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葡文版本

更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0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有關一幅位於路環島十月初五馬路(昔日稱為十月初五街),面積313平方米的土地的標示編號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第20327號……”;

應改為:“……第20317號……”。

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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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