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危行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薪俸點230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鄺定添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助理員馮卓輝,獲重新訂立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30點,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所作出的批示:
鑑於符合第3/2003號法律第十條第四款、第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1/2004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確定委任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至第九名之海關副關務督察,編號分別為31861、25861、03871、33900、20871、04880、15861、37821、27841的程振強、趙源生、林佛聯、華麗梅、鄭錦權、鄧鳳儀、蕭子瑛、黎振祺、何澤文,為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務督察。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於海關
關長 徐禮恆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Aureliano Bruno dos Santos副學士及Adelina Andrade de Aguiar副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索引點為260,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Aureliano Bruno dos Santos副學士及Adelina Andrade de Aguiar副學士——應其要求,解除其第一職階二等文員之職務,自其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於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及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曾文勝及莫錫堯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謝孝慈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甄曉東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40,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熟練助理員尤肖甫及盧偉生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90,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吳少昌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梁葆瑩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通過之《澳門公共行政的一般及特別職程制度》第十一條第二款及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陳偉全、張麗珊及何迪昕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並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起晉階為第二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370點。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的批示:
何家永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中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以散位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的批示:
本局行政暨財政處處長梁禮亨學士——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其有關職位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Figueira Cordeiro, Nuno Manuel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30,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淑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伍,雪賢、Duarte de Carvalho, Marina Paula及吳,韻賢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二月二十二日及二月二十三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的薪俸點470、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400及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2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公務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按下指日期起獲續期一年:
高,宇泳、梁,婉媚、溫家遠及郭,加愚,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Ritchie, Aureliano António,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Da Silva Nogueira de Sequeira, Deolinda Teresa,擔任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郁葱及黃,淑嫻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及二月二十日起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分別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05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5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鍾,美婷、梁,展鴻、黃,傑榮、黎,靜宜、林,達港、歐,偉燊、曾,煜儉及何,子佳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督察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首七位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起生效;最後一位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rtins Ramos de Baptista Cerqueira Figueiredo, Carolina Sofia、盧,志輝、黃,聖揮及蕭,燕霞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首位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其餘三位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二月二十一日、三月一日及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之第一職階二等文員黃,維政,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起獲訂立新散位合同,為期壹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一等文案李,金榮,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文案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文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首席助理技術員李,佩儀,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應第一職階一等督察蘇, 兆祥的要求,自其編制外合約期滿後起,即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起終止在本局的職務。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七)款項轉帳,該轉帳按第3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莊綺雯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洪婉儀——根據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經濟發展委員會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九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於經濟發展委員會
秘書長 廖明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期間、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蘇國輝,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540點,為期一年;
王康,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點,為期一年;
黃慧茵,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三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點;為期一年;
Luísa Maria da Silva Pedruco Novo,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起續聘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400點,為期一年;
張慧明及梁倩儀,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70點,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陳月華,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70點,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及
陳麗珊,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205點,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期間、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曾愛明及何詠詩,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
龔玉立,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195點,至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梁志雄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19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文麗菁、洪穎欣及鄧笑屏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首兩位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最後一位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195點,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三月二十四日及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發出的批示:
(一)郵政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Joaquim dos Anjos,退休及撫恤制度會員編號2188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行政暨公職局第三職階主任文案陳永漢,退休及撫恤制度會員編號211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第三職階特級地形測量員盧石麟,退休及撫恤制度會員編號524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8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電信管理局第一職階首席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梁蔭庭,退休及撫恤制度會員編號424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根據第1/2007號法律第二條規定,特許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將該退休金調高澳門幣875.00。
(三)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之批示:
修改刊登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有關司法警察局已故退休副督察Alberto Guerreiro Amante Soares,退休及撫恤制度會員編號34584,遺下之遺屬撫恤金之批示,現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五款之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九日開始,訂定該撫恤金之權利人為四位,分別為:遺孀林惠蓮、女兒蘇善澄及兒子Natalino Chau Soares與Delfim Chau Soares及按有關規定平均分配上述撫恤金。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張啟仁及梁嘉慧為第八級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皆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思謙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之規定,批准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陸麗娟,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起享受為期十年之長期無薪假。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起,與張北勝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工人之職務,薪俸點為150。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起確定委任譚碧儒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批准與李漢忠及黃業明之編制外合同續期壹年,分別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相應薪俸點分別為420及39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委任陳凱琳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85。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根據經由第25/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之附件四第四項及第13/2000號行政命令之規定所賦予權限而作出之批示:
由於警員編號166891,梁華康,違反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六條第二款a)項及第十三條第二款a)項規定之義務。經參照該《通則》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款i)項及第二百三十九條的規定,以及經考慮第二百條第二款h)及i)項之減輕情節。決定對該警員編號166891梁華康,科處強迫退休的處分,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由於警員編號129951,溫志文,違反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六條第二款a)項、第八條第二款b)項、第十三條第二款a)項、第十四條第二款c)項,以及第十六條第二款g)項規定之義務。經參照該《通則》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款i)和n)項及第二百四十條c)項的規定,經考慮第二百條第二款i)項的減輕情節,以及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d)和m)項的加重情節。決定對該警員編號129951溫志文,科處撤職處分,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張慧筠及陳伊蓓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的職務,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黃春蘭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62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區穎芝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鄺振威及李飛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及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3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Justino Ceciliano Pedro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0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張淑霞、第四職階助理員盧兆洪、第三職階助理員譚榕融、第一職階助理員麥錫權及梁華根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二月十五日、三月三日、二月十四日及三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周穎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廢止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委任梁志威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首席刑事偵查員,為本局編制內領導及主管人員組別中的博彩罪案調查處處長一職。
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百三十一條及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三款b)項的規定,是次廢止具有追溯效力。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茲公佈經由保安司司長在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的批示核准之澳門監獄基金二零零七年第一次本身預算之修改:
經濟分類 | 開支名稱 | 追加(澳門幣) | 註銷(澳門幣) |
01-01-07-00-03 | 職務主管及秘書 | 1,500.00 | |
01-02-04-00-00 | 錯算補助 | 1,500.00 | |
02-01-04-00-01 | 公共圖書館書刊及物品 | 67,000.00 | |
02-01-04-00-99 | 其他 | 70,000.00 | |
02-02-07-00-05 | 廠房、修理廠及化驗室用品 | 2,000.00 | |
02-02-07-00-06 | 紀念品及獎品 | 20,000.00 | |
02-02-07-00-99 | 其他 | 16,000.00 | |
02-03-03-00-99 | 其他 | 29,000.00 | |
02-03-04-00-02 | 動產 | 6,000.00 | |
04-03-00-00-02 | 家庭及個人 | 20,000.00 | |
總計 | 116,500.00 | 116,500.00 |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於澳門監獄基金
主席 李錦昌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之批示:
伍,秋蘭——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五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護士,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之批示:
堵慧芬、林,荷光、陳,詠詩、何,錫輝和梁,頴璇——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位從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起,隨後兩位分別從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五日及一月十六日起,最後兩位從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分別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五日及一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鄭,嘉琪——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
姚,立德——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羅,奕龍、梁,亦好及梁,惠怡,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首位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其餘兩位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下指日期起生效:
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陳,淑萍、鄭,玉梅、范,麗卿、馮,啟能、劉,社源及袁,連歡,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四日起生效;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郭,少媚、譚,于恆及郭,志華,分別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二月六日及二月二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鄭,永志,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起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晉階為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李,秀蓮,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四日起獲續約一年。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按下指日期起獲續期六個月:
李,燕妹及譚,梓雷,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戴,雲珊,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陸,小敏及黃,河基,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譚,保琴、黃,志堅及王,清劍,分別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一日、二月二十二日及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何,艷紅及吳,玉芬,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駱,麗雁,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范,文輝,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助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之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之批示:
高,燕影,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九日起獲續期一年,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追溯自該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之批示:
黃,忠陽,以個人勞動合同在本局提供醫療服務——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之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陳,志凱,本局散位合同第五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重新訂立散位合同,擔任第五職階熟練工人之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取消編號第12號之藥行准照,商號名稱為“太極”,營業地點為澳門新馬路39號C,東主為霍佩裳女士,總辦事處位於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35號4樓C座。
核准以下成藥之註冊:
“維生素B6片10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52;
“維生素B6片50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53。
上述成藥之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德國大藥廠(澳門)有限公司”。
按照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林琳——應其要求,取消第E-1483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取消林炳倫第E-1451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蔡文虹——應其要求,中止第T-0020號物理治療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甄景嫦——獲准許從事護士職業,牌照編號是:E-1568。
廣德福中醫綜合診所——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087,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盧善德巷8-18號廣隆大廈地下C座,持牌人為方金泉先生,住所位於澳門崗頂斜巷慶樂里13號地下。
按照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應其要求,中止第AL-0063號鏡湖醫院第三門診部執照之許可,為期兩年,該門診部位於澳門中心街146及150號永添新邨第一期B,C舖。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鄭成業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梁木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小提琴聲部樂師,自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止。
摘錄自行政長官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及十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Christian Thomas Goldsmith 及Michael Avram Wiseman在本局澳門樂團分別擔任第二長號樂師及大提琴聲部樂師,為期兩年,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及二月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王灝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小提琴聲部樂師,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起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止。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應Diamantina dos Santos 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的散位合同有效期至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六條、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十條第二款a)項、第二十、二十一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處於本局超額人員狀況的科長Ângela dos Santos Afonso da Silva學士重新佔據本局人員編制內人力資源、文書處理暨檔案科科長職位,自批示日開始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鄭綺兒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分別修改合同第五條及第八條,自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蕭詠儀,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特級照相排版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改以同一職級及職階的編制外合同聘用,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陸偉強及李少芬——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四日及四月一日起生效;
易梓偉——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章祥貴——第一職階一等繪圖員,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梁麗香——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冼坤妹及林玉娥——第四職階及第三職階助理員,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及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張建誠、張美香及何耀忠——分別為第五、第五、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三月四日及三月八日起生效;
阮惠英、陳婉薇及阮麗珊——第四職階助理員,首兩位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起生效,最後一位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陳國華、António Ramos Lucindo及戚國林——首位為第三職階熟練工人,其餘兩位為第七職階熟練工人,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三月十二日及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何錫明——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潘錦儀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陳澤成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Daniela de Souza Fão da Luz 及 Manuela Garcias Yu Batalha——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及第四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在本局分別擔任旅遊基金輔助組組長及儲備暨會計科科長職務的定期委任,各自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及二月二十七日起續期二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陳偉明及李康輝——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胡錫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何娟——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何德——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Manuel Gonçalves Pires Júnior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及第四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在本局擔任副局長職務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續期二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陳淑儀——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Elsa Maria d’Assunção Silvestre——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及第四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在本局擔任行政暨財政處處長職務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二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葉九仔及楊時沛——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七職階工人及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梁彩容——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8”葡文名稱為“Os Oito”和英文名稱為“ The Eight ”餐廳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獲發第411/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新葡京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rand Lisboa — Hotéis e Administração, S.A.”和英文名稱為“Grand Lisboa — Hotel Administration Company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葡京路新葡京酒店二層。
“新葡京宴會廳”葡文名稱為“Salão de Baile Grande Lisboa”和英文名稱為“ Grand Ballroom ”餐廳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獲發第412/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新葡京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rand Lisboa — Hotéis e Administração, S.A.”和英文名稱為“Grand Lisboa — Hotel Administration Company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葡京路新葡京酒店首層夾層。
“自助山”葡文名稱為“Grande Sala para Refeição Volante”和英文名稱為“ The Grand Buffet ”餐廳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獲發第413/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新葡京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rand Lisboa — Hotéis e Administração, S.A.”和英文名稱為“Grand Lisboa — Hotel Administration Company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葡京路新葡京酒店二層夾層。
“當奧豐素1890意式料理”葡文名稱為“Don Alfonso 1890-Macau”和英文名稱為“ Don Alfonso 1890-Macao”餐廳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獲發第414/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新葡京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rand Lisboa — Hotéis e Administração, S.A.”和英文名稱為“Grand Lisboa — Hotel Administration Company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葡京路新葡京酒店三層。
(是項刊登費用為$421.00)
