | 02 | 00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160,000.00 | |
02 | 03 | 04 | 00 | 01 | 不動產 | 60,000.00 | |
07 | 10 | 00 | 00 | 00 | 機械及設備 | 93,000.00 | |
05 | 04 | 00 | 00 | 90 | 備用撥款 | 313,000.00 | |
總額 | 313,000.00 | 313,000.00 |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議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本部門屬確定委任的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陳慧冰,獲批給為期五年之長期無薪假,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計。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茲聲明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嘉儀,屬編制外合同,現應關係人的要求,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終止其職務。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陳玉蓮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歐玉珍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起在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三職階二等翻譯冼道寧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呂偉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熟練助理員黃少強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按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邱咏暉、鄭正宜、劉秀卉、陳冠豪及鄭曉妍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三日、一月十五日、一月十八日、一月十九日及一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潘雅恩及陳文進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准考人第二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韋綺頻,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准考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鄺婉瑩,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准考人第二職階主任翻譯鄭晶平,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翻譯。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Jane Maria Placé的散位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José Kong,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115點,相當於薪俸230點的百分之五十,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李,成就——第三職階一等驗車考牌員,薪俸255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九日起生效;
Conceição, João Horacio Batalha da——第三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80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三職階熟練工人阮,金鴻,獲准簽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熟練工人胡,漢滔,獲准簽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De Assis, Anabela學士,獲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袁,家森及梁,傑榮分別為管理委員會及澳門藝術博物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20點,其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六職階熟練工人盧,觀南,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三職階二等助理資訊技術員陳,坤榮,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薪俸255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Alves Filipe, Luís Augusto、何,永昌及容,鑑榮——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首位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鄭,富階——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歐陽,藝騰及林,福榮——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90點,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及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陳,官文——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鄭,潤果、梁,志祥、吳,耀滿及胡,重光——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陳,旭華、董,義根及陸,瑞強——首两位為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最後一位為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5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一月四日及一月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李梅香學士——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勞健勝——第二職階特級技術稽查,薪俸365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行政輔助部第六職階助理員陳,添有,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綜合服務中心第五職階熟練工人吳,添,薪俸20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管理委員會第一職階一等文員Patricia Gomes Ritchie,薪俸265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李,月玲,薪俸39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沈,雲龍除外,續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止:
陸,英華——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沈,雲龍及阮,觀流——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余,庭楓,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三個月,薪俸23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許,貴樂——第三職階稽查,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張,劍勳——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何,德明及李,金勝——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十一月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文化康體部:
李,沛輝——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范,百強——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財務資訊部:
麥,少森——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梁,得枝——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盧,德全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65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衛生監督部:
第七職階熟練工人周,燦強及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袁,家寶,薪俸240、20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及一月十日起生效。
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曾,廣強及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盧,偉森,薪俸170、16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助理員陳潔萍,薪俸120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第六職階熟練工人梁,寶倫、林,漢華、梁,細和及莫,社賢,薪俸22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第七職階工人張,帝榮及第六職階工人陳安貴,薪俸180、160點,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及二月一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助理員梁,瑞生及吳,坤強,薪俸130點,皆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化驗所第五職階助理員謝,美玲,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14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Cohen de Brito Teixeira, Carlos Alberto學士——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5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陳國華——第三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9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甄,卓森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黃,錦錞——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Bras Carvalho F. da Silva, Maria Antonia——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65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林社棠——第三職階首席技術稽查,薪俸335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袁健勝——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質量控制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劉雁虹學士,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480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王,炳友,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止。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謝,誓宏,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75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應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朱,焯信之要求,與其終止有關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三等文員郭嘉玲——應其要求解除有關合同,自其於旅遊局擔任職務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張嘉敏 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八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淑敏及吳韻賢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及二月二十三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分別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05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本局編制外合約人員獲續期一年,職級及日期以下:
