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二十二缺,經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通告,根據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已張貼於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二十樓本署行政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此外,報考人臨時名單亦可於本署網址(www.ca.gov.mo)上瀏覽。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於審計署
審計局局長 梁紅虹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所作的批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連同第3/2003號法律及第1/2004號行政法規之規定,本部門將以考核方式進行晉升開考,錄取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以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高級關員47缺。
一、晉升開考的各階段
(一)培訓課程錄取開考;
(二)培訓課程(錄取名額47人)。
二、開考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晉升開考,以考核方式進行。投考報名表應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二十天內遞交。本開考的有效期在空缺被填補後終止。
三、報考條件
(一)投考人:
凡在報名期限結束前,任何人士具備第3/2003號法律第十七條晉升的一般條件均可投考。
(二)應遞交的文件:
a)投考報名表;
b)學歷證明文件影印本(倘有需要);遞交時應出示正本。
四、報考方式
投考人須填寫投考報名表並連學歷證明的文件(倘有需要),於上指期限及辦公時間內遞交到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人力資源處。(報名表可於海關附屬單位索取或於本部門網頁內下載,網址:http://www.customs.gov.mo)
五、甄選方法
(一)根據第1/2004號行政法規之規定,錄取就讀培訓課程學員之開考,包括下列甄選階段,且除專業面試及履歷分析外,各甄選方法均具淘汰性質:
(二)上述甄選方法納入最後評分的計算如下:
六、培訓課程的錄取
對在培訓課程錄取開考中被評為合格的投考人,按有關評核名單中的排名,以及按第一點(二)項所指的名額,錄取修讀培訓課程。
七、典試委員會之組成
主席:關務監督 譚燕雯
正選委員:關務督察 劉志犖
關務督察 João Baptista Rosário Vong
候補委員:關務督察 譚碧翠
關務督察 Pedro Assunção da Rosa
知識考試大綱、體格檢查及體能考試之標準,可查閱第72/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或瀏覽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海關
關長 徐禮恆
按照二零零七年九月五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通告,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的專業技術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一缺之唯一及格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准考人: 分
彭蓬畢 7.9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以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准考人可在本名單刊登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秘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秘書長 楊瑞茹
委員:處長 João Maria de Castro Ribas da Silva
科長 林倩雯
工作人員的報酬、給付及福利資料的處理
根據第8/2005號法律第二十一條第二及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本許可。在本許可的範圍內處理個人資料,相關實體無須履行上述法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通知義務。
本豁免僅適用於因下列目的對工作人員的個人資料進行自動化處理的情況:
一、各種報酬、給付、補助及津貼的計算及支付;
二、根據法律規定,對薪酬的強制性或非強制性扣除的計算及就源扣繳;
三、執行勞資協議、司法決定或判決,及處理工作人員提出的申請;
四、根據法律的規定,對有關人員在公司營利中分紅的計算;
五、其他與報酬、給付、補助或津貼相關事項的處理。
為上條所指之目的而處理的個人資料只限於下列種類:
一、身份認別資料: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性別、國籍、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郵地址、學歷、常用語言、身份證明文件種類及號碼、納稅人編號、社會保障基金受益人號碼及退休金或公積金受益人供款編號;
二、家庭情況:婚姻狀況、配偶姓名、子女或由其扶養的人士的姓名及其他用於計算給付、補助及津貼的資料;
三、職業活動資料:職業的種類、工作時間及地點、內部認別證件號碼及發出日期、年資、職級、職級年資、薪金等級、合約性質及期間;
四、與報酬相關的資料:基礎報酬、其他固定及非固定的報酬、津貼、假期、出勤記錄、特別假期,其他與補充報酬的發放,及與強制性或非強制性扣除的金額或稅收有關的資料;
