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規定,謝家榮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一日續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張詠兒學士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止。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賈利安工程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批示如下:
Ana Margarida de Morais Borges及譚賢添 ——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分別續任為廉政專員私人秘書及辦公室助理,為期兩年。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及十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人員為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之合格應考人,現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之下指職級:
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陳思敏學士,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獲委任為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黃永祺學士,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獲委任為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鄭奇添,第二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獲委任為資訊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人員為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之合格應考人,現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下指職級:
評核成績中唯一應考人Maria Conceição Clara dos Santos,第二職階主任翻譯,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翻譯;
評核成績中唯一應考人梁敏瑩,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孔昭華及常前,第二職階一等文案,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文案;
評核成績中唯一應考人謝永平,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獲委任為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Cristina Paula Mendonça da Rosa及郭雪貞,第二職階一等文員,獲委任為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評核成績中唯一應考人董詩琪,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獲委任為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茲公佈經行政長官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批示許可之二零零六年度澳門基金會本身預算之第三次修改:
帳目編號 | 項目 | 增加 | 取消 |
支出與虧損 |
|||
613 |
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 ||
613-61 |
活動支出 | 500,000 | |
613-63 |
第三者作出的供應及提供的勞務 | ||
613-633 |
第三者提供之服務 (II) | ||
613-6332 |
特定工作 | 500,000 | |
合計 |
500,000 | 500,000 |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一日於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榮恪——委員:李崇汾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陳煥芬,首席翻譯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梁淑貞、歐陽健華及林煥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曾惠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款和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四款a項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及實習方式聘用吳少玲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40,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登記及公證機關第四職階繕錄員歐綺玲,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就職為初級法院辦事處人員編制第一職階法院初級書記員,於該天起終止在本局的職務。
特此聲明。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陳秀慧及孫國偉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40點,為期六個月的實習期。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唐偉杰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至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其職級及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曹偉健、盧艷芬及趙翠儀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九日起續期一年至二零零七年九月八日,其職級及職階維持不變。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之批示:
鄭詠儀、陳素貞、黃子麟、譚燕儀、李藹文、陳仁義、譚佩麗、趙崇亮、孔憲強、程玉茹、謝綺雯及郭小倩——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請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60點,為期一年,首四位合同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生效至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其餘八位合同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至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之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第三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的本局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黎錦川獲以超額狀況委任為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600點。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劉天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其職級及職階維持不變。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
管理委員會第七職階助理員陸超明,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三日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李志雄,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交通運輸部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林維耀及何,明超——第四、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80、17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談漢堅——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行政輔助部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區,榮發,薪俸170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建築及設備部:
區志強——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80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李子康——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莫建明、李海文、Vong Hoi Veng及譚炳財——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首兩位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日起生效,其餘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三日及九月八日起生效;
梁金泉、黃桂華、尹榮沾——第七、第六、第四職階工人,薪俸180、160、14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九月五日、九月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
行政輔助部第六職階助理員李芳蓮,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甘錦意、鄭廣祥及陳錦棠——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7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九月十八日及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尹年新及胡天維——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五日及九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二職階助理員翁勝娥,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120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化驗所第七職階助理員李嬋娟,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林志強——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謝堅強、鍾宏輝——第六、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18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及九月八日起生效;
王裕安及陳德明——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7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杜潤輝——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林榮培、郭景光——第六、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50、14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及九月四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李北明、李耀、李健新及溫耀輝——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盧再山、周華根、陳錦洪、談柏雄及葉功榮——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五日、九月六日、九月十二日、九月十八日及九月十九日起生效;
何金玉、江少雄、余舜達、高松慶、廖明、朱炳光、梁少蘋及Fernando Hyndman da Luz——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首位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第二位至第四位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月十八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文化康體部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周金岳,薪俸190點,第五職階助理員麥棟材,薪俸14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及九月十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余永棠——第一職階首席稽查,薪俸170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40點:梁永泉,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起生效;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許雄漢,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起生效;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80點:陳秀芳、陳壽權、吳健明、黃細榮、王棋華及尹力平,皆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起生效;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70點:梁耀文,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聶池倫及李英強——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起生效;
麥釗明、盧國勝——第六、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60、15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及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澳門文化中心:
鄔仲華、謝福星——第六、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90、15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李永光——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210點,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劉錫華及高炳輝——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5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馮容麗——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Costa António, Micaela Francesca 及許雪麗——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分別擔任本局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及第三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之職務,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之批示:
按照二月八日第1/86/M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c項之規定,批准給予“僑光集團有限公司”下列之稅務鼓勵:
所得補充稅削減百分之五十,為期三年,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開始計算,徵稅客體是按照有關公司之生產部分而確定。
因本局文誤,以致刊登於一九九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第二組《政府公報》內,有關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惠琼的編制外合同之批示摘錄,其葡文文本出現錯誤,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 Por despacho de 8 de Fevereiro de 1994, visado pelo Tribunal de Contas em 16 de Agosto do mesmo ano: ...”
