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星期四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警 察 總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為警察總局之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警察總局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

第一職階顧問翻譯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

上述開考通告正張貼於南灣大馬路730至804號中華廣場十六樓警察總局資源管理廳,有意報考者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申請。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海 關

通 告

第03/2006/DAF/SA號公開競投

澳門海關宣佈,根據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為取得——“X光檢定機及金屬探測門”進行公開競投。

有關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存放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之“辦事處”內,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到上址參閱,並繳付所需影印費用以取得上述文件,招標程序於上址進行。

標書必須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遞交至上述之海關辦事處。

承投商號除須遞交招標計劃及承投規則所要求之文件外,尚須遞交已繳付臨時保證金$ 60,000.00(澳門幣陸萬元正)之證明文件,而該保證金是以存款方式或銀行擔保方式繳付予澳門海關,倘以存款方式繳交,應交予澳門海關行政財政廳司庫。

開標儀式將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上午十時正於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內舉行。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名 單

檢察長辦公室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通告。現公布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1. 郭少萍 7.145
2. 梁美琪 6.837
3. 黎瑞蘭 6.723
4. 李建基 6.687
5. 林景清 6.670
6. 伍權想 6.657
7. 梁綺雯 6.643
8. 林達港 6.630
9. 徐瑞賢 6.573
10. 阮志瑛 6.517
11. 龍銘恩 6.483
12. 楊榮吉 6.480
13. 鮑婉薇 6.267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合格之投考人按其在評核名單上之次序出任空缺。

根據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之開考通告第六點的規定,被淘汰的投考人數如下:

——因知識考試成績低於百分之六十者:345人。
——因在知識考試期間自動棄權或因其他原因終止考試者: 7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二條第九款的規定,被淘汰的投考人數如下:

——因缺席知識考試:709人;
——因缺席專業面試:2人。

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提起上訴。

(經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檢察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典試委員會:

主席:辦公室顧問 鄭幸捷

委員:辦公室顧問 何雯

廳長 萬曉宇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名 單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三缺,經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曾慶彬 8.78
2. 邱寶娟 8.62
3. 馮方丹 8.6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馮若儀

委員:鄭渭茵

蔡瑞蘭

———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鄭渭茵 8.7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高炳坤

委員:馮若儀

鄭佩佩

———

行政暨公職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資訊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一缺,經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António Luís da Silva Hung 8.7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行政法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陳繼民

委員:區建華

周卓君


法 務 局

公 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經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第十九期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公告。現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

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一缺;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一缺。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民 政 總 署

公 告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並按照二零零六年五月四日管理委員會決議,現以文件審閱方式為民政總署員工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下列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繼續生效的前臨時澳門市政局編制內相關職位:

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壹缺(建築範疇)。

上述之開考公告,張貼於本署位於澳門東方斜巷十四號東方中心M字樓人力資源處的佈告欄,有關投考人之申請應自本公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的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經 濟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督察職程第一職階特級督察五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的經濟局人員編制之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可供查閱及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公 告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十一缺,茲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報考表格之遞交限期為十日,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通告張貼在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十四樓財政局之行政暨財政處。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名 單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譚振傑 9.44
2. 林葆青 8.81
3. 李慧冰 8.69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廳長 麥長雯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楊忠琴

顧問高級技術員 Alfredo dos Passos Cunha Barros Amorim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統計範疇特別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統計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羅志遠 8.29
2. 卓景賢 8.24
3. 周惠貞 8.06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羅金玲

委員:首席統計技術員 蔡綺梅

首席統計技術員 陳華英

———

統計暨普查局為填補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首席普查暨調查員十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陳潤妃 8.12
2. 蔡素芬 8.04
3. 楊偉政 8.02
4. 陳永豪 7.97
5. 陳麗雯 7.92
6. 容樹榮 7.91
7. 伍長旺 7.53
8. 盧德蘭 7.42
9. 鍾兆勤 7.38
10. 倫玉嫦 7.12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譚耀添

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寶蓮

特級技術員 甘樂年


勞 工 事 務 局

公 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查方式,進行有限制的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把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嘉路米耶圓形地政府大廈勞工事務局行政暨財政處,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陳景良副局長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名 單

博彩監察協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的一般制度職程的第一職階特級督察十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條件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鄭志展 8.22
2. 李國輝 7.98
3. 胡興強 7.95
4. 包鎮旗 7.70
5. 許和順 7.63
6. 陳偉雄 7.59
7. 許德華 7.48
8. 鄭文祥 7.42a)
9. 林天豪 7.42
10. 賽源 7.31

a)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由於在公職擁有較長的年資。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張鶴翹

正選委員:處長 林培源

候補委員:科長 余敬方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條件限制的方式為博彩監察協調局公務員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督察壹缺。

