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68/200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51/2006

刊登日期:

2006.12.21

版數:

13111

  • 委任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成員。
廢止 :
  • 第79/200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成員。
  •  
    相關法規 :
  • 第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規章。
  • 第6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主席。
  •  
    相關類別 :
  • 核數師及會計師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8/200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及經第6/2005號行政命令確認的第12/2000號行政命令所授予的權限,並根據第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規章》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下列人士為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成員,直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主席:劉玉葉

    正選委員:容志聰、黎恆宣、張佩萍、楊才堅

    候補委員:高嘉儀、梁潔歡、梁金泉、Francisco Fernando Frederico

    二、本批示於公佈翌日生效,並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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