五、其他資料:僱員或其家庭成員無工作能力的程度、因工業意外或職業病而暫時無工作能力的情況、支付地點、銀行帳戶號碼、需代作強制性或非強制性扣除的社團或實體的認別資料及會員編號。
一、上條所指資料的最長保存期間為工作關係結束後十年。
二、如因司法訴訟的需要,上款所指的期間可延長至轉交司法機構或轉為確定性判決後六個月。
三、為退休金、公積金或在工作關係終止後向僱員支付補充給付之目的,作為確認員工的身份、工作時間及薪酬變動所必須的資料的保存不受上兩款所指的期間限制。
一、資料的接收者包括:
(一) 根據法律規定或應資料當事人要求須通告的實體;
(二) 管理處理資料的實體(僱主)支付僱員薪酬帳戶的金融機構;
(三) 管理退休金或公積金的實體,在此情況下應通知僱員;
(四) 提供工作意外或人身意外保險的相關保險公司。
二、在上款規定以外的情況下,或向上款所指以外的實體作出通告,或將資料轉移到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外的自動化處理,不屬豁免通知的範圍。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主任 陳海帆
工作人員及服務提供者的行政管理資料的處理
根據第8/2005號法律第二十一條第二及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本許可。在本許可的範圍內處理個人資料,相關實體無須履行上述法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通知義務。
本豁免適用於以工作人員及服務提供者的行政管理為目的之個人資料的自動化處理。
為上條所指之目的處理的個人資料只限於下列種類:
一、身份認別資料:姓名、年齡或出生日期、出生地、性別、國籍、身份證明文件種類及號碼、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郵地址、內部認別證件號碼及相片;
二、其他資料:學歷及職業經歷、語言能力、職務、職位、職業狀況及工作地點。
一、上條所指資料的最長保存期間為工作關係結束後一年。
二、如因司法訴訟的需要,上款所指的期間可延長至轉交司法機構或轉為確定性判決後六個月。
根據法律規定須通告的實體為資料的接收者。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主任 陳海帆
非牟利法人會費的收取及會員或成員的聯絡資料的處理
根據第8/2005號法律第二十一條第二及第三款的規定,公佈本許可。在本許可的範圍內處理個人資料,相關實體無須履行上述法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通知義務。
本豁免適用於非牟利法人,包括社團及基金會,及《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至一百九十一條所指的無法律人格的社團及特別委員會,以收取會費及在其章程規定的活動範圍內與其會員或成員聯絡為目的之個人資料的自動化處理。
為上條所指之目的處理的個人資料只限於下列種類:
一、身份認別資料:姓名、年齡或出生日期、出生地、性別、使用語言、身份證明文件種類及號碼、供款號碼、會員號碼、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郵地址、職業、學歷及相片;
二、如資料當事人為未成年人或禁治產人,上款所指的身份認別資料包括行使親權者或監護人姓名及聯絡方法;
三、家庭情況:婚姻狀況、配偶姓名、由其扶養者的姓名及聯絡方法、由其行使親權或監護之未成年人的姓名;
四、其他資料:會費金額、銀行資料、會員或成員類別及會內職務。
一、上條所指資料的最長保存期間為其會員或成員身份結束後三年。
二、如因違反第一條所指組織的義務的司法訴訟的需要,上款所指的期間可延長至轉交司法機構或轉為確定性判決後六個月。
資料的接收者包括:
一、根據法律或章程規定應通告的實體;
二、繳納會費的銀行;
三、與之訂立保險合約的保險機構。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主任 陳海帆
為填補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的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並將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代局長 杜志文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並按照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九日管理委員會決議,現以文件審閱方式為民政總署員工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下列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海島市政局編制內相關職位: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壹缺。
上述之開考公告,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有關投考人之申請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譚偉文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九日會議議決把位於路氹城填海區的路氹城大馬路和路氹城圓形地的街道位置重新界定,編號分別為90152和 90153號,有關資料如下:
90152 路氹城大馬路,葡文為Avenida de COTAI
屬嘉模堂區
由蓮花海濱大馬路起至路氹連貫公路止。
此街道前由西堤圓形地起至路氹城圓形地止。
90153 路氹城圓形地,葡文為Rotunda de COTAI
屬嘉模堂區
位於路氹城大馬路和新城大馬路之交匯處。
此圓形地前位於路氹城大馬路與路氹連貫公路之交匯處。
