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8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長官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余華添——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收取相等於薪俸點330點的50%,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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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的批示:

劉偉明學士及唐碧菁學士——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款,以及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署擔任高級審計師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徐錦波學士及吳詠軍學士——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款,以及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署擔任審計師的定期委任,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及十一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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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代局長 鄭覺良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終止海關關員編制人員,高級關員編號10920—— 何雪艷在保安協調辦公室的派駐,並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起返回海關執勤。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及第33/2002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海關關員編制人員,高級關員編號10920—— 何雪艷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起以派駐方式,在保安協調辦公室工作,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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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Fátima Filomena Rosário dos Remédios的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張嘉華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田志潔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陸家麟的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為法院司法文員職程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分別排名第1、2、4、8、11、14、18、22、25、28、29、30、31、32、33、34、35、40、41、43、46、47、49、52、53的陳慧、張麗琳、梁仕仁、 裴先發、許永榮、楊藝婷、楊倩梨、鄭潔茵、鄭凱鋒、張名揚、劉蘭清、陳佩雯、曾偉強、何立志、黎嘉慧、何楚芝、翁妙玲、戴健良、梁業恆、黎偉漩、鄭振華、劉添樂、鄭靄慈、林智維及陳姿,獲臨時委任為第一職階法院初級書記員,填補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所設立但仍未被填補的空缺,除排名第4、第25及第34三位分別任職於中級法院、行政法院及終審法院外,其餘皆任職於初級法院,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就職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十款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為法院司法文員職程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分別排名第13、17、36、37、42、44、45、48、50、51的歐綺玲、陳嘉翠、沈劍光、蘇偉鴻、杜家寶、梁鳳茵、Rogério da Guia de Assis、鍾偉業、劉凱耀、林光照,獲確定委任為初級法院第一職階法院初級書記員,填補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所設立但仍未被填補的空缺,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就職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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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盧麗宜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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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法 律 改 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修改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劉耀強徵用到本辦公室服務之狀況,新職級為第一職階顧問翻譯,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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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財 政 局

澳門特別行政區

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簽署之公證合同摘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訂立的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的首次修改

茲證明,透過繕錄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於澳門財政局公證處第400號簿冊第116頁至119頁背頁的公證合同,對繕錄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同一公證處第337號簿冊第82至149頁背頁及第338號簿冊第2至11頁背頁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作出首次修改,內容如下:

第二十三條

(......)

一、除第六條所述批給制度訂定的其他提供資訊的義務外,承批公司尚有義務:

(一)(......)

(二)(......)

(三)(......)

(1)(......)

(2)(......)

(3)(......)

(四)(......)

(1)(......)

(2)(......)

(3)(......)

(五)儘快將承批公司及下列任一實體在經濟及財務狀況方面即將出現的或可預見的任何重大改變,通知政府:

(1)(......)

(2)(......)

(3)按照第26/2001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承諾或保證對承批公司按合同規定須開展的投資或須承擔的義務提供融資的、擁有承批公司5%或5%以上公司資本的股東。

(六)(......)

(七)(......)

(八)(......)

(九)(......)

二、(......)

第三十八條

(......)

第三人的承包及轉包,並不免除承批公司所須承擔的法定義務或合同義務,且不影響第七十五條規定的適用。

第七十三條

(......)

一、(......)

二、承批公司尚須按照委託人與受託人關係的一般規定,對為發展批給所涵蓋業務而由承批公司聘用的實體所造成的損失負責,但由獲轉批給人造成者除外。

第七十五條

(......)

一、(......)

二、(......)

三、(......)

四、轉批給並不免除承批公司須承擔的法定義務或合同義務,但屬政府許可並按照政府許可的範圍免除者則除外。

除本修訂以外,原批給合同之其餘條款維持不變。

雙方簽署本合同。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財政局代專責公證員 João Júlio Janela Baptista da Silva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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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及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及八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應杜,子柔及胡,潔行的請求,兩人在本局修讀勞工督察實習 課程的散位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及九月七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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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及八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杜子柔學士及黃美詩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350及195,為期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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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代局長 拜華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消防局第四職階消防員司徒, 超,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670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2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初級法院刑事起訴法庭第三職階法院助理書記員D’Assumpção Clemente, Rui Jorge,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8898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b)項而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三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行政暨公職局第七職階助理員譚, 北林,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8467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行政暨公職局第七職階助理員陳, 卓群,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8468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行政暨公職局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譚, 伯燊,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8463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消防局第三職階消防區長黃, 英傑,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680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1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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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教育暨青年局第六階段教師李美芬的徵用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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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於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

