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總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考試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被淘汰之應考人: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於警察總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 關冠雄
委員:顧問 Sofia de Almeida Mergulhão O
主任翻譯 陳現倫
澳門海關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車輛”進行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瑞,海關大樓之“辦事處”內,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參閱,並繳付所需影印費用以取得上述文件,招標程序於上址進行。
標書必須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遞交至上述之海關辦事處。
承投商號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要求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保證金$ 20,000.00(澳門幣貳萬元正)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是以存款方式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付予澳門海關,倘以存款方式繳交,應交予澳門海關行政財政廳司庫。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正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瑞,海關大樓內舉行。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為填補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人員編制內翻譯及傳譯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三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三日第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 在公職年資最長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之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廳廳長 陳玉蓮
正選委員:主任翻譯 Carlos Alberto Magalhães de Sousa
候補委員:顧問翻譯 張玉超
按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長官批示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以下之空缺:
上述開考通告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15樓新聞局行政暨財政組,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為履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零六年第二季給予財政資助名單:
受資助者 | 批示日期 | 撥給金額 (MOP) |
關國威 | 06/04/2006 | 50,000.00 |
顯進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 07/06/2006 | 50,000.00 |
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於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唐志堅——行政委員會委員:李鎮東
身份證明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資訊技術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四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通過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 開考,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報考人之確定名單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一字樓本局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並按照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管理委員會決議,現以文件審閱方式為民政總署員工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下列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相關職位:
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壹缺(建築範疇)
上述之開考公告,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人力資源處的佈告欄,有關投考人之申請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經濟局人員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可供查閱及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十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s
合格應考人: 分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 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之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劉玉葉
委員:公共會計廳廳長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
澳門財稅廳廳長 容光亮
