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38/2006

刊登日期:

2006.9.20

版數:

9347

  • 刊登在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56/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相關法規 :
  • 第56/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作為簽訂包工合同的簽署人。
  • 更正 - 刊登在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56/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相關類別 :
  • 司法警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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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鑒於刊登在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56/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有關將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黃少澤博士的文本有不正確之處,因此現作出更正:

    原文為:

    “…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立約人,與張正春碩士簽訂包工合同。”

    應改為:

    “…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立約人,與張正春碩士簽訂個人勞動合同。”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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