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期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澳 門 金 融 管 理 局

通 告

2004年度財務報告書及帳目

目 錄

1. 澳門金融管理局的職責
2. 澳門金融管理局的組織架構
2.1 2004年的組織架構
2.2 2004年的各部門負責人
3. 澳門金融管理局的工作
3.1 工作績效
3.1.1 對金融體系的規範與監察
3.1.2 本地貨幣
3.1.3 外匯儲備
3.1.4 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
3.1.5 統計編制及經濟研究
3.1.6 流通貨幣及紀念幣之發行
3.2 對外推廣及合作
3.3 內部組織及管理
3.3.1 架構及組織
3.3.2 人力資源
3.3.3 培訓及出席會議
3.3.4 內部及獨立審計
4. 財務報告
4.1 資產負債表分析
4.1.1 資產變動概況
4.1.2 負債變動概況
4.1.3 資本儲備變動概況
4.2 損益分析
4.2.1 營運結餘
4.2.2 其他收入及支出
4.3 結餘分配建議
5. 澳門金融管理局監察委員會關於2004年度財務報告書的意見

附錄:

2004年12月31日澳門金融管理局的資產負債表
2004年度澳門金融管理局的損益表

1. 澳門金融管理局的職責

澳門金融管理局(簡稱澳金管局)的職責已列明於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所核准的組織章程中,其重點如下:

a)建議及輔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制定及施行貨幣、金融、外匯及保險政策;
b)根據規範貨幣、金融、外匯及保險活動的法規,指導、統籌及監察上述市場,確保其正常運作,並對該等市場的經營者進行監管;
c)監管貨幣的內部穩定及其對外的償還能力,以確保其完全可兌換性;
d)行使中央儲備庫職能及外匯與其他對外支付工具的管理人職能;
e)維持金融體系的穩定。

2. 澳門金融管理局的組織架構

根據《澳門金融管理局組織章程》第十四條的規定,該機構的管理機關包括行政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及諮詢委員會。

2.1. 2004年的組織架構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先生
委員:潘志輝先生
尹先龍先生1
盧文輝先生2

———

1自2004年9月1日起。
2截止2004年8月31日。

監察委員會

主席:歐安利先生
委員:林品莊女士
劉本立先生

諮詢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先生
委員:潘志輝先生
尹先龍先生1
盧文輝先生2
歐安利先生
張鴻義先生
蘇鈺龍先生
姜宜道先生3
馬竹豪先生4

———

1自2004年9月1日起。
2截止2004年8月31日。
3自2004年12月10日起。
4截止2004年12月9日。

2.2. 2004年的各部門負責人

銀行監察處:

總監:尹先龍先生1
副總監:伍文湘女士

保險監察處:

總監:文禮士先生
副總監:萬美玲女士

貨幣暨匯兌處:

總監:鄧燦江先生
副總監:余擎斌先生
副總監:李偉斌先生

財務暨人事處:

總監:李可欣女士

———

1 截止2004年8月31日。

資訊辦公室:

代副總監:劉奇峰先生 2
副總監:黃德樑先生 3

研究暨統計辦公室:

總監:陳守信博士
副總監:岑錦燊先生 4
副總監:劉錦超先生 5

法律事務辦公室:

副總監:歐陽琦女士

內部審計辦公室:

副總監:李展程先生

行政委員會主席輔助辦公室

———

2自2004年11月12日起。
3截止2004年12月28日。
4被調派到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5自2004年10月1日起。

3. 澳門金融管理局的工作

3.1. 工作績效

3.1.1 對金融體系的規範與監察

a)銀行業

對澳門銀行業而言,2004年是表現理想的一年。隨著本地經濟的持續增長,澳門銀行業在保持穩健經營的同時,亦繼續保持繁榮和發展。受惠於勞動力市場的改善、房地產市道的復甦、利率的持續低企以及銀行風險管理水平的提高等,銀行體系的不良貸款及呆壞帳準備金持續下降,整體資產素質大為改善。另一方面,銀行體系的資本充足率遠高於國際標準水平,這表明銀行體系依然相當穩固。同時,偏低的貸存比率,顯示了銀行體系的流動資金相當充裕。