為相關效力,本告示連同葡文文本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張貼於常貼告示處,以供知悉。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譚偉文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五缺,經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因無有條件被接納或被淘汰的准考人,故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何佩華
委員: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 Amélia Maria M. Afonso
處長 張祖強
鑑於巴塞爾銀行監察委員會就信用機構之自有資金相對於其信貸及市場風險之充足比率所制定之指引,以及為確保本地金融市場之良好運作,澳門金融管理局(AMCM)行使根據七月五日第32/93/M號法令核准之《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六條所賦予之權限,定出以下規定:
1. 所有住所在本地之信用機構應維持一個含市場風險的償付能力比率,即該信用機構的自有資金與其加權信貸風險及加權市場風險的總和之間的比率。
2. 為本通告之目的,八月二十七日第12/93-AMCM號通告所定之數值將被視為自有資金。
3. 信用機構的加權信貸風險和加權市場風險應按本通告之附件內容所定之規定計算。
4. 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所有住所在本地之信用機構的含市場風險的償付能力比率應不少於8%。
倘有需要,信用機構將獲給予六個月的寬限期,使其能為遵守有關比率的要求而對其狀況作出有效的調整。
5. 住所在本地之信用機構應於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的最後一天起計的三十日內向AMCM提交其加權市場風險情況及其含市場風險的償付能力比率之季度報告。
6. 住所在外地之信用機構之分行應於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的最後一天起計的三十日內向AMCM提交其加權市場風險情況之季度報告。
7. 在必要的情況下,AMCM將發出對遵守本通告所載規定的指引。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行政委員:尹先龍
含市場風險的償付能力比率之計算方法
1. 住所在本地之信用機構的含市場風險的償付能力比率是該信用機構之自有資金與加權信貸風險及加權市場風險的總和之百分比。
自有資金
2. 住所在本地之信用機構的自有資金的數值等同於第12/93-AMCM號通告所訂明的數值,即基本自有資本與補充自有資本的總和減去應扣除的金額。
加權信貸風險
3. 在澳門的信用機構(包括住所在外地之信用機構)的加權信貸風險為按第13/93-AMCM號通告所計算的該信用機構資產之權數及資產負債表表外項目之權數,減去以下工具所佔的權數1:
(a)在自營交易賬中,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的債券、與債券相關的衍生工具及利率衍生工具;及
(b)在自營交易賬中,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的股權及與股權相關的衍生工具。
加權市場風險
4. 在澳門的信用機構(包括住所在外地之信用機構)的加權市場風險是根據以下兩個程序而釐訂:
(a)首先,計算涉及以下每項風險類別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
(b)其次,將以上市場風險資本要求的總和乘以12.52。
5. 因應第4段中所指,信用機構的自營交易賬包括:
(a)擬於短期再售或從買賣價格之間的實質或期望的差價中又或是其他價格或利率差異中獲得之短期利潤的自營持倉量;
(b)在執行客戶的交易指令及市場庄家活動中所產生的持倉量;及
(c)對沖自營交易賬中的其他項目的持倉量。
6. 信用機構在計算市場風險的資本要求時應採用持倉量的公允價值,倘適用的話,亦應採用其期權合約的delta加權值。計算市場風險資本要求的方法列載於以下的第7至第23段。
自營交易賬內與利率相關之工具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
7. 涉及信用機構的利率相關工具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包括:
(a)自營交易賬內每項債券及與債券相關的衍生工具的持倉量(不論長盤或短盤)之特定風險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及
(b)以下各項之一般市場風險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
8. 因應第7(a)段所述在計算自營交易賬持倉量之特定風險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時,信用機構可以不納入計算在發行人、票息、貨幣及到期日均完全相同的工具(包括衍生工具)的長盤及短盤。惟信用機構應:
(a)根據以下表一所列載的債券發行人的類別填報持倉量,倘適用的話,亦應按剩餘到期日填報;
(b)將該些持倉量乘以表一就特定風險所訂定的資本要求的適用比率;及
(c)計算該些持倉量之特定風險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的總和。
表一:特定風險的資本要求比率
債券發行人的類別,如屬與債券相關的衍生工具則按相關債券的發行人分類3 | 計算特定風險的資本要求的比率 | ||||||||
債券的發行人為: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或AMCM • OECD國家的中央政府或中央銀行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OECD國家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外的中央政府或中央銀行,有關的債券是以該發行人之本國貨幣為單位,有關的資金亦由同一貨幣提供 |
