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之批示:

吳潤有——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助理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職級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朱耀華,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起轉為第七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240點;

區漢初,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90點;

李華新,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轉為第二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10點。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之批示:

應吳潤有的請求,其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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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馮少榮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任職於本辦公室的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José Silva及何文明之散位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任職於本辦公室的第一職階助理員溫少嫻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且成績及格的二等翻譯員余慧賢、陳強及鄭小寶,獲確定委任為本辦公室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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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按照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檢察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批准之檢察長辦公室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檢察長辦公室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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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於檢察長辦公室——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甯煥光——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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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澳 門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茲公佈經行政長官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批示許可之二零零六年度澳門基金會本身預算之第二次修改:

*新增帳目

二零零六年度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獨立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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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於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榮恪——委員:李崇汾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曾文勝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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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二職階首席翻譯Lina Maria Batalha到本局擔任職務,職級為第一職階主任翻譯,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第二十八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一等文員Ermelinda da Conceição Ritchie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薪俸點305,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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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梁葆瑩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三職階特級管理員Geraldo Gabriel Gomes,薪俸165點,相當於薪俸330點的百分之五十,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人員獲准續其等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Américo Machado de Mendonça,建築及設備部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3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日起生效。

洪火山,道路渠務部第二職階特級技術稽查,薪俸365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起生效。

Do Espírito Santo, Adriano,行政輔助部第三職階三等文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趙艷香,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羅桂梅,薪俸195點,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所作之決議:

António João Lao及Manuel Lopes da Costa,第二職階管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十九條,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b)項之規定,與該等人員續定期委任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郭志強,第三職階管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十九條,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b)項之規定,與該名人員續定期委任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下列公務員為在有關考試中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獲確定委任於有關之人員編制內下列之相應職級:

前臨時海島市政局:

陳,偉洪,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前臨時澳門市政局:

馮,志堅及Da Graça Cardoso Novo, Arsénio,分別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及第二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六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員工馬傑章及袁漢初,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及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及五月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五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其等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區間開及孫潔廉,分別為綜合服務中心第七職階助理員及資訊處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60及15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

鄒濂熙,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四日起生效;

馮國榮,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7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陳耀明及林成海,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及六月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其等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何偉光,市民事務辦公室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孔雪屏及歐陽惠珍,技術輔助辦公室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第四職階助理員何錦波及馮蓮瑞,獲准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薪俸14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及六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其等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簡燕歡,化驗所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Leong Seng Kun aliás Miguel Leong,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七職階,薪俸160點:孫福寶、曹英強、楊仲輝、梁志剛、鄧海寧、盧金棠及陳珍暖,皆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第六職階,薪俸150點:何群多、余永富、李景垣、戴健生及周樹洪,皆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130點:王惠菊、鍾妙 琼及郭燕玲,皆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周志華,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起生效;

何炳容,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七職階,薪俸160點:孫學源,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第六職階,薪俸150點:譚敬院、林建棋、梁連華、蔣煒身、林國明、姚子榮、何連妹、何龍輝、林挽壯及張少強,皆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130點:胡志強,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許國輝,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其等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羅偉文及陳頌平,分別為建築及設備部第五及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170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及六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周偉強,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起生效;

劉永光及吳石允,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及七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輔助部:

羅月明,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羅,鳳美,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財務資訊部:

朱佩明及譚連珍,分別為第六及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90、170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及六月九日起生效;

林金細,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

陳瑞權,建築及設備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周炳智,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起生效;

梁惠明,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十九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何富安,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其等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李桂琼,文化康體部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龔德雄及鄺富成,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及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顧新明、楊永興及李濟強,分別為第六、第五及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90、170及170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六月六日及六月六日起生效;

梁潤萍,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3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馮連發,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作出的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第四職階熟練工人劉紅明,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薪俸200點,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園林綠化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馬傑章及José Luís Bernardo da Costa,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及七月九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六職階,薪俸150點:梁社福,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薪俸140點:蘇錦耀、蔡健偉、蔡容貴及梁偉祥,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七月二十三日、七月二十四日及七月二十八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130點,趙勝權、陳孝燦、鄭志棠、周養、倫耀龍及黃清泉,首兩位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第六職階工人李子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衛生監督部員工謝堅強,以及環境衛生及執照部員工張文權及許雄漢,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皆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五日、七月九日及九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王成祥,質量控制辦公室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周泉,資訊處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黃少美、姚孟詩及姚惠芳,分別為文化康體部第六、第六及第四職階助理員,薪俸150、150及130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三日、七月二十三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