為了履行維護澳門金融體系安全穩健的職責,澳金管局一如既往地注重日常的監管工作,尤其是密切監控認可機構的運作情況及財政狀況。在2004年,雖然現場審查的總量仍維持在以往的水平,但無論進行現場審查或非現場審查,均趨向採用風險為本的模式,並將審查的範圍進一步擴展至反洗錢和反恐佈主義融資等領域。與此同時,為了達到綜合監管和維持金融市場穩健的目標,澳金管局透過簽署諒解備忘錄的方式或依照巴塞爾銀行監察委員會訂定的國際慣例,與外地的中央銀行和監管當局保持著緊密的合作關係,以便交換有關跨境機構的信息,以及就共同關注的監管事宜進行合作。

確保監管的有效性,澳金管局除了根據不斷變化的市場營商環境去完善現行的法律及監管框架,亦致力於緊跟有關的國際監管準則。同時,澳金管局亦一直與有關的國際組織保持密切的聯繫,就共同關注的監管問題和市場發展動向交換意見。

為了履行澳門特區作為離岸銀行監管組織(Offshore Group of Banking Supervisors)和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Asia/ /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成員對反洗錢和反恐佈主義融資方面的承諾,澳金管局在修訂有關法律規定及提升公眾認知等方面,繼續與有關的政府部門積極協調。2004年3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技術支援人員應邀來澳,評估本地有關反洗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方面的監管措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代表認為澳金管局在2002年5月推行的反洗錢指引符合國際準則,並為加強有關的監管措施提出了一些寶貴的意見。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出的意見及反洗錢金融行動組織最近修訂的建議,澳金管局現正著手修改有關的反洗錢指引,以進一步強化整體的監管措施。另外,澳金管局亦透過研討會或宣傳單張等方式,提高業界反洗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的能力以及公眾對反洗錢的認識。

為配合國務院於2004年8月批准澳門銀行試辦個人人民幣業務,一套與此相關的監管措施亦隨即實施。為便於個人人民幣業務的跨境監管和信息交換,澳金管局與中國人民銀行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就監管個人人民幣業務的有關事宜訂定了合作框架。為確保銀行對個人人民幣業務的經營風險有充分的認識,進而能夠審慎地做好相關的風險管理工作,澳金管局在諮詢業界意見後,於2004年10月發出了新的監管指引。新指引要求銀行在開辦人民幣業務之前,必須就其內控系統和風險管理程序進行自我評估,以確保銀行能夠有效地管理各項個人人民幣業務及監控該等業務所帶來的風險。新指引亦要求銀行按月編制報表,匯報其人民幣業務的具體情況。澳金管局不但根據銀行提交的月報表進行非現場審核,而且還將個人人民幣業務納入現場審查的工作範圍,以確保個人人民幣業務的健康發展。

毋容置疑,充足的資本是銀行體系穩健的基礎。經過長時間的國際性諮詢和討論後,巴塞爾銀行監察委員會於2004年6月完成了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並計劃於2006年年底在其成員國實施,而詳盡的風險度量方法則預計在2007年年底實施。澳金管局認為新協定不僅能促進銀行體系的安全與穩定,而且還有助於鞏固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根據澳門的實際情況,雖然在近期內難以將新資本協定完全套用到澳門的銀行業,但是澳金管局依然會推動澳門的銀行業向着新協定的基本方向與要求發展。作為前期準備工作,澳金管局於2004年8月就實施新協定的範圍、步伐和其他相關的實施問題向銀行界徵詢了意見。澳金管局現正研究所收集的意見,並在新協定的逐步實施方面與銀行界保持緊密合作。

保障消費者權益一直是金融監管的目的之一。為了擴闊收入來源和滿足客戶需求,銀行業正致力於開發非利息業務和銷售新的金融或投資產品。澳金管局認為有必要加強對該等業務的監管,並借鑒銀行現行的慣例、國際證監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提倡的監管原則及其他有關的國際標準和做法,正在草擬一份適合澳門實際情況的操守準則,用以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和金融服務水平的提高。

房地產按揭一直是澳門銀行的主要業務之一。近期樓價攀升,銀行的按揭業務亦錄得大幅增長。然而,房地產市道往往存在著不可預知的過熱,過份依賴房地產按揭可能會為銀行帶來較為長期的風險,使銀行容易受到房地產價格波動的影響。為此,銀行必須密切關注有關情況,並須實施足夠的監控措施以更適當和審慎地管理有關風險。有鑒於此,澳金管局正在檢討銀行現行的風險防範措施,評估該等措施是否足夠應付風險,並研究是否有必要引入其他監管措施,如設定貸款與估值比率限制等。為使研究工作順利進行,澳金管局在2004年12月進行了一次詳細調查,收集了各銀行的按揭政策及其對制定貸款與估值比率限制的意見及建議。調查的初步結果顯示,銀行對於制定該項比率限制政策普遍持支持態度。

