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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卓越功績獎

司法警察局情報處處長、副督察薛仲明先生,自一九九零年進入司法警察局,先後任職於國際刑警分署、特別行動組、第一科(人身罪案調查科)及情報處。在每個任職部門,特別是任職情報處處長以後,薛仲明先生憑著對刑事偵查工作的熱誠,忘我拼搏,勇於接受挑戰,敢於承擔責任,憑著豐富的法律知識及專業的刑事偵查技巧,帶領該部門的同事發揮團結、專業、奉獻、無私及勇敢的精神,克服了各種困難,成功偵破了多宗重大的綁架案、外圍賭波案、販毒案和鑿牆盜竊案等,並與內地、香港和其他國家執法部門合作,搗毀多個跨境犯罪集團,有效履行了預防和打擊犯罪的職責,為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良好的社會環境、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基於此,根據六月十二日第5/2006號法律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經司法警察局局長建議,現特向薛仲明先生頒發卓越功績獎,並准予減少一年為晉升的效力在服務時間上的規限,以資鼓勵。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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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卓越功績獎

司法警察局博彩罪案調查處首席偵查員鄧錦華先生,自一九八七年進入司法警察局,先後任職於經濟暨商業罪案調查科、撲滅搶劫罪案統籌科、撲滅有組織罪案統籌科、賭場科、欺詐罪案調查科和博彩罪案調查處。在每一個任職部門,鄧錦華先生在工作上都積極主動,盡忠職守,即使面對近年博彩場所以及博彩方面犯罪迅速增加所帶來壓力,以及各種犯罪牽涉複雜的情況,他均無所畏懼,並嚴格履行法定的職責。在人員緊缺、工作量激增的情況下,他依然以忘我的態度迎接各種挑戰,並與同僚充分合作,發揮團隊精神克服各樣困難,成功偵破多宗涉及博彩犯罪的重大刑事案件。特別在近年大型博彩場所陸續開業、外地遊客激增的情況下,他按照上級政策與各方作出協調,通過與博彩場所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建立良好的互信關係,廣泛收集與犯罪相關的情報,及時打擊了與博彩相關的犯罪,有效維持了博彩場所的秩序,為特區博彩業的順利發展作出突出的貢獻。

基於此,根據六月十二日第5/2006號法律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經司法警察局局長建議,現特向鄧錦華先生頒發卓越功績獎,並准予減少一年為晉升的效力在服務時間上的規限,以資鼓勵。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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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卓越功績獎

司法警察局刑事調查廳首席偵查員高炳康先生,自一九九七年進入司法警察局工作,先後任職於該局的情報處、刑事調查廳等部門。在每個任職部門,高炳康先生工作一直認真負責,熱誠投入,能夠結合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對各類案件進行深入分析,並對案件的調查提出獨到的觀點及可行的方案,為上級確定偵查方向及議定行動計劃起到積極的作用。高炳康先生還先後多次協助該局有關部門偵破多宗影響甚大的嚴重刑事案件,在行動中,他細心謹慎,機智果敢,克服了各種困難,成功拘捕了多名長期匿藏的犯罪嫌疑人,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務,為打擊犯罪、維護社會安定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基於此,根據六月十二日第5/2006號法律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經司法警察局局長建議,現特向高炳康先生頒發卓越功績獎,並准予減少一年為晉升的效力在服務時間上的規限,以資鼓勵。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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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卓越功績獎

司法警察局刑事調查廳侵犯人身罪案調查科首席偵查員梁振光先生,自一九九七年進入司法警察局,先後任職於特別行動組、侵犯人身罪案調查科等部門。在每個任職部門,梁振光先生工作都一絲不苟,兢兢業業,在參與多宗涉及侵犯生命罪、侵犯身體完整性罪、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罪等嚴重案件的調查工作,特別是多宗影響巨大的綁架案、兇殺案的調查工作中,他無懼案件的複雜及工作任務的繁重,為了尋找線索及查明作案人的身份,堅忍不拔,夜以繼日地工作,成功將作案涉嫌人拘捕歸案。梁振光先生的工作表現,對維護社會的法治、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基於此,根據六月十二日第5/2006號法律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經司法警察局局長建議,現特向梁振光先生頒發卓越功績獎,並准予減少一年為晉升的效力在服務時間上的規限,以資鼓勵。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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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沈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