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危行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一月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梁慧玲為本辦公室顧問,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為期兩年。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摘錄自行政長官及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及十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九條二款、第292/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七款及第39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續任João Manuel da Costa Antunes(安棟樑)學士以兼任制度及非全職方式擔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協調員,任期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並每月收取相當於公共行政現行薪俸表200點的報酬。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鄭智仁—— 根據第6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由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七日起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止。
二零零六年一月三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批示如下:
杜慧明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二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續任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以臨時委任方式委任完成關員培訓課程及實習的學員為海關關員編制一般基礎職程第一職階關員,同時按照其最後評分,依次序訂定關員編號,具體名單如下:
關員編號 | 01060 | 林慧敏; |
" | 02060 | 王小燕; |
" | 03060 | 葉子楓; |
" | 04061 | 沙玉寶; |
" | 05060 | 劉曉彤; |
" | 06061 | 何嘉麒; |
" | 07060 | 黃惠玲; |
" | 08060 | 黃佩詩; |
" | 09061 | 何長勝; |
" | 10061 | 陳德宏; |
" | 11061 | 關兆鵬; |
" | 12061 | 李健鵬; |
" | 13060 | 周桂霞; |
" | 14061 | 鄭翊瑋; |
" | 15061 | 梁華志; |
" | 16061 | 許浩賢; |
" | 17060 | José Alda Belinda; |
" | 18061 | 孔憲成; |
" | 19061 | 鄭漢明; |
" | 20061 | 梁仲昇; |
" | 21061 | 麥渭霖; |
" | 22061 | 徐震宇; |
" | 23061 | 林慶華; |
" | 24061 | 梁德傑; |
" | 25061 | 鄧俊傑; |
" | 26061 | 楊得才; |
" | 27061 | 謝碩鴻; |
" | 28061 | 梁子峰。 |
由於工作上之急切需要,並根據上述同一通則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本批示所委任人員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六日開始執勤。
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議決:
根據第11/2000號法律第三十四條、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請李寒霖學士、劉德學學士、孫同鵬學士及鄭偉學士在本部門擔任顧問的職務,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兩年,前合同的所有權利及福利維持不變。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延長徵用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內的主任翻譯員謝文娟及首席翻譯員Do Espírito Santo,Gabriela 在立法會輔助部門擔任同屬第二職階主任翻譯員的職務的期限,分別由二零零六年二月四日及二月二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杜健楓及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涂錦耀之散位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五日及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袁志堅及許柏康之散位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六條及第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續聘鄧寶國碩士為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主任,由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黃家平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十月二十日、十月二十四日、十月二十七日、十一月八日、十一月九日、十一月十一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及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Monica Julieta Cheok、Roque Silva Chan——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分別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之編制外合同,均獲准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九日及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林程竹、趙麗芳—— 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均獲續聘於本辦公室擔任職務,分別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及十二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
梁永德—— 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獲續聘於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
譚君樂、古惠歡—— 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獲續聘於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
羅起強、何健波——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辦公室分別擔任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及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之散位合同,均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簡容新、鄺榮佳——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之散位合同,均獲准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及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卓綺環 ——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四職階助理員,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林觀勝—— 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獲續聘於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為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盛錦文——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聘用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330,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因文誤,現重新刊登如下: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批示摘錄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 歐琴仙學士 ……”
應改為:“ 區琴仙副學士 ……”。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劉煜曦及梁德龍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及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呂照霆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葉少媚在本局擔任社會重返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起續期兩年。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修改房屋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Carlos Choi徵用到本局服務之狀況,新職級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楊登山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陳啟華的散位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華鈺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因刊登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第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51頁,關於衛生局的批示摘錄葡文部份有不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Pai Kin Man……”
更正為:“Pai Ki Man……”。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一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批准更改António Maria do Espírito Santos Dias之散位合同期限,為期三個月,職級為文化康體部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21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建築及設備部第二職階助理管理員許育民,薪俸280點,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Francisco Xavier da Rocha Lopes,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200點,相當於薪俸400點的百分之五十,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José Kong,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薪俸115點,相當於薪俸230點的百分之五十,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三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鄧文,薪俸290點,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第1/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5/2001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配合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二款b)項及第三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繼續委任文化局人員編制顧問高級技術員林韻妮碩士為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副主任,為期兩年,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五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一月三日於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主任 Manuel Marcelino Escovar Trigo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第一職階主任翻譯黃玉葉,於本辦公室擔任職務之徵用終止,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於法律改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朱琳琳