主任 姍桃絲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及八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起,與陳惠茵及盧佩絲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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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之批示:

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313961林卓鋒,按其要求,辭退其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四日批示所委任及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九日經評政院核閱及在第50/96號《政府公報》內公佈之職位,並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確定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開始生效。

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286051張健欣,按其要求,辭退其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批示所委任及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在第46/2005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職位,並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確定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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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禤鳳儀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35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梁小燕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更改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40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Napoleão Xavier Ng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黃彩霞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Alfredo Hernandes de Almeida及梁健輝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及九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首位更改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65點,第二位更改為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20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高小河及吳雅婷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為期一年,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9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梁仲圓,第五職階工人,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起;

吳加馮,第四職階工人,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起;

梁國華,第六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及

黃蓮愛,第五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周穎琪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續期六個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本局與譚榕融簽訂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三日起,更改為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為現行薪俸表之12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Vasco Manuel de Sousa e Brito Lopes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聲 明

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現聲明於本局擔任廳長的第二職階副督察郭志忠及第三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杜志明,以及於本局擔任處長的第三職階副督察陳家槊、第二職階二等督察張健華、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關偉康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Carlos Alberto Anok Cabral,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起轉為處於本局編制內超額人員狀況。

更 正

鑑於刊登在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第三十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有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人員名單的備註在兩文本均出現有不正確之處,因此現作出更正:

原文為:

“k)年資計算至02/12/2001,其無薪假期由03/12/2001開始,為期10年;

l)年資計算至30/04/2002,其無薪假期由01/05/2002開始,為期10年;”

應改為:

“k)年資計算至30/04/2002,其無薪假期由01/05/2002開始,為期10年;

l)年資計算至02/12/2001,其無薪假期由03/12/2001開始,為期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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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代局長 張玉英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按照代獄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第二及第五款規定,澳門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曾佩儀,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275點,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由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起具有追溯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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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布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批准之衛生局二零零六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三次預算修改,當中備用金撥款項目內超額結餘之重新運用,已得到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批准:

經濟分類 澳門幣金額
編號 名稱
增加 減少
         

經常開支

   
02 00 00 00   資產及勞務    
02 01 00 00   耐用品    
02 01 03 00   營房及宿舍物品 200,000.00  
02 01 07 00   辦事處設備 600,000.00  
02 01 08 00   其他耐用品 800,000.00  
02 02 00 00   非耐用品    
02 02 01 00   原料及附料    
02 02 01 00 01 成藥、藥物、疫苗 6,754,507.87  
02 02 01 00 02 與藥房訂立協定之藥物   2,000,000.00
02 02 07 00   其他非耐用品    
02 02 07 00 01 清潔及消毒用品 150,000.00  
02 02 07 00 02 保養資產用品 900,000.00  
02 02 07 00 03 各項住院消耗物料 200,000.00  
02 03 00 00   勞務之取得    
02 03 01 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1,500,000.00  
02 03 05 00   交通及通訊    
02 03 05 01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800,000.00
04 00 00 00   經常轉移    
04 02 00 00   私立機構    
04 02 00 00 02 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私立實體之共同分擔——其他 1,000,000.00  
05 00 00 00   其他經常開支    
05 02 00 00   保險    
05 02 01 00   人員   2,000,000.00
05 04 00 00   雜項    
05 04 09 00 02 賠償   800,000.00
05 04 10 00   備用金撥款   6,104,507.87
         

資本開支

   
07 00 00 00   投資    
07 09 00 00   運輸物料   400,000.00
總額 12,104,507.87 12,104,507.87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於衛生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瞿國英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蘇曄蘭、余美媟、李妙甜、梅仲常、霍永廣、何罕燕、蔡綺芬、吳志華、梁永康、劉詠嚴及林巧珊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非專科醫生,為期三個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何艷紅及吳玉芬——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秦國東及林允平,為非專科醫生,分別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及八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林宗偉,為第四職階牙科醫師,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張,道真,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張,轉乾,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林慧如,為第四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指日期獲續約一年,並更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轉入下列所述的職級:

柯慶建及龔斌,為第一職階公共衛生主治醫生,轉為第二職階公共衛生主治醫生,分別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及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孫偉若,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轉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

羅,金賢,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鄭董峰,為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許,永昌,為第三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轉為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之批示:

梁基雄工程師—— 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為本局組織暨電腦廳廳長,為期一年。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伍,成昌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 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會計處處長,為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之批示:

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李,志洋及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謝,榮輝和黃,嘉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皆為期六個月,首位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起生效,其餘兩位擔任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之批示:

核准“便民藥房”(准照第一號)擴充場所,場所位於澳門議事亭前地16-A號地下連一樓及仁慈堂右巷3號地下連閣樓,准照持有人為便民集團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漁翁街294號永新工業大廈9樓。

聲 明 書

按照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財產科科長的朱,國基,因委任終止,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起返回其在原編制內之一等文員職位。

———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局長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批示:

林文達學士,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批示:

李小鵬碩士,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阮淑玲學士,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二取代之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教學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級別、階段及薪俸點如下:

中葡小學教師,三級、第四階段、薪俸點為 420:林玉燕;第三階段、薪俸點為385:陳寶麗、蔣麗榮、馮素慧及李蓮香;

中葡幼稚園教師,三級、第三階段、薪俸點為385:何艷華及黎就卿。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批示:

洪慧敏學士及黃暉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半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及九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Igor Pierre Carlier 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應王世峰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更 正

鑑於刊登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聲明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重新刊登如下: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局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文員Anabela Maria Gomes,獲以定期委任為警察總局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開始履行職務。

———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六年度旅遊基金本身預算之澳門大賽車獨立預算之第五次預算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批示核准:

2006年旅遊基金之預算

澳門大賽車獨立預算

«02-03-09-02-01»

經濟分類 項目 注銷 追加
01-01-01-01 薪俸或服務費 $ 200,000.00  
01-01-02-01 報酬 $ 300,000.00  
01-02-01-08 各政府部門   $ 400,000.00
01-06-03-02 日津貼   $ 100,000.00
02-02-04-00 辦事處消耗   $ 20,000.00
02-02-07-03 其他   $ 30,000.00
02-03-02-01 電費   $ 90,000.00
02-03-02-02 設施之其他負擔   $ 30,000.00
02-03-05-03-08 其他   $ 50,000.00
02-03-06-04 盛事及招待活動   $ 250,000.00
02-03-07-03 電視轉播   $ 330,000.00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 360,000.00  
02-03-01-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150,000.00  
02-03-05-01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 25,000.00  
02-03-07-02 廣告 $ 150,000.00  
04-04-03-00 國際及本地登記費用 $ 100,000.00  
05-04-00-00-12 根據12 月28 日第62/98/M 號法令第2 章第3 條第5 款規定選擇之補償 $ 15,000.00  
  總額 $ 1,300,000.00 $ 1,300,000.00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於旅遊局——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白文浩——委員:蕭愛珊,高樂士

准 照 摘 錄

“天堂卡拉OK的士高夜總會”,葡文名稱為“Céu”,和英文名稱為“Paradise Karaoke Disco & Night Club”舞廳連卡拉OK在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獲發第0445/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天堂卡拉OK的士高有限公司”和葡文名稱為“Karaoke e Discoteca Paraíso Limitada”。該場所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荷蘭園大馬路35-35A號及和隆街36A號D、E和F舖地下和地庫。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司徒少媐學士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起終止其擔任本局研究暨計劃廳廳長之定期委任,並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技術助理職務。

———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陳露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馮啟莊、鄭穎歡及陳惠貞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Sara Ng Correi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起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5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林譪瑩,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梁欣欣及馮毛仔,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劉志強,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梁惠珠,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起生效;

香基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美玲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美秋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

———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梁群英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陳元科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150。

———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郭小麗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李綺雯——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梁鉅笙、鄺兆基、黃家浩、朱國鋒、盧運斌、鄭世俊、薛慈添及李桂賢——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於本局擔職務,首兩位為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其餘六位為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五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二等無線電電子助理技術員陳少斌,在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無線電電子助理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黃漢輝及周盟凱在本局分別擔任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及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各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及十一月十二日起續約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唐蘊紅擔任處長及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Melinda Chan 擔任科長的定期委任,各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日及十二月六日起獲續期一年。

———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及八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Carolina Morais Hoi,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及羅家頌,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30點;

凌健業,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五日、楊越強、張金清及梁衍莊,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黃錦滔、蔡美儀、何志承、黃江紅及劉嘉明,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七日及趙健洪,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40點;

駱鳳清,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55點;

梁麗嫦,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

盧倩婷,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90點;

李國強,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20點。

———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於郵政局

代局長 趙鎮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