Marina Paula Duarte de Carvalho 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黃淑嫻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陳郁葱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下列工作人員的散位合約自下指日期起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職級及薪俸點如下:
黃活清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薪俸點210的薪俸;
鄭秀冰及溫志鍇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及一月二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七職階助理員的薪俸點16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蔡靜薇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盧志輝 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露雯、李振宇及布紹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八)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於財政局——局長 劉玉葉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與黃翠華學士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起,在本委員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以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九日第59/97/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孫淑儀學士在本委員會擔任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565,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於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秘書長 林美美
按照行政管理委員會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議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文麗菁及洪穎欣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點,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及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鄧笑屏在本基金擔任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05點。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關偉成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 司法警察局第三職階專業刑事技術鑑定員鄺耀林,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8560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0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第五職階護士簡蓮喜,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9707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0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第五職階護士劉昭霞,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9702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0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第五職階護士李金鳳,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9700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0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第五職階護士蘇潤媚,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9701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0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6/2006號行政法規第六條及第二十五條,配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陳劍鳴在本會擔任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輔助處處長的定期委任,由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朱美萍擔任本會組織及資訊處處長的定期委任,到期限屆滿而終止。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返回其原職位,擔任本會編制內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嘉慧學士在本會擔任第八級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續期六個月,薪俸點為35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詠琪學士在本會擔任第八級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起續期六個月,薪俸點為350。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思謙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應第二職階助理員黃志強之申請,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批准與李漢忠之編制外合同續期壹年,擔任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相應薪俸點為440,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起,以附註方式修改黃寶儀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8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起終止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胡慧婷之編制外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委任吳惠珊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之職務,薪俸點為540。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批准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120971徐子威,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間享受長期無薪假,並按照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d項之規定,處於“附於編制”狀況。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批准警員編號199971,陳智峰、203971,伍志剛、102001,曾志輝、121031,范家康、130031,李志揚及162041,何偉樂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延長在司法警察局之特別委任,直至其就職為該局二等刑事偵查員之日為止。
批准警員編號113981,黃文傑、134001,洪少弟、122031,蕭政楓、104041,孫波、175041,麥顯聰、232041,陳健民、200050,譚麗鳳、208050,黎燕君、209050,譚麗園及236050,郭麗芳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起,延長在司法警察局之特別委任,直至一月二十九日結束,並於一月三十日返回本局,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七條之規定,由“附於編制”狀況轉為“編制內”狀況。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鄺振威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除梁偉錢續期六個月外,其餘獲續約一年,職級及日期如下:
梁卓明及吳仕庭擔任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及二月十日起生效;
許思強及譚偉明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梁仲圓擔任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鄭社俊及吳加馮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梁偉錢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陳蓮寬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之散位合同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終止,並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與其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散位合同,擔任下列所指之職務:
第三職階助理員譚榕融,擔任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50點;
第二職階助理員譚永漢,擔任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50點;
第一職階助理員黃貴有,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30點。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之批示:
陳日俊,消防員編號420051——按其要求,辭退其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批示所委任及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第44/2005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職位,並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確定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開始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因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741頁有不確之處,現重新刊登如下: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批示: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約一年,職級及日期如下:
.......
