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劉菲銀及韋健瑩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翁明慧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八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馮卓輝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透過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陳君慧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625點,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職級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區潤新、歐惠權、陳景昌、何瑞煊、梁志強、梁德就、蘇旭文及黃偉文,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四職階熟練工人的薪俸點180點;
尹自強、葉金泉及殷少慈,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的薪俸點160點;
黃亞麗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薪俸點160點。
透過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張少清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的薪俸點31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José Armando de Matos Duarte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的薪俸點315點,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徵用土地工務運輸局編制內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Irene Wong Martins在建設發展辦公室擔任秘書職務,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九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行政暨公職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首席翻譯員伍炎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以同一職級及職階轉入本署人員編制。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批示:
陳慕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應其要求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起解除在本署的職務。
茲聲明:應唐碧菁學士個人要求,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終止在本署審計局擔任高級審計師的定期委任職務,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規定,返回本署人員編制內原職位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於審計署
審計局局長 梁紅虹
按照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簽署的批示:
根據第11/2000號法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第四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中唯一的應考人——首席助理技術員彭蓬畢,現獲確定委任為本部門人員編制的專業技術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以填補第11/2000號法律附表一的空缺。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譚妙嫻及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Sílvia de Assis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彭詠雯的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杜健楓及涂錦耀之散位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及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許柏康、袁志堅及黃家平之散位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陳玉蓮
透過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李碧雲與本中心簽訂的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為第二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10點,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中心主任 謝志偉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符玉萍及張瑪莉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淑珍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處於超額狀況之林程林,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九日為期一年之短期無薪假開始之日起返回本局人員編制原職位之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代局長 杜志文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梁曉玲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自二 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梁葆瑩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陳秀影,屬編制外合同,現應其要求,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起終止在本局之職務。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的批示:
本局照相排版葡文科科長Eduardo Jorge da Silva Barroso ——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其有關職位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本局會計暨財產科科長黃志雄——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其有關職位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透過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的編制外合同分別以各自的職級、職階和薪俸點獲續期一年:
Armando Humberto Morais學士,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Gomes Wong, Angelina Ka Weng學士,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Joaquim José Ferreira de Castro dos Santos Menano,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Maria Isabel Meira Veloso,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30,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維持原合同條件和職稱,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傅美寶和周桂英,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60;
Francisco Xavier Wong,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210;
何兆麟,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70。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高德志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第1/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5/2001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配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b)項及第三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繼續委任文化局人員編制顧問高級技術員林韻妮碩士為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副主任,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主任 Manuel Marcelino Escovar Trigo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劉傑麟學士——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之規定,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日起,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牌照暨消費稅處處長之職務。
梁勤富——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30,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鄧思敏碩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40,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起生效。
鄭慧賢及龔鈞華——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轉為擔任本局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65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及一月四日起生效。
尤何幗卿——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30,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按照二月八日第1/86/M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c項之規定,批准給予“TVB澳門有限公司”下列之稅務鼓勵:
所得補充稅削減百分之五十,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九日開始計算,徵稅客體是按照有關公司之生產部分而確定。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Lina Maria dos Santos Nogueira及羅佩雯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Rosa Maria dos Santos Gomes、Tertuliano Augusto Gomes Senna Fernandes 及Pedro Zeferino de Souza 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首兩位為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最後一位為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均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鍾少山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月霞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寶珊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0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Cristina Maria Dias 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劉玉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馮慧虞,為本局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薪俸點為315,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應Leung Luís Miguel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Arden Go Chan學士,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和第四款的規定,Manuel Assis da Silva在本局擔任幸運博彩監察廳廳長職務的定期委任續期壹年,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起生效。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批示摘錄有不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Alcina Oliveira Monteiro丶葉建華及黃志和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丶第五職階熟練工人及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應改為:“Alcina Oliveira Monteiro丶葉建華及黃志和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丶第五職階熟練工人及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續期,第一位獲續期至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其餘獲續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盧樹森,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48780,須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d項規定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7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受強迫退休處分者僅在收到處分通知之日起十八個月後,方得收取退休金,故有關金額將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日起始獲發放。
