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四日批示:
應Maria de Fátima Magalhães Rosário Gomes的請求,其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予以解除。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黃枝昌,屬散位人員,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在民政總署開始職務之日起終止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的職務。
特此聲明
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為應有的效力,茲聲明,本秘書處徵用自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的科長Maria Eugénia Fernandes Estorninho,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b)項規定,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須強制離職待退休,故終止其徵用。
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於行政會秘書處
秘書長 何永安
摘錄自行政長官及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第292/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七款及第33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續任João Manuel da Costa Antunes(安棟樑)工程師以兼任制度及非全職方式擔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協調員,任期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並每月收取相當於公共行政現行薪俸表200 點的報酬。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延長徵用澳門理工學院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梁倩明在本辦公室擔任行政輔助人員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職務,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起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止。
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周惠民——根據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並繼續在建設發展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25。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周杏然──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第二、三及五款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在本辦公室執行職務,薪俸點430。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Violeta Ema de Jesus Bosco ──根據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運輸基建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批示如下:
劉彩玉——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續聘用為第六職階助理員,為期一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批示如下:
梁葆青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三個月。
陸碧池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三職階二等文員,為期兩年。
何海旗——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續聘用為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為期一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批示如下:
邱蕊杏學士及岑麗珊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為期兩年。
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嘉儀及易佩珊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茲聲明初級法院第三職階法院首席書記員Pascoal Sant’Ana Ribeiro Ferrão Gomes,現因其編制外合同期滿,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終止其在所屬法院的職務。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根據本中心主任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黃惠群以散位合同的形式擔任本中心第一職階助理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起續期六個月。
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於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主任 謝志偉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何健雄、陸蘊家及李多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黃芷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李展欣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 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玉儀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 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 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 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區國羨在本局擔任第一 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 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曾小玲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三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在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第二及第五的華鈺、Idalete Célia Dias及Jessica da Silva Manhão,獲臨時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三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和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三、第四及第六的郭弟,周凌珊及Humberto Carlos de Sousa Nogueira,獲定期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
摘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行政長官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十二日第11/96/M號法律第四條及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賦予以下團體行政公益法人的資格:
“澳門更新互助會”;
“澳門扶康會”。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局第二職階首席翻譯員伍炎和因 調任到審計署人員編制內,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終止在本 局的職務。
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劉煜曦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梁淑雯及郭淑儀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及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楊登山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梁德龍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鄧毅榮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熟練工人阮曉光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180,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四職階助理員陸佩英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因刊登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9009頁之“中國——澳門汽車總會”修改條文內容中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Automobile General Association Macau-China……”
更正為:“……Automobile General Association Macao-China……”。
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輔助部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Marcelino Vieira, Isabel Maria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薪俸625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十月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何翠芬——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65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陳天爵——第二職階特級技術稽查,薪俸365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葉,西霖——第三職階一等技術稽查,薪俸295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何振東——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230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鄭慧娟——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60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廖小雄——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90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岑玉貞——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30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何鳳華——交通運輸部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90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黃曼麗——財務資訊部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薪俸330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一年:
趙,健標學士——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650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林新強學士及蘇,偉斌學士——分別為第三及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各為590及540點,各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及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Dos Santos Inacio, Estefania Linda學士——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0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黃偉洪——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525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麥,耀明及羅,麗華——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分別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李,淑欣——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徐傑及李志明——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195點,分別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八日及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七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Teresita Taglinão Olairez學士——化驗所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王曉航——資訊處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薪俸40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羅,婉燕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3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周紹賢及關建豪——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為期兩年,皆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楊潘,淑貞,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40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黎湧,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05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六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資訊處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梁翼泉,獲修改有關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205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周,麗花,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70點,並獲准續其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澳門文化中心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鄺,華歡學士,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六個月,薪俸510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按照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第8/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
華力物流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2/2007。
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三月二日第15/85/M號法令修訂的《所得補充稅章程》第三十七條和第四十五條規定,二零零八年所得補充稅評稅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劉,活群,特級財政技術員;
委員:黃,少美,顧問高級技術員(正選);
Fernando José Tomás de Freitas(正選)及陳焯民 (候補),二人均為有關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表決權秘書:李,偉賢,特級技術輔導員。
主席:盧,柏深,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姚,惠芳,顧問高級技術員(正選) ;
郭詩敏(正選)及梁鳳鳴(候補),二人均為有關 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表決權秘書:陳,紫綾,二等技術員。
主席 : 梁,潔歡,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 :方,子濂,首席高級技術員(正選);
伍,素珊(正選)及羅幸婷(候補),二人均為有關 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表決權秘書:胡,志當,特級技術輔導員。
主席:劉,緻緻,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譚,俊仁,顧問高級技術員(正選);
陸丹青(正選)及張,佩萍(候補),二人均為有關 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表決權秘書: De Assis, Alexandre,首席行政文員。
主席:黃,偉堂,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Muraishi, Masato Gerald Jeoffrey,首席高級技術 員(正選);
陳燦鷗(正選)及劉潔霞(候補),二人均為 有關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表決權秘書:梁,寶妮,首席行政文員。
候補委員:何,彩珊,首席高級技術員;
譚,珮琴,首席高級技術員。
主席:劉,玉葉,局長;
委員:劉,活群,特級財政技術員(正選)及梁,潔歡,顧問 高級技術員(候補);
余,廣靈(正選)及陳,百祥(候補);
無表決權秘書:Lei, Maria Helena dos Remédios Vicente, 特級督察。
主席 :劉,玉葉,局長;
委員: 劉,緻緻,顧問高級技術員(正選)及黃,偉堂,顧問 高級技術員(候補);
Fernando Manuel da Conceição Reisinho(正選) 及楊才堅(候補);
無表決權秘書:龔,煥昌,首席行政文員。
候補秘書:楊,景文,首席技術輔導員;
蔡,淑紅,二等技術輔導員。
根據第26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於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之《職業稅章程》第十九條及第八十條之規定,二零零八年職業稅評稅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 孔,詠怡,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 徐,巧恩,首席高級技術員(正選)及史,寧,一等高級技術員(候補);
梁煥秋(正選)及Alexandre Herculano Lau do Rosário(候補),二人均為有關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投票權秘書:余,佩蓮,特級督察。
主席: 何,麗媚,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 何,淑莊,首席高級技術員(正選)及梁,穎恆,一等高級技術員(候補);
楊金愛(正選)及吳佳民(候補),二人均為有關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投票權秘書:黎,慧賢,特級技術輔導員。
主席: 劉,玉葉,局長;
委員: 孔,詠怡,顧問高級技術員(正選)及何,麗媚,顧問高級技術員(候補);
納稅分類第一組委員:高開賢(正選),林偉濠(候補);
納稅分類第二組委員:余健楚(正選),冼志耀(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 Ieong de Sousa, José Augusto,二等技術員。
候補秘書:張,嘉敏,二等技術輔導員;
王,龍,二等技術員。
根據八月十二日第19/78/M號法律頒佈的《房屋稅章程》第三十五條之規定,二零零八/二零零九年之房屋估價常設委員會,其組成如下:
主席:崔,世平(正選)
黃,國基(候補)
委員:陳,滿鋒及譚,偉文(正選)
陳,國榮及蘇,沛燊(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 Augusto de Sousa, Horácio,首席行政文員
主席:關,穎(正選)
Sales, Joaquim Ernesto(候補)
委員:譚,任中及郭,盛森(正選)
歐陽,勇及鄭,軍海(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Da Rosa, Benjamim,首席行政文員
主席: 蔡,田田(正選)
張,國榮(候補)
委員: Dos Santos Vieira, Pedro Silvério及麥,儉明(正選)
Penetra Neves, Mário Filipe及何,偉文(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 Paes de Assumpção Marques e Sousa, Ana Maria,首席行政文員
主席:黃,如楷(正選)
莫,均益(候補)
委員:甄,玉書及羅,永德(正選)
利,智峰及周,富祥(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林,若堅,特級督察
主席:梁,國本(正選)
張,巧娟(候補)
委員:梁,頌衍及何,根(正選)
黃,永興及馮,文盛(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Graça, Armando Maria da,首席行政文員
主席:譚,志煒(正選)
De Mello Bragança, Isabel Maria(候補)
委員:陳,自錦及陳,偉年(正選)
談,斐及張,日華(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楊,耀文,顧問高級技術員
候補秘書:Campo, Isabel,首席行政文員
麥,秉輝,首席技術輔導員
本件經由財政局局長 劉玉葉核閱
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於財政局