0% | ||||||||
債券的發行人為: • 上述以外的其他國家的中央政府或中央銀行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OECD國家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公營部門實體 • 多邊發展銀行 • 住所在澳門特別行政區,OECD國家或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銀行 • 住所在其他國家或地區的銀行 |
0.25%(剩餘到期日為6個月或以下) 1.00%(剩餘到期日多於6個月及至24 個月) 1.6%(剩餘最後到期多於24個月) |
||||||||
債券是: • 經由不少於兩家為AMCM 所接受的評級機構評定為投資級別;或 • 經由任何一家評級機構評定為投資級別,並由一家為AMCM所接受的評級機構評為不低於投資級別為AMCM 所接受的評級機構及目前他們各自的最低投資評級級別為:
如信用機構希望加入由其他評級機構所評級的債券於此類別中,應先向AMCM徵詢意見。 |
0.25%(剩餘到期日為6個月或以下) 1.00%(剩餘到期日多於6個月及至24 個月) 1.6%(剩餘最後到期日多於24個月) |
||||||||
所有其他的債券 | 8% |
3 債券發行人在表內的分類主要是按他們是OECD國家以內或以外的政府、公營部門實體或銀行的身份而劃分。目的是要盡量緊貼第13/93-AMCM號通告內計算加權風險所採用的方法。AMCM會在下一次對信用機構的自有資金的充足情況的監管架構進行全面檢討時,適當地重新審視這兩種計算方法。
9. 因應第7(b)段所述在計算自營交易賬持倉量之一般市場風險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時,信用機構可以不納入計算在發行人、票息、貨幣及到期日均完全相同的工具的長盤及短盤。在符合AMCM或會訂定的某些條件下,信用機構亦可完全抵銷期貨或遠期合約及這些期貨或遠期合約所涉及而且是與其相配對的工具。惟信用機構應:
(a)將所有債券、與債券相關的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與股權相關的衍生工具所產生的利率風險及與商品相關的衍生工具所產生的利率風險的長盤或短盤填報在一個包含13個或15個時段、如表二所顯示的到期表,然後將每一個時段的長盤或短盤乘以表內對應的風險權數;
表二:時段及風險權數
時段 | 風險權數 | |
票息率為3%或以上 | 票息率少於3% | |
1個月或以下 | 1個月或以下 | 0.00% |
>1至≤3 個月 | >1至≤3 個月 | 0.20% |
>3至≤6 個月 | >3至≤6 個月 | 0.40% |
>6至≤12 個月 | >6至≤12 個月 | 0.70% |
>1至≤2 年 | >1.0至≤1.9 年 | 1.25% |
>2至≤3 年 | >1.9至≤2.8 年 | 1.75% |
>3至≤4 年 | >2.8至≤3.6 年 | 2.25% |
>4至≤5 年 | >3.6至≤4.3 年 | 2.75% |
>5至≤7 年 | >4.3至≤5.7 年 | 3.25% |
>7至≤10 年 | >5.7至≤7.3 年 | 3.75% |
>10至≤15 年 | >7.3至≤9.3 年 | 4.50% |
>15至≤20 年 | >9.3至≤10.6 年 | 5.25% |
20 年以上 | >10.6至≤12 年 | 6.00% |
>12至≤20 年 | 8.00% | |
20 年以上 | 12.50% |
(b)將各時段內加權長盤的總額及加權短盤的總額進行抵銷,使各時段內只餘下一項淨加權長盤或淨加權短盤;
(c)在各時段內經抵銷的加權持倉量(即加權長盤及加權短盤中絕對值較低者),無論是長盤或短盤,須計算10% 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即“垂直資本要求”);
(d)接著應在如第10段所述的三個時區(即零至1年,1至4年和4年及以上)為餘下的淨加權長盤及淨加權短盤進行時區內及跨時區的兩輪抵銷(即“橫向抵銷”),從而計算出該些可進行抵銷的加權持倉量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即“橫向資本要求” );及
(e)在進行上述第9(b) 及9(d)段的抵銷後,將餘下涉及利率風險的淨加權長盤或淨加權短盤計算100% 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
10. 第9(d)段所述的橫向抵銷首先應分別在三個時區內的淨長盤及淨短盤之間進行抵銷,然後在三個不同時區的淨長盤及淨短盤之間進行抵銷。經抵銷的持倉量須以表三內所列出的不同百分比計算資本要求。在三個時區當中,每個時區內的淨加權長盤可與該時區內的淨加權短盤作抵銷但須按有關的比率計算該抵銷部分的資本要求。各時區餘下的淨長盤或淨短盤可繼續進行跨區抵銷,並依照另一組的比率計算資本要求。
表三:橫向資本要求
時區 | 時段* | 時區內 | 相鄰時區之間 | 時區1及時區3之間 |
時區1 | 1個月或以下 | 40% | 40% | 100% |
>1至≤3個月 | ||||
>3至≤6個月 | ||||
>6至≤12個月 | ||||
時區2 | >1至≤2 年 | 30%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時區3 | >4至≤5年 | 30% | 40% | |
>5至≤7年 | ||||
>7至≤10年 | ||||
>10至≤15年 | ||||
>15年至≤20年 | ||||
20年以上 |
*票息少於3%的項目,時區2所覆蓋的期間為>1年至≤3.6年,時區3所覆蓋的期間為>3.6年至20年以上。
11. 按第9及10段的規定,信用機構的利率風險組合的一般市場風險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應是以下項目的總和:
(a)按第9(c)段的規定計算,各時段的垂直資本要求之總數;
(b)按第9(d)段的規定計算,個別時區及跨時區的橫向資本要求之總數;及