應改為:“... Por despacho de 8 de Junho de 1994, visado pelo Tribunal de Contas em 16 de Agosto do mesmo ano: ...”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黎, 恆宣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九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6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溫, 章英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起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郭, 敏燕及鄧, 素儀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壹年,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五日起,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薪俸點320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梁, 沅鈴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鍾, 良偉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Teresa de Jesus Couto Lopes da Silva,為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的規定,以試用期性質的散位合約方式聘用李健民,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陳競斌,為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普查暨調查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修改職級及職階,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普查暨調查員,薪俸點為265,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李嘉蓮,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合同方式改為編制外合同,職級及職階不變,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起生效。
區群卿、Teresinha Maria Mendes及Alexandre Inácio da Conceição Carvalho,首兩位為本局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最後一位為本局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薪俸點為195,皆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首兩位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生效,最後一位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謝順利,為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職級不變但修改職階,轉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25,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八月八日及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六個月,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曾愛明、何詠詩及Nuno David dos Santos,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
龔玉立及伍愷峰,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195;
陳嘉強、Lam Celia及李華峰,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195;
徐道文、李詠思、陳鳳儀及江思敏,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195;
梁慧施及汪敏婷,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九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195;
盧結豪,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起,受聘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195。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António Fernando Vitória da Silva學士,本局顧問——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淑嫻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續期六個月,薪俸點為305點。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高級警員陳, 紹琨,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474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原澳門治安警察廳第四職階警員Lei, Kim Man,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856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四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而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十五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兩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發出的批示:
(一) 海關第四職階關員趙,熾富,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262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2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批示所核准之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二零零六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之修改:
帳目編號 | 項目 | 金額(澳門幣) 追加 |
金額( 澳門幣) 取消 |
成本 |
|||
61 |
促進澳門投資活動之開支 | ||
611 |
推廣活動 | 3,250,000.00 | |
613 |
邀請其他人士參與推廣活動的費用 | 3,200,000.00 | |
63 |
第三者作出之供應及提供之勞務 | ||
631 |
第三者之供應 | 200,000.00 | |
632 |
第三者之勞務(一) | 960,000.00 | |
633 |
第三者之勞務(二) | 200,000.00 | |
65 |
人事開支 | ||
652 |
人員之薪酬 | 300,000.00 | |
658 |
人員之其他開支及負擔 | 210,000.00 | |
67 |
其他開支及負擔 | ||
671 |
書籍及技術性文件 | 150,000.00 | |
投資 |
|||
42 |
有形資產 | 400,000.00 | |
426 |
行政設備及各類傢俬 | ||
69 |
營業準備 | ||
695 |
不可預計費用之準備 | 8,070,000.00 | |
總計 | 8,470,000.00 | 8,470,000.00 |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陳敬紅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批示所核准之工商業發展基金第三修改預算:
經濟分類 | 名稱 | 登錄/追加 | 減少 | ||||
章 | 組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2 | 03 | 06 | 00 | 招待費 | $ 400,000.00 | ||
04 | 03 | 00 | 00 | 私人 | $ 400,000.00 | ||
$ 400,000.00 | $ 400,000.00 |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於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代主席:蘇添平——委員:楊寶儀,陳詠兒,黃晴錦,陳美蓮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之批示:
本局應馮啟明及孫振東之請求,其等以確定委任狀況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之職務至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終止。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起與馮啟明及孫振東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3/2003號法律第三十三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批准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徵用海關副關務督察張志發在澳門保安部隊提供服務,為期一年,期滿可續期。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六款之規定,警長編號102921趙健倫按其個人意願,終止在勞工事務局之定期委任,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起返回治安警察局,並且繼續擔任本局編制內基礎職程警長之職位。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李駿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李家麟擔任本局第三職階工人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3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周振昇及樓煜淳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及十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分別更改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55、370點。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之批示,批准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7/2006號法律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公佈屬獄警隊伍人員的警員職級的散位人員轉入經第12/2006號行政法規修改第25/2000號行政法規之附件澳門監獄編制內職位之名單:
姓名 | 原先之職級 | 職階 | 轉入之職級 | 職階 | 任命方式 |