財政局局長 姍綺德(公共審計暨稅務稽查訟務廳廳長)代行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及十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霍倩盈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林慶麟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Lurdes Maria Sales 學士擔任本局行政財政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戴冰學士為本局研究處處長,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三月七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二十六名的合格應考人楊俊,獲臨時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督察。
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高級技術員梁恩龍,供款人編號300703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講師蔡美雲,供款人編號600359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體育發展局技術員譚杰華,供款人編號6016608,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按照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及經同年同月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准:
根據第16/200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五條,配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羅禮堅為組織及資訊處處長,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會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羅禮堅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起,以附註形式續期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代主任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應Madeira de Carvalho da Silva Anita的請求,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翻譯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五日其在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擔任職務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起,徵用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主任翻譯何麗瑤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顧問翻譯的職務,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蔡鴻榮的請求,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其在教育暨青年局擔任職務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於人力資源辦公室
主任 黃志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委任梁佩欣及周文達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委任Manuel Paulo Couto、Jorge Tomás Cardoso das Neves及謝美娟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05。
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批准警員編號137041梁景濠,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由“附於編制”狀況轉為“編制內”狀況。
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蕭國華及陳卓新——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各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及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試用期為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黃雅婷——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受聘為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起,試用期為六個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黃家立、鄭志成、許文海及麥燦雄,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起生效。
卓官傑,澳門監獄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起生效。
李家能,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鄭佩儀,澳門監獄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擔任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點,為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照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117/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九條第二款、第八十條b)項、第九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開始,下列澳門保安部隊第六屆及第七屆第一期保安學員普通培訓課程之學員,鑑於工作上的急切需要,被臨時委任為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第一職階消防員:
學員編號 | 消防員編號 | 姓名 |
50806 | 400080 | 曾嘉雯 |
41906 | 401081 | 盧榮照 |
51706 | 402081 | 李國偉 |
52006 | 403081 | 盧嘉耀 |
42006 | 404081 | 馮運達 |
41806 | 405081 | 梁偉堯 |
41606 | 406081 | 陳偉源 |
41506 | 407081 | 歐陽騰能 |
41706 | 408081 | 呂志力 |
42106 | 409081 | 龍文威 |
51606 | 410081 | 趙敏杰 |
51806 | 411081 | 彭健輝 |
52106 | 412081 | 彭泰 |
51506 | 413081 | 梁俊光 |
51906 | 414081 | 李潘南 |
33007 | 415081 | 馬順祺 |
32607 | 416081 | 甄子維 |
32707 | 417081 | 岑展鴻 |
32807 | 418081 | 黃志遠 |
32907 | 419081 | 李兆江 |
按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之批示:
丁寬樂,消防員編號408041——按其要求,辭退其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批示所委任及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在第29/2004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職位,並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確定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開始生效。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周,沛儀——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日之批示:
陳,啓明、黃,夢君、黃,麗桃、黃,錦濃、李,旋美和馮,煥好——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位從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起,其餘從十月十五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按下指相應職級及日期聘用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
杜,麗燕、梁,嘉敏、陳,明慧、周,啟鋒、李,美媛、黃,雪敏、陳,景暖、蘇,家輝、郭,志宙、李,肇姍和張,揚,為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首位從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起,其餘從十月三日起;
杜,麗敏、莫,桃芬、羅,秀燕、黃,佩珊和劉,紫芳,為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首位及第二位分別從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及十一月十九日起,其餘從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之批示:
梁,秋薇——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之批示:
龍,秀慧——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七日之批示:
Lao Dos Santos Gomes, Fatim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高級護士,為期一年,並有權收取賦予該職級法定薪俸的百分之五十作為薪金。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之批示:
張,華政——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四日之批示:
Correia Gageiro Almeida, Albertina——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首席衛生稽查員,為期一年,並有權收取賦予該職級法定薪俸的百分之五十作為薪金。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之批示:
李,雅媛——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診療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之批示:
黃,亞發——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九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獲續約一年,職級及日期如下:
Noronha Rodrigues, Rita Madeira為第三職階首席衛生稽查員(退休),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郭, 保羅,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周, 鑑泉、房, 琪及黃, 亞仔,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Nogueira, Alexandre Albano,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歐陽, 美珊,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曾, 啟洪及羅, 振良,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張, 裕翔,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起生效;賴, 華雲,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起生效;盧, 玉英,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譚, 麗華,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歐, 美群,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藍, 志雄及譚, 國恩,分別為第五及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林, 強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由下述日期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約第三條款,轉入同一職級高一職階:
Figueiredo Matias, Rita Manuela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文員。
吳, 奀妹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起轉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何, 炳漢、楊, 淑霞、郭, 淑恆、吳, 亞蓮及譚, 笑萍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起轉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之批示:
石,慧貞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獲續任為本局社會工作部主任,為期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各自職級及日期,獲續約三個月:
程,海麗為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起生效;
林,藝芳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護士:張,珍歡、張,嘉欣、張,健卉、鄺,俏鳳、黎,敏儀、李,趣婷、梁,玉蓮、黃,敏思及黃,菀莙,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李,淑賢,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起生效;周,寶珠及楊,舒敏,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邱曉瑜、李,宏波、梁,燕萍、彭,頴 茵、潘,詠馨、譚,偉強、黃,彩恩、王,善及黃,慧珍,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馮,慧心及胡,相雲,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原,思穎及吳,日蓮,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蕭,詠文、溫,妙瑜、何,文傑、楊,國成、甘,秀敏、廖,玉芬及陸,靜鋒為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首兩位由二零零七年十 二月十日起生效,其餘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丁,倩勤、蘇,小翠及冼,惠萍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各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十二月十九日及十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鄭,慧明及施,明援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陳,啟明、陳,瑞媚、楊,曉鳳、毛,雪芳、黃,翠琼、陳,紅基、陳,結紅、鄒,超英、古,少敏、劉,妙卿、李,月娣、龐,文苑、余,杏群及黃,美雁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首位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第二至第五位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之批示:
葉,志權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起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晉階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
黃, 維、梁, 君彥及胡, 俊文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起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晉階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2)。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陳,家耀和黃,嘉碧,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唐,仲鎮,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永豐(澳門)貿易”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199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679號南方工業大廈第二座6樓C座,准照持有人為梁, 錦強,居住於澳門義字街1號D地下。
核准准照編號為第157號及營業地點為澳門鏡湖馬路98號新時大廈地下之“春暉堂”中藥房准照持有權轉移予程, 觀森,其總辦事處位於澳門雅廉訪大馬路5號龍輝大廈4樓E座。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以下成藥之註冊:
“富馬酸亞鐵片0.2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87;
“硫酸沙丁胺醇片0.6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88;
“硫酸沙丁胺醇片2.4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89;
“替諾昔康片20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90;
“鹽酸羥嗪片25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91;
上述成藥之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德國大藥廠(澳門)有限公司”。
按照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陳潤添——應其要求,中止第D-0069號牙科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李韻儀、何志聰——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D-0101、D-0102。
因本局文誤,使刊登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內第11267頁之批示摘錄葡文版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Hope Medical Center……”
應為:“……Hope Medical Clinic……”。
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王曉峰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李俏紅及鍾彩雲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張友珊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按下指日期及期限續期,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分別自下指日期起生效:
林立翀,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陳志遠、陳詠欣、周麗娟、張振龍、張應勤、張藝紅、鍾燕青、朱炳輝、關慧斌、李妙瑜、李利群、盧卓婷、盧鴻偉、伍慶華、吳茂楠、潘圓圓、沈穎瑤、宋健文及徐葵,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陳度恩、蔣秀芳、古英元、關翠儀、林冬梅、劉妙仙、吳青、伍玉琼、潘月霞、譚守恆、黃月明及徐曼,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陳青雲及陳海岸,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陳毅鋒,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庄惠霞、Dália Augusto de Assis及蘇樂文,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胡家兆、歐夢秋及陳瑪莉,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一月十六日及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林國權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麥民安學士在本局擔任資訊組組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黃光強在本局擔任澳門樂團副總經理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一條、第五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追溯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謝瑋琳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一條、第五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追溯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梁劍丹在本局擔任演藝學院舞蹈教師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追溯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高能、郭雙喜、錢青、賈磊、蔣寧、姜曉東、田丁、蔡振華及郭俊儀,首七位在本局澳門中樂團擔任全職樂師,其餘兩位擔任兼職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兩年,均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茲聲明,鄭家秀因逝世之緣故終止其於本局之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王世紅
“不夜城餐廳卡拉OK”,葡文名稱為“Horas de Representação”和英文名稱為“Show Time Restaurant & Karaoke”餐廳(酒吧連卡拉OK)在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獲發第462/2008號牌照,持牌人為“星億(澳門)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Star Billion (Macau) Companhia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Star Billion (Macao) Company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廣州街38號C怡安閣大廈地下,一樓和二樓。
