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公 告

為填補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兩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閱文件、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的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並將開考通告張貼在水坑尾街一百六十二號公共行政大樓二十六樓行政暨公職局之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商 業 及 動 產 登 記 局

2007年04月之商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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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代局長 Leonor Madeira de Carvalho


民 政 總 署

公 告

為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壹缺,經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招考通告,以文件審閱方式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自本公告刊登日起計十天內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以供查閱。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視作確定名單。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主席:人力資源處處長 黃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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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並按照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八日管理委員會決議,現以文件審閱方式為民政總署員工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下列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相關職位:

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壹缺

上述之開考公告,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行政輔助部的佈告欄,有關投考人之申請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八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譚偉文


經 濟 局

名 單

經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一缺,經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第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周卓蘭 8.71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於經濟局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戴建業

候補委員:柯麗霞

     麥波

公 告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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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督察一缺,經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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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名 單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經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華,詩韻 8.3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五月三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艾衛立

委員:法律輔助中心協調員 João J. J. B. da Silva

顧問高級技術員 Simone M. T. A. Mart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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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翻譯一缺,經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Fernandes Lei Meira, Isabel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因無有條件被接納或被淘汰的准考人,故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艾衛立

委員:副局長 劉玉葉

副局長 Vitória A. M. da Conceiçã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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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四缺,以文件審查、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經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Freire Marques, Ulísses Júlio;
Rodrigues Cardoso das Neves, Pedro Miguel;
鄧,世杰;
雲,大衛。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因無有條件被接納或被淘汰的准考人,故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局長 艾衛立

委員:副局長 Vitória A. M. da Conceição

處長 何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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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四缺,經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Chan, Filipe Luís;
張,哲源;
林,文捷;
Pereira Loi, Isabel。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因無有條件被接納或被淘汰的准考人,故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林雪梅

委員: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 Amélia Maria Minhava Afonso

科長 張祖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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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經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Ley, Alberto Domingos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因無有條件被接納或被淘汰的准考人,故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澳門財稅廳廳長 容光亮

委員:處長 朱奕聰

科長 張祖強

公 告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下列職位,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報考表格之遞交限期為十日,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下列普通晉升開考,通告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

高級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五缺;
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兩缺;
資訊督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七缺。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於財政局

局長 劉玉葉


澳門財稅廳

告示

關於房屋稅的通告

按照八月十二日第19/78/M號法律核准之市區房屋稅章程第九十五條二款之規定,澳門財稅廳收納處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月及八月,開庫徵收在本廳房屋紀錄所載房屋之獨一期之自動繳納房屋稅。

開庫徵收期限為三十天,由徵稅憑單所指定之月份的第一天起計。

按照上述章程第九十六條一款之規定,於開庫徵收期限屆滿後之六十天內繳納者,除稅款外須另加徵欠款百分之三及法定遲延利息。

倘自動繳納期屆滿後之六十天內仍未清繳已結算之稅款,遲延利息及欠款百分之三時,即予進行催徵。

茲將本佈告多繕數張,張貼於慣常之告示處,並刊登於中、葡文主要報章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此佈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於澳門財稅廳

澳門財稅廳廳長 容光亮

本件經由財政局局長劉玉葉核閱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公 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作出的批示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本局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統計暨普查局人員編制之下列空缺:

第一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一缺;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上述之開考通告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十七樓統計暨普查局行政暨財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退 休 基 金 會

名 單

退休基金會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 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查、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Miguel Vasco de Carvalho Bailote 8.06
2. 辛曉雯Ana Maria dos Santos 7.08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典試委員會:

主席:陳劍鳴

委員:朱美萍

鍾日暖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之規定,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機電範疇)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七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聯同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號法令以及八月二十五日第27/2003號行政法規的規定,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的晉升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刑事偵查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刑事偵查員三十九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司法警察局人事及行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澳 門 監 獄

