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新 聞 局

名 單

為履行關於撥給私人和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新聞局現公佈二零零五年第二季的資助名單:

受資助者 批示日期 撥給之金額 目的
澳門記者聯會

06.04.2005

$ 11,000.00

二零零五年第二季度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對社會傳播活動的補助。
合計 $ 11,000.00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科 學 技 術 發 展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五年第二季給予財政資助名單:

受資助者 批示日期 支付日期 撥給金額
(MOP)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11/4/2005 11/5/2005

400,000.00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於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行政委員會主席 唐志堅


法 務 局

公 告

本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主任文案一缺,經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及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公告。現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布,准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在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法務局內。

根據同一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商 業 及 動 產 登 記 局

2005年06月之商業登記

———

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局長 譚佩雯


民 政 總 署

名 單

本署透過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第二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文件審閱、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肆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Iao Gomes, In Mui 8.35
2. Da Luz Leong, Viriato Leandro 7.92
3. Osório, Roberto Carlos 7.82
4. Do Rosário, Carolina Luísa 7.53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上述應考人可於本名單公布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正選委員:車輛事務處處長 Daniel Peres Pedro

首席行政文員 João Gilberto da Silva

———

本署透過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第二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文件審閱、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助理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Dias, Joana Tavares 7.53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上述應考人可於本名單公布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Maria Leong Madalena

正選委員:小販事務處處長 劉如堅

高級技術員 Helena Margarida Clemente Pinto Brandão

———

本署透過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第二十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文件審閱、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壹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林, 兆鋆 7.87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上述應考人可於本名單公布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輔助部部長 Maria Leong Madalena

正選委員: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候補委員:駕駛執照處處長 謝國漢

公 告

發給三十個的士客運經營執照的公開競投

根據第23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現展開三十個輕型出租汽車或的士客運經營執照的公開競投。

參加條件載於承投規則及競投章程內,有意者可於辦公時間前往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二樓民政總署綜合服務中心或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163號地下民政總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索取。

標書應置於密封封套內,並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四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或之前送交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163號地下民政總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

開標儀式定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上午十時在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163號民政總署大樓禮堂舉行。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譚偉文


經 濟 局

公 告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三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特級督察二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

為填補經濟局人員編制之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二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通告的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南灣羅保博士街一至三號(國際銀行大廈)六樓經濟局行政暨財政處大堂。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戴建業


財 政 局

名 單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三缺,以文件審查、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經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龔富華 8.26
2. Jane Costa 7.81
3. Fátima da Conceição 7.75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 João Júlio Janela Baptista da Silva

委員: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 Amélia Maria Minhava Afonso

首席高級技術員 劉嘉菲

———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四缺,以文件審查、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經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1. 吳淑賢 9.21
2. 何菁梅 8.72
3. 李振佳 8.69
4. Paloma Inácio Pun aliás Pun Oi Man 8.51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 João Júlio Janela Baptista da Silva

委員: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 Amélia Maria Minhava Afonso

首席高級技術員 劉嘉菲


勞 工 事 務 局

名 單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機構財政資助的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批示,勞工事務局現刊登二零零五年第二季度受資助實體的名單:

受惠實體 目的 許可批示日期 資助金額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運作及舉辦活動經費。 18/01/2005、25/04/2005及16/05/2005 $ 291,039.80
澳門職工民心協進會 運作經費。 18/01/2005 $ 3,333.20
澳門本地工人權益會 運作及舉辦活動經費。 18/01/2005及07/04/2005 $ 108,258.00
澳門民生協進會 運作及舉辦活動經費。 18/01/2005及31/05/2005 $ 14,000.00
澳門職工聯盟 運作及舉辦活動經費。 18/01/2005、04/04/2005、08/04/2005、25/04/2005、16/05/2005及31/05/2005 $ 57,242.00
澳門勞工督察工會 運作及舉辦活動經費。 18/01/2005、07/04/2005及23/05/2005 $ 20,540.00

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資產負債分析表

(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金融管理局通則第二十條第六款)

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資產帳戶

   

