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6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5/2007

刊登日期:

2007.6.20

版數:

4866

  • 調整撥予經濟局的常設基金總金額。
相關法規 :
  • 第1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撥予經濟局一常設基金。
  •  
    相關類別 :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隨著經濟局財政預算修改的核准,有需要調整經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撥予該局的常設基金總金額。

    在該局的建議下,並聽取財政局意見;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二款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將撥予經濟局的常設基金總金額由$228,500.00(澳門幣貳拾貳萬捌仟伍佰元整)調整至$252,000.00(澳門幣貳拾伍萬貳仟元整),而有關該基金之行政委員會的組成則維持不變。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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