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李綺琳、唐翠娟及黃劍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關健開,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張瑞玲,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李麗貞及吳玉萍,第五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李潔瑩學士——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點。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以及五月十七日第15/2004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延續本局編制人員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李英華學士在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一等高級技術員夏秀娟學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首席技術員徐如珊學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首席助理技術員鄧天智學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一等文員李德雄,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根據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本學院理事會之決議:
按照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委任盧亦鋒碩士為財務管理處處長,任期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止。
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辜麗霞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及職階分別如下:
Fernando Manuel Mendes da Costa,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何康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葉頌華、Julieta da Silva de Jesus,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冼錦賢,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
Palmira Maria da Costa,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黃穎然,擔任第二職階一等行政文員;
吳美美及陳少蘭,擔任第三職階二等行政文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及職階分別如下:
余德成及李家榮,擔任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
陳淑婉,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監察處處長梁俊佳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及職階分別如下:
李寶華,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周妙英,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湯平,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何國強、梁鏡標、鄭德清、鄺治山、程文慶、蔡曉新、陳德文、譚偉強、蕭煥昆、鍾恩賜、劉偉成及何進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工人,合同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龔偉夫、黃健安及勞培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工人,合同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劉珠玲,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伍恩琳,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八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Deolinda Joaquina de Araújo Sousa Machado Leite,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黎晞,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及區耀安、張燕芳,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各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二月二十四日及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王國慶,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八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張自立,第一職階三等翻譯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二月八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二職階三等翻譯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李詠甜,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b)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本局編制內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陸惠財,擔任本局土工技術暨道路處處長,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以填補根據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內,因前據位人Augusto Lopes Monteiro工程師之定期委任期屆滿而留下之空缺。
Diamantino Augusto Torrado——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 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余家敏及黃達全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 485點,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開始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吳華興的散位合同,轉為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點,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起開始生效。
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下列人員擔任本局各部門主管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鄭錫林及李潔如分別擔任公共房屋事務廳及研究、資訊及支援廳廳長;
趙旅平、朱毅鳴、張東遠及任利凌分別擔任房屋分配處、研究及資訊處、支援處及法律事務處處長。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a項、第四條及第五條第三款b項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繆燦成擔任本局樓宇管理事務廳廳長,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五條第三款b項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終止陳華強擔任樓宇管理支援處處長職務,並於同日,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技術支援處處長,為期一年。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李兆林碩士擔任本局樓宇管理支援處處長,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b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陳桂香碩士擔任本局宣傳及推廣處處長,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上述法令第三條第四款的規定,刊登受任人履歷:
1. 學歷:
教育學碩士;社會工作高等專科學位。
2. 語言培訓:
普通話口語課程三級;葡萄牙語課程三級(LP III);英語會話培訓班。
3. 專業培訓
新聞發言人培訓班;公開演說技巧課程;傳媒應對技巧課程;房屋管理專業培訓課程;物業管理初級培訓課程;公務員基本培訓課程;溝通技巧課程;公文寫作課程;秘書實務技巧課程;澳門公職法律制度;The EQ and Yourself;文書處理課程——Word for Windows;中文輸入法;Web Design Using Dreamweaver MX;沙盤遊戲治療專業研討會。
4. 專業經驗:
1994年6月至1995年7月期間,擔任澳門空手道總會秘書;1995年7月4日以散位合同方式在行政暨公職司擔任二等公共關係督導員;1996年1月4日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行政暨公職司擔任二等公共關係督導員;1997年10月8日為教育暨青年司人員編制二等助理技術員;1998年7月29日進入本局人員編制二等技術輔導員:2001年5月16日晉升為一等技術輔導員;2004年12月1日晉升為首席技術輔導員至今。
5. 擔任職務:
1998年7月29日至2006年1月25日於本局房屋援助處工作;
2006年1月26日至現在,於本局宣傳及推廣處工作。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余振森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60。
根據第1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條第八款轉授予的權限,簽署人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作出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Anita Anok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翻譯員的編制外合同,薪俸點為350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款,郭惠嫻及朱艷馨分別在本局擔任樓宇管理事務廳廳長與宣傳及推廣處處長的定期委任,應其要求,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終止,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自該日起返回其原職位,分別擔任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及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周碧姬——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九日止。
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於電信管理局
局長 陶永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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