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Maria Filipa Fernandes Martins 7.3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七年九月五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杜志文
委員:Fernando Ferreira da Cal
Fernanda de Almeida Ferreira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周卓君 8.5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七年九月七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陳繼民
委員:李紹昌
蘇樹平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七年九月七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張德榮
委員:鄭麗嫻
黃桂英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陳幗婷 8.8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七年九月七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Brígida Bento de Oliveira Machado
委員:戴雪梅
吳淑儀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七日之批示,由於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五缺,以考核方式、一般性進行的普通入職開考違反《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七條第三款及第四十六條第三款a)項之規定,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有關開考被宣告無效。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三日於財政局
局長 劉玉葉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 大西洋銀行 |
合共
|
||||
上月餘額
|
$ 17,929,195.94 | $ 24,517,617.91 |
$ 42,446,813.85
|
|||
本月收入: | ||||||
庫房 | $ 3,266,001,371.80 | $ .00 | $ 3,266,001,371.80 | |||
財政運作 |
$ 75,000,000.00
|
$ 1,203,921,492.60 | $ 1,278,921,492.60 | |||
$ 3,341,001,371.80
|
$ 1,203,921,492.60
|
$ 4,544,922,864.40
|
||||
$ 3,358,930,567.74 | $ 1,228,439,110.51 | $ 4,587,369,678.25 | ||||
本月支出: | ||||||
庫房 | $ 77,467,818.50 | $ 1,130,404,104.70 | $ 1,207,871,923.20 | |||
財政運作 | $ 3,250,500,000.00 | $ 72,103,440.30 | $ 3,322,603,440.30 | |||
餘額支付 |
$ .00
|
$ .00 | $ .00 | |||
$ 3,327,967,818.50
|
$ 1,202,507,545.00
|
$ 4,530,475,363.50
|
||||
轉入下月之餘額 |
$ 30,962,749.24
|
$ 25,931,565.51
|
$ 56,894,314.75
|
|||
$ 3,358,930,567.74 | $ 1,228,439,110.51 | $ 4,587,369,678.25 | ||||
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的結餘 | ||||||
M/16 號賬冊顯示之結算: | ||||||
釐印印花 | $ .00 | $ 22,200,000.00 | $ 22,200,000.00 | |||
貴重物品 |
$ .00
|
$ 40,250.00 | $ 40,250.00 | |||
貴重物品及釐印之總額 | $ .00 | $ 22,240,250.00 | $ 22,240,250.00 | |||
政府庫房之出納 | $ .00 | $ 20,758,774,241.28 | $ 20,758,774,241.28 | |||
於澳門金融管理局之存款 | $ -113,725,100,000.00 | $ 70,383,500,000.00 | $ -43,341,600,000.00 | |||
各項存款——需清償之費用 | $ .00 | $ .00 | $ .00 | |||
雜項——需清償之費用 | $ .00 | $ -2,868,280.00 | $ -2,868,280.00 | |||
其他 |
$ .00
|
$ 31,915,815.11 | $ 31,915,815.11 | |||
總金額 | $ -113,725,100,000.00 | $ 91,171,321,776.39 | $ -22,553,778,223.61 | |||
現行預算費用之收支餘額 | $ 17,749,364,314.80 | $ -4,999,685,950.53 | $ 12,749,678,364.27 | |||
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 | $ 10,185,054,294.29 |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的澳門幣$ 775,601.30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額。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制訂:施利華
覆核:司庫活動組組長 陳美蓮
簽署:局長 劉玉葉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 大西洋銀行 |
合共
|
||||
上月餘額
|
$ 30,962,749.24 | $ 25,931,565.51 |
$ 56,894,314.75
|
|||
本月收入: | ||||||
