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批示如下:

張達民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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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根據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議決所批准的立法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修改。

二零零五財政年度第五次修改預算

經濟分類 名稱 撥入 撥出
 

經常開支

   
01-06-00-00 負擔補償    
01-06-03-02 日津貼 $ 30,000.00  
05-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05-04-00-00-13 各項負擔的備用撥款   $ 30,000.00
  合計 $ 30,000.00 $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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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陸家麟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6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第1/1999號法律第三條第三款、八月二日第7/2004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六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初級法院第三職階首席書記員Maria Dagmar Fernandes de Jesus Videira及 Artur Pereira Videira之編制外合同均獲以同一職級續約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終審法院院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賴東生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3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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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新 聞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分別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及九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何慧卿副學士——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副局長之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一日起續期一年。

António Pedro Falcão Romão Martins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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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黃秀清及陳麗明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點,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應Rita Brasil de Brito的請求,其在本局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林銳端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薪俸點400及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吳子健在本局擔任技術輔助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六日起續期二年。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所作的批示:

應鄧小敏的請求,其在本局以實習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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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唐偉杰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至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其職級及職階維持不變。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林樹昌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之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其職級及職位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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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之批示:

本局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Isabel Maria Martins Neto副學士,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六個月,擔任相關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之批示:

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黃國銘學士,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相關職務,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更 正

因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6611頁,關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的招標公開競投公告中中文部份有不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7.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星期二)下年五時正。”

更正為:“7.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星期二)下午五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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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應管理委員會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何月卿之要求,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解除有關編制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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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Barroso Silvério Marques Dá Mesquita, Ana Maria學士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根據四月十三日第89-G/98號法令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務。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黃,偉國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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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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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莊綺雯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陳競斌,為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普查暨調查員,屬編制外合約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職級不變但修改職階,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40,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陳偉中,為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20,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謝順利,為本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00,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陳淑芬,為本局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約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修改職級及職階,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林麗萍,為本局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90,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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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及八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下列工作人員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起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為期六個月:

李, 子俊,受聘為第一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00;

崔家盛,受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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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首席督察黃志輝,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特級督察,以填補刊登於十一月三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34/2003號行政法規所設立的人員編制的職位。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樊, 靜波,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職務,薪俸點195,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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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代局長 拜華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馮,炳強,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910-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海關第四職階副關務督察郭,滿豪,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131-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消防局第四職階副消防區長朱,兆榮,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728-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姚,明享,退休基 金會會員編號2707-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 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發出的批示:

(一) 民政總署第六職階助理員吳, 文才,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6082-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 b項而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0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高級警員De Assis, Americo Augusto,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187-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議及經同年九月十二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確認: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配合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的《退休基金會章程》第七條及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朱美萍在本會擔任組織暨資訊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聲 明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本會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Miguel Vasco de Carvalho Bailote,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起,被法務局徵用,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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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批示核准的消費者委員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預算的第二次修改:

經濟分類 名稱 增加
澳門幣
減少
澳門幣
 

經常開支

   
01-00-00-00 人員    
01-01-00-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01-06-00 重疊薪俸   10,000.00
01-02-00-00 附帶報酬    
01-02-05-00 出席費   10,000.00
01-06-00-00 負擔補償    
01-06-03-00 交通費——負擔補償    
01-06-03-02 日津貼 20,000.00  
02-00-00-00 資產及勞務    
02-01-00-00 耐用品    
02-01-07-00 辦事處設備 85,000.00  
02-02-00-00 非耐用品    
02-02-02-00 燃油及潤滑劑   10,000.00
02-03-00-00 勞務之取得    
02-03-05-00 交通及通訊    
02-03-05-01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270,000.00
02-03-05-02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120,000.00  
02-03-07-00 廣告及宣傳 100,000.00  
04-00-00-00 經常轉移    
04-04-00-00 外地    
04-04-00-01 協會會費   25,000.00
 

合計

325,000.00 3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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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於消費者委員會——全體委員會——主席:崔世昌——委員:姚汝祥,李萊德,郭林,王宗德,黃國勝,馮國康,林淑源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b) 項,以及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八條之規定,定期委任林素華及梁德邦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翻譯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三等翻譯之職務,薪俸點為350。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委任梁佩欣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0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起,與伍志豪續簽為期六個月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四條之規定,確定委任楊鳳章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資訊人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0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 項之規定,確定委任鍾尚治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5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委任李惠芳及Diana da Luz Vicente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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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關務總長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按照代副獄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第二及第五款的規定,下列本監獄編制外合同人員獲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入下指相應職級,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按下指日期起具有追溯效力: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曾文威、趙秀清及何暉妍,轉為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55點,分別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十二月二日及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鮑可欣,轉為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20點,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d)項、第三條第三款及第四條,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澳門監獄行政科科長Celeste da Rosa之定期委任獲續任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澳門監獄的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及熟練助理員許文海,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第二職階半熟練工人及熟練助理員麥燦雄,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四日起生效;