歐陽烝恩 Ao Ieong Cheng I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歐陽瀚恩 Ao Ieong Hon I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歐陽佩芬 Ao Ieong Pui F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陳仲明 Chan Chong Me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陳耀宗 Chan Io Ch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陳健榮 Chan Kin We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陳翹立 Chan Kio Lap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陳寶珍 Chan Pou Ch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陳仕敬 Chan Si Ke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陳小龍 Chan Sio L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陳偉業 Chan Wai Ip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陳榮 Chan We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周錦雄 Chao Kam H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鄭傑文 Cheang Kit M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鄭國強 Cheang Kuok Ke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程道祥 Cheng Tou Che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張振軍 Cheong Chan Ku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張勁光 Cheong Keng Ku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張麗琼 Cheong Lai Ke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趙思源 Chio Si U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崔冠榮 Choi Kun We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鍾偉雲 Chong Wai W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范國聰 Fan Kuok Ch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傅燕君 Fu In Ku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何子超 Ho Chi Chiu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何炎斌 Ho Im P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何江毅 Ho Kong Ngai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何偉文 Ho Wai M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何永杰 Ho Weng Kit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楊金漢 Ieong Kam Ho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楊健文 Ieong Kin M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楊炳南 Ieong Peng Nam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楊遠軍 Ieong Un Ku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容嘉健 Iong Ka Ki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翁德耀 Iong Tak Io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葉德威 Ip Tak Wai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郭家偉 Kok Ka Wai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江珮詩 Kong Pui Si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鄺偉恆 Kong Wai Ha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高志強 Kou Chi Ke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黎建華 Lai Kin Wa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黎文貴 Lai Man Kuai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賴偉光 Lai Wai Ku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黎偉斌 Lai Wai P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林偉迪 Lam Wai Tek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劉海斌 Lao Hoi P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劉玉波 Lao Iok Po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劉景坤 Lao Keng Ku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劉偉東 Lao Wai T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劉志明 Lau Chi Me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李偉倫 Lei Wai Lo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梁仲廣 Leong Chong Ku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梁仲文 Leong Chong M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梁浩賢 Leong Hou I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梁錦華 Leong Kam Wa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梁詠康 Leong Wing H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梁錦賢 Leung Kam I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廖玉傳 Lio Iok Chu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羅遠明 Lo Un Me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羅懷恩 Lo Wai I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羅偉棠 Lo Wai T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雷天豪 Loi Tin Hou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陸錦流 Lok Kam Lao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Mário Francisco Gomes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吳志倫 Ng Chi Lo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吳春源 Ng Chon U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吳海棠 Ng Hoi T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吳玉珍 Ng Iok Ch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吳露佳 Ng Lou Kai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伍淀偉 Ng Tin Wai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彭月權 Pang Ut Ku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平順有 Peng Son Iao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潘海倫 Pun Hoi Lo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冼順泉 Sin Son Chue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蕭偉杰 Sio Wai Kit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蘇振文 Sou Chan M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戴家明 Tai Ka Me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譚國雄 Tam Kuok H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鄧其春 Tang Kei Cho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杜志強 Tou Chi Keo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余志敏 U Chi Ma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余志偉 U Chi Wai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吳梓樺 Ung Chi Wa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黃志明 Vong Chi Me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黃俊杰 Wong Chon Kit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黃日鑑 Wong Iat Kam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黃劍明 Wong Kim Me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黃建宏 Wong Kin Wa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王國威 Wong Kuok Vai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黃柳平 Wong Lao Peng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黃文權 Wong Man Kun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王濤 Wong Tou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黃榮輝 Wong Weng Fai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胡振浩 Wu Chan Hou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袁建偉 Yuen Kin Wai |