(c)按第9(e)段的規定計算,餘下的淨加權長盤或淨加權短盤之市場風險資本要求的數值。
12. 信用機構必須分別計算不同貨幣的一般市場風險之市場風險資本要求,並將各金額以當時的市場價格轉換為澳門元,然後計算其總和。
自營交易賬內股權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
13. 涉及信用機構自營交易賬內之股權及與股權相關之衍生工具的持倉量(不論長盤或短盤)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包括:
(a)每項持倉量之特定風險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及
(b)每項持倉量之一般市場風險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
14. 信用機構應分別計算其在不同交易所上市或進行交易的股權及股權相關之衍生工具的持倉量。如屬股權相關之衍生工具,則按有關的股權的上市或進行交易的交易所計算。倘一項股權在多於一家交易所上市,則以該股權的第一上市地的交易所為準則。
15. 信用機構可將相同股權的長盤及短盤或屬於同一家交易所內同一交收月份及相同股市指數的長盤及短盤作全數抵銷,以得出一個淨長盤或淨短盤。信用機構亦可將同一項股權的期貨合約與該股權的相反持倉進行抵銷。
16. 信用機構應採用第9(a)段的到期日方法計算以下工具的利率風險:
(a)涉及收取或支付定息或浮息的股權掉期合約;及
(b)與股權相關的期貨或遠期合約。
17. 信用機構自營交易賬內的股權及與股權相關的衍生工具之特定風險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是根據該些股權及衍生工具的總額(長盤加短盤)的8%計算。
18. 信用機構自營交易賬內的股權及與股權相關的衍生工具之一般市場風險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是根據該些股權及衍生工具的總淨持倉額(即信用機構之長盤的總和與短盤的總和之間的差額)的8%計算。在計算一般市場風險的資本要求時,不同市場的長盤及短盤不能互相抵銷。
外匯風險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
19. 在計算外匯(包括黃金)及與外匯相關的衍生工具持倉量之市場風險資本要求時,信用機構應:
(a) 確定不同貨幣及黃金的淨持倉情況(即現貨持倉及遠期持倉的總和);及
(b) 將19(a)段所確定的各項金額以當時的市場價格轉換為澳門元。
20. 涉及信用機構的外匯(包括黃金)持倉量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是按以下項目的8%計算:
(a) 信用機構的淨長盤或淨短盤之總和減去其澳門元兌港元及/或美元的數額;及
(b) 信用機構的黃金淨持倉量(不論長盤或短盤)。
21. 因應第20(a)段:
(a) 信用機構的淨長盤或淨短盤之總和為以下項目的總和:
(b)信用機構的澳門元兌港元及/或美元的數額應是:
商品風險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
22. 在計算商品及與商品相關的衍生工具持倉量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時,信用機構應:
(a)將每一商品的總數(長盤加短盤;因應個別商品,其總數主要是根據每桶、公斤、克或其他標準量度單位計算)按該商品當時的市場價格折算為貨幣金額;及
(b)在釐定與商品相關的期貨或遠期合約的價值時,根據有關商品的標準量度單位及按當時的市場價格折算為貨幣金額。任何因該些期貨或遠期合約而產生的利率風險則應按第9(a)段的到期方法計算。
23. 擁有包括貴金屬在內的商品或持有該些未平倉的商品所涉及的風險的資本要求是每一項商品的淨持倉量(不論是長盤或短盤)之15%;另外,就息率基準風險、利率風險及遠期差距風險而須額外提備的資本為每項商品的總額即長盤加短盤之3%。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第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五缺和為填補將來出現的空缺,考試成績有效期為一年,由最後評核名單公佈日起計算。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司法警察局C座大樓地下,以供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pj.gov.mo)。同時根據上述法令同一條第四款之規定,請欠缺文件之准考人在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計十日期限內,將有關文件補齊。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為履行有關於給予個人和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衛生局現公布二零零七年第三季度獲資助的名單:
受資助機構 | 核准日期 | 資助金額 | 用途 |
工人醫療所 | 14/03/2007 | $ 570,000.00 | 第三季度資助。 |
澳門街坊會中醫診所 | 14/02/2007 | $ 150,000.00 | 第三季度資助。 |
澳門健康雜誌出版社 | 17/01/2007 | $ 15,000.00 | 出版﹝澳門健康﹞雜誌的第三季度資助。 |
澳門明愛 | 17/01/2007 | $ 62,100.00 | 澳門明愛屬下護老院提供醫療服務的第三季度津貼。 |
澳門仁慈堂 | 07/02/2007 | $ 90,000.00 | 澳門仁慈堂屬下護老院提供醫療服務的第三季度津貼。 |
澳門歸僑總會 | 17/01/2007 | $ 48,000.00 | 對該會屬下第一診所的第三季度資助。 |
預防及控制愛滋病協會 | 17/01/2007 | $ 75,000.00 | 對該會的第三季度資助。 |
同善堂 | 22/01/2007 | $ 1,375,000.00 | 對同善堂屬下診所第三季度資助。 |