負債帳戶

 
外匯儲備 44,530,575,228.80   澳門幣負債 52,202,635,573.22
         

黃金及白銀

0.00  

金融機構存款

2,459,168,547.73

銀行結存

32,316,239,438.30  

本地區存款

16,070,844,277.38

海外債券

7,978,051,872.20  

負債證明書

3,416,502,800.36

特別投資組合

4,211,912,325.50  

金融票據

19,346,000,000.00

其它

24,371,592.80  

其它

10,910,119,947.75
         
本地區放款及其它投資 11,154,450,246.11   外幣負債 1,007,678.70

流通硬幣

235,640,700.00  

對本澳居民或機構

0.00

紀念硬幣

12,847,186.16  

對外地居民或機構

1,007,678.70

非流通銀幣

5,856,032.60      

流通硬幣套裝

433,443.48   其它負債 11,622,030.42

其它澳門幣投資

1,760,871,623.98      

外幣投資

9,138,801,259.89  

暫記帳項

11,622,030.42
     

其它帳項

0.00
         
其它資產 527,698,015.11   資本儲備 3,997,458,207.68
     

資本滾存

2,140,341,629.14
     

一般風險準備金

1,656,524,583.70
 
 
 

盈餘

200,591,994.84
資產總計
56,212,723,490.02
  負債總計
56,212,723,490.02
 

 

財務暨人事處
Lei Ho Ian, Esther
行政委員會
Anselmo Teng
António José Félix Pontes
Wan Sin Long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名 單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張健祥 8.69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二等高級技術員 陳善恩

委員:特級資訊技術員 敖國廉

首席資訊技術員 馮敏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1. 張偉雄 8.25
2. 李惠芳 7.69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二等技術員 馮嘉俊

委員:二等技術員 凌綺君

二等技術員 陳岸武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翻譯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現公佈投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投考人: 分

余家慶 7.56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向許可開考之實體提起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處長 江慧儀

委員:主任 吳周寶屏

首席翻譯 黃淑儀

公 告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為填補文職人員編制第一職階一等資訊助理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有限制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之開考公告。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投考人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堂,以供參閱。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特級資訊督導員 Onofre Cheong Braga da Costa

委員:特級資訊助理技術員 黃有明

特級資訊助理技術員 區德昌


衛 生 局

通 告

技術性指示第2/2005號

事由:含有中藥材及/或天然藥用成份而施用於人體之產品分類標準。

根據十一月十四日第53/94/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三款所賦予的權限,為維護消費者及保障公眾健康,現決定將含有中藥材及/或天然藥用成份而施用於人體之產品分類如下:

1. 中成藥為:

1.1 含有澳門特區所用中藥材表第Ⅰ部份的一種或多種毒性中藥材成份且配製成一定劑型之產品;

1.2 含有澳門特區所用中藥材表第Ⅱ部份的一種或多種普通中藥材成份且配製成一定劑型之產品;

1.2.1 上述第1.2點所指的產品不包括包裝、標籤及說明書上未標示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體疾病或其症狀之化妝品、個人衛生用品及保健酒;

1.3 含有澳門特區所用中藥材表第Ⅲ部份的一種或多種食藥兼用中藥材成份及澳門特區所用中藥材表以外之其他中藥材成份配製成一定劑型,同時包裝、標籤及說明書上標示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體疾病或其症狀之產品。

2. 傳統藥物(天然藥物)為含有一種或多種植物、動物、礦物天然藥用成份且配製成一定劑型,同時包裝、標籤及說明書上標示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體疾病或其症狀之產品。

3. 含有被列入澳門特區所用中藥材表第Ⅰ部份及第Ⅱ部份中藥材成份,但未配製成一定劑型之產品,將依個案認定。

4. 為適用於本技術性指示的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為:

4.1 中成藥是指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以一種或多種植物、動物、礦物的天然藥用成份配製成一定劑型的產品,且施用於人體以達到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體疾病或其症狀目的;

4.2 劑型是指天然藥用成份經過必需的製藥程序後,成為便於投用及達至預期療效的最終製劑的形式;

4.3 化妝品及個人衛生用品是指用於接觸人體表面不同部位,即表皮、毛髮系統、指(趾)甲、唇齒或口腔黏膜、外生殖器,以達到清潔、散發香味、改變外觀、護理、保養或矯正人體氣味為目的之產品;

4.4 保健酒是指適宜於特定人群服用,以達到調節機體功能,但不以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體疾病或其症狀為目的之含有酒精成份的產品。

