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的批示:
Oliveira Dinis Morais, Claudia Maria,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個人勞動合同,應其要求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起解除在本署的職務。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的批示:
黃紹雯及甄珮詩,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30 ——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第12/2007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九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於審計署
審計局局長 梁紅虹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四日、五月十日及五月十八日的批示:
李潔玉——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起生效,並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由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何偉泉——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林伊娜——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第三款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定期委任,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趙奕學士——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三)項、第九條及第十九條第三款之規定,其擔任本辦公室顧問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五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根據本中心主任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本中心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相應職級及日期獲續期一年:
譚敬深,擔任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李金蓮及李碧雲,分別擔任第二職階及第一職階助理員,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及七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行政長官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陳頌欣在本中心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點,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於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主任 謝志偉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社會工作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楊崇蔚,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職務。
按代理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請李敏濤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430,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請林建琪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260,為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主任 陳海帆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Susana Alexandre Ferreira Pereira de Campos Esmeriz、Duarte Jorge Rodrigues Esmeriz、Rui Manuel Morais及Manuel Fernando Manaças Ferreira——其等之個人勞動合同,各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日、六月二日、六月二十日及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用姚保怡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40,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房屋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Carlos Choi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職務的期限,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九日起,為期一年。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三職階三等文員Francisco José Ritchie Manhão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230,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規定,公佈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批示核准之印務局二零零七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1 | 06 | 02 | 00 | 00 | 服裝及個人用品——負擔補償 | 70,000.00 | |
02 | 02 | 07 | 00 | 99 | 其他 | 30,000.00 | |
02 | 03 | 02 | 02 | 02 | 衛生及清潔 | 70,000.00 | |
05 | 04 | 00 | 00 | 90 | 備用撥款 | 170,000.00 | |
總額 | 170,000.00 | 170,000.00 |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於印務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馬丁士——委員:梁禮亨——財政局代表:張祖強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鄭德康及朱彩玉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分別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及六月十八日起生效,職級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195。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之二等技術員吳秋婷及二等技術輔導員謝智勤獲訂立新編制外合約,為期壹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各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及六月二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瀚深及António Bastos Alexandrino Xavier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鄭淑嫻及畢燕琼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黃錦源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一等高級技術員Cristina Luísa Joaquim Neto Valente,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於財政局——局長 劉玉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穎霖、蔡明亮、梁智豪、岑宛婷、陳永強、Cíntia Matias Xavier、趙美英、蘇光柏、譚家敏、老如意、賈進樂、林朝蕙、Rui Ilídio Rodrigues Correia de Lemos、梁可慧、蔡慧蘭、謝佩玲、梁仲湄及葉兆佳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謝家彪,本局第六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重新訂立擔任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Joana Elena Sousa,第二職階首席翻譯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的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以填補刊登於十一月三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34/2003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人員編制的職位。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唯一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朱國鴻,獲確定委任為本基金人員編制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莉莉的請求,其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其在人力資源辦公室擔任職務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鄭達祺及鄧錦榮分別在本基金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及第三職階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90點及130點。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發出的批示:
(一)衛生局第一職等第五職階衛生助理員張桂雄,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454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4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民政總署第二職階管理員之第三職階助理管理員Manuel Lopes da Costa,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8662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七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三款之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按其相等於二十年十一月十三日在澳服務之時間計算,負責支付上述所訂金額之千份之758。
按照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26012 | 陳逸詩 | 衛生局 |
133027 | 鄭麗湘 | 法務局 |
133833 | 彭博成 | 法務局 |
140945 | 高展鵬 | 審計署 |
144800 | 李美歡 | 衛生局 |
146994 | 盧鳳珍 | 文化局 |
151386 | Justino Ceciliano Pedro | 司法警察局 |
162418 | 余慧君 | 經濟局 |
163171 | 鄺建基 | 衛生局 |
166421 | 李俊華 | 財政局 |
169080 | 梁妙儀 | 社會保障基金 |
169218 | 沙蓮達 | 退休基金會 |
169323 | 周桂芳 | 退休基金會 |
169340 | 趙淑妍 | 退休基金會 |
169358 | 馮美君 | 退休基金會 |
169366 | 蕭文浩 | 退休基金會 |
171379 | 盧貴芳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175102 | 何綺玲 | 教育暨青年局 |
177121 | 李正華 | 教育暨青年局 |
177750 | Estefânia Lindados Santos Inácio | 民政總署 |
178365 | 劉惠明 | 郵政局 |
180432 | 李之珩 | 衛生局 |
182346 | 袁耀威 | 民政總署 |
182990 | Manuel Filipe do Amaral Alves | 衛生局 |
183261 | 鄧偉民 | 檢察長辦公室 |
185744 | 郭華好 | 民政總署 |
185787 | 曾慧心 | 檢察長辦公室 |
185795 | 胡麗儀 | 檢察長辦公室 |
186023 | 陳莉莉 | 社會保障基金 |
186228 | 李慧菁 | 財政局 |
186562 | 華詩韻 | 財政局 |
187160 | 李潔云 | 衛生局 |
187410 | 李文生 | 衛生局 |
188395 | 梁志豪 | 財政局 |
188581 | 高展鴻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189693 | 周育棉 | 衛生局 |
190314 | 蘇偉斌 | 民政總署 |
190578 | 梁慶剛 | 民政總署 |
191183 | 梁敏慧 | 衛生局 |
191396 | 劉仲添 | 檢察長辦公室 |
192260 | 趙秀清 | 澳門監獄 |
193356 | 梁忠 | 衛生局 |
195340 | 忻欣 | 衛生局 |
196673 | Mirandolinda Glória Sales Crestejo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196940 | 曹樂萌 | 財政局 |
197700 | 張雪飛 | 衛生局 |
198889 | 胡衛華 |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
199028 | 王麗娜 | 社會保障基金 |
200042 | 林蓮嬌 | 體育發展局 |
200085 | 李家麗 | 檢察長辦公室 |
200131 | 張玉英 | 司法警察局 |
200433 | Alfredo Hernandes de Almeida | 司法警察局 |
200786 | 朱佩琼 | 財政局 |
204641 | 陳玲玲 |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
207896 | 陳思蘊 | 衛生局 |
208299 | 李春霞 | 衛生局 |
208523 | 林曉欣 |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
208728 | 蔡麗華 | 教育暨青年局 |
209392 | 黎玉嬋 | 教育暨青年局 |
210145 | 梁家燕 | 體育發展局 |
211745 | 林鳳儀 | 衛生局 |
211850 | 徐秀玲 | 法務局 |
211869 | 古惠歡 | 檢察長辦公室 |
212024 | 翁明慧 |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
214132 | 李燕玲 | 體育發展局 |
214736 | 李可斌 | 衛生局 |
214981 | 麥嘉銘 | 教育暨青年局 |
215988 | 李然 | 衛生局 |
216003 | 丘冬浪 | 衛生局 |
216887 | 黃偉連 | 財政局 |
217050 | 梁愛儀 | 港務局 |
217069 | 董琦 | 港務局 |
217417 | 羅昭鳳 | 衛生局 |
217778 | 歐玉珍 | 檢察長辦公室 |
218545 | 陳妙興 | 衛生局 |
221651 | 丘力昕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222860 | 周文鐘 | 法務局 |
222879 | 陳合女 | 法務局 |
222887 | 陳堅敏 | 法務局 |
222895 | 陳麗明 | 法務局 |
222909 | 陳淑萍 | 法務局 |
222925 | 鄭雪娟 | 法務局 |
222984 | 楊玉平 | 法務局 |
223000 | 甘小明 | 法務局 |
223018 | 鄺美蘭 | 法務局 |
223034 | 劉永歡 | 法務局 |
223085 | 鄧世易 | 法務局 |
223093 | 黃娟華 | 法務局 |
按照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86649 | 李春梅 | 民政總署 |
131105 | 陳劍權 | 行政暨公職局 |
140040 | 潘瑤芝 | 經濟局 |
140600 | 周炳秋 | 文化局 |
140805 | 王世紅 | 文化局 |
143251 | 黃善文 | 統計暨普查局 |
172405 | 陳雁霞 | 衛生局 |
172545 | 朱德慧 | 衛生局 |
174866 | 關麗華 | 教育暨青年局 |
176311 | Rogério Paulo Carvalheiro Peyroteo | 行政暨公職局 |
178810 | 岑雲鵬 | 衛生局 |
182850 | 陳敏 | 衛生局 |
185302 | 黃偉國 | 經濟局 |
187925 | 郭華新 | 統計暨普查局 |
188115 | 鄭珊珊 | 教育暨青年局 |
189804 | 陳光華 | 衛生局 |
190691 | 蔡紅 | 衛生局 |
191132 | 鄭偉雄 | 民政總署 |
193852 | 阮蘊潔 | 教育暨青年局 |
195600 | 黃立平 | 衛生局 |
196339 | 陳明道 | 衛生局 |
196541 | 陳國慶 | 衛生局 |
196983 | 陳敏姿 | 衛生局 |
205206 | 陳秀雯 | 衛生局 |
207950 | 源汶儀 | 衛生局 |
208760 | 李燕慈 | 教育暨青年局 |
208825 | 莫佩瑛 | 教育暨青年局 |
209090 | 李加球 | 衛生局 |
209457 | 莫德嫣 | 教育暨青年局 |
212245 | 林碧瑤 | 衛生局 |
212296 | 黃嘉萍 | 衛生局 |
216283 | 王美雙 | 教育暨青年局 |
按照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下列公務人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轉入公積金制度: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 |
姓名 |
部門 |
152137 | 陳恩海 | 民政總署 |
153826 | 黃屹 | 旅遊局 |
166260 | 李頴康 | 廉政公署 |
169030 | 陸麗娟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174041 | Arlete da Silva de Jesus | 民政總署 |
181471 | 馮紫華 | 教育暨青年局 |
202851 | 林美寶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205443 | 徐瑞賢 | 檢察長辦公室 |
207462 | 盧麗萍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212628 | 趙紀文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審計署高級技術員Susana To,供款人編號300015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 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技術輔導員袁文龍,供款人編號3003980,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一)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技術輔導員楊正儀,供款人編號3000833,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
(二)有關所訂定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發出的批示:
(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技術員Ana Paula Córdova Lao,供款人編號3000019,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及二十九條之規定,獲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之金額相等於「個人供款帳戶」的全部結餘及「政府供款帳戶」結餘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退休基金會一次付清。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鄧志強,為編號8705-0退休及撫卹制度前會員,根據8/2006號法律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五條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與公共部門解除聯繫 ——根據同一法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其金錢補償額被訂定為澳門幣壹佰壹拾玖萬陸仟捌佰捌拾柒元叁角正($1,196,887.30)。