工人醫療所 | 02/01/2007 | $ 232,170.00 | 工人醫療所屬下家居護理服務的第三季度津貼。 |
澳門退休退役及領取撫恤金人士協會 | 09/05/2007 | $ 48,000.00 | 對該會的第三季度資助。 |
澳門歸僑總會 | 08/06/2007 | $ 858,000.00 | 對該會屬下大堂街診所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資助。 |
澳門中華醫學會 | 04/05/2007 | $ 200,000.00 | 資助該會在職醫務人員延續教育培訓第二期資助。 |
澳門外科學會 | 11/04/2007 | $ 6,000.00 | 資助該會第三季度部份會務經費。 |
澳門執業西醫公會 | 11/04/2007 | $ 22,000.00 | 資助該會第三季度部份會務經費及購買電腦設備。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氹仔社區中心 | 08/06/2007 | $ 13,900.00 | 資助該會舉辦衛生推廣活動。 |
澳門特殊奧運會 | 08/06/2007 | $ 13,137.30 | 資助該會舉辦2007年健康運動員計劃。 |
澳門果欄六街區坊眾互助會 | 08/06/2007 | $ 5,326.30 | 資助該會義診費用。 |
澳門執業西醫公會 | 25/04/2007 | $ 254,000.00 | 資助該會2007年活動經費。 |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 11/07/2007 | $ 30,000.00 | 資助該學院出版澳門護理雜誌2006。 |
澳門醫學研究會 | 11/07/2007 | $ 30,000.00 | 資助該會2007年研討會。 |
澳門中醫藥學會 | 11/07/2007 | $ 5,600.00 | 資助該會參加在新加坡舉行“第四屆國際傳統醫藥大會”。 |
澳門中華醫學會 | 11/07/2007 | $ 60,000.00 | 資助該會第一屆省港澳醫學運動會。 |
同善堂 | 22/05/2007 | $ 398,000.00 | 對同善堂2006年補牙服務資助。 |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 17/07/2007 | $ 30,000.00 | 贊助該院護理範疇的優秀學生獎學金。 |
澳門紅十字會 | 01/08/2007 | $ 348,000.00 | 對該會護送病人服務作資助。 |
澳門理工學院 | 07/03/2007 | $ 30,000.00 | 贊助該院護理範疇的優秀學生獎學金。 |
工人醫療所 | 02/01/2007 | $ 44,835.70 | 工人醫療所屬下家居醫療隊提供醫療服務三月至七月的非固定資助。 |
鏡湖醫院 | 26/02/2007 | $ 16,300,835.00 | 四月至六月份提供特定門診和住院服務的協議資助。 |
26/02/2007 | $ 2,143,000.00 | 四月至七月份對康寧中心的資助。 | |
26/02/2007 | $ 1,176,881.00 | 四月至七月份提供特殊檢驗項目的資助。 | |
26/02/2007 | $ 4,397,321.00 | 四月至六月份非轉介心科病人的醫療費用。 | |
26/02/2007 | $ 9,051,215.00 | 第二期投資發展資助。 |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瞿國英
根據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之通告及按照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進行普通外科專科最後評核試。該評核試成績已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劉琼醫生 14.3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本局現進行第20/P/2007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滅菌科供應醫療消耗品”。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之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或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之截止時間為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上午十時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側之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 43,200.00(澳門幣肆萬叁仟貳佰元正)之現金或抬頭人為“衛生局”之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衛生局”之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合格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夏秀娟 7.36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黃有力
正選委員:代副局長 José Maria da Fonseca Tavares
行政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編制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合格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徐如珊 7.73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黃有力
正選委員:代副局長 José Maria da Fonseca Tavares
