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公告上公布的,有關通過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以填補審計署部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組別內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二缺,其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就本名單提起上訴。
(經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審計長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於審計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高級審計師 唐碧菁
委員:處長 鄭維娜
審計師 冼尚輝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行政、財政及計劃範疇)三缺,經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公告。現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局長 譚佩雯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一缺,以文件審查、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經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呂, 嘉寶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本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
委員:處長 何燕梅
處長 鄧世杰
社會保障基金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之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兩缺及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入職開考的開考通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及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確定名單張貼於澳門馬忌士街2至6號社會保障基金行政暨財政處告示板,以供查閱。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茲公佈:澳門金融管理局對以下人士提起第001/2006號行政違法程序:
沈志團
前保險代理人(編號3545/APS)
因有跡象顯示其盜用多名客戶向其繳交用以支付多份保單保費的資金。
針對上指事實,上述保險代理人已違反經第27/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的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核准的從事保險中介業務法律制度的第九條g項的規定。
根據上述法規第三十二條a項規定,理論上前述違法行為可被科處澳門幣5,000元(五千元)至澳門幣50,000元(五萬元)之罰款。
根據上述法規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自本告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三十日為通知期,通知上指前保險代理人於通知期告滿後十日內,可向本局提出書面辯護。而當有關期限完結後,其卷宗將按相關法律規定跟進處理。
二零零六年五月四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委員:潘志輝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馮志祥 7.01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三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 敖國廉
委員:首席資訊技術員 馮敏
首席資訊技術員 張健祥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兩缺,經於二零零六牟三月二十二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資訊督導員 譚鏡生
委員:特級資訊督導員 Maria Alice da Silva Zuzarte
一等資訊督導員 區德賢
根據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一日社會文化司司長之批示,現公佈開考下列職位:
本次一般晉升開考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報考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本開考有效期於所述各職位被填補後終止。
有關考試之開考通告現已張貼於衛生局行政大樓一樓本局人事處。
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1. 根據十一月十四日第53/94/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規定,中藥事務技術委員會將由如下人員組成:
主席:藥物事務廳廳長。
委員:中藥小組之顧問高級技術員,王海南;
中藥小組之技術員,Lúcio Glória;
關樹權或其代任人錢康祺,由中藥業公會指定;
龔樹根或其代任人梁幼娥,由中藥業公會指定。
2. 撤銷經二零零四年八月四日第三十一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並由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一日編號第5/SS/2004作出之批示。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本局現進行第6/P/2006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供應電動病床”。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的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或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三時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側的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52,000.00(澳門幣伍萬貳仟元正)的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的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的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本局現進行第7/P/2006號公開招標——“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一套半自動血型檢定系統”。有意投標者可從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起,於辦公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前往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地庫一(C1)的物資供應暨管理處查詢有關投標詳情,並繳付所需費用,以取得本次招標的招標方案和承投規則影印本或於本局網頁(www.ssm.gov.mo)內免費下載。
投標書應交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地下(R/C)衛生局文書科。遞交投標書的截止時間為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
開標將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十時在位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側的本局行政大樓地下“博物館”舉行。
投標者需向本局司庫科繳交金額$15,000.00(澳門幣壹萬伍仟元正)的現金或抬頭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的銀行擔保或受益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的保險擔保作為臨時擔保。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旅遊局為填補其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一般制度職程之第一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九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Alfredo Augusto da Rosa 8.58
(經二零零六年五月四日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日於旅遊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公共關係處處長 容美華
委員:特級公關督導員 Isabela Eleonora Catela Antunes Trabuco
特級公關督導員 Alorino Aires Evaristo de Noruega
本局根據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三日作出的批示,就有關本局屬下的瑪柯曼麗飯堂(下環街63號)每日所需之膳食服務供應進行公開招標。開標定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上午十時正於美珊枝街五號一樓社會工作局會議室舉行。
膳食服務之供應期: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共十八個月。
招標章程、承投規則:可於辦公時間到西墳馬路六號本局人力資源科查閱或購買副本。購買費用為澳門幣貳佰圓正(MOP$200.00)
臨時保證金:
金額為澳門幣肆萬圓正(MOP$40,000.00)。可以現金方式繳納或提供銀行擔保,兩種形式均以本局出納部發出之憑單為準。
遞交投標書及截標時間、方式
遞交時間:自本公告公佈日起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下午一時正止。
遞交地點:本澳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人力資源科。
方式:遞交投標書應按照招標章程及承投規則之規定,備有適當文件及以火漆印封妥,以具收件回執的雙掛號方式郵寄或送交西墳馬路六號社會工作局人力資源科,並取回收據。
判給準則:給予在價格、膳食質量、烹煮場所的衛生環境、過往之同類經驗提供最佳條件的投標人。
查詢電話:供應暨財產科3997100(林小姐)或3997118(李小姐)。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體育發展局為填補編制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 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獨一合格應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分
潘永權 8.15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日起計的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於體育發展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體育發展局代局長 黃有力
委員:代副局長 José Maria da Fonseca Tavares
行政財政處處長 唐偉良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陳偉雄 8.2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李霧船
正選委員:顧問高級技術員 陳連慶
顧問高級技術員 徐英華
土地工務運輸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四缺,經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的一般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處長 José Tomás Cardoso das Neves
正選委員:科長 Américo Galdino Dias
科長 Odete Castro Correia Niza Jacinto
1.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 施工地點:馬度博士大馬路與馬交石巷交界。
3. 承攬工程目的:裝修勞工事務局新總部辦公室。
4. 最長施工期:200天(貳佰天)。
5.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6.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7. 臨時擔保:$1,600,000.00(澳門幣壹佰陸拾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8.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9. 底價:不設底價。
10.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1.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 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
12.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 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3.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 點: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三字樓公共建築廳。
時 間:辦公時間內。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為$1,400.00(澳門幣壹仟肆佰元整)。
14.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a)與工期之統一性
b)相互之間的連貫性及關鍵要徑
15.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電力公司大樓三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公共建築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通過審查文件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一缺。
有關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現把填補本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六缺,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報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其開考公告已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
按照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該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通過審查文件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水文員一缺。
有關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為填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編制內氣象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氣象技術員四缺,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為本局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並將開考通告張貼於 氹仔大潭山天文台斜路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之告示板上以供查閱。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