根據《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規章》第八條第二款制定二零零六年第二季度於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的註冊會計師清單:
註冊編號 | 姓名 | 職業住所 | 備註 |
883 |
黃婉欣 |
澳門鮑思高圓形地63號海富花園17樓C座 |
註冊為會計師 |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於財政局——批閱——局長:艾衛立 ——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主席:劉玉葉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批示,勞工事務局現刊登二零零六年第二季度受資助實體的名單:
受惠實體 | 目的 | 許可批示日期 | 資助金額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運作及舉辦活動經費。 | 05/12/2005、 13/04/2006及 19/04/2006 |
$ 393,662.00 |
澳門職工民心協進會 | 運作經費。 | 05/12/2005 | $ 7,500.00 |
澳門本地工人權益會 | 運作及舉辦活動經費。 | 05/12/2005、 21/03/2006、 13/04/2006及 09/05/2006 |
$ 133,860.00 |
澳門民生協進會 | 運作及舉辦活動經費。 | 05/12/2005、 29/05/2006及 12/06/2006 |
$ 62,030.00 |
澳門職工聯盟 | 運作經費。 | 05/12/2005 | $ 7,500.00 |
澳門勞工督察工會 | 運作及舉辦活動經費。 | 05/12/2005及 12/06/2006 |
$ 6,360.00 |
澳門物業管理員職工會 | 運作經費。 | 05/12/2005 | $ 6,030.00 |
澳門幼兒保教職工協會 | 運作及舉辦活動經費。 | 05/12/2005及 18/05/2006 |
$ 12,450.00 |
澳門三行工友互助會 | 運作經費。 | 05/12/2005 | $ 3,300.00 |
澳門人力資源管理協會 | 舉辦活動經費。 | 16/06/2006 | $ 20,000.00 |
澳門幸運博彩業職工總會 | 舉辦活動經費。 | 19/04/2006 | $ 1,800,000.00 |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按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第01/CA-PRES/FP/2006號內部批示及經同日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確認:
繼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的決議,本人轉授予供款人處處長陳劍鳴先生或當其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之代任人以下權限:
A. 簽署上級批示之通知公函及案卷進行程序所需文件之通知書;
B. 批閱供款人處運作所需之物料申請書;
C. 對遲到、具解釋之缺勤申請及有權豁免上班情況作出批示;
D. 批准按已經上級核准之假期表而提出的享受年假申請;
E. 發出簡單之證明及聲明書;
F. 簽署報到憑證及健康檢查委員會表格;
G. 批准退休人員組別津貼的發放和終止,尤指有關家庭、房屋、出生、結婚及喪葬之津貼;
H. 批准輸入現職人員組別之資料於財政局資訊系統廳內的人員適用系統;
授予的簽署權不包括發往下列部門的公文:
現轉授之權限不得妨礙相關的收回權及監督權。
追認供款人處處長陳劍鳴先生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起,其在轉授權限範圍內所作之一切行為。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五十三條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現通知澳門監獄前實習獄警Ram Gurung,依照澳門監獄獄長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作出的批示,其被科處書面申誡處分。
並通知其可在六十日內就裁定提起上訴。
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開考通告,關於開設升級課程考試,以填補現有和將出現之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高級消防員空缺,現公佈獲錄取及被排除之投考人名單,名單自本通告公佈日起將張貼於消防局總部暨西灣湖行動站消防局辦事暨接待處,以供查閱,為期十日。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投考人得在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五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根據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第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 報》第二組內刊登之通告及按照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規定而進行眼科專科同等學歷認可考試。該評核成績已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獲社會文化司司長確認,現公佈如下:
應考人: 分
初歌今醫生 6(不合格)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的方式為旅遊局的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十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行政暨財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體育發展局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的批示,進行“體育發展局轄下游泳池救生員服務”公開招標。
有關的《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綜藝館第一座體育發展局總部接待處,有意競投者可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查閱。
競投者必須於辦公時間內把標書送達體育發展局總部接待處,遞交期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結束。
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指文件外,還須提交已繳付臨時保證金$ 30,000.00(澳門幣叁萬圓正)的證明文件。臨時保證金的款項可存入體育發展基金於大西洋銀行的帳戶,或直接往體育發展局行政財政處繳交等額的現金、支票或銀行擔保。