第四職階助理員羅金玲,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應Fernando Pedro Quaresma的要求,其在澳門監獄擔任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散位合同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起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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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四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消 防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第85/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譚浩恆,消防員編號427011——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七十五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由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起,以特別委任制度就讀司法警察局第一職階二等偵查員之培訓課程,現因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完成該課程,故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八日起轉回消防局人員編制中,並處於“編制內”狀況。

———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於消防局

局長 馬耀榮消防總監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五日之批示:

盧婉文,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二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

按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蘇立中醫生——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張轉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從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三個月。

按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之批示:

張迅、羅子超、梅菠及劉儀,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首三位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及最後一位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起獲續約一年。

陳培斌,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續約至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之批示:

溫泉醫生及司徒翠影醫生——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七日起,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三個月。

按照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黃前徽——應其要求,取消第M-0231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

王少雄——應其要求,中止第M-1295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

按照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羅志驍——應其要求,取消第M-1111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

———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職級及期間起獲續期一年:

阮雪敏及謝榮華,為第三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分別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及九月十一日起生效;

鍾少球、林國材及胡卓權,為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陳順英、羅碧華及吳艷濃,為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分別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九月十五日及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下列本局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日期獲續期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入同一職級高一職階:

周達強,為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鄒碧彤、趙叔敏、朱樂雁、梁仲元、勞照卿、盧苑梅、潘志輝及潘少珍,為第二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四日起生效;

楊均玉及徐永靜,為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分別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及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謝嘉路及黃穎雯,分別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各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及九月十三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日之批示:

吳心絃學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獲續任為本局藥劑事務處處長,為期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之批示:

Daniel Pedro Osório de Sousa Piscarreta,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級診療技術員,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七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湯家耀,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唯一名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九月二十一日第68/92/M號法令第二十九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公共衛生醫生職程第一職階公共衛生主任醫生。

甘婉慧,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有關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表唯一名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所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按照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馮大維——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 M-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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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三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國際文度醫療所有限公司——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060,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409號中國法律大廈14樓A、B、C座,持牌人為國際文度醫療所有限公司,法人住所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409號中國法律大廈14樓A、B、C座。

———

按照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四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馮時彥——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 M-1383。

聲 明 書

按照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以定期委任制度擔任一般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本局編制全科主任醫生官世海,因定期委任終止,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起返回其在原編制內之職位。

———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批示:

曾冠雄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其作為財政暨財產管理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兩年,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三日批示:

蔡昌博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薪俸點為650,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批示:

李小鵬碩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局與伍玉琼和黃月明重新簽訂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演藝學院鋼琴伴奏Tatiana Kriger的個人工作合同,有效期至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止。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應胡鳳儀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葉嘉文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第五條款,追溯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李妙瑜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兩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五條款,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局與鍾燕青和伍慶華重新簽訂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盧鴻偉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應傅玉蘭學士個人要求,其擔任本局澳門博物館館長的定期委任到期限屆滿而終止,並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起返回本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原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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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Filipe Coelho Dias Coutinho 及 José Alexandre Varela dos Reis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及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Filipe Trindade Carlos——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的薪俸點230的薪俸。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João Novikoff Sales——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b)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四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Luís Alexandre Cortez da Cunha de Herédia——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起續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摘錄自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周鳳燕——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的薪俸點240的薪俸。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容美華——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及第四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在本局擔任公共關係處處長職務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梁詠文——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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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李燕玲學士——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與其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點。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黃慧芝學士——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一日起與其簽訂為期一年的編制外合同,以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三款c)項,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助理員梁麗霞、陸俠瑜、姚金堂及郭淑寧,以附註方式修改其散位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50點,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范少芬學士,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三等文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30點,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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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任代局長 戴祖義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陳元科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150。

———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現刊登有關澳門理工學院二零零五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三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之批示核准:

二零零五年度澳門理工學院本身預算之第三修改

澳門幣

帳目編號 項目 追加 註銷
 

固定資產

   

42

有形資產    

423

基本設備及其他機器與裝置    

4231

辦公室裝置及影印機設備

30,000.00

 

426

管理、福利設備及其他傢俬    

4261

辦公室傢具設備   150,000.00

4265

其他行政設備 20,000.00  
 

固定資產總計

50,000.00 150,000.00
 

成本

   

63

由第三者作出的供應及提供的勞務    

631

第三者的供應    

6317

廣告及宣傳品 20,000.00  

632

第三者所提供的勞務(I)    

6322

招待費   20,000.00

6327

特定工作 300,000.00  

65

人事費用    

652

工資及薪酬    

6521

員工工資及薪酬   400,000.00

658

其他人事費用    

6582

醫療費用 400,000.00  

67

其他費用及負擔    

674

書籍及技術文件    

6741

書籍,技術性文件及報紙雜誌   20,000.00

678

不分類之費用    

6781

未列明開支 100,000.00  

6783

其他活動之費用 53,000.00  

6789

其他開支    

67891

科研合作項目   333,000.00
  成本總計 873,000.00 773,000.00
  固定資產及成本總計 923,000.00 923,000.00

