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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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194/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20/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六)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高德志(Jorge Manuel Faria da Costa Oliveira)碩士以兼任制度擔任博彩委員會技術——法律範疇協調員的委任,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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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十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下列科技委員會委員續任兩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起計:

(一)唐志堅;

(二)廖澤雲;

(三)楊俊文;

(四)吳亦新;

(五)崔世平;

(六)唐錫根;

(七)李怡平;

(八)山禮度;

(九)韋輝樑;

(十)潘婉儀;

(十一)馬志毅;

(十二)何猷龍;

(十三)Manuel Santos;

(十四)Filipe Santos;

(十五)姚潤棠。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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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現行特許合同第十五條第一款,並按照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黃穗文學士續任政府駐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代表,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二、執行上指職務之每月報酬為$6,600.00(澳門幣陸仟陸佰元整)。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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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現行特許合同第十二條第三款,並按照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陶永強工程師續任政府駐澳門電訊有限公司代表,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二、執行上指職務之每月報酬為$6,600.00(澳門幣陸仟陸佰元整)。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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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