根據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之批示:
按照二月八日第1/86/M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d項之規定,批准給予“智洋製衣有限公司”下列之稅務鼓勵:
削減購入位於澳門慕拉士大馬路157號激成工業中心第2期5樓O座單位之資產移轉印花稅5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龐雪霏——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四職階助理員之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一月三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Halimah Binti Junas Bin Amir Ahmad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寶珊及Aires da Silva Jorge Valente Vital, Ana Maria分別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十日及一月三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三月二日第15/85/M號法令修訂的《所得補充稅章程》第三十七條和第四十五條規定,二零零六年所得補充稅評稅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劉活群,特級財政技術員;
委員:李詠薰,首席高級技術員(正選);
Fernando José Tomás de Freitas(正選)及Carlos António Pereira(候補),二人均為有關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投票權秘書:Alexandre de Assis,首席行政文員。
主席:鄭世傑,特級財政技術員;
委員:Masato Gerald Jeoffrey Muraishi,一等高級技術員(正選);
余沛全(正選)及梁鳳鳴(候補),二人均為有關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投票權秘書:Paula Cristina Conceição Lei Ferreira dos Santos Ferreira,首席行政文員。
主席:譚俊仁,首席高級技術員;
委員:黃偉堂,首席高級技術員(正選);
黃浩彪(正選)及林品莊(候補),二人均為有關公 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投票權秘書:胡志當,首席技術輔導員。
主席:劉緻緻,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梁潔歡,首席高級技術員(正選);
李國漢(正選)及陸丹青(候補),二人均為有關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投票權秘書:鄧志強,特級技術輔導員。
主席:盧柏深又名盧柱麟,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姚惠芳,首席高級技術員(正選);
李洪光(正選)及梁煥秋(候補),二人均為有關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投票權秘書:梁寶妮,一等文員。
候補委員:何彩珊,一等高級技術員;
郭日海,一等高級技術員。
主席:艾衛立,局長;
委員:劉活群,特級財政技術員(正選)及譚俊仁,首席高級技術員(候補);
余廣靈(正選)及王建華(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Maria Helena dos Remédios Vicente Lei,特級督察。
主席:艾衛立,局長;
委員:劉緻緻,顧問高級技術員(正選)及鄭世傑,特級財政技術員(候補);
Fernando Manuel da Conceição Reisinho(正選)及陳燦鷗(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Paula Cristina Conceição Lei Ferreira dos Santos Ferreira,首席行政文員。
候補秘書:李偉賢,首席技術輔導員;
陳炎華,首席行政文員。
根據第26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於十一月二十一日重新公佈之《職業稅章程》第十九條及第八十條之規定,二零零六年職業稅評稅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席:孔詠怡,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徐巧恩,首席高級技術員(正選)及黃少美,首席高級技術員(候補);
黃偉君(正選)及陳焯民(候補),二人均為有關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投票權秘書:余佩蓮,特級督察。
主席:何麗媚,顧問高級技術員;
委員:何淑莊,一等高級技術員(正選)及史寧,二等高級技術員(候補);
胡春生(正選)及陳玉瑩(候補),二人均為有關公會指派之會計技術員;
無投票權秘書:黎慧賢,首席技術輔導員。
主席:艾衛立,局長;
委員:孔詠怡,顧問高級技術員(正選)及何麗媚,顧問高級技術員(候補);
納稅分類第一組委員:高開賢(正選),余健楚(候補);
納稅分類第二組委員:崔世昌(正選),冼志耀(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Ana José,特級督察。
候補秘書:Maria João Drummond,首席行政文員;
王龍,一等技術輔導員。
根據八月十二日第19/78/M號法律頒佈的《房屋稅章程》第三十五條之規定,二零零六/二零零七年之房屋估價常設委員會,其組成如下:
主席:崔世平(正選);
黃國基(候補);
委員:陳滿鋒及譚偉文(正選);
陳國榮及蘇沛燊(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Horácio Augusto de Sousa,首席行政文員。
主席:關穎(正選);
Joaquim Ernesto Sales(候補);
委員:譚任中及Dombelo Crescente Gomes da Costa(正選);
歐陽勇及鄭軍海(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Benjamim da Rosa,首席行政文員。
主席:蔡田田(正選);
張國榮(候補);
委員:Pedro Silvério dos Santos Vieira及麥儉明(正選);
Mário Filipe Penetra Neves及何偉文(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Ana Maria Paes de Assumpção Marques e Sousa,首席行政文員。
主席:黃如楷(正選);
莫均益(候補);
委員:甄玉書及羅永德(正選);
利智峰及周富祥(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林偉倫,一等督察。
主席:Luíz Filipe de Andrade e Sa Machado(正選);
梁國本(候補);
委員:Jorge Assunção da Rosa 及何根(正選);
黃永興及馮文盛(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Armando Maria da Graça,首席行政文員。
離島房屋估價常設委員會
主席:譚志煒(正選);
Isabel Maria de Mello Bragança(候補);
委員:陳自錦及陳偉年(正選);
談斐及張日華(候補);
無投票權秘書:楊耀文,顧問高級技術員。
候補祕書:Isabel Campo,首席行政文員;
麥秉輝,一等技術輔導員。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財政局
局長 公共審計暨稅務稽查訟務廳廳長姍綺德代行
本件經由財政局代局長莊綺雯核閱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月霞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七日起獲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何嘉雯及Dias, Cristina Maria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二日及一月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薪俸點305及205的薪俸。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De Souza, Sérgio Zeferino、陳紫綾、李慧菁及陳嘉俊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壹年,首位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一日起生效,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二十的首席技術輔導員李, 坤、胡, 志當、鄺, 詠雯、吳, 玉琴、羅, 金雲、鄭淑明、黃, 景祥、黎, 慧賢、陳, 翠華、Gonçalves Pacheco, Sulanir、胡, 綺雯、莫, 美霞、于, 保華、Olim de Sousa, Cristina Maria、梁, 偉亞、Silva, Carlos Alberto da、陳, 劍玲、余, 仲仁、許, 寶萍及de Jesus Silva, Teresinha,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於財政局
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張玉春,為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職級不變但修改職階,轉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65,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合格應考人,分別按下指之職位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關自強及蘇仲文,第二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梁淑清、陳自華及張偉平,第二職階首席普查暨調查員,獲確定委任為第一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
評核成績中獨一合格應考人梁慶賢,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及十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鮑少群及楊忠琴,為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Beatriz Isabel do Rosário——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José Carlos dos Santos Bento da Silva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笑薇及陳少蓮請求,其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起予以解除,以便於同日起擔任本局勞工督察實習員職務。
二零零六年一月三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伍, 安璐學士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350,為期三個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黎, 雅倫學士及第一職階二等督察蔡, 堅濠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一日起生效,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杜子柔的請求,其在社會保障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在勞工事務局擔任職務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羅翩卿在本基金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為應有之效力,茲聲明:關冠群學士擔任本基金行政暨財政處處長之定期委任,應其本人的要求,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終止,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返回本基金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原職位。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於社會保障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炳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 教育暨青年局第六階段高級葡文中學教師 Gomes Cabral Ventura Pinto Marques, Isabel Maria,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028-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三款之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按其相等於三十一年二十五日之在澳服務時間計算,負責支付所定金額之千分之九百四十五。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三日發出的批示:
(一) 文化局退休第七職階助理員劉,元達之遺孀伍,秋琴,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8642-8,每月的撫恤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0點訂出,該撫恤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 海關第四職階高級關員鄺,景鴻,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251-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以定期委任方式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擔任技術助理之民政總署第三職階管理員 Ferreira Sin, Mario,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593-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52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二零零六年一月六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碧珊學士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第九級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430。
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思謙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c)項之規定,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起,警司吳周寶屏編號122840,轉為處於“附於編制”的狀況。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根據經第25/2001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的附件IV第四款及第13/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之規定所賦予權限而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七條一款及第七款規定,免除治安警察局警員梁威廉,編號188041之工作,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按本局局長分別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及十一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陸美嬋及許萍,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各自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及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黃用花、王曉、陳岸農、趙麗媚、Fernando Alberto Vong dos Santos及麥玉蓮,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三個月,首兩位分別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八日及十二月十二日起生效,其餘皆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之批示:
張轉乾,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之批示:
王燕醫生——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起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三個月。
按照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首席高級技術員陳綺華因定期委任的支援及一般行政副體系副局長職位終止,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返回其在原編制內之職位。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批示:
盧碧燕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半年,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批示:
伍曉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陳毅鋒、蘇樂文和庄惠霞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黃若燕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之個人工作合同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終止。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鮑少基碩士在本局擔任職務之個人工作合同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終止。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Dália Augusto de Assis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九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李錦棠,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李勁源——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Albertino Campo,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巴庫斯酒寶”和葡文名稱為“Bacchus”酒吧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獲發第425/2005號牌照,持牌人為羅開鐘。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福隆新街47號和49號地下和1樓。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的唯一投考人第二職階首席翻譯盧志成,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翻譯員職程第一職階主任翻譯。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三項晉升考試中之以下合格應考人,現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之下指職級:
在相關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翁成林,第二職階一等資訊高級技術員,獲委任為資訊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資訊高級技術員;
在相關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鍾建敏,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獲委任為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在相關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李光華,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獲委任為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兩項晉升考試中之以下合格應考人,現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之下指職級:
在相關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韓衛,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獲委任為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在相關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陳潔屏,第二職階首席技術員,獲委任為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霍偉飈——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李振立、李世權——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鄺兆風——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駱桂森——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何錦富、陳廣賢、余穎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Lilia Cristina Côrte-Real de Lemos——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基礎建設廳文書處理暨檔案科科長黃雲嫦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六點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何轉好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試用期六個月,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蔣耀穠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續約一年。
摘錄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李英豪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起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的薪俸點170點。
摘錄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局局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定,本局臨時委任的二等高級技術員郭趣歡,獲確定委任於該職位,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陳迎慶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九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六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以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譚榮昌及葉沛枝、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張沙根,薪俸點為210、210及190,分別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七日、一月十五日及三月一日開始生效;
第六職階助理員余振森,薪俸點為150,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開始生效。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區銅清,為本會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六年一月三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