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綜藝館第一座體育發展局會議室舉行開標。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體育發展局宣佈,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的批示,進行“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保安及售票服務”公開招標。
有關的《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綜藝館第一座體育發展局總部接待處,有意競投者可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查閱。
競投者必須於辦公時間內把標書送達體育發展局總部接待處,遞交期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下午五時三十分結束。
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指文件外,還須提交已繳付臨時保證金$ 50,000.00(澳門幣伍萬圓正)的證明文件。臨時保證金的款項可存入體育發展基金於大西洋銀行的帳戶,或直接往體育發展局行政財政處繳交等額的現金、支票或銀行擔保。
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澳門綜藝館第一座體育發展局會議室舉行開標。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1. 招標實體:旅遊學院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服務目的:為旅遊學院提供清潔服務
4. 服務提供期:二零零七年及二零零八年(共24個月)
5. 標書有效期:90日,由開標日起計。
6. 實地視察集合地點:澳門望廈山,旅遊學院協力樓禮堂。
7. 實地視察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9時30分正
8. 臨時擔保:$40,000.00(澳門幣肆萬元正)
9. 確定擔保:判給總額的百分之四(4%)
10. 交標地點:澳門望廈山,旅遊學院行政暨財政輔助處。
11. 截止交標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5時30分
12. 開標地點:澳門望廈山,旅遊學院協力樓禮堂。
13. 開標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10時正
*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27條的規定,競投商號/公司或其合法代表應出席開標儀式,以便對本競投所遞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之疑問予以澄清。
14. 查閱卷宗及取得卷宗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望廈山,旅遊學院行政暨財政輔助處。
日期:自本公告公佈日起至公開招標截標日期及時間止
時間:工作日的辦公時間內
*於本院行政暨財政輔助處可取得公開招標卷宗副本,費用每份為$100.00(澳門幣壹佰元正)。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為履行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有關對私人及私立實體提供財政資助的批示, 文化基金現公佈二零零六年第二季度獲津貼名單。
受資助機構/目的 | 核准批示 | 給予金額 |
I)第二季度文化社團資助: | ||
澳門媽閣水陸演戲會 | 06.03.2006 | $ 20,000.00 |
鄺一笑曲藝社 | 06.03.2006 | $ 3,000.00 |
澳門管弦樂團 | 06.03.2006 | $ 5,000.00 |
澳門愛樂協會 | 06.03.2006 | $ 15,000.00 |
戲劇農莊 | 06.03.2006 | $ 20,000.00 |
澳門攝影學會 | 06.03.2006 | $ 5,000.00 |
澳門書法家協會 | 06.03.2006 | $ 8,000.00 |
澳門彩墨畫研究院 | 06.03.2006 | $ 3,000.00 |
澳門筆會 | 06.03.2006 | $ 32,000.00 |
澳門粵方言學會 | 06.03.2006 | $ 3,000.00 |
澳門陶瓷會 | 06.03.2006 | $ 10,000.00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06.03.2006 | $ 76,000.00 |
澳門雀仔園福德祠土地廟值理會 | 06.03.2006 | $ 10,000.00 |
澳門婦女聯合會 | 06.03.2006 | $ 10,000.00 |
澳門道教協會 | 06.03.2006 | $ 8,000.00 |
澳門西環耆青文藝康體會 | 06.03.2006 | $ 5,000.00 |
粵韻戲曲學會 | 06.03.2006 | $ 7,000.00 |
澳門悠揚樂團 | 06.03.2006 | $ 5,000.00 |
澳門故事協會 | 06.03.2006 | $ 10,000.00 |
石頭公社藝術文化團體 | 06.03.2006 | $ 10,000.00 |
澳門美學教育學會 | 06.03.2006 | $ 10,000.00 |
澳門培正中學 | 06.03.2006 | $ 20,000.00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06.03.2006 | $ 15,000.00 |
澳門柿山哪咤古廟值理會 | 06.03.2006 | $ 10,000.00 |
II) 文化活動津貼: | ||
澳門筆會——資助舉辦“三級跳的鄉情”文學講座的部份經費。 | 17.03.2006 | $ 3,000.00 |
澳門藝穗會——資助赴佛山參與“2006禪澳戲劇交流”活動之部份經費。 | 17.03.2006 | $ 15,000.00 |
氹仔坊眾聯誼會——資助舉辦“北帝誕粵劇演出”之部份經費。 | 17.03.2006 | $ 10,000.00 |
澳門書法家協會——資助舉辦“孫軼青、雷正民、孟繁錦、連家生詩書畫聯作品展”之部份經費 。 | 17.03.2006 | $ 8,000.00 |
中國文化常識達標工程澳門特區工作委員會——資助舉辦“中國文化常識達標工程”系列活動之部份經費。 | 31.03.2006 | $ 13,500.00 |
澳門緬華互助會——資助舉辦“第十一屆澳門緬華潑水節”之部份經費。 | 07.04.2006 | $ 50,000.00 |
華僑報——資助舉辦“第二十七屆兒童節園遊會”之部份經費。 | 18.04.2006 | $ 20,000.00 |
澳門理工學院學生會——資助舉辦“第二屆全澳大學生英文口號創作比賽”冠亞季軍之獎金。 | 18.04.2006 | $ 6,000.00 |