5. 本技術性指示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中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

衛生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公共衛生醫生職程第一職階第二職等公共衛生主任醫生一缺開考之通告已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現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公佈,被視為確定名單的臨時名單已張貼於本局行政大樓一樓衛生局人事處。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名 單

為遵行八月二十日第54/GM/97號批示,有關給予私人及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澳門理工學院現公佈二零零五年第二季度獲資助的名單:

受資助實體 核准批示 給予金額 目的
澳門大藥房商會 20/04/2005 $ 295,000.00 為資助由澳門大藥房商會承辦之“第十五屆中國國際臨床營養研討會”。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理事會:

院長:李向玉

副院長:周經桂

秘書長:辜麗霞


文 化 基 金

名 單

為履行九月一日第54/GM/97號,有關對私人及私立實體提供財政資助的批示,文化基金現公佈二零零五年第二季度獲津貼名單:

受資助機構/目的 核准批示 給予金額
I) 第二季度文化社團資助:
粵韻戲曲學會 02.02.2005 $ 6,000.00
澳門媽閣水陸演戲會 02.02.2005 $ 20,000.00
旭暉曲藝會 02.02.2005 $ 10,000.00
澳門粵藝製作室 02.02.2005 $ 20,000.00
澳門沙龍影藝會 02.02.2005 $ 22,000.00
澳門美術協會 02.02.2005 $ 30,000.00
澳門書法家協會 02.02.2005 $ 8,000.00
漫畫天地工作室 02.02.2005 $ 10,000.00
澳門硬筆書法家協會 02.02.2005 $ 3,000.00
澳門陶瓷會 02.02.2005 $ 15,000.00
澳門文化藝術學會 02.02.2005 $ 10,000.00
澳門桃李藝術協會 02.02.2005 $ 5,000.00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02.02.2005 $ 10,000.00
路環街坊四廟慈善會 02.02.2005 $ 20,000.00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02.02.2005 $ 15,000.00
澳門婦女聯合會 02.02.2005 $ 10,000.00
澳門緬華互助會 02.02.2005 $ 50,000.00
星輝曲藝會 02.02.2005 $ 2,000.00
澳門赤峰藝苑 02.02.2005 $ 10,000.00
澳門書法教育研究會 02.02.2005 $ 3,000.00
澳門鮮魚行總會 02.02.2005 $ 20,000.00
大三巴哪咤廟值理會 02.02.2005 $ 30,000.00
澳門柿山哪咤古廟值理會 02.02.2005 $ 10,000.00
澳門科技大學學生會 02.02.2005 $ 5,000.00
II) 文化活動津貼:
澳門搖滾藍圖——資助舉辦“靜態音樂會”及“ROCK AREA 2005 MACAU ”之部份經費。 11.03.2005 $ 9,000.00
澳門音樂力量——資助舉辦“澳門音獨‘樂’人秀”音樂會、“GINJA ROCK 樂型滿貫音樂會”及“五行歸一新元素音樂會”之部份經費。 18.03.2005 $ 29,000.00
澳門大學學生會——資助舉辦“第三屆原創歌曲創作大賽”及“紀念五四運動八十六周年系列活動”之部份經費。 15.04.2005 $ 17,000.00
澳門粵劇曲藝總會——資助舉辦“四月份曲藝演唱”之部份經費。 15.04.2005 $ 30,000.00
澳門基督教青年會——資助舉辦“舊城新貌兩代情”攝影比賽之部份經費。 02.05.2005 $ 5,000.00
華僑報——資助舉辦“第二十六屆兒童節園遊會”之部份經費。 06.05.2005 $ 20,000.00
澳門近代文學學會——資助出版蓮峰系之十二“粵音考異錄”之部份經費。 06.05.2005 $ 15,000.00
澳門戲劇社——資助舉辦年度公演“獨身. 老死”之部份經費。 06.05.2005 $ 20,000.00
中國文化常識達標工程”澳門特區工作委員會——資助舉辦“中國文化常識達標工程”系列活動澳門區考試長青組、學生組及公務員組優勝者獎金。 06.05.2005 $ 13,500.00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資助舉辦“第十屆北區青少年學生書法比賽”之部份經費。 13.05.2005 $ 5,000.00
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資助舉辦“2005 澳門閱讀文化節”之部分經費。 20.05.2005 $ 10,000.00
澳門相聲藝術學會——資助舉辦“澳門相聲藝術學會三周年演出”之部分經費。 03.06.2005 $ 10,000.00
澳門青年交響樂團協會——資助舉辦“The DUO 小號與鋼琴音樂會”之部份經費。 10.06.2005 $ 10,000.00
澳門少兒藝術團——資助舉辦“澳門首位中國音樂學院學生梁迪嘉古箏獨奏晚會”之部份經費。 17.06.2005 $ 5,000.00
III) 協辦文化活動津貼:
香港小童群益會——資助閱讀推廣活動——親子閱讀及圖書館之旅第一期(2 月及4 月)活動津貼。 21.01.2005 $ 4,800.00
澳門拍板視覺藝術團——資助協辦兒童活動“小小藝術工作坊”3 月份(兩次) 、4 月份及5 月份活動津貼費。 27.01.2005 $ 4,500.00
澳門圖書館暨資訊管理協會——資助澳門中央圖書館閱讀推廣活動“親子故事坊”3 月至5 月份之活動津貼。 04.03.2005 $ 4,200.00
V) 學術研究獎金:
韓琦——第八期至第十一期月津貼。 07.01.2005 $ 32,400.00
Eduardo Jorge Miranda Frutuoso ——第八期至第十一期月津貼。 07.01.2005 $ 19,800.00
Leonor Seabra ——第八期至第十一期月津貼。 07.01.2005 $ 23,040.00
Rui Dávila Lourido ——第七期至第九期月津貼。 07.01.2005 $ 17,280.00
戚印平——第十期、第十一期月津貼及報銷研究經費。 07.01.2005 $ 38,627.20
章文欽——報銷第八屆學術研究獎學金研究經費。 03.06.2005 $ 17,641.40
VI) 其他資助津貼:
Denis Murrell ——資助在新加坡舉辦“個人作品展”之部份經費。 15.04.2005 $ 8,000.00
António Manuel de Paula Saraiva ——資助出版“Princípios de Arquitectura Paisagista e Ordenamento do Território ”之部份經費。 13.05.2005 $ 20,000.00
廖國瑋——資助往美國參加國際鋼琴比賽“2005 Gina Bachauer International Young Artist Piano Competition”的部份經費。 10.06.2005 $ 18,000.00
 

