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法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及第四條的規定,朱偉幹擔任行政暨公職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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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經 濟 財 政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第1/2005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蘇秀雯擔任本辦公室司長秘書的定期委任,由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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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莊浩然—— 根據第16/2001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一和第二款,以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和第二十八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和第二款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起計,繼續在科技委員會秘書處執行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的職務,薪俸點為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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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七日批示如下:

Paulina Pereira Monteiro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聯同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三職階首席技術員,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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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的批示:

鄭覺良學士——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四款第二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以及經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署綜合事務局擔任技術支援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的批示:

尹淑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助理審計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日的批示:

梁文雅、黃紹雯及甄珮詩,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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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代局長 鄭覺良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議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請馮傾城碩士在本部門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職務,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起,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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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六日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游燕玲之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陸麗芬的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根據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作出的批示:

初級法院第四職階法院初級書記員郭淑貞,屬確定委任,現應關係人之要求,自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三日起,終止其在該法院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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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陳玉蓮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表 揚

本院即將退休的第三職階檢察院首席書記員Regina Estela Madeira de Carvalho Ché,加入公職已逾二十九年,她一直以來在工作上表現出具有專業精神和能力,其對工作熱誠投入及具有責任感。

基於此,本人在Regina Estela Madeira de Carvalho Ché將退休之際,對其以往的工作表現及其熱誠的工作態度,給予肯定及稱許,并在此對Regina Estela Madeira de Carvalho Ché作出公開表揚。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檢察長 何超明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五日、四月二十六日、四月二十八日及四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何雯碩士、趙奕學士——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三)項、第九條及第十九條第三款之規定,獲任用為本辦公室顧問,為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一日及六月一日起生效。

劉仲添——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賴建國——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林程竹——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被聘用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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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及第四條的規定,楊儉儀在本局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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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容家團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梁少梅的編制外合同續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梁曉玲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起在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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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的批示:

本局第四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戴世華——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f)項的規定,應其要求,解除有關合同,由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本局散位人員的有關合同獲續期一年,執行相關職務:

劉志明及陳惠娟,為第五職階及第三職階助理員,各由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及六月十三日起生效;

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羅百富及第四職階助理員石小玲,由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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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民 政 總 署

決 議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市民事務辦公室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楊慕寰學士,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540點,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行政輔助部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三職階三等文員陳淑儀,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職級調整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230點,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行政輔助部陳建中學士,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30點,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會議所作之決議: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技術輔助辦公室馬穎姿,獲准簽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職級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60點,自二零零五年五月六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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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之批示:

唐, 繼宗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之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敦豪(澳門)運輸有限公司之轉運企業准照更改商業名稱為敦豪國際速遞(澳門)有限公司,准照編號17/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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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順達國際航空貨運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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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洪淑玲及何佩雯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公關督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鄭淑嫻及畢燕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陸添祥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220。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 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Vitória Alice Maria da Conceição及何艷媚分別在本局擔任公共會計廳廳長及公證處處長的定期委任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及七月二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 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莊綺雯在本局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獲續期兩年。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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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劉月薇及謝安琪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的編制外合約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30,各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及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高一職階:

李少昌及黃貝湘,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及七月二十七日起由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轉為第二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薪俸點為275;

Orlando da Graça do Espírito Santo,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九日起由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轉為第三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90;

馮麗儀,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起由第二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轉為第三職階特級普查暨調查員,薪俸點為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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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王春萍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5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二十六條的規定,梁玉文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及四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郭兆榮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九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33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梁國祥在 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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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應羅,景文之要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督察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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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發出的批示:

(一)消防局第四職階副消防區長李,志軍,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633-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消防局第四職階高級消防員張,永康,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692-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發出的批示:

(一)海關第四職階副關務督察曾,熾偉,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151-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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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第一職階二等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張可明之編制外合同至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終止,並由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起與其重新訂定為期一年之編制外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350,期滿可續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起,與楊子傑續簽為期一年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確定委任鄺志強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高級資訊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48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起,與陳其成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以擔任第一職階助理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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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鄭佩欣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職務,自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起,為期六個月,薪俸為19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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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葉燕蘭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監獄副獄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本監獄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卓官傑之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三職階,薪俸點為255點,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九日起具有追溯效力。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本監獄第一職階半熟練工人及熟練助理員麥燦雄之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二職階,薪俸點為140點,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起具有追溯效力。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c)項,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批准以附註方式更改本監獄第五職階熟練工人梁日勝之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所屬職級之第六職階,薪俸點為220點,由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七日起產生效力。

摘錄自獄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Purna Prasad Bokhim Limbu,澳門監獄獄警實習員,屬散位合同,應其要求,由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終止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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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之批示:

吳懷申,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周蘇,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張健,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之批示:

核准國際藥房場所設施改動,牌照編號為第33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下環街6號B福興大廈地下連閣樓,東主郭泰,居住於澳門馬場海邊馬路39號祐添大廈二十樓I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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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章炳泉——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在本局擔任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准 照 摘 錄

“麥當勞”,葡文名稱為“McDonald’s”和英文名稱為“McDonald’s”餐廳在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獲發第408/2005號牌照,持牌人為“Mak Ou Iao Han Cong Si”,葡文名稱為“MCMAC (Restaurantes) Companhia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MCMAC Company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二級,位於澳門友誼大馬路“金沙”娛樂場一樓一號商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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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鄭善懷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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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六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趙紀文為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50,為期六個月,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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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澳 門 格 蘭 披 治 大 賽 車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委員會協調員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應Humberto António Nunes碩士請求,其在本委員會擔任網頁、通訊及電腦行政技術員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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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安棟樑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伍健燧、梁美蓮及蘇藝明——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其等合同由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訂)及第四款之規定,李燦烽、陳寶霞、陳少釗、羅誠智、李永光及張潤民在本局分別擔任副局長、土地管理廳廳長、研究暨文件處處長、運輸管理處處長、資訊處處長及整治、信號暨監管組組長之定期委任獲得續期一年,首兩位各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及八月十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José Carlos Pereira Madaleno,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應其解除編制外合同之請求,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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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政 府 船 塢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楊振雄及張桂杰,獲確定委任為本廠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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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日於政府船塢

廠長 何蔣祺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之合格應考人,分別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以下職位:

評核成績中唯一應考人第二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李世堅,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名的第二職階一等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趙國光、陳俊文及張仲麟,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社會工作助理技術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五名的第二職階一等技術監督員吳健斌、陳瑞生、郭杰平、劉志雄及鍾國基,獲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監督員;

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二名的第二職階二等文員梁思及黃錦屏,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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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民 航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茲公佈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批示核准的民航局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修改:

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修改

帳目編號 項目 增加 注銷
 

收益

   
732 違例罰款* $ 0.00 $ 0.00
9

成本

   

651

領導階層人員薪酬   $ 375,000.00
652 員工工資及薪酬 $ 300,000.00  
6531 假期津貼 $ 30,000.00  
6532 聖誕津貼 $ 30,000.00  
6538 交際費補助   $ 50,000.00
6539 結婚/出生/其他津貼 $ 15,000.00  
658 其他人事費用及負擔 $ 50,000.00  
  總計 $ 425,000.00 $ 425,000.00

*新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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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於民航局行政委員會—— 代主席:陳穎雄—— 正選委員:夏利樂(財政局代表)—— 候補委員:何曼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