除了充當維持金融市場穩定的角色外,澳金管局亦一直發揮著推動者的作用,努力推動金融市場的發展。澳門與內地經濟融合的日益深化,以及內地金融市場的逐步開放與發展,都將為澳門銀行帶來新的商機。為了推動兩地銀行的業務合作,澳金管局與內地有關當局一直保持著良好而緊密的溝通。在2004年,澳金管局參與了第四屆及主辦了第五屆“粵澳金融合作例會”。這些例會在加強兩地金融合作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此外,在參加了CEPA第二階段有關金融服務部份的磋商後,澳金管局亦組織了澳門金融界訪問團到內地訪問,以加強相互交流及尋找合作機會。

為維持金融體系的健康與穩定,澳金管局堅持不懈地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在有關政府部門的支援下,澳金管局對懷疑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的實體進行了調查,並在掌握充分證據的情況下,根據《金融體系法律制度》及其他特別法規的有關規定提出起訴。

當然,為維護澳門銀行體系的安全與穩定,推動銀行業的持續發展,澳金管局將繼續履行其監管職責,密切監視認可金融機構的營運狀況,致力打擊非法金融活動,不斷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以及與業界、其他政府部門及外地金融監管機構保持溝通與合作。

b)保險業

2004年,澳金管局履行其保險監管職責的目的主要有兩個:一個確保保險市場的正常運作,另一個是維護保單持有人及第三者的合法權益。

在保險法例方面,強制性遊艇民事責任保險的保險費率表已經公佈實施;將由澳金管局管理的 “旅遊業賠償基金”的法律文件草擬工作亦已完成;值得一提的是,有關保險合約的法例檢討工作將會在2005年完成。

對保險主體的監管主要是透過對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從而進行有效的監控,例如技術準備基金及其擔保資產的分析和監控。

2004年,澳金管局對4間機構進行了現場審查,其中包括兩間壽險公司、一間非壽險公司和一間診所。這些個案涉及保險公司對非澳門居民發出保單的內部監管、退休基金的管理活動、一間正在進行結業程序的非壽險公司的賠償情況,以及一間診所對非澳門居民發出身體檢查證明書。

根據監管保險中介人法例的規定,未能於過渡期內通過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或獲得豁免的中介人,其牌照將被廢止。因此,在2004年裡,共有278個中介人牌照被吊銷(當中17個為保險推銷員,其餘261個為個人保險代理人)。

有關保險中介人牌照的變動情況,2004年度總共發出471個新的牌照,包括6個法人保險代理人、一個保險經紀人、402個個人保險代理人以及62個保險推銷員。與此同時,有500個牌照被取消,當中444個為個人保險代理人,53個為保險推銷員及3個法人保險代理人。因此,截止2004年年底,在澳金管局登記的保險代理人有1,695個(1,651個為個人及44個為團體),保險推銷員有439個,保險經紀人有10個,總數為2,144個。

受澳金管局的委託,澳門金融學會負責保險中介人的資格考試,並在2004年度安排了1,743人次的考試。

在2004年裡,另一間非壽險公司表示將依照總公司的決定退出澳門市場。因此,截止2004年年底,共有4間非壽險公司正在進行結業程序,而澳金管局正密切監視有關程序,以保障保單持有人及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在新產品方面,2004年度保險市場共獲准推出了41個壽險產品(其中12個為更新產品)、10個壽險附加契約和16個非壽險產品(其中6個為更新產品)。

同時,面對龐大的投資相連人壽產品的市場需求,以及這類產品投資選擇的多樣化需求,壽險公司共登記了4個新的投資相連產品及126個於澳門銷售的投資基金。

在私人退休基金方面,截止2004年年底,在澳金管局已登記了26個開放式退休基金及5個封閉式退休基金,而參與開放式退休基金的機構及個人分別有156間及13人。截止2004年年底,共有161間機構參加了退休金計劃,受保障的員工達33,959名,基金總資產約20億澳門幣。

鑒於9 11事件後的世界形勢,以及特區政府對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的配合,澳金管局繼續定期向保險公司提供懷疑恐怖分子及恐怖組織的名單,以便偵察及核對是否有恐怖分子或恐怖組織在澳門進行商業交易。不過,到目前為止,澳門尚未發現任何個案。

