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及第三款的規定,徐秀嫻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220點。

鄭錦耀——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為著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青洲河邊馬路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土地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批給合同第三條款的效力,按照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第3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該土地屬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擁有,由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與勵澳工業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訂立的B2a地塊土地轉租承諾合同,已獲核准。

為著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青洲河邊馬路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土地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批給合同第三條款的效力,按照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第3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該土地屬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擁有,由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與均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訂立的B2b地塊土地轉租承諾合同,已獲核准。

為著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青洲河邊馬路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土地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批給合同第三條款的效力,按照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第3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該土地屬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擁有,由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與澳門能國際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訂立的D4地塊土地轉租承諾合同,已獲核准。

為著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青洲河邊馬路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土地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批給合同第三條款的效力,按照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第3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該土地屬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擁有,由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與君華天地投資(國際)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訂立的D2地塊土地轉租承諾合同,已獲核准。

為著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青洲河邊馬路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土地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批給合同第三條款的效力,按照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第3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該土地屬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擁有,由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與天華集團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訂立的D1地塊土地轉租承諾合同,已獲核准。

為著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青洲河邊馬路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園區土地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批給合同第三條款的效力,按照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第3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該土地屬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擁有,由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與奧強科技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訂立的C1地塊土地轉租承諾合同,已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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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行 政 法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批示:

應陳朱鳳的請求,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首席財政助理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其在法律改革辦公室擔任職務之日起予以解除。

透過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八月四日批示:

莊——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其擔任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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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辜美玲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陳北友,第五職階助理員編號903201,薪俸點為140,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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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及七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李家麗——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盧少蘭——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五)項、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第三款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秘書之定期委任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代理檢察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李建基——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八月三日及八月六日作出的批示:

萬曉宇碩士——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及第十九條第三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人事財政廳廳長之定期委任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李養根、尹松均及陳耀來——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首位在本辦公室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其餘擔任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郭正民——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之散位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崔志漢——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陳俊斌——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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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駐 歐 盟 澳 門 經 濟 貿 易 辦 事 處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第20/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三款以及十一月二十二日第85/99/M號法令第四條b)項的規定,Oriana da Conceição Mendes Drummond 以派駐方式在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布魯塞爾)擔任職務的任期,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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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於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布魯塞爾)

辦事處主任 羅立文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七月十三日及八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馬海榮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處於短期無薪假狀況的本局第三職階二等翻譯員Adriana Lourenço de Andrade,批予長期無薪假,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為期九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曾莉莉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代理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規定,Susana Alexandre Ferreira Pereira de Campos Esmeriz 及 Duarte Jorge Rodrigues Esmeriz,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個人勞動合同第四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薪俸點590點,並按照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追溯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規定,Rui Manuel Morais,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個人勞動合同第四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薪俸點510點,並按照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追溯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分別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及七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成德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點330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袁唐筱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40點。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一等助理技術員 Brenda Cheong Pérola、夏綺雯及胡祖永,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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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李健輝的散位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Patrícia Fialho Pereira Janeiro Lobo Vilela 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Ângela Maria Coelho Correia 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熟練助理員鄺煜權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190,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鄧麗冰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延長徵用行政暨公職局人員編制第二職階首席翻譯 Lina Maria Batalha 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主任翻譯的職務的期限,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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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於法務局

代局長 梁葆瑩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楊美珊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三日起至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其職級及職階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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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國 際 法 事 務 辦 公 室

摘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do Rosário Gomes da Silva,獲准以個人勞動合同提供法律專家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八月四日起,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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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於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高德志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文化康體部辜文達,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450點,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建築及設備部下列編制外合同員工,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盧廣添—— 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

劉玉姬—— 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薪俸265點。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所作之決議:

郭志強、António João Lao及Manuel Lopes da Costa,為第三、第二及第二職階管理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五十九條,連同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b)項之規定,與該等人員續定期委任一年,各由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十月二十一日及十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下列公務員為在有關考試中之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且基於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繼續生效,獲確定委任於有關之人員編制內下指之相應職級:

林,兆鋆、——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Dias, Joana Tavares——在有關考試唯一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

Iao Gomes, In Mui、Da Luz Leong, Viriato Leandro、 Osório, Roberto Carlos及Do Rosário, Carolina Luísa——分別在有關考試評分名單中排名第一至第四之合格應考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作出,並於同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應衛生監督部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馬海榮之要求,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起解除有關編制外合同。

聲 明

茲就有關效力,聲明Vitor da Rocha Vai,本署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日起終止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於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擔任職務,並返回本署。