市民事務辦公室:

莫添、蔡宇超及趙健洲,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首位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黃百舜,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關海池及蘇金蓮,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六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

衛生監督部:

鄧成龍、何錦根、陳偉就及歐國光,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首兩位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起生效,其餘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及七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吳健雄,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溫偉文,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六職階,薪俸150點:鄭金祥、梁松柏、李梓枬、羅金成、梁財生及鮑奇,首兩位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其餘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七月十九日、七月二十一日及七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薪俸120點:梁榮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文建沖,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六職階,薪俸150點:鄭志雄、許國鍊及陳國團,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七月十三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薪俸140點:鄭偉強,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八日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

伍耀德,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8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江錦財,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黃章治,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陳偉明,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財務資訊部第五職階助理員李濤適,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15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員工陳顯榮及鄧福賢,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分別轉為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點及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70點,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及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建築及設備部:

謝福安,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9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李長賢及黃成葉,第七職階工人,薪俸180點,皆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道路渠務部:

周炳智、王鏡輝及麥恆深,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首位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工人,第七職階,薪俸180點:李潤成及李開枝,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及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第六職階,薪俸160點:陳翡澳、麥漢明、李儀作、李長有、歐偉標、歐陽秋、張耳、陳有根、吳錦權、吳清祥、鄧志和、李德志、梁蘇仔、陳金勝、劉華泉、李泉、吳七根、周渭佳、鄺達強、周銘增及何伙,皆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140點:黃潮根,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

Vong Hoi Veng及譚炳財,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五日及七月十六日起生效;

梁國平,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170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知悉: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吳容強,獲修改其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薪俸240點,追溯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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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之批示:

Anok Rodrigues, Juliana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文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

Pinto Marques, Juvino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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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葉, 子恆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陳, 惠貞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2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De Sousa Pinto Variz, Carlos 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譚, 堅洪及伍,慧雅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日及九月三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首位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後者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2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楊, 向明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Vong, Rebec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馬, 秀雲、鄭, 瑞眉、陸, 添有、譚, 麗銀、陸, 惠容及杜, 婉玲,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起續期一年。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佈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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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鄧,瑞意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60點,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及七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Vizeu Bento, Raimundo、趙,寶珠及余,桂生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分別擔任勞動監察廳廳長、勞資權益處處長及技能鑒定處處長,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九月十一日及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八月二十四日第60/92/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c)項及十二月二十日第1/1999號法律附件二並連同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Gonçalves de Almeida, Henrique Luís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有關合同的其他條件仍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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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Noémia Maria de Fátima Lameiras副局長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同月十六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關永強在本會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起,以附註形式續期一年,並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薪俸點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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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阮嘉雯之散位合同至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終止,並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與其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起與岑顯揚簽訂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05,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起與曾家進之散位合同續期一年,擔任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之職務,薪俸點為130,期滿可續期。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起與區國強之散位合同續期六個月,擔任第五職階熟練工人之職務,薪俸點為200,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下指相應日期起,續期一年:

熟練工人,第六職階,薪俸點為220:韋永清;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80:梁耀榮,皆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70:黎志光及黃仿文,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第二職階,薪俸點為160:何海源,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半熟練工人,第七職階,薪俸點為210:馮兆華,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90:余艷容及馮兆芳,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70:甘城坤、余康倉、鍾瑞美、黃淑儀、高彩萍、何健源、黃樹平及蕭豪基,皆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呂紹明、林炎光、David Afonso Assunção Osório及曾偉生,皆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50:楊金傑及梁偉文,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助理員,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40:羅燦培、張添順、呂永邦、呂大妹、梁妙嫦、張少萍及Sio Mey Coelho dos Santos,皆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起生效,藍偉明,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30:鄧順 琼,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陸傑昌,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30,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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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郭志忠碩士,本局確定委任之副督察——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第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第二十五條、以及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及第二條第一款及三款a)項、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局編制內領導及主管人員組別中的博彩及經濟罪案調查廳廳長,填補由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為期一年。

杜志明碩士,本局確定委任之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四)項、第十四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以及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a)項、第三條第一款、以及第二款a)項的規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局編制內領導及主管人員組別中的資訊及電訊協調廳廳長,填補由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為期一年。

陳家槊,本局確定委任之副督察——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第九條第三款第二項、第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第二十五條,以及第二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及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b)項及第四款的規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 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局編制內領導及主管人員組別中的經濟罪案調查處處長,填補由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履歷公佈如下:

學歷:十一年級。

語言培訓:普通話課程;葡語技巧表述課程;葡語進修課程;漢語水平B級。

專業培訓:助理氣象觀察員培訓課程;司法警察局實習警員培訓課程;經濟犯罪行為專業課程;專業化課程;保存技術及收集痕跡課程;經濟犯罪專業課程;有組織犯罪專業課程;第五屆副督察培訓課程;刑事法律進修課程;偽造信用卡問題培訓課程;Supervisory Criminal Investigator Course X 課程;Advanced Management Course課程;Computer Crime Investigations Course課程;打擊國際跨境詐騙;清洗黑錢及電腦犯罪課程;打擊經濟犯罪課程;刑事訴訟程序進修課程;計算機犯罪的特點及偵查技巧課程;計算機犯罪的取證方法課程。

專業經驗:1983/3-1983/8:地球物理暨氣象台——氣象觀察員;在司法警察局——1983/9-1988/5:二等助理警員;1988/5-1990/2:實習警員;1990/2-1990/12:三等警員;1990/12-1993/10:二等偵查員;1993/10-1997/4:一等偵查員;1997/4-1999/12:首席偵查員;1999/12至現在:副督察。

擔任職務:2002/10-2006/7:資訊罪案調查科(第五科)—— 職務主管;2006/7至現在:經濟罪案調查處職務主管。

勳章:根據公佈於八月十六日第三十三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316/99/M號訓令,獲頒發專業功績勳章。

保安司司長嘉獎及表揚:根據公佈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四日第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12/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獲頒發集體嘉獎。嘉獎:2個個人嘉獎及4個集體嘉獎。

張健華,本局確定委任之二等督察——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第九條第三款第三項、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第二十五條,以及第二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和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b)項及第四款的規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局編制內領導及主管人員組別中的清洗黑錢罪案調查處處長,填補由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履歷公佈如下:

學歷:高中畢業,現正修讀由中國廣州暨南大學國際關係研究院舉辦的東南亞政治碩士課程。

語言培訓:葡語入門課程。

專業培訓:見習警員培訓課程;專業化課程;逮捕的法律前提、逮捕技術及個人防衛課程;邊界人員培訓課程;第二屆有組織罪行專業課程;威士國際組織“信用卡詐騙”課程;第五屆副督察培訓課程;刑事訴訟程序進修課程;第五屆二等督察培訓課程;澳門司法警察研修班(第三期);澳門司法警察專門業務培訓班;第一屆公文寫作課程;中文輸入法課程。

專業經驗:1982/5-1988/4: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職員;在司法警察局——1988/5-1988/12:見習警員;1989/1-1990/2:實習偵查員;1990/2-1993/10 : 二等偵查員;1993/10-1997/4:一等偵查員;1997/4-1999/12:首席偵查員;1999/12-2004/6:副督察;2004/6至現在:二等督察。

擔任職務:2004/7-2006/3:侵犯人身罪案調查科(第一科)負責人;2006/3-2006/7:欺詐罪案調查科(第三科)負責人。

保安司司長嘉獎及表揚:根據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第二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60/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獲頒發卓越功績獎。嘉獎:3個集體嘉獎。

關偉康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四項、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二項、第十六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以及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第三條第一款,以及第二款a)項的規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局編制內領導及主管人員組別中的電訊處處長,填補由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為期一年。

Carlos Alberto Anok Cabral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首席技術員──根據第5/2006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的規定,聯同第9/2006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二款第五項、第十七條第二款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以及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並結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a)項的規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本局編制內領導及主管人員組別中的人事及行政處處長,填補由第9/2006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職位,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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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澳門監獄第四職階警員陳健榮、陳翹立、陳子龍、張勁光、何永杰、劉偉東、羅遠明、羅懷恩、羅偉棠、陸錦流、彭月權、潘海倫、黃俊杰及黃柳平之散位合同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獄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Naresh Gurung,澳門監獄獄警實習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三日起終止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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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盧艷秋——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陳,加慶 ,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之批示:

彭,興華學士及蔡,炳祥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分別獲續任為本局技術協調室主任及藥物事務廳廳長,為期一年,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及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代副局長的批示:

吳玉金——應其要求,中止第M-0245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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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衡——已故,取消第S-0026號按摩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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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准照第AL-0008號,及營業地點位於氹仔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二號之Clínica Macau Hotel Company Limited 更名為麗景灣酒店診所。