澳門大學學生會——資助舉辦“紀念五四運動八十七周年”及“濠江音.澳門情”舊曲新詞創作比賽活動之部份經費。 | 21.04.2006 | $ 12,000.00 |
協和曲藝會——資助舉辦“協和樂韻曲藝會知音粵曲晚會”之部份經費。 | 21.04.2006 | $ 2,000.00 |
澳門國際研究所——資助舉辦“Macau — Urban Development, Identity and Heritage”工作坊之部份經費。 | 12.05.2006 | $ 10,000.00 |
澳門浸信中學——資助赴廈門參加“第四屆合唱比賽”之部份經費。 | 12.05.2006 | $ 10,000.00 |
澳門魔術藝術家協會——資助參加三個國際魔術活動部份經費。 | 22.05.2006 | $ 25,000.00 |
澳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資助舉辦父親節獻禮“爸爸的故事 ”兒童文藝匯演顯愛心之部份經費 。 | 22.05.2006 | $ 10,000.00 |
澳門工商基督徒協會——資助舉辦“全球禱告日”之部份經費。 | 26.05.2006 | $ 10,000.00 |
澳門柿山哪咤古廟值理會——資助舉辦“兩岸四地之中華宗教文化與社會和諧發展研討會”之部份經費。 | 09.06.2006 | $ 5,000.00 |
III)助學金: | ||
陳梓惠——資助修讀“Griffith University”四年制敲擊樂演奏學士學位課程第一學年之部份經費。 | 21.04.200 | $ 80,000.00 |
IV)學術研究獎學金: | ||
Ivo Manuel Veiga Carneiro de Sousa——第13屆學術研究獎學金8至11期月津貼。 | 06.01.2006 | $ 32,400.00 |
Carlotta Mambelli——第13屆學術研究獎學金8至11期月津貼。 | 06.01.2006 | $ 12,600.00 |
鄭妙冰——第13屆學術研究獎學金8至11期月津貼。 | 06.01.2006 | $ 30,960.00 |
張廷茂——第13屆學術研究獎學金10至11期月津貼。 | 06.01.2006 | $ 15,480.00 |
Eduardo Jorge Miranda Frutuoso——第12屆學術研究獎學金22至23期月津貼。 | 06.01.2006 | $ 9,900.00 |
董少新——第13屆學術研究獎學金10至11期月津貼。 | 06.01.2006 | $ 14,760.00 |
V)其他資助津貼: | ||
邵天慈——資助赴奧地利薩爾斯堡莫札特音樂學院參加兩個大師班之部份經費。 | 22.05.2006 | $ 5,000.00 |
陳小玉——資助參加第八屆“桃李杯”舞蹈比賽之部份經費。 | 22.05.2006 | $ 8,000.00 |
VI)“鏡下澳門”攝影比賽獎金: | ||
劉瑋琪——公開組冠軍。 | 22.05.2006 | $ 2,500.00 |
歐平——公開組亞軍及高級組冠軍。 | $ 4,000.00 | |
Maria Paulina Pires Lourenco Cardoso——公開組季軍。 | $ 1,000.00 | |
李守強——高級組亞軍。 | $ 1,500.00 | |
唐嘉——高級組季軍。 | $ 1,000.00 | |
總計: | $ 748,600.00 |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於文化基金
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王世紅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將有關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澳門電力公司大樓六字樓行政暨財政處文書處理暨人員科,以供查閱。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根據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關於給予私人和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有關規定,港務局現公佈於二零零六年第二季度的資助名單:
受益人 | 批示日期 | 資助金額 | 活動內容 |
海暉學校 | 24/04/2006 | $ 86,500.00 | 勤學獎、書簿及車膳費資助。 |
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氣象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氣象技術員四個空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開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侯尔濱
委員:唐天毅
林建恆
為執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有關給予私人和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環境委員會公佈二零零六年第二季度的資助名單:
受益單位 | 批示日期 | 獲配金額 (澳門幣) |
目的 |
澳門特殊奧運會 | 31/03/2006 | 3,000.00 | 賣旗籌款。 |
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 | 10/05/2006 | 3,000.00 | 賣旗籌款。 |
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 | 10/05/2006 | 3,000.00 | 賣旗籌款。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10/02/2006 | 1,448.00 | 離島綠色環保生態遊。 |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 | 16/03/2006 | 15,000.00 | 地球日之環保親子同樂嘉年華。 |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
茲公佈 De Carvalhosa Gomes, Maria Fátima, 申請其去世丈夫João de Deus Gomes所遺下之家庭撫恤金,其人乃澳門前市政廳園林綠化處退休管理員及本會會員編號4545,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身故。
任何人士如自認具有收取上述撫恤金之權利,請於本告示在政府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會提出申請,若於上述期限內無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於澳門互助總會
董事會主席 飛迪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