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法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批示:

莊——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唐鳳賢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點265點,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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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社 會 文 化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2006號行政命令第二條第二款(三)項,及該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大學章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姚偉彬教授為澳門大學校長,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任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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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盧麗卿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批示如下:

鄧耀榮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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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警 察 總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Alexandre Morais Hoi 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點為26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惠蘭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所作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排名第一的合格應考人Gomes, Anabela Maria,獲定期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以填補經第17/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2001號行政法規而設立之空缺。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人員為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之合格應考人,現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之下指職級:

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陳現倫學士,第二職階主任翻譯員,獲委任為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

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謝銳珊,第二職階二等文員,獲委任為行政文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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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陳北友,第六職階助理員,編號903201,薪俸點為150,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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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之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楊永添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及第七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公室的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林鏡全及廖志誠之散位合同均獲准續期一年及更改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40,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之第一職階助理員譚潔萍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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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駐 歐 盟 澳 門 經 濟 貿 易 辦 事 處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0/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三款以及十一月二十二日第85/99/M號法令第四條b)項的規定,Oriana da Conceição Mendes Drummond以派駐方式在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布魯塞爾)擔任職務的任期,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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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於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布魯塞爾)

辦事處主任 羅立文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馮禮諾及李麗施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六日及八月十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余雅儀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的合格應考人,按下指職級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曾慶彬、邱寶娟及馮方丹,首席高級技術員,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鄭渭茵,首席技術員,獲委任為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António Luís da Silva Hung,首席資訊技術員,獲委任為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的合格應考人,按下指職級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

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林婷婷,首席高級技術員,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Lúcia Anita Un Sun,一等高級技術員,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李智,一等資訊技術員,獲委任為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七的Gabriela do Espírito Santo、潘慧娟、李惠芳、Lina Maria Batalha、關冠雄、Glória do Espírito Santo及黃桂英,首席翻譯員,獲委任為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吳靜及吳小宇,首席文案,獲委任為文案職程第一職階主任文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一等文員鄭錦蓮、馮炳機及Sérgio Miguel da Luz,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丘靜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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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李健輝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275,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蔡瑞珍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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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梁葆瑩


民 政 總 署

批 示 摘 錄

根據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核准的《民政總署章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佈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批准之民政總署二零零六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二次預算修改:

二零零六年度第二次預算修改

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於民政總署

主席 劉仕堯

聲 明

為有關效力,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8495頁,有關Francisco António Lopes do Rego 學士之確定委任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建築範疇)之公佈,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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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法 律 及 司 法 培 訓 中 心

聲 明

茲聲明以定期委任之聯繫方式在本中心修讀“法院司法文員職程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任職資格課程”的法務局第四職階繕錄員梁,詠詩,其定期委任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起終止,並於同日返回原機關。

應以散位合同之聯繫方式修讀第二屆“為法院司法文員職程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學員張,燕君的要求,終止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起生效;應以散位合同之聯繫方式修讀同一課程的學員朱,碧珊及梁,永滿的要求,終止該等人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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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代主任 林韻妮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之批示:

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唐繼宗博士——應其要求解除有關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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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二條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約方式聘用之首席技術員李, 少玲獲訂立新編制外合約,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Da Silva Pereira, Daniel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點265。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楊, 淑芬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起轉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50。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的第9/2005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一章第十組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01,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科技委員會”的整體款項的分配,作出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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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 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 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Alexandre Alves Rodrigues,第二職階首席督察,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督察,以填補刊登於十一月三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34/2003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人員編制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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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起與許冬梅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3/2003號法律第三十三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四款之規定,批准海關關務督察劉志犖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起終止在澳門保安部隊之徵用,並自同日起返回海關。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梁迪琦之申請,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起與梁佩君及葉慧姍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張可明之申請,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編制外合同,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起與劉雅歡及劉思恩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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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關務總長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鄭雙翼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350點。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胡筠希,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應其要求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麥錫權擔任本局第一職階助理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100點。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鄺振威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195點。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高清華,以散位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應其要求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起解除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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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副獄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配合經十一月四日第12/91/M號法律修改七月十一日第62/88/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本監獄第三職階警員周錦雄之散位合同第三條款獲准更改,轉為所屬職級之第四職階,薪俸點為225點,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由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八日具有追溯效力。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d)項、第三條第三款及第四條,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澳門監獄行政科科長 Celeste da Rosa 之定期委任獲續任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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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謝家康,本局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之批示:

José Manuel Vicino de Morais Lopes,本局第三職階高級護士——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林雪鋒,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葉, 智恆——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為期一年,從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林金發,為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九日起生效;

鄭, 洪林及蔡峰,為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起生效;

鄭惠芬,為第一職階第一級別衛生服務助理員,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期間起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入同一職級之高一職階:

Dela Rosa, Nora Musa,為第四職階護士,轉為第五職階,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九日起生效。

張月蓮、丘健強、郭燕玲、鄺, 俊傑、李麗瑜、廖桂紅及孫子慧,為第一職階第一級別衛生服務助理員,轉為第二職階,首位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甘, 小雁,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吳, 靄琳,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根據十一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之批示:

鄧, 彩亮及黃, 雪芬,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四職階護士,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及八月七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 嘉賢,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衛生稽查員,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 嘉賢,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衛生稽查員,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衛生稽查員。