公 告

按照保安司司長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批示,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閱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澳門監獄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兩缺;
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澳門監獄行政大樓,有意報考者請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遞交有關資料。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高 等 學 校

名 單

根據四月十五日第93/96/M號訓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規章》第一百五十四條d)款的規定,公佈第七屆警官培訓課程學員之課程最後成績及名次:

學員編號 姓名 課程最後成績 名次
194 源劍鋒 15.26 1
206 鍾倩怡 15.15 2
205 梁宏軍 15.06 3
202 馬超雄 14.83 4
198 王偉濤 14.73 5
195 陳宇川 14.69 6
204 陳國藝 14.53 7
196 劉國熙 14.49 8
200 馮長全 14.47 9
197 李德輝 14.37 10
199 霍樹有 14.32 11
207 陳溥棠 14.22 12
201 陳國祿 13.98 13
208 李華湘 13.76 14
203 蔣明亮 13.75 15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校長 許少勇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通 告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八日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朱江醫生及陳麗陽醫生投考急症醫學專科最後評核試(根據第8/99/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

正選成員:

主席:急診部主任 李偉成醫生

正選委員:香港專科學院代表 劉飛龍醫生

香港專科學院代表 劉楚釗醫生

候補委員:急診部主任醫生 Maria Paula de Matos Pimenta Simões醫生

外科主任醫生 彭向強醫生

地點:衛生局行政大樓4樓會議室

日期: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至五日

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告 示

按本局前散位合同助理員馮淑芬的丈夫鄒志正的要求,領取該已故人員的死亡和喪葬津貼,現通知所有自認為有權收取上述津貼的人士,自本告示公布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作出申請,倘若在此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上述申請人的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八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旅 遊 局

名 單

旅遊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Evelina dos Santos Fonseca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助理技術員 陳瑞光

委員:特級助理技術員 陳淑儀

特級助理技術員 陳耀斌


社 會 工 作 局

名 單

社會工作局為填補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九缺,經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Isabel Maria Ho 8.50
2. 鄧玉華 8.34
3. 鄧詠詩 8.13
4. 楊崇蔚 8.01
5. 李麗萍 7.96
6. 蔡兆源 7.88
7. 謝家棋 7.87
8. 梁玉芬 7.77
9. 蘇寶寶 7.52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刊登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七年五月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容光耀

正選委員:處長 羅潔林

     首席高級技術員 鄭善懷


澳 門 大 學

名 單

為履行有關給予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澳門大學現公佈二零零七年第一季度獲資助的名單:

受資助者 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目的
Taro Ohashi 13/01/2007 $ 6,246.00 為日文研究中心之交換實習生提供一月至三月份之津貼。
Shoko Toguchi 18/01/2007 $ 1,949.50
Shino Sachiyo 18/01/2007 $ 1,949.50
Fukuta Nobue 18/01/2007 $ 1,949.50
Ayano Higa 10/01/2007 $ 3,899.00
Rika Kikuchi 10/01/2007 $ 3,899.00
Sumiko Kiyotsugu 10/01/2007 $ 3,899.00
澳門大學校友會 27/02/2007 $ 8.00 為澳門大學校友會所舉辦的活動提供津貼。(為上年度的開支而未能於一月三十一日前支付,故轉入本年度支付。)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於澳門大學

副校長 黎日隆


旅 遊 學 院

名 單

為填補旅遊學院人員編制內資訊人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通告,現公佈准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黎穎超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於旅遊學院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副院長 甄美娟

第一委員:旅業及酒店業學校校長 Diamantina Luíza do Rosário Sá Coimbra

第二委員:行政暨財政輔助部處長 陳美霞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體育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七年第一季度的資助表: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


港 務 局

公 告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通過考核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海上工作人員職程第一職階船長十一缺。

有關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公 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為填補郵政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二等郵務文員一缺,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現張貼於議事亭前地郵政局總部大樓二樓。其招考通告的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