更 正

因本署文誤,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5025頁的批示摘錄中,沒有列明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梁華學士、趙慧明學士及彭秀娟學士的編制外合同續約期限,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 梁華學士、趙慧明學士及彭秀娟學士——園林綠化部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七月二十三日及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應改為:“…… 梁華學士、趙慧明學士及彭秀娟學士——園林綠化部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510點,為期兩年,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七月二十三日及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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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鄧惠蓮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之批示:

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文員Souza Fão, Adriano de及鄭,慧敏,在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二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Anok Rodrigues, Juliana——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擔任本局第二職階二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40,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Pinto Marques, Juvino——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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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黃少薇、陳詠欣、王龍、Raimundo José de Oliveira、余俊民、麥秉輝及伍慧雅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首位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其餘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各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八月六日、八月六日、八月七日、八月十三日、八月二十日及九月三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以下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首三位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其餘轉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275,自以下日期起生效:

謝雯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六日起;

李淑芬(公務員編號 269492)及Ana Paula Ferreira dos Santos Ferreira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起;

何健茵、何翊詩、何麗麗、陳沛儀、吳倩嫻、阮志堅、陳海珊、梁美逑、盧雨晴、梁雅儀、何穎詩、Cristina Maria de Sousa、李淑芬(公務員編號269379)、 何聰冕、José Augusto Ieong de Sousa、Micaela dos Santos Lameiras、李振鵬、謝凌、譚鳳娟及胡綺琪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起;

梁雅恩、林少芬及李仲佳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起;

吳子幸及霍漢強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三日起;

譚堅洪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下指日期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職級及薪俸點如下:

譚珮琴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540;

侯國賢及郭日海分別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及九月一日起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

梁美燕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起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5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下列在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為合格應考公務員,按下指職程及職位獲確定委任於本局人員編制內: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的首席技術輔導員龔富華、Jane Costa及Fátima da Conceição,獲委任為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四的一等技術輔導員吳淑賢、何菁梅、李振佳及Paloma Inácio Pun aliás Pun Oi Man,獲委任為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副刊)的十二月三十日第12/2004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本經濟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十二章經常開支中職能分類9-03-0經濟分類05-04-00-00-18,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雜項——立法會選舉執行開支”的整體款項的分配,作出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的修改,茲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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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於財政局——代局長 莊綺雯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和第四款的規定,林,培源學士、Azevedo Lei, Manuel及Xavier de Sousa, Julieta在本局分別擔任行政財政處處長、會計科科長及行政科科長職務的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首位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吳,家偉學士,本局第一職階二等督察,屬散位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同等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謝家彪在本局擔任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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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代局長 拜華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副警長崔,錦華之遺孀謝蘭思、兒子崔,梓軒及崔,梓溢,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1420.0/P,每月的撫恤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四款配合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十款規定,由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75點訂出,該撫恤金為死者所收取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十金額,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款所指的年資獎金的百分之五十。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民政總署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鄧,榮超,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715-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九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5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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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沙蓮達


澳 門 貿 易 投 資 促 進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茲公佈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八日批示核准之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二零零五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之修改:

帳目編號 項目 金額(澳門幣)
追加
金額( 澳門幣
取消
 

成本

   
 61 促進澳門投資活動之開支    
 613 邀請其他人士參與推廣活動的費用 4,250,000.00  
 63 第三者作出之供應及提供之勞務    
 632 第三者之勞務(一) 7,500,000.00  
 65 人事開支    
 652 人員之薪酬 4,500,000.00  
 653 僱員之其他薪酬 500,000.00  
 67 其他開支及負擔    
 675 澳門歐洲資訊中心——分擔費 200,000.00  
 

投資

   
 42 有形資產    
 425 運輸工具 315,000.00  
 426 行政設備及各類傢俬 285,000.00  
 61 促進澳門投資活動之開支    
 611 推廣活動   200,000.00
 69 營業準備    
 695 不可預計費用之準備   17,350,000.00
  總計 17,550,000.00 17,5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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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於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陳敬紅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四條之規定,確定委任高燦明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資訊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00。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與李耀輝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同時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期滿可續約。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起與吳書毅之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05,期滿可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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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取消保安學員編號33602張嘉玲,於本人第37/2005號批示,由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起被臨時委任為治安警察局基礎職程第一職階警員之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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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聲 明

茲聲明,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二款b)項,並連同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偵查員何衛坤及沈劍光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起以定期委任形式修讀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為進入法院司法文員職程及檢察院司法文員職程的入職而設的任職資格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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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無期限散位合同人員按下指相應職級及期間重新訂立有期限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

