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8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4/2005

刊登日期:

2005.8.24

版數:

5852

  • 終止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政府代表的職務,並同時委任另一名政府代表。
私營機構 :
  • 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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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現行特許合同第十四條,並按照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終止Maria de Nazaré Saias Portela學士駐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職務。

    二、委任盧貴妹學士為駐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為期一年。

    三、執行上指職務之每月報酬為$6,600.00(澳門幣陸仟陸佰元整)。

    四、本批示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28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4/2005

    刊登日期:

    2005.8.24

    版數:

    5852

    •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署有關提供網上剪報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相關類別 :
  • 新聞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新聞局局長陳致平或其法定代位人一切所需權限,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立約人,簽署新聞局與慧科訊業有限公司有關提供網上剪報服務之合同。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法規:

    第28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4/2005

    刊登日期:

    2005.8.24

    版數:

    5852-5853

    • 將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一名董事的委任續期。
    私營機構 :
  •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8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及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江濠生學士續任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自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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