再通知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二十一字樓本局行政財政處之告示版。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社 會 保 障 基 金

名 單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楊婉嫻 9.04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謝佩敏

委員:資訊處處長 鄺光雄

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 梁雅媚

———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陳寶儀 9.26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謝佩敏

委員:資訊處處長 鄺光雄

特級技術輔導員 鄧雨暉

———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關冠群 9.39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謝佩敏

委員:特級技術輔導員 鄧雨暉

首席技術輔導員 馮婉玲

———

本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應考人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謝佩敏 8.66

按照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經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典試委員會:

主席:資訊處處長 鄺光雄

委員: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 梁雅媚

一等技術輔導員 關冠群


退 休 基 金 會

三 十 日 告 示

謹此公佈現有行政暨公職局已故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鄭, 蘭施之母親戴, 妹申請其遺屬撫恤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恤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之三十天內,向退休基金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財務暨人事處
Lei Ho Ian, Esther

行政委員會
Anselmo Teng
António José Félix Pontes
Wan Sin Long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分

蕭結德 7.36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梁金玉

委員:一等高級技術員 吳惠珊

一等高級技術員 潘潔儀


司 法 警 察 局

公 告

茲通知,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公告,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 進行的普通晉升開考,其確定名單已張貼於本局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內,以供查閱。上述開考為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以下之空缺:

刑事技術鑑定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一等刑事技術鑑定員一缺;
行政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

茲通知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有條件限制及審查文件方式進行普通的晉升開考,以填補本局編制內以下空缺:

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的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一缺;
技術員組別的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司法警察局人力資源、接待暨公共關係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通 告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六日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認可吳玉清醫生的兒科專科同等學歷考試(根據第8/99/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

正選成員:

主席:兒科主任醫生 黃鳳欣醫生

正選委員:兒科主任醫生 楊健梅醫生

香港專科學院代表 伍百祥教授

候補委員:兒科主任醫生 呂健文醫生

兒科主任醫生 Filomena Maria Alves Ribeiro Laia Mcguire 醫生

日期: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至十三日

地點:衛生局行政大樓4樓會議室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鄭成業

三十日告示

茲公佈João Pedro Garcia Lopes Maia Rodrigues,為其曾任衛生局第三職階主治醫生 Sílvia Isabel Guarda Garcia Lopes之亡母申請死亡津貼及其他有權收取的補助。任何人士如自認具有領取上述津貼及其他補助之權利,請於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天內,向本局提出申請。若於上述期限內無接獲任何異議,則其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名 單

為填補教育暨青年局編制內教學人員組別中葡公立學校的小學教師六缺,以便教授葡語科目,經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七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試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1. Carlos Alberto Rodrigues da Silva 8.00
2. Maria Luísa de Jesus Alves 7.17
3. Bárbara Augusta Tatiana Paulo 6.26
4. 陸麗娟 6.2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合格之投考人按其在評核名單上之次序出任空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二條第九款的規定而被淘汰;

因缺席知識考試:1名。

根據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七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開考通告第7點所載,在知識考試中得分少於60分而被淘汰者共有8名。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投考人得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葡文中學教師 Margarida Isaura Conde

正選委員:中葡預備中學及中學教師 Anabela Ribeiro Osório da Rocha

科長 Arlete de Fátima Jesus Pereira Xavier


旅 遊 局

公 告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查及有限制的方式為旅遊局的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旅遊局人員編制內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

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在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十二樓旅遊局行政暨財政處。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於旅遊局

局長 安棟樑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公 告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將本辦公室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而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十三樓本辦公室,以供查閱。有關的招考公告已刊登在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法規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郭小麗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立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體育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零六年第一季度的資助表: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名 單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六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1. 鍾慧璇 7.77
2. 李有德 7.64
3. 鍾景元 7.58
4. 麥頌揚 7.56
5. 林瑞祥 7.24
6. 鄺建業 6.9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三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Tam Veng Tim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徐英華

首席高級技術員 歐偉雄

公 告

“聖瑪嘉烈達弱智中心建造承包工程”

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仔菜園路。

3. 承攬工程目的:建造一幢弱智中心大樓。

4. 最長施工期:300天(叁佰天)。

5.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7. 臨時擔保:$1,500,000.00(澳門幣壹佰伍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8.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9. 底價:不設底價。

10.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

12.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三字樓公共建築廳。

時間:辦公時間內。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為$1,300.00(澳門幣壹仟叁佰元整)。

14.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45%
——合理工期5%
——施工計劃5%

a)與工期之統一性

b)相互之間的連貫性及關鍵要徑

——材料25%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及質量10%
——工地安全計劃10%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二至三十六號電力公司大樓三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公共建築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公 告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五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錦輝副局長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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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通過審查文件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

有關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錦輝副局長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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