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長官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批示,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的公務員進行晉升普通開考,以填補本輔助部門編制內以下空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位於擺華巷五號二樓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人力資源暨檔案處,有意報考者請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緊接的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遞交有關資料。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經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的以考核方式進行入職開考,錄取合格者就讀培訓課程和進行實習,以填補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員空缺的最後排名名單已張貼在澳門媽閣上街嘉路一世船塢西南端海關大樓行政財政廳人力資源處,或可瀏覽網頁http://www.customs.gov.mo查閱。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
澳門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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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帳戶 | 負債帳戶 | |||
外匯儲備 | 49,194,554,126.44 | 澳門幣負債 | 57,541,616,939.69 | |
黃金及白銀 | 0.00 | 金融機構存款 | 2,597,770,919.50 | |
銀行結存 | 35,737,120,841.95 | 特區政府存款 | 21,357,850,000.00 | |
海外債券 | 9,217,031,858.20 | 負債證明書 | 3,115,667,338.39 | |
特別投資組合 | 4,224,843,188.66 | 金融票據 | 19,479,000,000.00 | |
其它 | 15,558,237.63 | 其它 | 10,991,328,681.80 | |
本地區放款及其它投資 | 11,976,665,618.07 | 外幣負債 | 0.00 | |
流通硬幣 | 228,655,800.00 | 對本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
紀念硬幣 | 13,245,198.78 |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 0.00 | |
非流通銀幣 | 5,856,032.60 | |||
流通硬幣套裝 | 424,345.08 | 其它負債 | 35,160,619.65 | |
其它澳門幣投資 | 1,864,534,371.23 | |||
外幣投資 | 9,863,949,870.38 | 暫記帳項 | 35,160,619.65 | |
其它帳項 | 0.00 | |||
其它資產 | 598,501,503.63 | 資本儲備 | 4,192,943,688.80 | |
資本滾存 | 2,140,341,629.14 | |||
一般風險準備金 | 1,677,524,583.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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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餘 |
375,077,47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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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61,769,721,2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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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 |
61,769,721,2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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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暨人事處
Lei Ho Ian, Esther
行政委員會
Anselmo Teng
António José Félix Pontes
Wan Sin Long
按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一日第二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開考通告,關於開設升級課程考試,以填補現有和將出現之消防局人員編制基礎職程之消防區長空缺,現公佈獲錄取及被排除之投考人名單,名單自本通告公佈日起將張貼於消防局中央行動站辦事暨接待處,以供查閱,為期十日。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投考人得在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五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藥劑範疇第一職階第四職等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准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Maria Noémia Marques Rodrigues 8.63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鄭成業
第一正選委員:吳心絃
第二正選委員:黃紹基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第五職等主任翻譯員四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及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通告。現公佈准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一月六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Maria Terezinha Yu
第一正選委員:鄭任山
第二正選委員:何麗瑤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第四職等首席行政文員六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准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a)職程年資較高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一月九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科長 Delfim José do Rosário
正選委員:一等技術員 馮珊瑚
二等技術輔導員 陳嘉儀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技術員組別管理範疇第一職階第四職等特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通告。現公佈准考人的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梁玉妹 8.69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財務管理廳廳長 Helder Paulo Morais
第一正選委員:求診者處處長 梁玉萍
第二正選委員:住院服務處處長 Manuel Filipe do Amaral Alves
鑒於有需要把決定之權力下放,以確保能更迅速地作出決定:
1. 根據刊登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之十二月三日第10/SS/2001號批示第三條規定,本人轉授權限予Estela Ma護士總監,以執行下列行動:
a)決定其所管轄部門員工之缺勤及假期,但現行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八十三條第四及第五款所指之權利則不在此限;
b)在法律限制之範圍內,批准超時工作;
c)每當部門運作有所需要並符合法律規定時,批准輪值工作。
2. 本次轉授權限之確立將無損其收回權及監察權。
3.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至本批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期間,其執行上述轉授權限範圍內之一切行為,均獲追認。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李展潤
茲通知,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社會工作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
凡符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之社會工作局人員編制的公務員,自本公告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均可報考。
上述之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西墳馬路六號本局人力資源科。
二零零六年二月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現通過以文件審查、有限制的方式,為本辦公室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本辦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一缺。
公布上述考試之通告已張貼於巴掌圍斜巷19 號南粵商業中心十三樓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報考申請表應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後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六年二月三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為填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之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區志卿 8.4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七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張紹基
正選委員:廳長 陳漢平
處長 惠程勇
為填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第六級別專業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特級地形測量員兩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之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a)因公職年資較長。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七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陳漢平
正選委員:處長 惠程勇
首席高級技術員 林思秀
環境委員會為填補人員編制內之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公共行政範疇)一缺,經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考核形式進行普通入職考試的開考通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張貼於美珊枝街三號環境委員會告示板,以供查閱。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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