為了有效地防止及打擊清洗黑錢活動,在檢討了本澳有關的法律框架後,澳金管局制定了一些保險市場必須遵守的措施,以便偵查及防止這類活動。

為向保險從業人員提供快捷的法例及監管信息,澳金管局繼續使用“SMS”短訊服務,並得到了業界的廣泛認同。

2004年,在澳門舉行了由廣東、香港、深圳及澳門保監官員參加的四方會議。會議主要討論的議題是加強各地保險監管的合作,以及打擊在中國內地非法銷售保單 (俗稱 “地下保單”)。

最後,內地與澳門所簽訂的CEPA繼續引起本地保險業的廣泛興趣和關注。澳門金融學會現正籌備在澳門舉辦內地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以便澳門居民獲得內地保險從業員資格。

3.1.2 本地貨幣

本地貨幣(澳門幣)的可兌換性及穩定性,對本地金融市場的穩定乃至整個經濟的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為此,澳金管局致力於維護澳門幣作為本地主要交易貨幣的地位,並推動其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流通。

隨著CEPA的進一步深化,澳門與內地的經濟聯繫更為密切。同時,在自由行政策影響下,隨著大量內地遊客的湧入,越來越多的內地居民認識了澳門幣,從而提高了澳門幣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的認受性。

隨著越來越多的海外企業將業務擴展至澳門,本地銀行對流動資金管理工具的需求亦隨之增加,以澳門幣為面值發行的金融票據,在2004年年底錄得6.3%的年度增長,而未償付金融票據結餘達181.57億澳門幣。由於預期人民幣升值的投機性資金大量湧入香港同業市場,將利率推至極低水平,付予金融票據的平均利率亦由2003年的1.0%降至2004年的0.5%。

澳金管局通過提供同業結算帳戶服務,繼續有效地協助本地銀行管理其同業支付活動,其交易量亦由2003年的41,952宗 (7,853億澳門幣) 上升至2004年的45,978宗(7,757億澳門幣)。另一方面,流通貨幣亦由2003年的25.08億澳門幣增至2004年的29.34億澳門幣。

3.1.3 外匯儲備

截止2004年年底,澳門的外匯儲備總額達到435億澳門幣,較年初的347億澳門幣增加了25.4%。不但外匯儲備的總額創下歷史紀錄,其年度升幅亦創下9年來的新高。與外匯儲備相對應的負債的主要組成部份——向本地銀行發出的作為流動資金管理工具的金融票據在年底亦錄得6.3%的增長。由此可見,2004年外匯儲備資產增加的速度高於對本地機構澳門幣相關負債增長速度的趨勢仍然持續。

毫無疑問,外匯儲備在2004年急速上升,主要是由於澳門 經濟強勁增長的帶動。除了出口增加外,旅遊業的繁榮亦帶來可觀的外匯收入,而博彩業的快速發展則令外幣稅收大幅升。

再者,外匯儲備的投資回報亦直接令外匯儲備穩步上升。這些投資組合在2004年並未進行主要的結構調整,而是依循相同 的策略,將外匯儲備分拆成兩個不同的組合——流動組合及投資組合。與2003年的分割比例相比較,流動組合的比重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整體外匯儲備的快速增長。

流動組合仍然偏重於短期和流動性強的投資工具,在2004 年採取的策略是大量持有美元貨幣市場產品並減持港元產品。由於這兩種貨幣的息差因美元利率較高而拉闊,因此在年內賺取了可觀的額外回報。至於投資組合,2004年是美國貨幣緊縮週期的開始,而債券市場假如不算困難的一年,也屬反覆的一年,故投資策略是於防禦之餘,策略性地把握獲利機會。另外,在2004 年值得一提的策略是持有較長年期的證券,並且債券投資中的一部份短期轉中長期。得益於去年環球債券孳息曲線平坦化,尤其是美國國庫券,該舉措保持了相對理想的回報。

另一方面,因為美元貶值的壓力延續至2004年,所以投資 組合繼續分散投資於美元及港元以外的外幣,並且獲得不俗的表現。最後,外聘基金經理管理的投資組合在去年亦取得合理的回報,雖然遜於2003年的數字,但大致上與選定的指標回報相符。

總的來說,雖然國際金融市場在2004年度大幅波動,但澳 門外匯儲備的管理仍能安然渡過,並在年度經營收入方面錄得合理的升幅。在計入金融票據及本地銀行清償帳戶的利息支出後,2004年獲得5.02億澳門幣的淨投資收入,相當於10.9%的年度增長。