(二)有關支付責任由本退休基金會負擔。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發出的批示:
(一)海關第四職階關員朱遠榮,為編號8495-6退休及撫卹制度前會員,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五條規定,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與公共部門解除聯繫——根據同一法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其金錢補償額被訂定為澳門幣肆拾 叁萬叁仟叁佰捌拾叁元柒角正($ 433,383.70)。
(二)有關支付責任由本退休基金會負擔。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三項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一項、第六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a)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周偉光在本局擔任刑事調查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三項、第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a)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趙德欽在本局擔任刑事技術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五項、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a)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杜淑森在本局擔任管理及計劃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六項、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a)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譚炳棠在本局擔任司法警察學校校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五項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七項、第四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何浩瀚在本局擔任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澳門支局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六項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八項、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薛仲明在本局擔任情報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八項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三款第二項、第八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Fernando Plácido Carion 在本局擔任有組織罪案調查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七條第二款第二項、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楊春麗在本局擔任財政及財產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七條第二款第三項、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七款的規定,張慧敏在本局擔任社區警務及公共關係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相應職級及日期獲續期一年:
曹,婉玲、馮,慶楓、何,鑑文、楊,秀娟、葉,家宜、郭,煥屏、劉,雅慧、李,佩珊、梁,敏珊、龍,雪敏及黃,超群,為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起生效;
吳,文芬,為第二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八日起生效;
鄭,金琼、Ozorio, Cecilia及楊,美虹,分別為第三職階、第一職階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首位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羅,碧嫻及姚,巾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及五月八日起生效;
馮,美琼,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陳,利民,為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下指之相應日期起轉為下指之相應職級:
黃,麗賢,第二職階護士,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黃,麗雲,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由二零零七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鄭,新和,第三職階三等文員,轉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Leung, Lucio Filipe,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林,艷嫻及雷,寶麗,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各自由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及五月二十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何,偉釗及莫,家寶,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由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續約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止。
劉,琼,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由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續約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陳,錦文、郭,子寅及黃,健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由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獲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下指之相應日期起轉為其同一職級高一職階:
李,耀興,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轉為第六職階,由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梁,澤輝,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轉為第六職階,由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何,惠儀、李,玉燕、王,銳洪及黃,銀孝,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轉為第五職階(級別1),由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林偉明——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179。
按照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徐義祥——應其要求,中止第M-146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蘇家輝——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611。
按照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標準醫學診斷(澳門)有限公司——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097,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飛喇士街(筷子基南街)44號多寶花園地下J舖,持牌人為標準醫學診斷(澳門)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飛喇士街(筷子基南街)44號多寶花園地下J舖。
何志峰——應其要求,中止第D-0064號牙科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陳民安——應其要求,中止第M-1461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取消陳美英第M-1353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按照二零零七年六月八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李志明——應其要求,取消第E-1336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盧靜汶——應其要求,中止第E-1343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林治中——已故,取消第M-0426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梁經文——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D-0096。