陳兆良、何志強和盧樹明,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

黎偉強、馬宇宙和胡發枝,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之批示:

Carlos Manuel Nobre Nave,本局第五職階護士——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九日之批示:

Judite Agostinho Gomes da Silva,本局第一職階特級診療技術員——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吳婉祺,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張金鳳及黃志偉,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獲續約三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荷蘭園藥房,牌照編號為第53號,以及營業地點為澳門荷蘭園大馬路32M號地下連閣樓,從事七月十九日第34/99/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所指之列入表一至表四的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及其製劑之買賣,但表二A所列者除外。許可之有效期自公佈日起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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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一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蕭惠儀——應其要求,中止第M-1009號醫生執業牌照之許可,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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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唐雪仙——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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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本局全科衛生護理副局長的批示:

鄭泳茵——應其要求,取消第C-0454號中醫師執業牌照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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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潤添——獲准許從事牙科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 D-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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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庶明——獲准許從事醫生職業,牌照編號是:M-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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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賢醫療中心第一門診——獲准許營業,准照編號:AL-0042/1,其營業地點位於澳門提督馬路78號福來大廈C舖,持牌人為卓嘉恩小姐,住所位於澳門關閘新寶花園22樓F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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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於衛生局

副局長 官世海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批示: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二取代之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下列教學人員,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止,有關職級、級別、階段及薪俸點如下:

中葡中學教師,一級、第二階段、薪俸點為485:王紅學士、黃艷蘭學士、嚴娜學士及 Zhang Yuanfen 學士;第一階段、薪俸點為430:陳立峰學士。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日批示: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教學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級別、階段及薪俸點如下:

中葡中學教師,一級、第四階段、薪俸點為590:陳淑慧學士;第三階段、薪俸點為525:阮佩賢碩士及梁祐澄碩士;第二階段、薪俸點為485:曾少瑩學士、關啟佳碩士及李耀明碩士。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批示: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二取代之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附表,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韓旭學士及賴健萍學士為一級、第二階段中葡中學教師,薪俸點為485,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批示: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第十三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歐陽慶新、陳翠華、周綺心、周慧明、崔錦玲、徐世冰、秦振輝、鍾麗群、何北榮、何瑞華、尤德全、鄺德妍、關詠思、林少媚、林偉彤、李青媚、李奇偉、李健國、李美玲、李美美、李倩英、梁燕霞、梁定雄、勞佩儀、勞寶璇、盧惠賢、麥雪英、李佩芬、吳嘉麗、潘慶玲、戴炳添、鄧文謙、余家琪、黃巧兒、黃玉珍、黃桂芬、黃鳳嬋、黃少玲、黃淑賢及胡再興,屬十級、薪俸點為215點之具最基本學歷之服務人員,其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三職階、薪俸點為535:黎燕冰學士;第二職階、薪俸點為510:張敏輝學士及張碧月學士;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85:蔡曉真學士、曹艷學士及劉祝君學士;

二等高級技術員,第三職階、薪俸點為480:陳思恆學士、馮紫華學士、楊秀姬學士、郭煥儀學士、劉寶蓮學士、李耀明學士、李婉瑩學士、李慧敏學士及柯敏茵學士;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55:李詩萍學士、張潔儀學士及劉家駒學士;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余碧君學士、Sérgio Augusto Pereira Mendes de Miranda 學士及王志鴻學士;

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趙文炎,薪俸點為330。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七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並以附註方式更改合同第三條款,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鍾偉強學士、劉偉俊學士及胡潔學士;

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20:趙玉澄、黎嘉明及蕭詠恩,具高等專科學位。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批示:

Maria da Encarnação de Baptista Teixeira Matias,本局編制外合同之葡文幼稚園教師,應其要求解除上述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批示:

冼尚禮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批示: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教學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級別、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葡文中學教師,五級、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Ana Catarina Pereira Monteiro 學士;

葡文中學教師,七級、第一職階、薪俸點為350:Paula Manuela Morais Fernandes,具高等專科學位;

葡文預備中學及中學教師,五級、第三職階、薪俸點為450: Alda José da Rocha,具高等專科學位、Maria de Fátima Flores da Silva Figueiredo學士及 Pedro Miguel Nunes Catalão學士;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40:Alice Maria de Almeida Cortesão Terra Esteves 學士;

葡文預備中學及中學教師,七級、第二職階、薪俸點為365:Bruno Guterre Guerreiro da Conceição;

中葡中學教師,五級、第二職階、薪俸點為440:李晴學士及廖智明學士;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Aníbal Carlos Castro Ferreira de Mesquita Borges 學士及呂淑貞學士;