3.1.4 澳門特別行政區儲備基金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澳門特區儲備基金總額為108.89億澳門幣,全年淨收入為1.129億澳門幣。

特區的儲備基金主要投資在港元及美元產品上。受香港利率低企及美國債券下跌的影響,該投資組合中來自貨幣市場及資本市場的收入分別減少34.6%和11.8%。

為使特區儲備基金的投資組合更趨合理和平衡,澳金管局在2004年調整了貨幣市場及資本市場的投資比例。為求在貨幣市場獲得較高回報,部份儲備基金投資於遠匯市場,並且得益於美元兌港元的回報溢價。同時,一部份儲備基金亦被分配至利息收入相對較高的債券市場,包括歐洲及澳洲債券市場。

此外,2004年提高了外聘基金經理管理的投資金額,並授權其進行更多樣化的債券投資,將投資範圍擴闊至不同市場。

在過去的一年裡,澳金管局順利地將大約10%的儲備基金由澳門幣轉換為外幣資產,其中包括美元、港元、歐元及澳元債券。

3.1.5 統計編制及經濟研究

在澳金管局組織章程(第14/96/M號法令)及澳門資料統計體系(第62/96/M號法令)的法律架構下,澳金管局被賦予特定的統計及研究職能。在2004年裡,澳金管局一方面致力擴闊貨幣 金融統計的範圍,另一方面繼續提升統計及經濟研究工作的素質。

貨幣機構每月提交的財務報表仍然是編制大部份貨幣金融統計的主要原始資料。澳金管局遵從國際標準所倡議有關官方統計的適時性,在每個參考月結束後的60天內發放主要貨幣金融統計,如貨幣供應、信貸、澳金管局綜合數及利率等數據。此外,為監察澳門居民對人民幣的使用情況及其對貨幣金融統計的相關影響,特別是當本地銀行體系於2004年11月開始推出人民幣業務後,澳金管局開始定期收集本地金融體系的人民幣交易及存量數據。

根據廣泛調查及數據模型所提供的資料,澳金管局編制了第二套完整的澳門特區國際收支平衡表。為了讓公眾更方便及更有系統地使用相關資料,澳金管局亦出版了一本國際收支平衡表刊物,匯集了以2002年及2003年為參考年的詳細資料。澳金管局連續第三年聯同全球約70個統計機關參與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的“證券投資調查”工作。澳門特區的調查結果已根據所協議的時間表遞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詳細的《2003證券投資調查》報告也在2004年9月對外發表。

在統計編制工作方面,澳金管局與其他政府部門繼續保持緊密合作。在2004年裡,澳金管局除一如既往地提供澳門金融機 構的產出數據,作為輔助統計暨普查局編制本地生產總值外,亦開展了一系列的調查項目。

其一,為提高以支出法估算本地生產總值內有關對外部門的數據質量,澳金管局開展了一項“金融業服務進出口調查”。為了在成本效益及統計準確性之間取得平衡,調查模式包括季度性樣本調查及澳金管局的常規性全查。每年首三季的樣本調查對象包括了澳門的主要金融機構,而收集年度數據的第四季調查則包括全體的金融機構。

其二,澳金管局進行了一項年度“金融業利息收付調查”。收集數據的目的是為研究以生產法估算本地生產總值有關間接評估的金融中介服務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Services Indirectly Measured)。再者,為協助修訂澳門特區以往的本地生產總值,澳金管局亦進行了一項“金融業服務進出口及利息收付調查1998-2003”。

自2002年開始,澳金管局為協助財政局進行編制政府財政統計,亦進行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自治機構存款狀況月度調查”。同時,澳金管局亦積極參與為本地統計項目提供諮詢建議的澳門特區政府統計諮詢委員會工作。

澳金管局深信,適當地發佈統計數據將有助提高經濟政策的透明度,加強金融市場的有效運作,並為海內外投資者對本澳經濟前景作專業評估時提供參考。在這項工作上,我們繼續為公眾提供完備、易於取閱且主要由本局編制的各項統計數據。主要的貨幣金融統計、國際收支統計及證券投資統計均定期透過本地傳媒向外發佈。最新的統計數據是透過澳金管局每週出版的《經濟摘要》對外發放,而由澳金管局編制的統計資料則透過澳金管局定期刊物詳盡地發佈,包括《金融統計月報》、每季出版的《澳門保險業務報告》、《澳門金融管理局年報》、《國際收支平衡表年度報告》及《證券投資調查年度報告》。各界人士亦能隨時查閱澳金管局官方網頁內的新聞稿、統計數據及刊物。