庫房 | $ 3,732,194,724.50 | $ .00 | $ 3,732,194,724.50 | |||
財政運作 |
$ 57,000,000.00
|
$ 10,989,689,052.69 | $ 11,046,689,052.69 | |||
$ 3,789,194,724.50
|
$ 10,989,689,052.69
|
$ 14,778,883,777.19
|
||||
$ 3,820,157,473.74 | $ 11,015,620,618.20 | $ 14,835,778,091.94 | ||||
本月支出: | ||||||
庫房 | $ 117,097,864.90 | $ 1,041,385,596.80 | $ 1,158,483,461.70 | |||
財政運作 | $ 2,858,000,000.00 | $ 110,156,960.10 | $ 2,968,156,960.10 | |||
餘額支付 |
$ .00
|
$ 9,838,753,924.09 | $ 9,838,753,924.09 | |||
$ 2,975,097,864.90
|
$ 10,990,296,480.99
|
$ 13,965,394,345.89
|
||||
轉入下月之餘額 |
$ 845,059,608.84
|
$ 25,324,137.21
|
$ 870,383,746.05
|
|||
$ 3,820,157,473.74 | $ 11,015,620,618.20 | $ 14,835,778,091.94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的結餘 | ||||||
M/16 號賬冊顯示之結算: | ||||||
釐印印花 | $ .00 | $ 22,200,000.00 | $ 22,200,000.00 | |||
貴重物品 |
$ .00
|
$ 40,250.00 | $ 40,250.00 | |||
貴重物品及釐印之總額 | $ .00 | $ 22,240,250.00 | $ 22,240,250.00 | |||
政府庫房之出納 | $ .00 | $ 30,597,528,165.37 | $ 30,597,528,165.37 | |||
於澳門金融管理局之存款 | $ -116,526,100,000.00 | $ 71,441,500,000.00 | $ -45,084,600,000.00 | |||
各項存款——需清償之費用 | $ .00 | $ .00 | $ .00 | |||
雜項——需清償之費用 | $ .00 | $ -2,868,280.00 | $ -2,868,280.00 | |||
其他 |
$ .00
|
$ 14,693,983.61 | $ 14,693,983.61 | |||
總金額 | $ -116,526,100,000.00 | $ 102,050,853,868.98 | $ -14,475,246,131.02 | |||
現行預算費用之收支餘額 | $ 21,364,461,174.40 | $ -6,041,071,547.33 | $ 15,323,389,627.07 | |||
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 | $ 10,185,054,294.29 |
備註:庫房本身收入中的澳門幣$ 667,815.50為從支付中扣減之退回款額。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制訂:施利華
覆核:司庫活動組組長 陳美蓮
簽署:局長 劉玉葉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八缺及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第三十四期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七年九月五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鄺碧芳
勞工事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翻譯一缺,經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Carla Maria João Morais Borges Pamintuan 8.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在本名單公布之日起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三日於勞工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鄧月微
委員:Lurdes Maria Sales
林慶麟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翻譯一缺,經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黎燕雲 6.94
拫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李偉文
委員:處長 余麗菊
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金玉
按照第13/2002號“規範澳門保安部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的錄取及修讀制度”之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第四款之規定,有關澳門保安部隊第八屆保安學員培訓課程投考人體格檢驗總結果已張貼在位於兵營斜巷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參閱。投考人亦可於本局網頁(www.fsm.gov.mo)查閱其本人成績。
二零零七年九月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茲通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安警察局代局長行使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道路交通的一般原則及規則的第3/2007號法律第一百四十一條一款二)項及二款所賦予的職權,授予:
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廳長黃沛華警務總長,編號151831,或於其因故不能視事時,授予其合法代任人,對觸犯上述法律第一百一十條所規定的行政違法行為執行提起程序、組成卷宗和作出決定之權限,尤其指科處有關罰款。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體育及運動範疇)兩缺。茲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司法警察局C座大樓地下,以供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址www.pj.gov.mo)。同時根據上述法令同一條第四款之規定,請欠缺文件之准考人在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計十日期限內,將有關文件補齊。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資訊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三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 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司法警察局C座大樓地下,以供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pj.gov.mo)。同時根據上述法令同一條第四款之規定,請欠缺文件之准考人在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計十日期限內,將有關文件補齊。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平面設計、網頁設計及其他相關範疇)兩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司法警察局C座大樓地下,以供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pj.gov.mo)。同時根據上述法令同一條第四款,請欠缺文件之准考人在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計十日期限內,將有關文件補齊。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的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四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司法警察局人事及行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日第三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通告,本局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機電範疇)一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臨時名單已張貼於龍嵩街司法警察局C座大樓地下以供查閱(或可瀏覽本局網頁www.pj.gov.mo)。同時根據上述法令同一條第四款之規定,請欠缺文件之准考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計十日內,將有關文件補齊。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茲通知刊登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三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之公告,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的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兩缺,其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本局人事及行政處內,以供查閱。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遵照保安司司長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第70/2007號批示,以及按照四月十五日第93/96/M號訓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規章》第一百零三條之規定,茲公佈透過錄取考試方式招考「第十一屆警官培訓課程」學生,以填補治安警察局之高級職程十六缺,名額分配如下:
倘屬治安警察局之報考人之空缺未能完全被填補時,則由非治安警察局之報考人填補,反之,倘屬非治安警察局之報考人之空缺未能完全被填補時,則由治安警察局之報考人填補。
1. 方式、期限及有效期
是次開考為普通開考類別,旨在招考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開辦之「第十一屆警官培訓課程」學生。報名限期為二十日,由本通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當本通告所指之空缺被填滿時,本次開考之有效期隨即終止。
是次考試合格對其他入學試不具任何效力。
2. 報考條件
a. 非治安警察局報考人之一般報考條件如下:
1)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齡介乎十八至二十五歲(未滿二十六歲);
3)具有澳門特別行政區任何學制之高中畢業學歷;
4)報考人身高:男性最少為1.63米,女性最少為1.55米;
5)無因盜竊、欺詐、搶劫、信任之濫用、誹謗或詆毀、加入黑社會,而引致在任何監禁或罰金刑罰中被裁定為正犯或從犯;
6)未曾因以公務員或服務人員身份犯罪而被判罪,尤其是因觸犯貪污、賄賂、違法收取、公務上之侵佔及偽造文件等罪而被判罪;
7)無被撤職或強迫退休;
8)無受任何禁止執行職務之刑事制裁。
b. 屬治安警察局報考人之報考條件如下:
1)具澳門特別行政區任何學制之十一年級學歷;
2)獲治安警察局局長之良好評語。
c. 通過入學試的報考人,若衹具備十一年級學歷(包括五年制之中學畢業),必須就讀本校所開辦的預備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方可被正式取錄入讀「第十一屆警官培訓課程」。
3. 報考所需之文件
a. 報考申請表(可於本校報名處索取或在澳門保安部隊網頁內下載,網址:http://www.fsm.gov.mo);
b. 出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及副本,以供本校作認證本;
c. 刑事紀錄證明;
d. 出示學歷證書正本及副本,以供本校作認證本;或遞交經認證之複印本;
e. 倘報考人尚未成年,須呈交由其父母或監護人作出且經認證簽名之聲明書,聲明許可其報考及入讀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4. 報考地點:
a. 非治安警察局之報考人須前往位於路環石街之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報考,並遞交報考所需之文件;
b. 屬治安警察局之報考人可豁免呈交第3點b及c款所指之文件,但其餘文件則須連同相關之個人記錄及個人特別評語,經由所屬部隊送交本校甄選委員會。
5. 入學試
a. 入學試由以下四個階段組成,各階段之內容如下:
1)體格檢查:
健康檢查委員會根據《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規章》之附件B及載於第13/2002號行政法規之《規範澳門保安部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的錄取及修讀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報考人進行評核。
2)體能測驗:
a)男性報考人:
b)女性報考人:
3)文化知識測驗:
4)心理技術測驗:
由心理技術專家按實際需要訂定測試內容。
b. 各階段之測驗內容及標準,按照《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規章》所規定而制定,該等測驗大綱自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起張貼於本校大堂、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及登載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內。
c. 入學試於二零零七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五月期間進行。
d. 各階段入學試之成績及准考人名單將公佈於本校及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亦可於澳門保安部隊網頁內查閱。
e. 體格檢查由健康檢查委員會負責,而其餘各階段均由甄選委員會負責。
6. 課程簡介
「第十一屆警官培訓課程」將於二零零八年九月開課,為期四個學年,隨後進行實習,該實習之期限,經行政長官以批示形式確定。課程及實習成績合格者獲授予警務科學學士學位。
7. 進入職程
完成「警官培訓課程」且成績合格之準警官,將根據十二月十九日第7/94/M號法律之附件C,以及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進入治安警察局之高級職程,職級為副警司。
8. 課程期間之薪俸索引點
根據十二月十七日第14/90/M號法律,就讀「第十一屆警官培訓課程」的學生的薪酬如下:
b. 在實習期間,準警官收取相當於薪俸索引點300之薪酬。
c. 已屬治安警察局編制之學生,倘其薪俸索引點高於該課程同年級學生或在實習期之準警官之薪俸索引點時,收取其原薪俸。
9. 甄選委員會: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第71/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定之成員組成,該批示並已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第三十七期第二組之《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
10. 健康檢查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批示所定之成員組成,該批示將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校長 許少勇消防總監
為履行有關給予個人和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衛生局現公佈二零零七年第二季度獲資助的名單:
受資助機構 | 核准日期 | 資助金額 | 用途 |
工人醫療所 | 14/03/2007 | $ 570,000.00 | 第二季度資助。 |
澳門街坊會中醫診所 | 14/02/2007 | $ 150,000.00 | 第二季度資助。 |
澳門健康雜誌出版社 | 17/01/2007 | $ 15,000.00 | 出版《澳門健康》雜誌的第二季度資助。 |
澳門明愛 | 17/01/2007 | $ 82,800.00 | 澳門明愛屬下護老院提供醫療服務的第二季度津貼。 |
澳門仁慈堂 | 07/02/2007 | $ 120,000.00 | 澳門仁慈堂屬下護老院提供醫療服務的第二季度津貼。 |
澳門歸僑總會 | 17/01/2007 | $ 48,000.00 | 對該會屬下第一診所的第二季度資助。 |
預防及控制愛滋病協會 | 17/01/2007 | $ 75,000.00 | 對該會的第二季度資助。 |
同善堂 | 22/01/2007 | $ 1,374,999.99 | 對同善堂屬下診所第二季度資助。 |
工人醫療所 | 02/01/2007 | $ 232,170.00 | 工人醫療所屬下家居護理服務的第二季度津貼。 |
澳門退休退役及領取撫恤金人士協會 | 09/05/2007 | $ 96,000.00 | 對該會的上半年年度資助。 |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 25/04/2007 | $ 120,000.00 | 資助該學院出版澳門護理雜誌2007。 |
澳門中華醫學會 | 09/05/2007 | $ 200,000.00 | 資助該會在職醫務人員延續教育培訓第一期資助。 |
歐漢琛慈善會 | 09/05/2007 | $ 18,000.00 | 資助該會舉辦禁煙與禁毒講座。 |
中國澳門養生會 | 09/05/2007 | $ 18,000.00 | 資助該會3名人員參加北京世界養生大會。 |
澳門外科學會 | 11/04/2007 | $ 105,000.00 | 資助該會舉辦肝膽膌胰脾外科國際會議。 |
工人醫療所 | 11/05/2007 | $ 321,838.40 | 工人醫療所屬下家居醫療隊提供醫療服務的補充性前期費用及二月份的非固定資助。 |
澳門外科學會 | 11/04/2007 | $ 6,000.00 | 資助該會第二季度部份會務經費。 |
澳門基督教青年會 | 25/04/2007 | $ 47,136.00 | 資助該會舉辦兩項工作坊。 |
澳門醫務助理人員協進會 | 09/05/2007 | $ 44,250.00 | 資助該會舉辦電腦及英語課程。 |
澳門外科學會 | 22/05/2007 | $ 22,000.00 | 資助該會三項活動。 |
澳門感染控制學會 | 22/05/2007 | $ 101,800.00 | 資助該會第一屆學術年會暨成立典禮。 |