警員 | 4 | 警員 | 4 | 確定委任 |
張世英 Cheong Sai Ieng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朱永圓 Chu Veng Iun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司徒捷賢 Si Tou Chit In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陳嬌賢 Chan Kio In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陳秀香 Chan Sao Heong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范家振 Fan Ka Chan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關偉傑 Kuan Vai Kit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林艷琼 Lam Im Keng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劉仁 Lao Ian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李德偉 Lei Tar Wai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梁子彬 Leong Chi Pan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梁國珊 Leong Kuok San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毛詠欣 Mou Weng Ian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吳偉漢 Ng Wai Hon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鄧子傑 Tang Chi Kit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鄧松齡 Tang Chong Leng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黃家明 Vong Ka Meng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黃詠輝 Wong Weng Fai |
警員 | 3 | 警員 | 3 | 確定委任 |
陳偉業 Chan Wai Ip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謝漢威 Che Hon Vai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霍英傑 Fok Ieng Kit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方志榮 Fong Chi Weng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馮偉權 Fung Wai Kuen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夏玉良 Ha Iok Leong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林偉業 Lam Vai Ip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劉子舜 Lau Chi Son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李偉業 Lei Wai Ip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梁觀廉 Leong Kun Lim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梁思維 Leong Si Wai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梁永基 Leong Weng Kei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吳卓偉 Ng Cheok Wai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布業佳 Po Ip Kai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潘志偉 Pun Chi Wai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黃泳聰 Vong Veng Chong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黃嘉麒 Wong Ka Kei |
警員 | 2 | 警員 | 2 | 確定委任 |
陳燕珊 Chan In San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陳少珍 Chan Sio Chan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陳華富 Chan Wa Fu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鄭智勇 Cheang Chi Iong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鄭寶珊 Cheang Pou San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鄭嘉豪 Cheng Chia Hao Peter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程思敏 Cheng Si Man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張健祥 Cheong Kin Cheong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蔡燕芸 Choi In Wan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秦廷峰 Chon Teng Fong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鍾淑瑛 Chong Sok Ieng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馮海生 Fong Hoi Sang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何浩文 Ho Hou Man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許鏡培 Hoi Keang Pui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葉凱明 Ip Hoi Meng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林立佳 Lam Lap Kai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林華康 Lam Va Hong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梁俊豪 Leong Chon Hou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梁家威 Leong Ka Wai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羅卓偉 Lo Cheok Wai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雷家樑 Loi Ka Leong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呂京英 Lui Keng Ieng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馬浩然 Ma Ho Yin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薛寶康 Sit Pou Hong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蘇欽欽 Sou Iam Iam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蘇敏 Sou Weng Man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鄧仲庭 Tang Chong Teng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丁凱欣 Teng Hoi Ian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黃振鋒 Vong Chan Fun aliás Jaime Vong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黃藝揚 Wong Ngai Ieong |
警員 | 1 | 警員 | 1 | 臨時委任 |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社會援助、教育及培訓處處長,以及保安及看守處處長職務之確定委任的首席技術員何少薇及副警長陳港廉,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轉為本監獄編制內之超額狀況。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科長職務之確定委任的首席行政文員Celeste da Rosa,因定期委任終止,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返回其在原編制內之職位。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鄭惠芬,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級別1)。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梁, 妙燕和葉, 曉君——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護士,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謝, 文健,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鄭, 小玲、鍾, 景生、曹, 美芳、孔, 金英、林, 永連、劉, 慶來、羅, 志驍、李, 韻瑩、梁, 展雲、吳, 少芬、司徒, 翠影、溫, 泉及王, 燕,為本局散位合同非專科醫生,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鄧,周華,本局散立合同第一職階護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 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護士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之批示:
取消編號第150號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准照,商號名稱為“澳門承年青藥物批發行”,營業地點為澳門牧場街61號新城市工業大廈一樓B座,准照持有人為澳門承年青製藥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牧場街61號新城市工業大廈一樓B座。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批示:
謝頌雯學士——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批示:
甘少琴學士——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半年,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批示:
曹青雲,本局中葡幼稚園教師,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教學人員之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級別、階段及薪俸點如下:
甘麗兒學士,中葡中學教師,一級、第二階段,薪俸點為485,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九日起生效;
劉曉薇,中葡小學教師,三級、第三階段,薪俸點為385,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黃玉蓮及卓綺珊,分別為中葡幼稚園教師,三級、第四及第三階段,薪俸點為420、385,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及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代局長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批示:
何振濤,本局二等技術輔導員,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六年度旅遊基金本身預算之澳門大賽車獨立預算之第六次預算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項目 | 注銷 | 追加 |
02-03-04-02 | 參賽隊伍之住宿 | $ 100,000.00 | |
02-03-05-03-10 | 運輸——乘客 | $ 200,000.00 | |
02-03-06-04 | 盛事及招待活動 | $ 250,000.00 | |
02-03-07-01 | 製作 | $ 200,000.00 | |
02-01-08-00 | 其他耐用品 | $ 150,000.00 | |
02-03-05-03-09 | 運輸——車輛 | $ 600,000.00 | |
總額 | $ 750,000.00 | $ 750,000.00 |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文綺華——委員:蕭愛珊、鄧世杰
“音樂世界卡拉OK酒吧”和葡文名稱為“Mundo de Música”酒吧連卡拉OK在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獲發第0456/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潘麗霞。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576-582號,第一國際商業中心地下P0011及P0012舖。
“紅樹林”,葡文為“Floresta Vermelha”和英文為“Red Florest Fusion Cuisine”餐廳在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獲發第0457/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好望角投資飲食管理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Companhia de Investimento e Administração de Comidas e Bebidas CGH,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CGH Catering Management & Investment CO.,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二級,位於氹仔巴波沙總督街64,68,84,86A-86G號A及B舖地下。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白文浩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吳敬欣學士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起予以解除。
因本局文誤,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批示摘錄中出現不正確之處,茲重新公佈如下: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梁愛玲學士——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散位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薪俸點相當於薪俸675點的百分之五十,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聘任譚慧敏學士,為本學院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根據四月二十四日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公布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文化基金第五次預算及獨立預算之修改,有關修改是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的批示許可: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
增加 | 減少 | ||
02-03-09-00-05 | 澳門中樂團 | $ 500,000.00 | |
02-03-09-00-11 | 澳門國際音樂節 | $ 5,000,000.00 | |
02-03-09-00-12 | 各類藝術教育開支 | $ 300,000.00 | |
02-01-04-00-01 | 各類書籍之取得 | $ 659,000.00 | |
02-01-04-00-03 | 各類多媒體視聽資料之取得 | $ 200,000.00 | |
02-01-08-00 | 其他耐用品 | $ 2,000,000.00 | |
02-02-07-00-01 | 各類刊物之取得 | $ 100,000.00 | |
02-03-08-00-02 | 印刷刊物之負擔 | $ 690,000.00 | |
02-03-08-00-03 | 其他印刷之負擔 | $ 228,000.00 | |
02-03-08-00-04 | 其他特別工作 | $ 898,000.00 | |
02-03-09-00-10 | 展覽會 | $ 1,025,000.00 | |
總計 | $ 5,800,000.00 | $ 5,800,000.00 |
經濟分類 | 名稱 | 增加 |
02-03-05-02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 500,000.00 |
02-03-08-00-04 | 其他特別工作 | $ 4,500,000.00 |
總計 | 5,000,000.00 |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
增加 | 減少 | ||
02-03-02-02 | 設施之其他負擔 | $ 50,000.00 | |
02-03-06-00 | 招待費 | $ 10,000.00 | |
02-03-08-00-04 | 其他特別工作 | $ 1,092,000.00 | |
02-03-09-00-18 | 文化活動之其他開支 | $ 150,000.00 | |
05-02-01-00 | 保險——人員 | $ 25,000.00 | |
05-04-00-00-02 | 匯率差額/ 銀行費用 | $ 3,000.00 | |
02-02-07-00-02 | 其他非耐用品之取得 | $ 60,000.00 | |
02-03-04-00 | 資產租賃 | $ 260,000.00 | |
02-03-05-03 |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 100,000.00 | |
02-03-07-00 | 廣告及宣傳 | $ 800,000.00 | |
02-03-08-00-03 | 其他印刷之負擔 | $ 100,000.00 | |
05-02-02-00 | 保險——物料 | $ 10,000.00 | |
總計 | $ 1,330,000.00 | $ 1,330,000.00 |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 何麗鑽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Leonel Pinto Cardoso、胡玉沛、梁智欣、霍慧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首兩位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其餘兩位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為着有關之效力,茲聲明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內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梁月華,因徵用期屆滿,終止在本局的職務,並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返回原部門。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六年度環境委員會本身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運輸工務司司長在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名稱 | 增加(澳門幣) | 註銷( 澳門幣) |
01-02-03-00 |
超時工作 | 20,000.00 | |
01-01-03-01 |
報酬 | 20,000.00 | |
02-03-01-00 |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100,000.00 | |
02-03-02-01 |
電費 | 135,000.00 | |
02-03-02-02 |
設施之其他負擔 | 40,000.00 | |
02-03-05-02 |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 65,000.00 | |
02-03-05-03 |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60,000.00 | |
02-03-07-00 |
廣告及宣傳 | 280,000.00 | |
02-03-08-00 |
各項特別工作 | 120,000.00 | |
總額 | 420,000.00 | 420,000.00 |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批示所核准,並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確認的民航局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第三修改:
帳目編號 | 項目 | 增加 | 注銷 |
儲備 |
|||
582 |
其他儲備 | $ 500,000.00 | |
成本 |
|||
6313 |
燃料及其他液體燃料 | $ 5,000.00 | |
6316 |
文具 | $ 20,000.00 | |
6322 |
交際費 | $ 20,000.00 | |
6328 |
技術輔助 | $ 500,000.00 | |
6333 |
旅費及住宿費 | $ 50,000.00 | |
671 |
技術性書籍及文件 | $ 45,000.00 | |
673 |
航空日及會議 | $ 50,000.00 | |
$ 595,000.00 | $ 595,000.00 |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民航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陳穎雄——正選委員:夏利樂(財政局代表)——候補委員:何曼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