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批示如下:
梅健昌—— 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及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之規定,其在本公署擔任熟練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七職階。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批示如下:
陳靜學士—— 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為廉政專員私人秘書,為期兩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茲公佈由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批准及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核准之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經濟分類 | 開支名稱 | 增加 | 減少 |
經常開支 |
|||
01-00-00-00 | 人員 | ||
01-01-00-00 | 固定及長期報酬 | ||
01-01-01-01 | 薪俸或服務費 | $ 800,000.00 | |
01-02-00-00 | 附帶報酬 | ||
01-02-03-00-01 | 額外工作 | $ 800,000.00 | |
02-00-00-00 | 資產及勞務 | ||
02-01-00-00 | 耐用品 | ||
02-01-01-00 | 建設及大型裝修 | $ 600,000.00 | |
02-01-07-00 | 辦事處設備 | $ 1,000,000.00 | |
02-03-00-00 | 勞務之取得 | ||
02-03-02-02 | 設施之其他負擔 | $ 600,000.00 | |
02-03-05-01 |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 $ 100,000.00 | |
02-03-05-03 |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 400,000.00 | |
02-03-08-00 | 各項特別工作 | $ 500,000.00 | |
04-00-00-00 | 經常轉移 | ||
04-01-00-00 | 公營部門 | ||
04-01-02-01-01 | 按退休金制度所作之補償 | $ 400,000.00 | |
資本開支 |
|||
07-00-00-00 | 投資 | ||
07-09-00-00 | 運輸物料 | $ 600,000.00 | |
總額 |
$ 2,900,000.00 | $ 2,900,000.00 |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六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初級法院刑事起訴法庭第三職階助理書記員Serafim Fernando Gouveia Cardoso的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六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初級法院第三職階助理書記員Albino do Nascimento Ramos的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梁少梅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四職階熟練工人何愛勤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a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熟練工人鄭振明及楊魯森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160,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及七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林劍光及林慶源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王文全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點150,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公佈經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批准的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印務局本身預算的第一次修改:
經濟分類 | 名稱 | 增加 | 撤銷 |
經常開支 |
|||
02-01-07-00 | 辦事處設備 | $ 1,000,000.00 | |
02-01-08-00 | 其他耐用品 | $ 1,200,000.00 | |
05-04-00-01 | 負擔之備用金撥款 | $ 3,200,000.00 | |
07-10-00-00 | 機械及設備 | $ 1,000,000.00 | |
總數 |
$ 3,200,000.00 | $ 3,200,000.00 |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於印務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馬丁士,委員:梁禮亨——財政局代表:莊綺雯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 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陳,南業、鄭,展奇、鍾,喜 華、方, 炳榮、楊, 惠芳、劉, 婉薇、劉, 文龍、李, 文娜、李, 穎思、梁, 達庭、呂, 銘毅、馬, 騏駿、Ng, Regina、蘇, 偉雄、譚, 笑中、唐, 戰凱及王, 永強,由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修讀第二屆“為法院司法文員職程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為期一年。
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二十六條之規定,林, 雪雅、戴愛珍、謝, 雯及王, 莉莉,由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修讀第二屆“為法院司法文員職程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為期一年。
根據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學員由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修讀第二屆“為法院司法文員職程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為期一年:
歐陽, 家寧、歐陽湘、區, 雁寧、陳, 春嬋、陳, 家樂、陳, 璧安、陳, 佩蘭、陳, 丹丹、鄭, 家燕、鄭, 少雯、張, 燕君、張, 琪琪、張敏儀、張詩霖、張淑欣、庄, 曉聰、朱, 碧珊、方凱君、方嘉慧、馮瑞芳、馮, 慧華、何, 艷群、何, 嘉信、何, 國賢、何, 柳愛、何, 文進、許, 志剛、易, 健雅、鄺, 意琴、關, 振楷、黎嘉敏、黎,施坤、林, 潔雯、林秀香、劉智銘、李, 洪耀、李, 秀華、梁, 永滿、廖國忠、呂華春、馬, 志豪、馬麗蘭、麥, 浩恩、伍, 秋梅、吳, 桂安、白華藝、鮑, 麗卿、沈榮煦、蘇, 欣欣、蘇, 雪紅、蘇雪雁、蘇偉良、孫健榮、司徒,達昌、湯詠潔、黃, 嘉欣、黃, 少陽、胡, 兆輝。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主任 Manuel Marcelino Escovar Trigo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批示所批准之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經濟分類 | 名稱 | 增加 | 減少 |
經常開支 |
|||
02-00-00-00 | 資產及勞務 | ||
02-01-04-00 |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 $ 25,000.00 | |
02-01-07-00 | 辦事處設備 | $ 150,000.00 | |
02-02-07-00 | 其他非耐用品 | $ 30,000.00 | |
02-03-01-00 |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 300,000.00 | |
02-03-02-02-02 | 保安 | $ 40,000.00 | |
02-03-02-02-03 | 清潔 | $ 10,000.00 | |
02-03-02-02-04 | 管理費 | $ 20,000.00 | |
02-03-08-00-01 | 聘請實習員 | $ 16,000.00 | |
02-03-09-03 | 公職補充福利範疇之特別培訓 | $ 30,000.00 | |
04-00-00-00 | 經常轉移 | ||
04-03-03-00 | 巴士優惠月票 | $ 400,000.00 | |
04-03-10-00 | 康樂及文化之活動 | $ 399,000.00 | |
04-03-11-00 | 職業培訓課程之活動 | $ 300,000.00 | |
05-00-00-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03-00-01 | 返還不適當徵收之款項 | $ 30,000.00 | |
總數 |
$ 875,000.00 | $ 875,000.00 |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六日於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朱偉幹,委員:林程林,姍綺德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經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在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及經濟財政司司長在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的批示核准之法務公庫二零零六年第一次本身預算之修改:
經濟分類 | 名稱 | 追加/登錄 | 註銷 |
經常開支 |
|||
01-01-01-01 | 薪俸或服務費 | $ 2,100,000.00 | |
01-01-02-01 | 報酬 | $ 1,500,000.00 | |
01-01-05-01 | 工資 | $ 3,600,000.00 | |
01-01-09-00 | 聖誕津貼 | $ 200,000.00 | |
01-01-10-00 | 假期津貼 | $ 1,141,000.00 | |
01-02-03-00-01 | 額外工作 | $ 500,000.00 | |