總計:

$ 750,788.60

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於文化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 王世紅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公 告

“氹仔美副將馬路擴闊”工程公開招標競投

1. 招標實體:土地工務運輸局。

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施工地點:氹仔美副將馬路。

4. 承攬工程目的:擴闊行車道。

5. 最長施工期:260天。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以系列價金承攬。

8. 臨時擔保:$270,000.00(澳門幣貳拾柒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或保險擔保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五(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運輸局內有施工註冊者。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三)下午五時正。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四字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星期四)約上午九時三十分。

為了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款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二字樓基礎建設廳。

日期: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公開開標日止。

時間:辦公時間內。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為$ 200.00 (澳門幣貳佰元)。

15. 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合理造價:50%;
——材料:10%;
——施工計劃:10%;
——合理工期:5%;
——同類型之施工經驗:25%。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應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二字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基礎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名 單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水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林樹雄 8.0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郭光華

委員:處長 唐煥陽

處長 黃文濤

公 告

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通過審查文件方式為本局之公務員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以填補港務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水文員兩缺。

有關上述開考之通告已張貼於媽閣斜坡港務局(水師廠)行政及財政廳/行政處/人事科,報考申請應自本公告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緊接第一個辦公日起計十天內遞交。

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環 境 委 員 會

名 單

為執行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有關給予私人和私人機構的財政資助,環境委員會公佈二零零五年第二季度的資助名單:

受益單位 批示日期 獲配金額 目的
澳門成人教育協會 21/02/2005 $ 1,500.00 環保標語創作比賽。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08/03/2005 $ 2,000.00 綠色環保生態遊。
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 31/03/2005 $ 3,000.00 賣旗籌款。
澳門特殊奧運會 07/04/2005 $ 3,000.00 賣旗籌款。
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 19/05/2005 $ 3,000.00 賣旗籌款。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