“粥麵莊”葡文名稱為“Cantinho de Sopa de Fitas e Canjas”和英文名稱為“ Noodle & Congee Corner Restaurant”餐廳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獲發第415/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新葡京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rand Lisboa — Hotéis e Administração, S.A.”和英文名稱為“Grand Lisboa — Hotel Administration Company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葡京路新葡京酒店一層夾層一。
“聚寶吧”葡文名稱為“Grande Prémio de Apostas”和英文名稱為“ Grand Jackpot Bar”酒吧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獲發第416/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博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SJM — Serviços de Alimentos e Bebidas,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SJM — F & B Services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葡京路新葡京酒店地庫一層。
“日夜”葡文名稱為“24 Horas”和英文名稱為“ Round-The-Clock Coffee Shop”餐廳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獲發第417/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新葡京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rand Lisboa — Hotéis e Administração, S.A.”和英文名稱為“Grand Lisboa — Hotel Administration Company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葡京路新葡京酒店二層夾層。
“水晶廊”葡文名稱為“Cristal”和英文名稱為“ Crystal Lounge & Deli”酒吧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獲發第418/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新葡京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rand Lisboa — Hotéis e Administração, S.A.”和英文名稱為“Grand Lisboa — Hotel Administration Company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葡京路新葡京酒店一層夾層一。
“舞台吧”葡文名稱為“O Grande Palco”和英文名稱為 “Grand Stage Bar”酒吧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獲發第419/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博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SJM — Serviços de Alimentos e Bebidas,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SJM — F & B Services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葡京路新葡京酒店一層。
“悅來酒吧(II)”葡文名稱為“Bem-Vindo II”和英文名稱為“Welcome Bar II”酒吧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獲發第420/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博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SJM — Serviços de Alimentos e Bebidas,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SJM — F & B Services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葡京路新葡京酒店首層夾層。
“悅來酒吧(I)”葡文名稱為“Bem-Vindo I”和英文名稱為“Welcome Bar I”酒吧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獲發第421/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博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SJM — Serviços de Alimentos e Bebidas,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SJM — F & B Services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葡京路新葡京酒店首層。
“葡京吧”葡文名稱為“Grande Lisboa”和英文名稱為“Grand Lisboa”酒吧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獲發第422/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澳博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SJM — Serviços de Alimentos e Bebidas,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SJM — F & B Services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澳門葡京路新葡京酒店二層。
“假日吧”,葡文名稱為“Holiday Inn”和英文名稱為“Holiday Inn”酒吧在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獲發第473/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港澳長盈有限公司”和英文名稱為“Longnex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北京街68,82,86及102號A-D假日酒店二樓。
“金都華麗舞台”,葡文名稱為“Palco de Dança Maravilhosa”和英文名稱為“Grand Waldo Show Palace”舞廳在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獲發第0410/2007號牌照,持牌人為鄭志錦。該場所被評定為豪華級,位於 氹仔島南部遊艇碼頭鄰近西堤圓形的金都酒店地下。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連同七月三十一日第9/95/M號法律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李凱笙,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護士,薪俸點為340,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鄧詩敏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應阮志瑛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起予以解除。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Sara Ng Correia及黃德茵,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四日及四月二十日起生效;
關萍花,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六日起生效;
趙文偉,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陳美斯、蔡麗敏、李志立、黃壹紅、柯耀德及羅亦詩,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 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二項晉升考試中之以下合格應考人,現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之下指職級:
在相關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第三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趙敏堅及何建業,獲委任為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在相關評核成績中的唯一投考人第二職階一等文員鍾偉雄,獲委任為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蕭藹華、陸雅琪、何慧心、蔡淑儀及楊金燕,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首兩位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起生效,其餘三位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林輝及鍾志強,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及黃偉雅,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首兩位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最後一位由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劉保明,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及Georgina Pang Baptista及譚佩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等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首位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其餘兩位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長官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點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盧敏如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技術員職程之首席技術員黃華森,擔任為本局儀器暨維修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七年四月六日起續任一年。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王世平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650點。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七年度環境委員會本身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行政長官在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名稱 | 增加 (澳門幣) |
註銷 (澳門幣) |
02-03-04-00-02 | 動產 | 3,000.00 | |
02-03-08-00-01 | 研究、顧問及翻譯 | 20,000.00 | |
02-03-08-00-03 | 專業及技術書刊之製作 | 133,000.00 | |
02-03-09-00-01 | 研討會及會議 | 5,000.00 | |
05-02-03-00-00 | 不動產 | 3,500.00 | |
05-02-05-00-00 | 雜項 | 4,500.00 | |
05-04-00-00-90 | 備用撥款 | 1,000.00 | |
02-03-06-00-00 | 招待費 | 10,000.00 | |
02-03-07-00-01 | 廣告費用 | 80,000.00 | |
02-03-09-00-99 | 其他 | 60,000.00 | |
05-02-01-00-00 | 人員 | 10,000.00 | |
07-03-00-00-00 | 樓宇 | 10,000.00 | |
總額 | 170,000.00 | 170,000.00 |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於環境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代主席 黃蔓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