何玉梅、楊小莉、郭啟良、林慶姚、林梅清、吳華新及黃, 麗梅,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衛生稽查員,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衛生稽查員。

梁權輝及陳桂花,分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特級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及九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黃, 鳴銘,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之批示:

許萍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為本局捐血中心主任,為期一年。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之批示:

吳, 國良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為本局藥物監測暨管理處處長,為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便民藥房VI,准照編號為第57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羅利老馬路1-O號蘆苑地下H舖,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

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

按照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李綺雲——應其要求,中止第E-1312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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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郭耀芬——應其要求,取消第E-0967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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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成才——應其要求,中止第D-0050號牙科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以下成藥之註冊:

“西咪替丁片0.2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17;

“西咪替丁片0.4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18;

“秋水仙鹼片0.5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19;

“秋水仙鹼片1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20;

“舒林酸片0.1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21;

“舒林酸片0.2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22;

“亞葉酸鈣片15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23;

“亞葉酸鈣片25mg”2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124;

“鹽酸洛丁胺膠囊2mg”12粒裝膠囊,其註冊編號為 MAC-00125。

上述成藥之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德國大藥廠(澳門)有限公司”。

按照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取消黃如梅第E-1405號護士執業牌照之許可,因其沒有遵守五月十八日第20/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號法令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

吳穎思——獲准許從事治療師(職業治療)職業,牌照編號是:T-0077。

———

黃氏醫務所——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075,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筷子基北街綠楊花園第3座利祥閣422B地下S,持牌人為林德敏,住所位於澳門祐漢第8街信託花園金成閣23樓M座。

———

按照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余美媟——應其要求,中止第M-1133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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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8752頁的聲明書出現文誤,現重新刊登如下:

聲 明 書

為着有關效力,茲聲明:按照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財產科科長職務之一等文員朱,國基,由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起,自動轉入本局人員編制之超額狀況。

更 正

因本局文誤,使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二組內第8517頁之批示摘錄葡文版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Yueng, Iao Seng...”

應為:“...Yeung, Iao Seng...”。

———

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局長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二取代之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教學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級別、階段及薪俸點如下:

葡文預備中學教師,一級、第五階段、薪俸點為 625:Maria de Fátima Cordeiro Rondão Cerveira de Melo學士;

中葡中學教師,一級、第三階段、薪俸點為 525:司徒鍊材學士;第二階段、薪俸點為 485:譚曉明學士;第一階段、薪俸點為430:馬凱華學士、陳建邦學士、陳小詠學士、符瑞娃學士、甘麗兒學士及甘伯順學士。

按照本局代副局長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 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助理員,第七職階、薪俸點為160:Ermínia Maria Correia,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50:李奇華,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三日起生效;陳玉冰,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起生效;陳倩儀、楊何月愛、廖沛英、蕭佩賢及余瑞貞,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趙惠嫦、劉玉娥及譚文亮,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陳安華、崔美玲、許秀歡、廖國嫻及Olga Manuela Ho,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容儉屏、李雁冰、黃寶玉及胡肖然,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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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四十四條第一款d)項規定,本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董芳芳,因強制退休而終止職務,並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鄧穎燊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鄧凱文在本局擔任演藝學院鋼琴伴奏的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梁惠芳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何長明和甘羅生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均轉為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林俊強及余慧敏,分別為第二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及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黃秀梅,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局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文員Anabela Maria Gomes,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起,即其在警察總局就任之日,自動終止在本局擔任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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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王世紅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及第一百三十九條之規定,批准本局編制內人員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趙寶明兩個月及十五日之短期無薪假,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五日止。

准 照 摘 錄

“萬嘉旅遊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Man Ka Limitada”及英文為“Man Ka Travel and Tourism Company Limited”,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獲發准照第0132號,持牌公司為“萬嘉旅遊有限公司”,葡文為 “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Man Ka Limitada”及英文為“Man Ka Travel and Tourism Company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206號至396號光輝商業中心14樓“V”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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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峰旅遊有限公司”旅行社,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Kei Fong, Limitada”及英文為“Kei Fong Travel and Tours Limited”,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獲發准照第0133號,持牌公司為“奇峰旅遊有限公司”,葡文為“Agência de Viagens e Turismo Kei Fong, Limitada”及英文為“Kei Fong Travel and Tours Limited”。旅行社位於澳門畢仕達大馬路26號中福商業中心9樓D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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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薀莎廊”,葡文名稱為“Salão Windsor”和英文名稱為“The Windsor Lounge”酒吧在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獲發第0455/2006號牌照,持牌人為“太平森基控股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Pacíficio Base Forte Holding Gestão e Prestações,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Pacific Strong Bases (Holding) Company Limited”。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商業大馬路251-292D號英皇娛樂酒店1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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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傅麗明及陳志明,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張景輝及吳家倫,分別為第一職階二等及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及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李婉儀、李艷玲及黃慶華,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一日、十一月一日及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唐振宇及王建傳,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及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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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辦人員郭淑華及Maria Teresa Alves Leite Dias Soares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分別擔任第一及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650,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及十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辦人員趙健敏及陳美娟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分別擔任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150及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20,皆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王蕙蘭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40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二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Paulo Wong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2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Terezinha Maria de Assunção Osório Kok 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點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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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郭小麗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首席高級技術員陳浩和、麥遠邦、唐玉萍、葉華雄、唐蘊紅和列偉,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六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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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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