黃,裕欽——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黃,繼雄及黃,德銘,各自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及一月三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劉,勝,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黃何,麗嫦,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邱,金華,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梁,德輝,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九日起生效,鄭,永志,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曾,明及霍,轉明,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楊,慶儀及譚,寶嬌,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生效,張,光熾,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起生效,馮,玉秀,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三日起生效,林,廣平,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周,志剛,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曾,寶燕,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葉,美蓮,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黃,少豹,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生效,關,美荇,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江,佩嘉、李,澤祥及麥,惠賢,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張,金蝶及曹,偉童,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起生效,陳,仲培及湯,玉 琼,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起生效,高,燕影,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起生效,鄭,玉美,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王,志偉,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李,桂秋,為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鄧,一萍,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之批示:
曾,玉梅、呂,妙仙及麥,婉儀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葉,漢清、林,海及溫,金文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歐陽,玉蘭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之批示:
應楊柳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護士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之批示:
應鄭蕾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起予以解除。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之批示:
應陳惠嫦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護士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陳,麗陽、朱,江和葉,家雄,以個人勞動合同在本局提供醫療服務——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作出的批示:
梁, 穎斌碩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委任為本局人力資源廳廳長,為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之批示:
核准“便民藥房第二分店”擴充場所,准照編號為第20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氹仔柯維納馬路南新第三座300、306、308B及308C號R、S、T及U舖,均為地下,准照持有人為便民集團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慕拉士大馬路181-183號華明工業大廈一樓。
按照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秦美德第W-0074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按照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Dalila Soares Ferrão Gomes——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609。
Rowena Margaret Chance——獲准許從事治療師(物理治療)職業,牌照編號是:T-0096。
吳麗英——應其要求,中止第W-0182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蘇家輝、郭志宙——應其要求,分別中止第E-1611及第E-1614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司徒斯穎——應其要求,中止第E-1544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林麗萍——應其要求,中止第T-0031號治療師(運動醫學)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劉敬澤——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233。
黃少芳——應其要求,中止第M-0986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劉滿華——已故,取消第O-0087號牙科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蔣, 麗冰,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考試方式進行有限制性的一般晉升開考的評核成績表中排名第一——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七月三十一日第9/95/M號法律第十二條第四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護理職程第一職階第五職等護士監督。
因本局文誤,使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二組內第632頁之批示摘錄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為:“謝林及張文東……,分別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九日及十一月二十八日起……”
應改為:“謝林及張文東……,分別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九日及十一月二十九日起……”。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批示:
許仲宜,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65,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姚凱俊及廖偉傑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下列人員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期壹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鄧偉強學士、曾建文學士及黃兆鏗學士,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350:劉有棋學士及李南健學士,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黃宗偉學士及余家偉學士,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陳永勝、馮萬成及吳慧靈,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生效,高有財,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起生效,黃振傑,由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吳子華及沈演強,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李漢華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傅月美在本局擔任演藝學院戲劇學校藝術指導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佘劍在本局擔任演藝學院舞蹈學校鋼琴伴奏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日起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鄭綺兒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五條、第八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三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王笑影及刑慧芳在本局擔任澳門樂團小提琴聲部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一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自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的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何軍妮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四條及第十條,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阮麗珊、陳婉薇、冼坤妹及阮惠英——首位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起生效,其餘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日起生效;
陳國華、António Ramos Lucindo及戚國林——分別為第四、第七及第七職階熟練工人,各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三月十二日及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何耀忠——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林玉娥——第四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何錫明——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Vit Polasek在本局擔任澳門樂團第二提琴首席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一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王世紅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da Graça Bragança de Sousa Guise Pinheiro——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續期,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Ivone Fernanda Ribeiro Rodrigues Ângelo——根據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之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第15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點一項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續期,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計,為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Rosa Maria Wank-Nolasco Lamas——根據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之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第15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點一項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續期,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計,為期一年。
“愛卡拉OK”,葡文名稱為“Amor”和英文名稱為“Love Karaoke”酒吧連卡拉OK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獲發第0471/2008號牌照,持牌人為黃金書。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波爾圖街487號光輝商業中心地下和一樓“V”舖。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馮秀蓮 丶張敬慈丶林桂枝丶曾小玲及張佩玉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梁善程 丶林煒任丶陸玉珊丶曹凱琳及林麗萍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之批示:
應馮秀蓮的請求,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三等文員的編制外合同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終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們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周艷玲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二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以合同附註方式修改蘇兆祥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其他條件維持不變,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追溯有關晉階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郭小麗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歐國全及鄭金梅,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等散位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陳連慶,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劉翠碧、孔美玲及袁美娟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三月四日及三月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於房屋局
代局長 譚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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