中葡中學臨時教師,五級、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黃詠雯學士。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教學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有關職級、級別、階段及薪俸點如下:

葡文中學教師,一級、第五階段、薪俸點為625:Carlos Luís Antunes,具高等專科學位及João Manuel Ferro Nobre de Oliveira學士;第四階段、薪俸點為590:Maria Benedita Cordes Valente Candeias Aniceto Martins 學士;第一階段、薪俸點為430:António Jorge Gonçalves Ferreira 學士;

葡文預備中學教師,一級、第六階段、薪俸點為650:Maria da Graça Magalhães de Moura 學士;第五階段、薪俸點為625:Maria de Fátima Cordeiro Rondão Cerveira de Melo 學士;

葡文小學教師,三級、第六階段、薪俸點為480:Ana Teresa Ricardo Prates Lopes Monteiro de Albuquerque、Ivone Luiz Castilho、Maria Aline Machado Beirão de Carvalho及Maria Celeste de Oliveira Ferreira;第三階段、薪俸點為385:Manuel Alexandrino Xavier;第二階段、薪俸點為360:Ana Catarina Pires Santos e Silva、Carlos Alberto Rodrigues da Silva及Maria Luísa de Jesus Alves;

葡文幼稚園教師,三級、第二階段、薪俸點為360:Ana Rute Ng Pereira Alves dos Santos;第一階段、薪俸點為350:Judite Carolina Correia;

中葡中學教師,一級、第四階段、薪俸點為590:陳耀華學士、陳倩薇學士、余佩嬋學士、黎妙蘭學士、林志筠學士、梁德安學士、張惠萍學士、黃錢孝學士及黃馥紅學士;第三階段、薪俸點為525:馮若梅學士、馮劍武學士、何思寧學士、簡燕萍學士、梅茜紅學士、吳振耀學士、吳俊華學士、吳琍玲學士、司徒鍊材學士及胡錦霞學士;第二階段、薪俸點為485:張雪蓮碩士、區兆添學士、歐德明學士、陳艷華學士、陳潔儀學士、陳傑榮學士、陳立群學士、陳雪華學士、曾秀芳學士、謝小冰學士、鄭衛星學士、張志輝學士、張學東學士、張家儀學士、張麗雲學士、張美燕學士、張月麗學士、張煥漢學士、趙承恩學士、蔡美藝學士、鍾葆菁學士、曹瑞銀學士、周欣欣學士、朱雯琳學士、朱月琳學士、馮佩雯學士、何玉蘭學士、何婉慧學士、何慧莊學士、楊亞美學士、楊詠詩學士、姚如鳳學士、郭寶珊學士、江毅學士、關雯貞學士、黎志偉學士、黎玉燕學士、黎淑婷學士、林茵茵學士、林有雄學士、林冠成學士、林瀾學士、林慧嫻學士、劉曉雲學士、劉文堯學士、劉笑珊學士、李志堯學士、李艷芬學士、李金學士、李健恆學士、李潔茵學士、李慧嫻學士、凌倩紅學士、梁淑英學士、梁燕嬌學士、勞向彥學士、林婦順學士、麥淑芬學士、繆以玄學士、莫佩瑛學士、梅美君學士、吳俊文學士、吳蔓丹學士、寧卓敏儀學士、潘欣學士、潘詠賢學士、岑玉潔學士、蕭慧儀學士、孫文聞學士、譚曉明學士、譚可珍學士、鄧麗湘學士、唐光燕學士、余巍學士、阮蘊潔學士、黃志坤學士、黃艷影學士、黃月華學士、黃詠儀學士、陳英倫及鄭志權,具高等專科學位;第一階段、薪俸點為430:歐美桂學士、馬凱華學士、陳俊明學士、陳建邦學士、陳盛疇學士、陳小詠學士、陳慧詩學士、張佩菁學士、朱雪儀學士、樊惠玲學士、何曉敏學士、何永健學士、甘麗兒學士、甘伯順學士、高秀燕學士、林柏源學士、凌永申學士、羅愛容學士、龍雪英學士、馬淑敏學士、Maria José da Conceição Fontes Azevedo 學士、梅美玲學士、潘泳文學士、司徒秀雲學士、譚小敏學士、余欣欣學士、黃逸恆學士、黃月棠學士、王雪茵學士、黃雪瑩學士及黃蘊華學士;