李英、劉杏游、吳麗英——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W-0180、W-0181、W-0182。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氹仔藥房”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65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氹仔地堡街41號泉福新邨第二期偉鴻閣,偉圖閣,偉大閣,偉展閣,偉興閣及偉盛閣地下X座,東主鄭,其俊,總辦事處位於澳門營地大街35-39號A澳中商業中心4樓E座。
按照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本局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許可准照第AL-0060號,及營業地點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409號中國法律大廈14樓A,B,C座之國際文度醫療所有限公司更名為聯合醫務及牙科(南灣)國際文度醫療所。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第六職階工人黎運堪,薪俸點為160,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止;
第六職階助理員黃綺馨及第五職階助理員戴玉芳,薪俸點分別為150及140,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日批示:
楊淑賢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90,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李慧琪——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05,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日批示:
聞芷阡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Carla Sofia Rodrigues da Luz Silva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Jorge Alberto de Assis Noronh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40,自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羅惠琼,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伍秋琴,第五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應楊已磊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演藝學院舞蹈教師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吳青、楊敏健和潘圓圓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第四條,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陳澤成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蘇太陽——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奧斯卡”,葡文名稱為“Oskar”和英文名稱為“Oskar's Bar”酒吧在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獲發第0409/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港澳長盈有限公司”和英文名稱為“Longnex Limited ”。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北京街68、82、86及102號A-D假日酒店地下。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鄒宓、黃建彤及司徒斯穎,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薪俸點為340,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秀芳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公佈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文化基金第五次預算修改,有關修改是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的批示許可: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2 | 03 | 07 | 00 | 01 | 廣告費用 | 200,000.00 | |
05 | 04 | 00 | 00 | 02 | 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僱主方) | 200,000.00 | |
總額 | 200,000.00 | 200,000.00 |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陳澤成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廖兆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任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下指之相應職務,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馮子豐,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李強及陳宇琪,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梁婉婷及陳麗碧,擔任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梁偉祺和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梁仲源、Linda Manuela Ip Matias Cordeiro及Chun Hung——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陳婉屏,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追溯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點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趙崇章、高思遠、林耀輝、林麗娟、李德全及戴美欣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海上交通控制員職務,薪俸點為225,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葉華雄及唐玉萍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任職本局氣象處處長侯尔濱,應其要求,獲准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起解除氣象處處長的職務及與公職的聯繫。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的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陳政豪及鄧耀民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氣象技術員的薪俸點34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鄧錦濤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的方式委任梁嘉靜擔任本局氣象處處長,以填補十二月二十六日第64/94/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a)項所設立的職位,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的方式委任古志明擔任本局航空氣象中心主任,以填補三月十六日第9/98/M號法令第六條所設立的職位,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的方式委任唐天毅擔任本局氣象監察中心主任,以填補十二月二十六日第64/94/M號法令第六條第三款a)項所設立的職位,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的方式委任梁永權擔任本局處理暨電訊中心主任,以填補十二月二十六日第64/94/M號法令第六條第三款c)項所設立的職位,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為著應有效力,茲聲明:本局第六職階助理員袁玉成,因其散位合同期滿,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九日起終止職務。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七年度環境委員會本身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運輸工務司司長在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批示核准:
單位: 澳門幣
經濟分類 | 追加/登錄 | 註銷 | |||||
編號 | 開支名稱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01 | 01 | 02 | 01 | 00 | 報酬 | 1,000,000.00 | |
01 | 01 | 03 | 01 | 00 | 報酬 | 1,000,000.00 | |
總額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於環境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代主席 黃蔓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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