同時,澳金管局也借助其他不同的本地及國際刊物擴大澳門統計數據的發放渠道。主要的貨幣金融統計可於本地區其他政府定期刊物,如《澳門經濟季刊》、《澳門年鑑》、《澳門主要統計指標》 、《統計月刊》、《澳門資料》及《統計年鑑》內查閱。自2002年開始,澳金管局與統計暨普查局及財政局合作,每月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供有關實質部門、貨幣金融及政府財政等統計資料,刊載在其統計刊物《國際金融統計》澳門特區專頁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自2004年開始在其《國際收支統計年鑑》內刊載澳門特區的官方國際收支統計。

作為澳門特區具中央銀行性質的機構,澳金管局致力進行具素質的經濟研究,以加強政策推行的可信性。於2004年內,澳 金管局從事了多項專題研究,當中包括澳門的中央銀行制度、金融穩定及經濟增長、金融服務的多元化、澳門特區的旅遊業、綜合銀行的實務運作、澳門幣匯率指數、進口需求函數以及通縮等課題。在提升透明度及服務公眾的大前提下,相關的研究成果已刊載於各期並以中、英兩種語文撰寫的《澳門金融管理局季報》上。其他的研究刊物還包括每週出版的《經濟摘要》、每月出版的《國際經濟回顧》及《澳門金融管理局年報》,它們繼續就澳門及其主要經濟伙伴的發展狀況提供適時及專業的評估。這些研究結果加強了公眾對澳門經濟及澳金管局運作的了解,亦滿足了投資者、學者、國際組織及評級機構的需求。

最後,根據澳門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澳金管局在2004年3月正式推行有關統計和研究範疇的服務承諾。服務範圍包括發放澳門特區的官方統計及澳金管局刊物;以及回應關於澳門貨幣金融統計、澳門經濟資料及澳金管局統計調查問卷的查詢。在 2004年裡,澳金管局均能按期履行有關的承諾。

3.1.6 流通貨幣及紀念幣之發行

為統一防偽特徵,提升防偽功能,加強耐流通性,澳金管局與兩家發鈔銀行一起,經過長時間的準備,現正逐步推出新系列的流通紙幣。中國銀行已於2004年1月推出新版拾圓澳門幣紙幣,這是該銀行發行加入先進防偽特徵之新版紙幣系列中首先推出市面者。是次發行是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2003年9月18日第30/2003號行政法規所核准。發行量共800萬張,而該系列之其他新版紙幣將於2005年上半年逐步推出。同時,大西洋銀行也將自2005年年中開始,陸續向市場推出新版紙幣。

根據以往在農曆新年發行紀念幣之傳統,猴年紀念幣已於2004年推出,並分別鑄有金幣及銀幣兩種款式。該紀念幣由本地著名藝術家梁晚年所設計,且由英國皇家鑄幣廠所精鑄。

為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五週年,一系列之紀念幣包括鍍金銀幣及銀幣亦相繼於2004年12月發行。該系列紀念幣由本地知名設計師馬偉達精心設計,並由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鑄造。同時,澳金管局聯同澳門特區郵政局推出了限量版之回歸紀念幣郵摺。為增加其珍藏價值,紀念幣郵摺及郵票均同時刻有與該紀念幣相同之編號。

3.2 對外推廣及合作

為推動澳門金融業的健康發展,使金融業更好地服務於本澳經濟的發展需要,澳金管局在2004年舉辦及參與了一系列的推 廣及合作活動。

2004年年初,澳金管局就積極參與“中國內地與港澳經貿合作及發展研討會”以及在北京、上海和廣州舉行的“CEPA香港澳門推廣週” 系列活動。這是CEPA自2004年正式實施後舉辦的第一個全國性、綜合性的大型活動。出席會議的代表包括中央有關部委和香港、澳門特區政府的官員,以及來自內地一些省市的領導人、港澳和內地的企業界人士、知名專家學者、新聞界人士300多人。

2004年3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應邀派專家來澳評估了澳門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的法律法規、監察措施、執行情況。經過兩個星期實地調查和評估,澳門得到了專家小組的正面評價,並獲得了專家的一些寶貴意見。