(三)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警員唐兆英,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17641,須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d項規定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十五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8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受強迫退休處分者僅在收到處分通知之日起十八個月後,方得收取退休金,故有關金額將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日起始獲發放。
(三)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七職階熟練工人劉耀,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747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消防局第四職階消防員范百雄之遺孀龔正英及兒子范嘉豪,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12119,每月的撫卹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 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5點訂出,該撫卹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經濟局高級技術員Luciano Baptista,供款人編號6007862,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民政總署助理員王波兒,供款人編號6052671,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三十九條及第5/2007號法律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一)民政總署資訊高級技術員麥振剛,供款人編號606141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社會保障基金行政文員王麗娜,供款人編號300578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治安警察局警員劉敏茜,供款人編號3016667,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八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熟練助理員梁培坤,供款人編號6049514,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及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政府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的批示:
根據第16/2006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一款、第四款及第六款,配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馮炳權兼職擔任本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人職務之委任,由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其每月報酬相等於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薪俸之百分之二十。
按照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 João Augusto Dias Pedro及劉幼芬在本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之散位合同,分別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及二月一日起,以附註形式續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袁月梅學士在本會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九級別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2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碧珊學士在本會擔任第九級別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薪俸點為45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會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譚正揚及何永健,為第七級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及一月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會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其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陳漢生學士,第九級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
黃金鳳學士、袁奕虹學士及易惠儀學士,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0;
鄧日初,第五級別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3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會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其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周宇豐及林日東,分別為第七及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各為210及160;
黃麗儀,為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30。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思謙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終止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黃羨心之編制外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起終止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陳小安之散位合同,並自同日起與上述人員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期滿可續約。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關務總長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Jaquelina Isabela Anok da Silva Pedruco,本局人員編制內確定委任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應其要求,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職務。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柯瑞煌,以編制外合同制度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由於合同期滿,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終止職務。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鄭芷明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5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林娟華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文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九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6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梁鄺金玉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黃偉倫、黃海全、韋國輝、何錦洪、劉彩珠、郭美珍及袁煥崧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113/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及三月二十九日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至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二條至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及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將高級消防員編號 415931羅穎翔、編號 411811 周德光、編號 487921黃家鏘及編號 403921王志鵡晉升至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第一職階副消防區長職位。
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羅慶鋒——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20點。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茅林瑜——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20點。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龔志毅——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醫院主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50點。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于靖濤,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蘇美芳,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沙雷士,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二職階行政總管,由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Ana Isabel de Almeida Marques das Neves,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王威立,為本局個人勞動合同醫生,由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照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張灼同第M-0468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取消陳普照第M-072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梁嘉敏——應其要求,中止第E-1559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以下成藥之註冊:
“泛昔洛韋片0.125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82;
“泛昔洛韋片0.25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83;
