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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25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2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七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伍文湘為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起為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葡文版本

第256/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或其法定代位人一切所需權限,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立約人,簽署新聞局與慧科訊業有限公司有關提供網上剪報服務之合同。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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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馮少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