澳門放射醫學會 | 22/05/2007 | $ 30,000.00 | 資助該會舉辦第七屆學術年會。 |
澳門天主教美滿家庭協進會 | 22/05/2007 | $ 22,350.00 | 資助該會舉辦三項活動費用。 |
澳門執業西醫公會 | 11/04/2007 | $ 4,000.00 | 資助該會6月份部份會務經費。 |
澳門物理治療師公會 | 09/05/2007 | $ 55,400.00 | 資助該會2007年活動經費。 |
鏡湖醫院 | 26/02/2007 | $ 15,587,678.00 | 一月至三月份提供特定門診和住院服務的協議資助。 |
26/02/2007 | $ 1,594,000.00 | 一月至三月份對康寧中心的資助。 | |
26/02/2007 | $ 841,530.00 | 一月至三月份提供特殊檢驗項目的資助。 | |
26/02/2007 | $ 5,020,383.00 | 一月至三月份非轉介心科病人的醫療費用。 | |
26/02/2007 | $ 9,051,215.00 | 第一期投資發展資助。 | |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 26/02/2007 | $ 9,350,000.00 | 2007年第一期資助。 |
鏡湖醫院 | 26/02/2007 | $ 1,250,000.00 | 資助鏡湖醫院第一期醫學交流及培訓基金。 |
二零零七年九月五日於衛生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鄭成業
茲通知,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社會工作局編制內以下空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之社會工作局人員編制的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本局人力資源科(或可瀏覽本局內聯網)。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澳門大學校長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二十九條第四款之規定,作出本決定。
一、授予法學院院長曾令良教授或其代任人及科技學院院長莫啟明教授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根據法律規定,核准其管轄員工享受年假及接受合理缺勤之解釋;
(二)核准其管轄員工參與不超過七天之培訓、研討會、座談會及其他同類活動;
(三)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法律容許的超時工作;
(四)根據校長批准,與同澳大宗旨相符的實體訂立合作與交流協議;
(五)依法核准發出其領導的學術單位的學生個人檔案的證明書,但有關學術成績及學籍資料除外;
(六)代表澳門大學簽署其領導的學術單位的學生所提交的學習及居留用途的留澳申請書及擔保書;
(七)簽署執行有權限實體決定所需之公函及文件。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由於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經授權人確認後,獲授權人認為有利於部門的良好運作時,可將有關權限轉授予其轄下的主管人員或其代任人。
五、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被追認。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於澳門大學
校長 姚偉彬教授
根據經第14/2006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經聽取校董會意見後,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分別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第二十四次會議及九月十三日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授予法學院院長曾令良教授或其代任人及科技學院院長莫啟明教授或其代任人作出下列行為的職權:
(一)核准運用載於澳門大學本身預算項目範圍內其領導基本學術單位的開支,上限至$25,000.00(澳門幣貳萬伍仟元整),如屬免除招標、諮詢或訂立書面合同程序的方式取得工程、資產及勞務,其上限則為上述金額的一半;
(二)核准其管轄員工進行法律容許的超時工作。
二、本授權不妨礙授權者行使監督權及收回權。
三、對由於行使本授權而作出的行為,得提起必要訴願。
四、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至本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期間,獲授權者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被追認。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於澳門大學
澳門大學財務管理委員會:
校長:姚偉彬教授
副校長:馬許願教授
副校長:黎日隆博士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澳門新口岸高美士街。
3. 承攬工程目的:建造一幢地庫一層及地面十六層之理工學院總部新校舍大樓。
4. 最長施工期:660天(陸佰陸拾天)。
5.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7. 臨時擔保:$6,000,000.00(澳門幣陸佰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8.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9. 底價:不設底價。
10.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
12.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三字樓公共建築廳。
時間:辦公時間內。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為$3,800.00(澳門幣叁仟捌佰元整)。
14.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三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公共建築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