行政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合格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鄧天智 7.32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黃有力
正選委員:代副局長 José Maria da Fonseca Tavares
行政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合格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李德雄 7.01
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黃有力
正選委員:代副局長 José Maria da Fonseca Tavares
行政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通過審查文件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一缺。
有關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為填補郵政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三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議事亭前地郵政局總部大樓二樓。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以公開競投方式判予批給一幅位於澳門半島筷子基北灣及南灣之間,名為D地段之土地。
1. 批給土地: 位於澳門半島筷子基北灣及南灣之間,名為D地段,面積為1,704(壹仟柒佰零肆)平方米。
2. 競投形式:以暗標方式進行。
3. 批給形式:租賃合同。
4. 批給用途: 按照街道準線圖規定之城市規劃,興建一幢用作住宅、商業及停車場用途之建築物。
5. 競投底價: $55,000,000.00 (澳門幣伍仟伍佰萬元整)。
6. 保證金: 參加競投者須提交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之保證金,金額為$5,500,000.00(澳門幣伍佰伍拾萬元整)。
7. 甄選標書之因素: 競投者所提出的最高競投金額。
8. 遞交標書之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辦事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 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下午五時正。
倘若同時競投本公告提及的D地段,以及公告II提及的E地段,須獨立地遞交每一地段的文件及標書。
9. 公開開標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上午十時正。
鑑於第22/73號立法性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一款有關可能進行明喊方式之規定及解答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之疑問,競投者或其代表須出席開標。
10. 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前往土地工務運輸局辦事處,查閱批給土地位置圖及備有說明條件之競投方案。競投方案每份$500.00 (澳門幣伍佰元整)。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有權以本地區利益為理由,不作出確定批給。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於土地委員會
主席 賈利安
以公開競投方式判予批給一幅位於澳門半島筷子基北灣及南灣之間,名為E地段之土地。
1. 批給土地: 位於澳門半島筷子基北灣及南灣之間,名為E地段,面積為2,967(貳仟玖佰陸拾柒)平方米。
2. 競投形式 :以暗標方式進行。
3. 批給形式:租賃合同。
4. 批給用途: 按照街道準線圖規定之城市規劃,興建一幢用作住宅、商業及停車場用途之建築物。
5. 競投底價: $95,000,000.00 (澳門幣玖仟伍佰萬元整)。
6. 保證金: 參加競投者須提交以現金存款或銀行擔保之保證金,金額為$9,500,000.00 (澳門幣玖佰伍拾萬元整)。
7. 甄選標書之因素: 競投者所提出的最高競投金額。
8. 遞交標書之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辦事處。
截止日期及時間: 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下午五時正。
倘若同時競投本公告提及的E地段,以及公告I提及的D地段,須獨立地遞交每一地段的文件及標書。
9. 公開開標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上午十時正。
鑑於第22/73號立法性法規第二十六條第一款有關可能進行明喊方式之規定及解答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之疑問,競投者或其代表須出席開標。
10. 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前往土地工務運輸局辦事處,查閱批給土地位置圖及備有說明條件之競投方案。競投方案每份$500.00 (澳門幣伍佰元整)。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有權以本地區利益為理由,不作出確定批給。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於土地委員會
主席 賈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