中葡小學教師,三級、第四階段、薪俸點為420:蔡麗華、葉漢基、蘇潤嫦及黃海倫;第三階段、薪俸點為385:歐陽淑婷、陳玉好、陳嘉燕、陳淑儀、陳雪芬、陳慧君、朱耀民、鍾慧儀、馮惠賢、何靜誼、何若萍、丘思敏、姚偉蘭、黎玉嬋、林玉燕、林淑心、林蔚文、李浩萍、李燕慈、李慕貞、龍淑慧、盧間開、麥嘉銘、莫家寶、莫德嫣、吳金燕、吳寶慶、蘇靜雯、蘇倩雄、談寶儀、吳碧茵、黃兆、黃麗儀、溫倩卿、溫慧媛、黃綺嫙及王美雙;第二階段、薪俸點為360:陳寶麗、曾月霞、鄭智明、蔣麗榮、Daniel Augusto Macedo de Melo e Pinto、馮素慧、何綺玲、甄樹林、楊玉霞、楊國亮、楊婉婷、姚麗儀、葉惠瑜、黎鈴鳳、劉曉薇、劉萬霞、李葵紅、李麗斯、李蓮香、李佩賢、李榮富、梁永琛、梁玉女、馬靄儀、伍淑芬、柯毅寧、Odete Maria Botelho、鮑少珍、沈繼忠、蘇瑞蓮、談古婉如、鄧惠珍、余吳笑珠及黃烈;第一階段、薪俸點為350:鄭珊珊、許淑華、葉炳輝、李敏明及吳家慧;

中葡小學葡文教師,三級、第二階段、薪俸點為360:Bárbara Augusta Tatiana Paulo、陳苑茵、鍾麗坤、香梅、關麗華、劉旦、駱燕萍、蕭藹施及黃劍婷;

中葡小學中文教師,三級、第二階段、薪俸點為360:鄭少容、甘漢東及施友展;

中葡幼稚園教師,三級、第四階段、薪俸點為420:陳豔玲、陳秀芳、何麗珍、陳昭麗、譚錦潔及胡瑞芳;第三階段、薪俸點為385:區理惠、區美美、陳國茵、陳小儀、曾玉蘭、周鈺坪、鄭介怡、曹青雲、馮瑞金、馮淑華、傅杏萍、何丹、林淑女、梁妙婷、盧玉玲、盧玉貞、麥妙儀、莫佩瑜、譚加靈、丁幸儀、李小嫻、黃玉蓮、黃學華及黃月影;第二階段、薪俸點為360:卓綺珊、何艷華、關冰霏、黎就卿、梁綺華及吳拉妹。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批示:

何詠華碩士及陳端儀碩士,三級第五及第四階段中葡幼稚園教師,黃懿蓮學士及郭維緣碩士,三級第五及第四階段中葡小學教師,傅潔玉碩士,三級第四階段中葡小學之中文教師,上述各人均為本局確定委任之人員,以及老柏生碩士和鄧可心碩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三十一條,以及六月三十日第26/97/M號法令第八條之規定,其作為學校督導員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批示:

根據四月二十七日第21/87/M號法令,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下列教學人員,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止,有關職級、級別、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中葡中學教師,五級、第一職階、薪俸點為430:黃芷娟學士、Maria Manuel Borralho Ferreira學士、Rovena Bettencourt Gregório Madeira學士、宋佩嫻學士及林敏儀學士;

中葡小學教師,六級、第一職階、薪俸點為350:Sharoz Datarama Pernencar學士。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批示:

袁凱清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其作為社會暨教育輔助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陳旭偉碩士,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十四條之規定,其作為延續教育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聞李嘉麗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三級第六階段中葡小學之中文教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十二條之規定,其作為本局學前暨小學教育處處長之定期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張敏輝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之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b)項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作為黑沙環青年活動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關啟佳碩士,本局編制外合同之一級第二階段中葡中學教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a)項和第三十條之規定,其作為教育資源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趙文炎,本局編制外合同之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根據第7/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作為駿菁活動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潘靈僑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六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一等高級技術員,第三職階、薪俸點為535:Alfredo Liu do Castro 學士,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起至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止;

二等資訊督導員,第一職階、薪俸點為260:莫錫炫,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起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止。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批示:

吳彥鳳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杜家豪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三條及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半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簽署人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批示:

周惠芳,本局散位合同之助理員,應其要求解除上述職務,由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八月二日批示:

潘靈僑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之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根據二月二十一日第26/94/M號訓令,以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作為本局塔石青年中心主任之委任獲續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勞秀蘭學士、顏洪文學士及譚小倩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八月四日批示:

何淑芬,具高等專科學位,本局確定委任之三級第五階段中葡幼稚園教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d)項,五月八日第20/95/M號法令第二條,以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獲委任為北區中葡小學副校長,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起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林炳煥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三級第五階段中葡幼稚園教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d)項,五月八日第20/95/M號法令第二條,以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獲委任為巴波沙中葡小學副校長,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起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批示:

陳頌甜學士、李天榮學士、盧志偉學士、羅穎怡學士及袁詠華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林麗明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半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聲 明

為應有之效力,茲聲明劉衛紅學士及黎慧娟學士擔任本局學校督導員之定期委任,到期限屆滿而終止。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返回其原職位,分別擔任本局確定委任之一級第三階段中葡中學教師及三級第五階段中葡幼稚園教師。

———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5695頁之批示摘錄有不正確之處,現重新公佈如下: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公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文化基金第二次預算修改,有關修改是經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及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的批示許可:

文化基金本身預算第二次預算修改

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

經濟分類 名稱 金額
增加 註銷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 4,200,000.00  
02-02-07-00-02 其他非耐用品之取得 $ 700,000.00  
02-03-04-00 資產租賃 $ 200,000.00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 500,000.00  
02-03-06-00 招待費 $ 500,000.00  
02-03-07-00 廣告及宣傳 $ 200,000.00  
02-03-08-00-01 各項勞務之取得 $ 1,007,404.48  
02-03-08-00-03 其他印刷之負擔 $ 500,000.00  
02-03-08-00-04 其他特別工作 $ 5,000,000.00  
02-03-09-00-04 澳門樂團 $ 1,850,000.00  
02-03-09-00-05 澳門中樂團 $ 600,000.00  
02-03-09-00-18 文化活動之其他開支 $ 1,000,000.00  
05-04-00-00-04 備用金撥款   $ 16,257,404.48
  總計 $ 16,257,404.48 $ 16,257,404.48

二零零五年八月八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席:何麗鑽—— 其他成員:林曉白、林國洪、謝倩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邱子維、鄭家秀及張藝紅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李燕非—— 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訂立新的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蘇太陽——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及第四款,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款a)項之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定期委任按下述日期續期一年:

謝,慶茜—— 推廣廳廳長,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司徒,少媐—— 研究暨計劃廳廳長,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

Coelho, Alice Maria Silveiro Gomes Martins—— 宣傳暨製作處處長,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Sérgio Nuno Basto Perez—— 根據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訂立新的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八日起計,為期一年。

———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文綺華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及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梁永安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薪俸點450。

摘錄自本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及八月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蘇兆祥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45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馮家健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400。

———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郭小麗


澳 門 大 學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公佈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批准的澳門大學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四次修改:

澳門大學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四修改預算

章 節 款 項 開支名稱 追加 取消
經常開支及資本開支
 

經常開支

   
01-00-00-00 人員    
01-01-00-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01-02-00 編制以外人員    
01-01-02-01 報酬   340,000.00
01-05-00-00 社會福利金    
01-05-02-00 各項補助——社會福利金    
01-05-02-00-01 醫療及藥物 340,000.00  
02-00-00-00 資產及勞務    
02-01-00-00 耐用品    
02-01-05-00 工場、修理廠及化驗室用品   75,300.00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70,000.00  
02-02-00-00 非耐用品    
02-02-07-00 其他非耐用品 260,000.00  
02-03-00-00 勞務之取得    
02-03-04-00 資產租賃    
02-03-04-00-02 其他租金 676,000.00  
02-03-09-00 未列明之負擔    
02-03-09-00-02 其他負擔   89,900.00
02-03-09-00-03 慶祝活動負擔 34,000.00  
05-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05-04-00-00 雜項    
05-04-00-00-01 學生活動之開支 174,100.00  
05-04-00-00-20 研究部門之開支   6,000.00
 

資本開支

   
07-00-00-00 投資    
07-09-00-00 運輸物料 200.00  
08-00-00-00 資本轉移    
08-02-00-00 私立機構    
08-02-01-00 私校之共同參與——給予工程   1,043,100.00
  開支總計 1,554,300.00 1,554,300.00

———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於澳門大學——管理委員會——校長:姚偉彬教授,副校長:黃亞鈞教授,代副校長:劉伯龍教授,代行政總監:彭執中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決 議 摘 錄

根據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之決議,並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同意:

按照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二十四條第四款之規定,委任下列人員為各學術單位的校長,任期兩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藝術高等學校:校長——戴定澄博士;

體育暨運動高等學校:校長——梁洪波博士;

公共行政高等學校:校長——汪碩博士;

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校長——崔維孝博士;

管理科學高等學校:校長——關沾雄碩士;

高等衛生學校:校長——殷磊碩士。

根據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之決議:

按照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二十四條第四款之規定,委任下列人員為各培訓中心及長者書院的主管,任期兩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成人教育及特別計劃中心:主任——謝建猷博士;

職業技能培訓中心:主任——李雁玲碩士;

副主任——高展明碩士;

理工——貝爾英語中心:副主任——毛思慧博士;

長者書院:校長——林中寶碩士;

副校長——林韻薇碩士。

按照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委任下列人員為各行政部門的主管,任期兩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總行政部:部長——趙家威學士;

人事處:處長——賴建雄碩士;

工程暨採購處:處長——梁智健學士;

學術事務部:部長——鄭妙嫻碩士;

學生事務處:處長——張國榮學士;

教務處:處長——嚴肇基碩士;

科研暨出版處:處長——曾忠祿博士;

財務處:處長——饒秀麗學士;

資訊中心:主任——黎錦榮碩士;

公共關係辦公室:主任——李雁蓮碩士。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之規定,現刊登有關澳門理工學院二零零五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二修改,該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之批示核准:

二零零五年度澳門理工學院本身預算之第二修改

澳門幣

帳目編號 項目 追加 註銷
 

固定資產

   

42

有形資產    

422

大廈及其他建築物    

4221

建築物工程 624,000.00  

423

基本設備及其他機器與裝置    

4231

辦公室裝置及影印機設備 10,000.00  

4239

其他基本儀器設備 50,100.00  

426

管理、福利設備及其他傢俬    

4263

電腦設備 707,000.00  

4264

住宅傢俬及設備 217,000.00  

429

其他有形資產    

4291

書籍   35,000.00

4292

錄影帶   65,000.00
  固定資產總計 1,608,100.00 100,000.00
 

成本

   

63

由第三者作出的供應及提供的勞務    

631

第三者的供應    

6311

  136,000.00

6312

600,000.00  

6318

其他供應   100,000.00

632

第三者所提供的勞務(I)    

6321

房屋及其他租金 86,600.00  

6322

招待費   30,000.00

6323

保養及維修費   480,000.00

6324

通訊費   20,000.00

6325

保險   20,000.00

6326

廣告及宣傳 30,000.00  

6327

特定工作 54,700.00  

633

第三者所提供的勞務(II)    

6331

貨運   50,000.00

6333

旅費及住宿費 145,600.00  

6335

酬勞   800,000.00

6338

其他勞務   210,000.00

65

人事費用    

652

工資及薪酬    

6521

員工工資及薪酬   1,150,000.00

653

額外報酬    

6532

超時工資( 教學人員) 100,000.00  

6533

額外工作報酬 250,000.00  

6537

員工出外公幹費 400,000.00  

658

其他人事費用    

6582

醫療費用 400,000.00  

67

其他費用及負擔    

674

書籍及技術文件    

6742

軟件   400,000.00

678

不分類之費用    

6781

未列明開支 378,500.00  

6782

學生支出   100,000.00

6783

其他活動之費用 267,500.00  

6785

活動——研討會及會議   20,000.00

6786

獎學金及助學金 195,000.00  

6789

其他開支    

67891

科研合作項目   900,000.00
  成本總計 2,907,900.00 4,416,000.00
  固定資產及成本總計 4,516,000.00 4,516,000.00

二零零五年度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獨立預算之修改

澳門幣

帳目編號 項目 追加 註銷
 

成本

   

6792-63

由第三者作出的供應及提供的勞務    

6792-631

第三者的供應    

6792-6312

200,000.00  

6792-6317

廣告及宣傳品   34,000.00

6792-6318

其他供應   51,000.00

6792-632

第三者所提供的勞務(I)    

6792-6321

房屋及其他租金 55,000.00  

6792-6323

保養及維修費   80,000.00

6792-6324

通訊費   30,000.00

6792-633

第三者所提供的勞務(II)    

6792-6335

酬勞   90,000.00

6792-6338

其他勞務   110,000.00

6792-65

人事費用    

6792-653

額外報酬    

6792-6533

額外工作報酬 37,000.00  

6792-655

報酬負擔    

6792-6553

澳門理工學院公積金 15,000.00  

6792-656

員工培訓    

6792-6561

員工培訓課程 100,000.00  

6792-6563

學習補貼   30,000.00

6792-658

其他人事費用    

6792-6582

醫療費用 18,000.00  

6792-67

其他費用及負擔    

6792-678

不分類之費用    

6792-6781

未列明開支 20,000.00  

6792-6784

活動——展覽會   20,000.00
  成本總計 445,000.00 445,000.00

二零零五年度職業技能培訓中心獨立預算之修改

澳門幣

帳目編號 項目 追加 註銷
 

固定資產

   