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院長:李向玉——署理副院長:關沾雄——秘書長:辜麗霞

二零零五年度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獨立預算之修改

澳門幣

帳目編號 項目 追加 註銷
 

固定資產

   

6792-42

有形資產    

6792-422

大廈及其他建築物    

6792-4221

建築物工程   724,000.00
  固定資產總計 0.00 724,000.00
 

成本

   

6792-63

由第三者作出的供應及提供的勞務    

6792-631

第三者的供應    

6792-6312

240,000.00  

6792-65

人事費用    

6792-653

額外報酬    

6792-6533

額外工作報酬 72,000.00  

6792-6537

員工出外公幹費 140,000.00  

6792-656

員工培訓    

6792-6561

員工培訓課程 270,000.00  

6792-66

財務費用    

6792-664

銀行服務費 2,000.00  
  成本總計 724,000.00 0.00
  固定資產及成本總計 724,000.00 724,000.00

———

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院長:李向玉——署理副院長:關沾雄——秘書長:辜麗霞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之批示:

應司徒唯倩本人之請求,解除其在本學院以編制外合同形式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三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體 育 發 展 基 金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五年度體育發展基金本身預算之修改,該等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項目 追加/登錄 撤銷
02.03.01.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100,000.00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30,000.00  
02.03.09.01.09 籌備及參加全國運動會   $ 1,752,000.00
02.03.09.01.10 籌備及參加第一屆亞洲室內運動會   $ 2,000,000.00
04.02.02.02 參與地區及國際賽事 $ 8,359,500.00  
04.02.02.09 其他特別及個別資助   $ 4,737,500.00
  總數 $ 8,489,500.00 $ 8,489,500.00

———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於體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戴祖義


澳 門 格 蘭 披 治 大 賽 車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協調員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應Eduardo Dillon de Jesus Freitas 請求,其在本委員會擔任文員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八日起予以解除。

———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林健基、梁治成及陸浩威——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合同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Fernando Pedro Quaresma——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合同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科長Carlos Alberto Lopes da Silva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第四條及第五條之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本局編制內第二職階一等行政文員Henrique Niza,擔任本局技術輔助處文書處理暨檔案科科長,為期一年,以填補根據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內,前據位人Maria Goretti Chan女士因以定期委任方式被委任為總檔案組組長而留下之空缺。

聲 明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被委任為科長的第二職階一等行政文員Henrique Niza,轉為本局編制內超額人員狀況。

———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所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下列本局工作人員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

Rogelio Antonio San Jose——第三職階特級地形測量員,薪俸點為380點,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黎國基及余勝朝——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70點,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陳明江、朱秋達及梁富泉——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點,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起生效,而原散位合同亦於同日終止:

助理水手,第一職階,薪俸點為120點:張錦基;第二職階,薪俸點為130點:鄭治本、周松練、梁漢章及張炳權;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40點:周啟漢及馮亞勝。

摘錄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規定,梁焯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540點。

摘錄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規定,陳華健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五日起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85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李英豪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起續約六個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廖宏輝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續約六個月。

摘錄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本局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Melinda Chan 擔任科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六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唐蘊紅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周盟凱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的薪俸點305點。

摘錄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八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黃漢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日起續約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的薪俸點160點。

本局一等助理技術員 Ernesto Herculano da Luz,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繼續佔據第4/2005號行政法規附件一所載的職位。

摘錄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首席無線電電子助理技術員劉偉川,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無線電電子助理技術員,繼續佔據第4/2005號行政法規附件一所載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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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凌健業,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30點;

李國強,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點。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及九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職級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李學明,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起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薪俸點為265;

蕭麗嫦,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起轉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00;

蔡美蘭及李浩源,分別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三日及九月一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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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八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的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四十七條,並經配合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之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一等氣象高級技術員黎志豪,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首席氣象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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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環 境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Jorge César Campos Rodrigues Simão,根據六月一日第2/98/M號法律第十五條第四款及四月三日第24/89/M號法令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附註方式續聘為本會法律顧問,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何明達及黃耀安,分別為本會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 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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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


民 航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四日批示核准的民航局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三修改:

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三修改

帳目編號 項目 增加 注銷
 

成本

   

6321

房屋及其他租金   $ 250,000.00

6323

保養及修理 $ 10,000.00  

6326

廣告及宣傳 $ 20,000.00  

6327

特定工作 $ 100,000.00  

6328

技術輔助 $ 120,000.00  

651

領導階層人員薪酬   $ 130,000.00

6533

職務津貼 $ 30,000.00  

6537

公幹津貼 $ 100,000.00  
  總計 $ 380,000.00 $ 3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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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於民航局行政委員會——代主席:陳穎雄——正選委員:夏利樂(財政局代表)——候補委員:何曼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