———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路環藥房”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58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路環恩尼斯總統前地1號H座地下連閣樓,東主聖德康醫葯科技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營地大街35至39號A澳中商業中心4樓E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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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黃曉石——應其要求,取消第C-0465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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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碧鋒——應其要求,中止第T-0022號物理治療師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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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下列工作人員為在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相關評核成績表中的合格應考人——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下指之職級:

黎建恩及陳綺華,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名,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組別管理/公共行政範疇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葉,曉玲,評核成績表中唯一名次,獲委任為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藥劑範疇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

梁,玉萍,評核成績表中唯一名次,獲委任為技術員組別管理範疇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Ferreira Martins, Carlos Alberto,評核成績表中唯一名次,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組別法律範疇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Do Rosário, Anabela Luiza 及 De Almeida, Joana Santos,評核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名,獲委任為技術員組別住院範疇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按照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黃富金、何泳藝——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D-0083、D-0084。

聲 明 書

為着有關效力,茲聲明:按照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採購組組長職務之特級技術員梁,玉妹,因定期委任終止,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起返回其在原編制內之職位。

為着有關效力,茲聲明:按照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財產科科長職務之一等文員朱,國基,由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起,自動轉入本局人員編制之超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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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於衛生局

代副局長 彭興華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批示:

蕭俊賢、梁永滿、陳雪棉、曹雪松、梁美茵、黃嘉麗、陳泳怡及黎莉娜——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半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批示:

譚小倩學士、顏洪文學士、勞秀蘭學士、袁詠華學士、盧志偉學士、陳頌甜學士、李天榮學士及洪慧媚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批示:

Anabela Ribeiro Osório碩士,本局確定委任之一級第三階段中葡預備中學及中學教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以及六月三十日第26/97/M號法令第七條a)項及第十二條之規定,獲定期委任為學校督導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黎妙蘭學士——根據十一月一日第67/99/M號法令核准的《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第十二條第一款c)項,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四條及第五條,以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二取代之附表規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一級第四階段中葡中學教師,薪俸點59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梁仲霞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半年,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批示:

黎嘉明,具高等專科學位,本局一等技術員,應其要求解除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所公佈開考之評核名單之合格應考人,分別確定晉升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如下職級,以填補其本人曾經擔任之空缺:

首席高級技術員鄧楚君學士及馮夢詩學士,於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及第二名的合格應考人,確定晉升為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一等翻譯員劉鳳蓮學士及梁麗斯學士,於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及第二名的合格應考人,確定晉升為傳譯及翻譯範疇之特別制度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

首席資訊技術員林惠玲學士,為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 確定晉升為資訊人員組別特別制度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

首席技術員劉惠儀學士,為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確定晉升為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首席技術輔導員楊榮吉、陳玉珍、高寶逑、施美娟、郭慧敏、潘小琼、嚴麗媚及談敏莊,於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八名的合格應考人,確定晉升為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一等文員Ercília Tavares Gonçalves、鄭桂鈴、鍾喜華、庄華榮、 蘇夏珍、Helena da Conceição Jorge、陳嘉翠、 Bernardete Cristina Rosário de Carvalho、黃玉儀、李永輝及胡若瑟,於評核名單中分別名列第一至第十一名的合格應考人,確定晉升為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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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職階和薪俸點如下:

周茜學士,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起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20;

湯錦濠,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起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為220;

袁嬌蘭,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九日起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局與楊已磊重新簽訂個人工作合同,擔任演藝學院舞蹈教師,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張毅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十七-A條第三款a)項規定,李麗嬌學士在本局擔任博物館陳設技術、保存暨修復處處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傅月美在本局擔任演藝學院戲劇學校藝術指導的個人工作合同第五條,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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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Sérgio Nuno Basto Perez——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續期,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António Corte-Real Graça Carrasco及Ana Paula Oliveira da Cunha——根據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第一組之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第15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6點1)項規定,其等個人勞動合同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及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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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唐世賢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305。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孔秀娟、黎麗莎、辛玉卿及梁淑霞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分別擔任第六、第六、第五及第三職階助理員,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九月六日、九月九日及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王艷興及李翠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各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十日及九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50。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

林婷婷、鄭劍婷、李慧茹、林志雄及林詩詠,受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首位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曾寶珠及莫文耀,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及九月二十七日起受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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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林子健及吳海青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九日及九月一日起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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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的批示:

根據第24/2005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用梁紹娟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收取相等於現行公職薪俸索引表內195點的報酬,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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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環 境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六年度環境委員會本身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運輸工務司司長在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批示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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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於環境委員會——代執行委員會主席:黃世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