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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194/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20/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六)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高德志(Jorge Manuel Faria da Costa Oliveira)碩士以兼任制度擔任博彩委員會技術——法律範疇協調員的委任,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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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十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下列科技委員會委員續任兩年,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起計:
(一)唐志堅;
(二)廖澤雲;
(三)楊俊文;
(四)吳亦新;
(五)崔世平;
(六)唐錫根;
(七)李怡平;
(八)山禮度;
(九)韋輝樑;
(十)潘婉儀;
(十一)馬志毅;
(十二)何猷龍;
(十三)Manuel Santos;
(十四)Filipe Santos;
(十五)姚潤棠。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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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現行特許合同第十五條第一款,並按照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黃穗文學士續任政府駐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代表,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二、執行上指職務之每月報酬為$6,600.00(澳門幣陸仟陸佰元整)。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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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現行特許合同第十二條第三款,並按照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陶永強工程師續任政府駐澳門電訊有限公司代表,為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二、執行上指職務之每月報酬為$6,600.00(澳門幣陸仟陸佰元整)。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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