6793-42

有形資產    

6793-425

貨運    

6793-4252

輕型車輛* 180,000.00  

6793-426

管理、福利設備及其他傢俬    

6793-4263

電腦設備 513,000.00  

6793-429

其他有形資產    

6793-4291

書籍   150,000.00
  固定資產總計 693,000.00 150,000.00
 

成本

   

6793-63

由第三者作出的供應及提供的勞務    

6793-631

第三者的供應    

6793-6312

  100,000.00

6793-6317

廣告及宣傳品 126,000.00  

6793-6318

其他供應   530,000.00

6793-632

第三者所提供的勞務(I)    

6793-6327

特定工作 764,000.00  

6793-633

第三者所提供的勞務(II)    

6793-6338

其他勞務 154,000.00  

6793-65

人事費用    

6793-653

額外報酬    

6793-6535

年資獎金 2,000.00  

6793-6536

家庭津貼 5,000.00  

6793-6537

員工出外公幹費 13,000.00  

6793-6539

其他津貼 8,000.00  

6793-658

其他人事費用    

6793-6582

醫療費用   28,000.00

6793-67

其他費用及負擔    

6793-678

不分類之費用    

6793-6782

學生支出   557,000.00

6793-6783

其他活動之費用   400,000.00
  成本總計 1,072,000.00 1,615,000.00
  固定資產及成本總計 1,765,000.00 1,765,000.00

* 新增帳目

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署理院長:周經桂——署理副院長: 陳偉民——秘書長:辜麗霞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批示:

陳滿祥碩士,行政暨公職局編制內第三職階主任文案——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二條第三款b)項、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及九月十六日第49/91/M號法令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同時符合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本院總務處處長,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任期兩年。

———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辜麗霞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公佈經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批准之旅遊學院二零零五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五次修改:

經濟分類 開支名稱 追加
澳門幣
注銷
澳門幣
 

經常開支

   
01-01-02-01 報酬   40,000.00
01-01-03-01 報酬 166,000.00  
01-01-07-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90,000.00  
01-01-09-00 聖誕津貼 10,000.00  
01-01-10-00 假期津貼 30,000.00  
01-02-03-00-01 額外工作   40,000.00
01-02-03-00-02 輪值工作   10,000.00
01-02-05-00 出席費   10,000.00
01-02-10-00 各項補助——現金 13,000.00  
01-05-01-00 家庭津貼 10,000.00  
01-06-03-02 日津貼   189,000.00
01-06-03-03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30,000.00
02-01-04-00 教育、文化及康樂用品   70,000.00
02-01-07-00 辦事處設備 38,000.00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44,000.00  
02-02-02-00 燃油及潤滑劑   45,000.00
02-02-04-00 辦事處消耗 189,000.00  
02-02-05-00 膳食   84,000.00
02-02-07-00 其他非耐用品   138,000.00
02-03-01-00 資產之保養及利用 58,000.00  
02-03-02-01 電費 70,000.00  
02-03-02-02 設施之其他負擔   43,000.00
02-03-04-00 資產租賃 187,000.00  
02-03-05-01 特別假期之交通費   5,000.00
02-03-05-02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14,000.00  
02-03-05-03 交通及通訊之其他負擔 7,000.00  
02-03-06-00 招待費   54,000.00
02-03-07-01-03 廣告   10,000.00
02-03-07-02 推廣活動   420,000.00
02-03-08-01 研究及特別工作 393,000.00  
02-03-09-00-01 培訓活動   375,000.00
02-03-09-00-02 教學活動 184,000.00  
02-03-09-00-03 其他負擔   71,000.00
02-03-09-00-04 學術研究 241,000.00  
04-01-02-00-01 退休基金會——按退休金制度所作之補償   5,000.00
04-03-00-00 私人   67,000.00
05-02-01-00 保險——人員   9,000.00
05-02-02-00 保險——物料   7,000.00
05-03-00-00 返還 57,000.00  
05-04-00-00-01 與外地高等教育機構之學術交流   19,000.00
05-04-00-00-19 社會保障基金供款之支付   9,000.00
07-06-00-00 各項建設   38,000.00
07-10-00-00 機械及設備   13,000.00
  總計 1,801,000.00 1,801,000.00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於旅遊學院

院長 黃竹君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副局長陳漢傑工程師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九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代局長 李燦烽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批示:

本局一等文員Melita Dimas Pina、談偉忠及梁少燕,在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名單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繼續佔據第4/2005號行政法規附件一所載的職位。

———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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