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陳日群——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助理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譚俊榮博士在本辦公室擔任辦公室主任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任兩年。
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盧麗卿學士在本辦公室擔任顧問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任兩年。
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王慧嫻學士在本辦公室擔任顧問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任兩年。
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鍾怡碩士在本辦公室擔任顧問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任兩年。
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張淑婷及陳秀玉在本辦公室擔任司長秘書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任兩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日及十一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傅麗明學士在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七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b)項的規定,何健雄在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延長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潘惠賢及身份證明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Yee Wah Tim在本辦公室擔任行政輔助人員職務,並維持相同職級及職階,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為期兩年。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譚俊榮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廖燕群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五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五日所作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委任第三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編號020051——岑錦棠,擔任本海關文職人員編制資訊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60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委任第三職階二等文員編號984631——陳偉業,擔任本海關文職人員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26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委任第三職階三等文員編號984620——Carolina de Jesus Lopes da Silva,擔任本海關文職人員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職務,薪俸點為230。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所作的批示:
何子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一等無線電通訊助理技術員編號953751,薪俸點為230,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蘇沛能及殷少雄,第一職階助理員編號040011及040021,薪俸點為100,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李錫旺及尹寶蓮,第三職階助理員編號985011及974600,薪俸點為120,分別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四日及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根據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議決所批准的立法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修改。
經濟分類 | 名稱 | 撥入 | 撥出 |
經常開支 |
|||
02-00-00-00 | 資產及勞務 | ||
02-01-08-00 | 其他耐用品 | $ 30,000.00 | |
02-03-02-01 | 電費 | $ 60,000.00 | |
02-03-05-03 |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 10,000.00 | |
02-03-07-00-01 | 立法會會刊——I及II組的出版 | $ 500,000.00 | |
01-00-00-00 | 人員 | ||
01-01-06-00 | 重疊薪俸 | $ 400,000.00 | |
05-00-00-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04-00-00-13 | 各項負擔的備用撥款 | $ 200,000.00 | |
合計 | $ 600,000.00 | $ 600,000.00 |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秘書長:施明蕙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陳淑珍在本局擔任第六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周志榮,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羅繼祖,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陳惠蘭,第七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梁惠儀,第四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熟練助理員尤肖甫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黎景林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420,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本局之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日期續期一年:
陳合女,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日起生效;
李潔如及張兆科,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十月五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五的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鄧寶茜、譚健明、陳國光、容永光及黃日創,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按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本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二等資訊助理技術員,鄭健欽及劉煥儀,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資訊助理技術員。
按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Maria Celeste Marrucho Calisto Miranda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其職級及職階維持不變。
按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九日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機關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Filomena do Santo Dias Souza,本局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其所在本局擔任財政暨財產管理科科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機關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第四條的規定,以下本局主管人員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
黎錦川,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其擔任組織暨資訊廳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起續期兩年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
岑志星,本局人員編制第三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其擔任開發暨製作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日起續期兩年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九日。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五日之批示:
本局第六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謝二和——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第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其合約獲續期一年,執行同一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De Nogueira Frederico, Edite Maria——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該名人員獲確定委任為有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蔡宇超、趙健洲及羅英明 ,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220點,首位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化驗所招少芳及衛生監督部楊玉嬋,第四職階助理員,獲准續其等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薪俸140點 ,皆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衛生監督部:
郭家榮、李永年及梁卓棠——第三職階首席稽查,薪俸210點,皆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余寶坤、謝少華、鄺永澤及譚漢榮——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首兩位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其餘分別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及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謝瑞琼及梁妙平——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140點,皆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交通運輸部:
鄧國賢及嚴聯江——第五及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00及180點,分別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及十月十九日起生效;
馮添——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園林綠化部:
助理員:第六職階,羅劉金梅,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第五職階,陳惠堅,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第四職階,吳鐘及鄭國伍,薪俸130點,分別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六日及十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三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四職階助理員黃潔笑,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鍾華興——建築及設備部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澳門藝術博物館第五職階助理員何玉芬,薪俸14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及執照部:
張松清——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鍾愛添——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起生效;
袁玉燕——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梁錫棠,獲准續其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獲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五職階,薪俸17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下列員工獲修改其等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並自下列日期起生效:
高志威——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起生效;
林善源——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5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所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道路渠務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散位合同,為期一年:
黃植樺——第六職階熟練工人,薪俸220點,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毛國強、徐文族及王月明——第七職階工人,薪俸180點,首位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張國安、郭炳林及黃華強——第六職階工人,薪俸160點,首位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伍錦河及吳少發——第五職階工人,薪俸150點,分別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日及十月十三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九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十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本署建築及設備部設計處第一職階一等文員麥頌怡,屬確定委任人員,應其本人之要求,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終止擔任有關職務。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之批示:
Mousinho, Maria Teresa Leitão Catalã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根據四月十三日第89-G/98號法令之規定,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之職務。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一等督察文麗芳,在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九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唯一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十九條,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督察,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盧, 志輝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黎偉光及林偉根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職級為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00。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余偉斌,為本局第三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修改職級及職階,轉為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400,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蕭廣正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趙,幽默碩士,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散位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 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中的合格應考人,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以下職位,以填補刊登於十一月三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34/2003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人員編制的職位:
評核成績表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Jorge Airosa,Filomeno Carlos,第二職階首席督察,獲確定委任為第一職階特級督察;
評核成績表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梁健榮,第二職階一等督察,獲確定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督察。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批示核准的社會保障基金二零零五年本身預算的第四次修改:
經濟分類 | 開支名稱 | 增加撥款 | 抵付款項 | ||||
章 | 節 | 條 | 款 | 項 | |||
經常開支 |
|||||||
02 | 00 | 00 | 00 | 資產及勞務 | |||
02 | 02 | 00 | 00 | 非耐用品 | |||
02 | 02 | 04 | 00 | 辦事處消耗 | -- | $ 20,000.00 | |
05 | 00 | 00 | 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 | 03 | 00 | 00 | 返還 | |||
05 | 03 | 01 | 00 | 不適當收入之返還 | $ 20,000.00 | -- | |
總計 | $ 20,000.00 | $ 20,000.00 |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於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馮炳權,陳榮光,劉永誠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第六職階工人陸,廣德,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6086-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四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0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及經第19/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附件B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起,與首席高級技術員陳世傑及高振威之定期委任續期壹年,以分別擔任本事務局技術支援廳基礎設施處及通訊處處長之職務。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與黃家強續簽為期壹年之編制外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00,期滿可續約。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根據經第25/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二款所指之附件IV第四項及第13/2000號行政命令之規定所賦予權限而作出之批示:
由於高級警員編號331831梁國輝,違反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六條第二款a)、b)、d)項;第八條第二款e)項;第九條第二款c)項;第十一條第二款b)、c)、d)項;第十二條第二款h)項;第十三條第二款a)項;以及第十四條第二款a)項規定之義務。經參照該《通則》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款i)和n)項及第二百四十條c)項的規定,以及經考慮二百零一條第二款f)及m)項的加重情節,及第二百條第二款b)、h)項的減輕情節,決定對該高級警員編號331831梁國輝,科處撤職處分,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陳建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為期三個月。
按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日期起獲續約一年:
Domingo Fibre Balaton Jr,為第四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蘇沛祥,為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高國銘,為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衛生服務助理員:第一職等第四職階何偉財、鄺鳳梅、李日根及梁永海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第二職等第三職階區佐偉、謝志威及梁健國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第一職等第三職階朱對英及李惠霞分別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及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區德偉及曾潭飛——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用為專科實習之實習醫生,為期一年。
劉炎慧和李彩珠,本局編制外合同非專科醫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之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吳婉祺及馮美琼,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
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及十一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九日之批示:
陳靜嫻為本局編制外合同非專科醫生,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之批示:
核准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利澳”(牌照第128號)搬遷,新址位於澳門新勝街5-D號地下A舖。
按照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全科主治醫生彭興華,獲定期委任為技術協調室主任之職位,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起,自動轉入本局人員編制之超額狀況。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按照本局局長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批示:
陳寶雲學士,本局教育廳代廳長及定期委任之中學暨技術職業教育處處長,應其要求解除上述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日批示: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曹青雲之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職級轉為三級第四階段中葡幼稚園教師,薪俸點為420,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之附件二取代之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教學人員之編制外合同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有關職級、級別、階段及薪俸點如下:
中葡中學教師,一級、第三階段,薪俸點為525:馮佩雯學士,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中葡小學教師,三級、第三階段,薪俸點為385:曾月霞,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中葡幼稚園教師,三級、第四階段,薪俸點為420:鄭介怡,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批示:
黃健武碩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九條之規定,其作為本局組織暨資訊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五日起生效。
為應有之效力,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茲聲明陳寶雲學士,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返回其原職位,擔任本局編制內之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徐曼在本局擔任演藝學院鋼琴伴奏的職務,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五日起至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用古英元在本局擔任演藝學院戲劇教師的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郭毅林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薪俸點390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妍芳、歐少偉、周映芬、關淑儀及李志光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第一職等護士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首四位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十日起生效,最後一位自二零零六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李潔霏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薪俸點400的薪俸。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施美莉碩士及林佩君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分別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及十一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Sérgio Rosário da Conceição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Márcia Joana Dinis Cabral Costa學士——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鍾曉生——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李銘深及趙澤恩,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林康龍,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盧俊璇,第一職階三等行政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第二職階三等行政文員,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四之合格應考人Humberto Correia Gageiro、Olívia Gregório Madeira、Juliana Osório Correia de Lemos 及 Olívia Lam Brito da Rosa,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文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以確定委任方式委任有關開考之評核名單中排名分別為第一至第二之合格應考人 Ivone Fátima Guerra 及Luís Carlos Souza D’Assumpção Clemente,擔任本局編制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用作以其本人填補載於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之有關職位。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批示:
本局首席海上交通控制員Americo Martins de Jesus和曾志強,在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分別排名第一和第二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海上交通控制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熟練工人梁興潮及譚卓均,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70點;
半熟練工人,第四職階,薪俸點為160點:梁冠安;
工人,第七職階,薪俸點為180點:周光耀、周光德、周明、周光材及鍾寶龍;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60點:趙文權、李漢民、梁冠勳、呂桂良、冼日明、黃柱華及黃華彬;
助理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50點:張炳根、曹紹輝、何炳明、林榮生、梁柏堅及黃沛雄。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佈由運輸工務司司長於本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批示所核准之港務局福利會二零零五年度本身預算之修改:
經濟分類 | 開支名稱 | 金額 | |
追加 | 注銷 | ||
02-02-07-00-01 | 飯堂購貨 | $ 85,000.00 | |
02-02-07-00-02 | 其他 | $ 45,000.00 | |
02-03-09-00-01 | 會議、宴會、康樂及文化表演、遊覽及體育 | $ 40,000.00 | |
合計 | $ 85,000.00 | $ 85,000.00 |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港務局福利會——主席:黃穗文(港務局局長)——副主席:黃錦輝(港務局副局長)——秘書:鄧應銓(港務局行政及財政廳廳長)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處於短期無薪假狀況的本局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區惠華,批予長期無薪假,為期九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止。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規定,本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之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陳國耀及古志明,分別擔任為本局地震監察中心主任及處理暨電訊中心主任的定期委任,各自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起續任一年。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六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José Joaquim Dias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650點。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七日的批示:
張東遠、陳德光、楊錦華及黃少英——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分別擔任本局財政、計劃暨財產處處長、行政管理處處長、項目暨工程處處長及不動產監察暨管理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續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