“尼群地平片10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84;
“鹽酸維拉帕米片40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85;
“鹽酸維拉帕米片80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86;
上述成藥之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德國大藥廠(澳門)有限公司”。
按照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劉杏游——應其要求,中止第W-0181號中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張玉梅——應其要求,取消第C-0492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陸耀輝——應其要求,中止第M-1466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劉宇慶——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三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白文浩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晉升考試中之以下合格應考人,現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之下指職程及職級:
在相關評核成績中的唯一投考人第二職階主任翻譯王翠華,獲委任為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翻譯;
在相關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葉炳聰、梁潤榮、林富顏及李志光,獲委任為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茲公佈經本年九月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批准之旅遊學院二零零七財政年度第五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1 | 01 | 01 | 00 | 薪俸或服務費 | 50,000.00 | |
01 | 01 | 03 | 01 | 00 | 報酬 | 180,000.00 | |
01 | 01 | 06 | 00 | 00 | 重疊薪俸 | 10,000.00 | |
01 | 02 | 01 | 00 | 00 | 不定或臨時酬勞 | 5,000.00 | |
01 | 02 | 06 | 00 | 00 | 房屋津貼 | 40,000.00 | |
01 | 05 | 01 | 00 | 00 | 家庭津貼 | 30,000.00 | |
01 | 05 | 02 | 00 | 00 |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 15,000.00 | |
01 | 06 | 02 | 00 | 00 | 服裝及個人用品——負擔補償 | 20,000.00 | |
01 | 06 | 03 | 01 | 00 | 啓程津貼 | 10,000.00 | |
02 | 01 | 04 | 00 | 01 | 公共圖書館書刊及物品 | 14,000.00 | |
02 | 02 | 02 | 00 | 00 | 燃油及潤滑劑 | 30,000.00 | |
02 | 02 | 04 | 00 | 00 | 辦事處消耗 | 208,000.00 | |
02 | 02 | 05 | 00 | 00 | 膳食 | 132,000.00 | |
02 | 02 | 06 | 00 | 00 | 服裝 | 5,000.00 | |
02 | 02 | 07 | 00 | 03 | 清潔及消毒用品 | 21,000.00 | |
02 | 02 | 07 | 00 | 04 | 食堂用品 | 5,000.00 | |
02 | 02 | 07 | 00 | 06 | 紀念品及獎品 | 5,000.00 | |
02 | 02 | 07 | 00 | 99 | 其他非耐用品——其他 | 109,000.00 | |
02 | 03 | 01 | 00 | 01 |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不動產 | 8,000.00 | |
02 | 03 | 01 | 00 | 02 |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動產 | 62,000.00 | |
02 | 03 | 02 | 02 | 02 | 衛生及清潔 | 186,000.00 | |
02 | 03 | 02 | 02 | 03 | 管理費及保安 | 36,000.00 | |
02 | 03 | 04 | 00 | 01 | 資產租賃——不動產 | 10,000.00 | |
02 | 03 | 04 | 00 | 02 | 資產租賃——動產 | 10,000.00 | |
02 | 03 | 05 | 02 | 00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150,000.00 | |
02 | 03 | 06 | 00 | 00 | 招待費 | 40,000.00 | |
02 | 03 | 07 | 00 | 01 | 廣告費用 | 260,000.00 | |
02 | 03 | 07 | 00 | 02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 10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1 | 研究、顧問及翻譯 | 7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2 | 技術及專業培訓 | 19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5 | 教學 | 160,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2 |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 140,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3 | 文化、體育及康樂活動 | 50,000.00 | |
02 | 03 | 09 | 00 | 99 | 未列明之負擔——其他 | 30,000.00 | |
05 | 02 | 01 | 00 | 00 | 保險——人員 | 5,000.00 | |
05 | 03 | 00 | 00 | 99 | 返還——其他 | 66,000.00 | |
05 | 04 | 00 | 00 | 01 | 退休基金會——退休及撫卹制度(僱主方) | 50,000.00 | |
05 | 04 | 00 | 00 | 02 | 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僱主方) | 770,000.00 | |
05 | 04 | 00 | 00 | 91 | 兌換差額及銀行轉帳 | 10,000.00 | |
07 | 06 | 00 | 00 | 00 | 各項建設 | 755,000.00 | |
07 | 09 | 00 | 00 | 00 | 運輸物料 | 150,000.00 | |
07 | 10 | 00 | 00 | 00 | 機械及設備 | 549,000.00 | |
總額 | 2,373,000.00 | 2,373,000.00 |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茲公佈經本年十二月十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批准之旅遊學院二零零七財政年度第六次本身預算修改:
單位: 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2 | 02 | 05 | 00 | 00 | 膳食 | 143,000.00 | |
02 | 02 | 07 | 00 | 99 | 其他 | 85,000.00 | |
02 | 03 | 01 | 00 | 02 | 動產 | 55,000.00 | |
02 | 03 | 02 | 01 | 00 | 電費 | 310,000.00 | |
02 | 03 | 04 | 00 | 01 | 不動產 | 20,000.00 | |
02 | 03 | 05 | 02 | 00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20,000.00 | |
02 | 03 | 07 | 00 | 01 | 廣告費用 | 95,000.00 | |
02 | 03 | 07 | 00 | 02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 43,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2 | 技術及專業培訓 | 60,000.00 | |
02 | 03 | 08 | 00 | 05 | 教學 | 40,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1 | 研討會及會議 | 25,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2 |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 450,000.00 | |
05 | 04 | 00 | 00 | 01 | 退休基金會——退休及撫卹制度(僱主方) | 150,000.00 | |
總額 | 748,000.00 | 748,000.00 |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學院——代院長:甄美娟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刊登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批示核准的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七年度本身預算第十二次修改:
單位:澳門幣 |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2 | 03 | 07 | 00 | 02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活動 | 3,400,000.00 | |
02 | 03 | 09 | 00 | 02 | 非技術性臨時工作 | 200,000.00 | |
04 | 02 | 00 | 00 | 02 | 社團及組織 | 440,000.00 | |
04 | 03 | 00 | 00 | 02 | 家庭及個人 | 640,000.00 | |
07 | 06 | 00 | 00 | 00 | 各項建設 | 3,400,000.00 | |
總數 | 4,040,000.00 | 4,040,000.00 |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委員:唐偉良,張祖強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首席管理員歐若堅,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管理員。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於港務局
代局長 黃錦輝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批示核准之郵政局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三次修改:
單位 : 澳門幣 |
組織分類 : | |||||||
章: 50 組: 15 | |||||||
經濟分類 | 開支名稱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章 | 節 | 條 | 款 | 項 | |||
01 | 01 | 02 | 02 | 00 | 年資獎金 | 2,000.00 | |
07 | 10 | 00 | 00 | 00 | 機械及設備 | 2,000.00 | |
總額 | 2,000.00 | 2,000.00 |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郵政局
代局長 趙鎮昌
根據第1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條第八款轉授予的權限,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作出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譚榮昌及葉沛枝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及一月十五日開始生效,薪俸點為210。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麥健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以及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修改其編制外合同,改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為450,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並繼續在電信管理局執行職務。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電信管理局
局長 陶永強
摘錄自環境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Manuela Regina Borges之請求,其於本會擔任第二職階三等翻譯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環境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代主席 黃蔓葒
透過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梁珮玲,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職務,為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於運輸基建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李鎮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