01-02-06-00 | 房屋津貼 | $ 120,000.00 | |
01-02-10-00-04 | 其他補助 | $ 4,000,000.00 | |
01-05-02-00 |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 $ 23,000.00 | |
02-02-04-00 | 辦事處消耗 | $ 2,000,000.00 | |
02-02-07-00 | 其他非耐用品 | $ 500,000.00 | |
02-03-01-00 |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 $ 800,000.00 | |
02-03-02-01 | 電費 | $ 500,000.00 | |
02-03-05-03 |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 800,000.00 | |
02-03-07-00 | 廣告及宣傳 | $ 1,000,000.00 | |
02-03-08-00 | 各項特別工作 | $ 2,000,000.00 | |
02-03-09-00-02 | 社會重返項目 | $ 200,000.00 | |
02-03-09-00-03 | 其他 | $ 2,000,000.00 | |
04-01-02-01-01 | 按退休金制度所作之補償 | $ 463,000.00 | |
04-01-02-01-02 | 按撫卹金制度所作之補償 | $ 51,400.00 | |
05-02-01-00-01 |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 $ 15,000.00 | |
05-04-00-00-01 | 備用金撥款 | $ 39,643,400.00 | |
05-04-00-00-19 | 社會保障基金供款之支付 | $ 20,000.00 | |
資本開支 |
|||
07-03-00-00-01 | 設施之改善 | $ 16,000,000.00 | |
07-09-00-00 | 運輸物料 | $ 110,000.00 | |
總數 |
$ 39,643,400.00 | $ 39,643,400.00 |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於法務公庫
主席 張永春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之批示:
江明欣學士及何雅詩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10,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鄧雪芳碩士及吳紫薇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鄧思敏碩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10,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修改澳門地區即發彩票經營批給特許公證合同
茲證明: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一日在財政局公證處第267號簿冊第100頁至105頁繕立之《澳門地區即發彩票經營批給特許公證合同》,其最後的修訂合同繕立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在同一公證處第361號簿冊第66頁至67頁內,現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在同一公證處第396號簿冊第38頁至39背頁繕立的公證合同對其再作出修改,內容如下:
“第一條
澳門地區即發彩票專營批給合約第一條和第二條修改後的條文如下:
第一條—— 標的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透過本合同以部分專營制度方式向承批公司批給即發彩票及體育彩票—— 足球博彩於本特區之組織及經營權,但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之承批公司及轉批給公司在其經政府許可的設施或渡假村內,用於經營現金投注(Cash-Betting) 項目之互相博彩及向公眾提供的博彩活動之場地除外。
二、澳門特區以非專營制度方式向承批公司批給體育彩票—— 籃球博彩於本地區之組織及經營權。
三、在不妨礙上述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下,承批公司得組織及經營其他彩票或互相博彩方式,但必須將有關規章呈交博彩監察協調局核准。
第二條—— 批給期限
一、(維持原文)
二、體育彩票—— 籃球博彩之經營批給續期三年,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五日終止,並在雙方協定下可再續期。
第二條
合同其它條款維持不變。”
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於財政局
專責公證員 朱奕聰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之第二職階助理員葉, 耀華及黃健雄獲訂立新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職級為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30,分別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及六月十六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邵, 凌峰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謝, 智勤、 Bastos Alexandrino Xavier, António 及陳瀚深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起,首兩位為期一年,最後一位為期六個月,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並連同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蔡, 貴榮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報酬維持該職級相應薪俸210點之50%。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刊登於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的第9/2005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本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十二章經常開支職能分類8-01-0經濟分類04-01-05-00-40,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燃料安全委員會”的整體款項的分配,作出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佈如下: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六)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及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期間、職務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廖慧香、黃偉禤、梁志敏及鄭艷霞,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點,為期一年,首三位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起生效,最後一位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梁玉文,續聘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30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葉錦堯,續聘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75點,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起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楊海恩學士及謝飛帆學士,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二等督察,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同等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莉莉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0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周菲凡及王麗娜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9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關希文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起續期六個月,薪俸點為195點。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鄭達祺及鄧錦榮分別在本基金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及第三職階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90點及130點。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七職階熟練工人廖, 俊佳,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781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民政總署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陳元隆,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6043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限制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七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4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發出的批示:
(一)原臨時澳門市政局退休工人張, 瑞琴之鰥夫周, 秉坤,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8912,每月的撫恤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80點訂出,該撫恤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示及經同年同月十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Helena Cristina Minhava Afonso Janela da Silva在本會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第3/2003號法律第三十三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批准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起終止海關副關務督察黃玉識之徵用,並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批准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起,再次徵用其為澳門保安部隊提供服務,為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按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日之批示:
司徒,錫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級診療技術員。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吳, 凱威及吳偉麟,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級別衛生服務助理員,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三個月:
李, 志洋及李勁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各自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及六月十三日起生效;
周, 羨敏,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起生效;
謝, 榮輝及黃嘉雯,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起生效;
顧, 凱瑩,第一職階護士,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陳麗嬋,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李之珩及謝嘉路,分別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及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皆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起獲續約一年。
Fátima Leong,第五職階護士,羅佩儀、黃翠萍及葉綠莊,第二職階護士,皆為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首位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八日起,其餘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何炳威及何炳文,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第二級別衛生服務助理員——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起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追溯自該日起,晉階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
冼惠蓮、顏玉蓮、朱梁麗嬋、林美娟、余錦添、張家賢、林廣平、張潔芳、容雨芬、馮潔冰、梁慧芝、鄭鐵君、趙月明、廖陳婉霞、梁樹桐、李,海迎、廖陳鳳娟、何偉民、潘惠琼、李麗貞、許小麗、麥煥基、賴,麗儀及麥長容,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第一級別衛生服務助理員——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起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追溯自該日起,晉階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
梁,淑紅,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第一級別衛生服務助理員——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起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追溯自該日起,晉階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
葉少芬,為本局散位合同第四職階第一級別衛生服務助理員——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由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起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追溯自該日起,晉階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
朱瑞娟、李玉蘭、陳惠儀及布麗芳,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第一級別衛生服務助理員——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之規定,由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起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為期一年,晉階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之批示:
黃, 靜波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第一條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 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起,獲續任為本局研究暨策劃室主任,為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之批示:
核准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源興行有限公司”(准照第157號)搬遷,新址位於澳門三層樓上街8-A號地下C舖,准照持有人為源興行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白朗古將軍大馬路788號地下O舖。
取消編號第8號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准照,其名稱為“大東”,營業地點為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號昌龍工業大廈4樓B座及C座,准照持有人龍維新,居住於澳門民國大馬路4號C一樓左面。
核准名稱為“大東行有限公司”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藥物業活動,准照編號為第186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號昌龍工業大廈4樓B座及C座,准照持有人大東行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號至21號昌龍工業大廈五樓B座及C座。
按照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葉詠華——應其要求,中止第M-1303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高素珊——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117。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核准以下成藥之註冊:
“異煙肼片50mg”10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089;
“異煙肼片0.1g”10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090;
“異煙肼片0.3g”50粒裝片劑,其註冊編號為MAC-00091;
“吲哚美辛膠囊25mg”30粒裝膠囊,其註冊編號為MAC-00092。
上述成藥之製造及註冊證書持有人均為“德國大藥廠(澳門)有限公司”。
按照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文錫祥——應其要求,中止第D-0077號牙科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按照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陳瑞琴——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118。
德勝中醫康復門診——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073,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亞利鴉架街38號A南寧大廈地下,持牌人為德勝綜合醫療診所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亞利鴉架街12-14號新聯大廈二樓B座。
按照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梁大佑——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D-0081。
William Dean Sides、蔡綺芬、吳茵茵、梁逸倫、陸耀輝——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分別是:M-1462、M-1463、M-1464、M-1465、M-1466。
蔣永興——獲准許從事中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W-0119。
按照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人力資源廳廳長職務之科長Yu, Maria Terezi-nha,因定期委任終止,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起返回其在原編制內之職位。
有關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第三職等一等文員三缺之一般開考事宜,由於被視為確定名單之臨時名單公佈了兩次,因此,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的一則,在此宣佈無效。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六日批示:
曾雄昌學士、朱莎莎學士及陸榮輝學士——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半年,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鄭嘉瑜學士、聞芷阡學士、陳煥珊學士及張嘉琪學士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首三位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55,最後一位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七月二日、七月五日及七月十七日起至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七月一日、七月四日及七月十六日止。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朱春梅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演藝學院舞蹈學校教師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曹以楫及徐陽分別在本局擔任澳門樂團總經理及小提琴聲部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兩年,各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及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局與劉飛龍重新簽訂新的個人工作合同,擔任澳門中樂團全職樂譜管理員,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並於同日終止其擔任樂團兼職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陳水英、張玉琴、莊杰派、葉潮生、鄺葆賢和王秀傳在本局擔任澳門中樂團兼職樂師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本局澳門中樂團兼職樂師鄺國如及黃燦瑜的個人工作合同,有效期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止。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澳門中樂團兼職樂師程觀漢的個人工作合同,有效期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止。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下指期間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入下指相應之職級:
潘永康,轉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00,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章曼麗及董詩維,轉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點265,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彭群國——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40。
趙鳳姿——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蘇太陽——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名之及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陳耀斌及Sandra Cristina Sou Veiga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趙小青、林樹培及周少梅,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50,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八日、八月一日及八月一日起生效;
陳秀芳及黃佩儀,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五日及七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黃華基,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60,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施美莉碩士、譚杰華學士及馮菲學士——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點。
鑑於本局刊登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第二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4783頁之批示摘錄之中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茲更正如下:
原文為:“盧瓊燊”
應改為:“盧琼燊”。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任代局長 柯嵐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批示:
李麗如碩士——根據第129/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及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批准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擔任本院屬下人力資源統籌研究中心協調員職務,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代秘書長 趙家威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之批示:
應張嘉和本人之請求,解除其在本學院以編制外合同形式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應區文慧本人之請求,解除其在本學院以編制外合同形式擔任之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由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之批示:
何惠珍,本學院第五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蘇國忠,本學院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屬散位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之規定,其合同按同一職級及職階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總檔案組組長Maria Goretti Chan 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三之合格應考人陳秀英、Gregório Domingo da Rocha及劉麗華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三之合格應考人何翠珊、馮萃業及Olivia Noronha Assunção Lau,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十之合格應考人黃耀桂、歐偉雄、Arnaldo Lucas Batalha Ung、李匡祺、張潤民、程道全、Joaquim José Cândido de Farinha Lourenço、余思、梁俊佳及彭志銘 ,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用作以其等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之規定,張潤民、Joaquim José Cândido de Farinha Lourenço及梁俊佳繼續維持其超額人員狀況。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黃偉雄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茲聲明,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二款b)項,並連同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本局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李穎思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起,以定期委任形式修讀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的第二屆“為法院司法文員職程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盧倩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90。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區文浩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起轉為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90。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張智強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起轉為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200。
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時評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馮文安在本會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650。
Manuela Regina Borges,為本會第一職階三等翻譯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黃秀娟在本會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1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石鳳茹在本會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160。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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