自2004年4月開始,澳金管局與中國人民銀行就開放人民幣業務事宜舉行會談,並於8月就此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允許澳門的銀行開辦個人人民幣的存款、兌換、匯款、銀行卡4項業務。同年11月人民幣業務的正式開辦,直接方便了兩地居民的往來和旅遊消費,也為澳門居民持有的人民幣資產提供了一個保值增值的渠道。另外,為配合澳門開辦人民幣業務,澳金管局連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邀請中國人民銀行的專家於11月來澳舉辦“人民幣知多些”講座,以提高公眾和從業人員對人民幣的認識和辨別能力。

2004年5月,澳金管局應邀參加了由北京市政府、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聯合舉辦的“2004北京國際金融論壇”。出席是次論壇的有國內外政要、著名經濟學家、金融學家、企業家和學者300多人。

2004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的工作小組應邀訪澳,就反洗錢雙邊合作議題與澳金管局及司法警察局、博彩監察協調局進行了會談,並就雙方的合作領域和方式、建立兩地信息交換渠道、互相協調打擊清洗黑錢等問題達成共識。

2004年10月,澳金管局會同銀行公會和保險公會,組織澳 門金融界代表團訪問北京和上海,得到了國務院和上海市政府領導的親切接見,並與國務院港澳辦、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保監會、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銀監局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以及與中國銀行業協會、上海銀行同業公會、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聯、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等單位負責人進行了會談,共同探討了進一步加強兩地金融交流和合作的許多具體事宜,達成了許多共識和合作意向,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2004年11月,澳金管局在澳門主辦了“第四屆粵港深澳保險監管聯席會議”。廣東、香港、深圳、澳門四地的保險監管官員匯聚一堂,就建立多邊信息交換機制、加強相互監管合作、進一步打擊“地下保單”等問題達成共識,並逐步付諸實施。

一如既往,在2004年裡,澳金管局分別與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中國銀監會、香港金融管理局及香港證監會每半年舉行一次例會,互相通報雙方最新的經濟、金融發展情況和行之有效的金融監管措施,探討進一步加強雙方金融交流和合作發展的領域、渠道、機制和方式,研究雙方在金融監管方面進行信息交流、技術支援、人員培訓等問題。這些例會對促進澳門與鄰近地區金融業的共同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為了加強監管的有效性,促進澳門金融業的健康發展,2004年澳金管局參加了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集團(World Bank Group)、國際清算銀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離岸銀行監管組織、東南亞與新西蘭及澳洲中央銀行組織(Central Banking Group of South East Asia, New Zealand and Australia)、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國際保險反詐騙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Fraud Agencies, Inc.)等國際組織所舉辦的各種國際性會議和活動,了解了最新的國際金融發展趨勢和監管資訊,從而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完善澳門的監管法例和監管方式,促進澳門金融的健康發展。

同時,2004年,為了豐富員工的銀行、保險知識,提高他們的監管水平,澳金管局派員參加了由一些國際金融組織、國際保險組織或其他國家(地區)舉辦的研討會或培訓課程達80個。

3.3 內部組織及管理

3.3.1 組織與架構

於2004年9月,秘書處進行了重組,並改名為行政委員會主席輔助辦公室,專責為行政委員會主席提供行政及後勤輔助等工作。重組後該部門不但增加了員工,也增加了功能,繼而更好地提供行政協調及輔助服務。

3.3.2 人力資源

截止2004年年底,僱員人數為137人,較2003年減少2人,分別在管理及顧問階層和文員各減少1人。

表I.1 人力資源趨勢表,2002-2004

  2002 2003 2004
年度僱員人數 (年末) 140 139 137
管理及顧問階層 16 16 15
主任 10 9 9
高級技術員 51 51 51
助理技術員 13 13 13
文員 39 39 38
庶務員 11 11 11

附註:不包括行政委員會的成員。

3.3.3 培訓及出席會議

為了提高員工的專業知識及技能,澳金管局於2004年組織 了多項培訓活動,總計參與的共有181人次,主要集中在銀行和保險監察範疇以及其他與澳金管局職能有關之技術領域。具體可概括為以下幾方面:

技術專業方面的培訓——25人次;
研討會及工作坊——70人次;
資訊技術的培訓——5人次;
語言課程培訓——6人次。

此外,2004年內行政委員會成員及領導人員代表澳金管局出席了多項國際性會議,其中包括:

.於中國北京召開的“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會議;
.於英國倫敦召開的“離岸銀行監管組織會議”;
.於瑞士巴塞爾召開的“Supervision of Financial Conglomerates” 研討會;
.於日本東京及京都召開的“中央銀行研討會”;
.於菲律賓馬尼拉召開的“The New Basel Capital Accord — Practical Application Issues”研討會;
.於英國倫敦召開的“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Fraud Agencies, Inc.”年會;
.於美國華盛頓召開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及“世界銀行集團”年度會議;
.於中國北京召開的“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Reforms, Achievement and Challenges: China and Its Partners in Statistical Cooperation” 以及 “Satellite Meeting on General Data Dissemination System”會議;
.於韓國濟州島召開的“亞洲開發銀行年度會議”;
.於瑞士巴塞爾召開的“國際清算銀行年度會議活動”;
.於新加坡召開的“Asia Pacific Regional Conference on Electronic Safety and Soundness for Financial Services”會議;
.於日本東京召開的“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Combat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研討會及工作坊;
.於中國北京召開的“2004北京國際金融論壇”;
.於韓國漢城召開的“亞太區清洗黑錢組織2004年年度會議及論壇”;
.於德國法蘭克福召開的“Foreign Exchange Management”研討會;
.於瑞士巴塞爾召開的“Asset Liability Management”研討會;
.於新加坡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 及“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為亞洲保險監管員舉辦的保險監管研討會;
.於馬來西亞吉隆坡召開的“6th SEACEN Conference of Directors of Supervision of Asia Pacific Economies”會議;
.於西班牙馬德里召開的“離岸銀行監管組織會議、SEANZA會議”及“第十三屆銀行監察官員會議”;
.於汶萊斯里卡巴灣召開的“APG Typologies Workshop 2004 and Implementation Workshop on Alternative Remittance Systems”;
.於瑞士巴塞爾召開的“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and Auditing for Banks”研討會;
.於美國亞特蘭大召開的“SWIFT/2004”年會;
.於德國法蘭克福召開的“Cash Processing and Combating Counterfeit Money”研討會。
.於泰國曼谷召開的“第二十二屆東亞保險大會會議”及“第二十屆亞洲保險業監督聯會會議”。

3.3.4 內部及獨立審計

2004年是內部審計辦公室任務繁重的一年,為了配合澳門特區政府進行行政改革和澳金管局管理資訊系統的升級,內部審計辦公室按工作重點和範圍作出了相應的調整。

除了履行一貫的內部審計任務,繼續為完成澳金管局的財務系統開發計劃擔當顧問的角色和協調推行 “服務承諾計劃” , 改善現有行政程序的質量外,更將通過內部審計活動來確認和評估可能存在的風險,致力提升風險管理水平和改進內部控制系統,以協助澳金管局行政委員會達成既定的管理目標。

在企業管治方面,內部審計辦公室除了在採購和資產管理方面提供了改善建議外,還在其他方面提出了一些加強有效管治的改進措施。在未來的一年,內部審計辦公室將因應本局運作情況的變動而專注於建立企業風險管治的措施。

4. 財務報告

4.1 資產負債表分析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澳金管局的主要財政狀況可參考表I.2 之資產負債表。與2003年同期相比較,資產及負債分別增長了20.5% 及21.3%,資本儲備亦錄得11.6% 的增幅。

表I.2 資產負債表項目變動,2003-2004

(百萬澳門幣計)

項目 2003年
12月31日
2004年
12月31日
變動
數值 %
資產 45,798.9 55,209.8 9,410.9 20.5
外匯儲備 34,733.5 43,540.4 8,806.9 25.4
本地區信貸及其他投資 10,689.5 11,247.9 558.4 5.2
其他資產 375.9 421.5 45.6 12.1
負債 42,359.8 51,373.4 9,013.6 21.3
公共部門存款 9,740.7 17,000.9 7,260.2 74.5
金融機構存款 2,171.1 2,437.1 266.0 12.3
負債證明書 2,393.4 2,831.0 437.6 18.3
金融票據 17,076.0 18,157.0 1,081.0 6.3
特別負債 10,902.3 10,889.1 -13.2 -0.1
其他負債 76.3 58.3 -18.0 -23.6
資本儲備 3,439.1 3,836.4 397.3 11.6
資本滾存 1,574.1 1,735.1 161.0 10.2
一般風險準備金 1,504.0 1,646.0 142.0 9.4
本年度盈餘 361.0 455.3 94.3 26.1

4.1.1 資產變動概況

外匯儲備是澳金管局資產的主要組成部份,2004年年底的餘額約為435.4億澳門幣。在外匯儲備的3個主要組成部份中,銀行存款佔的比重最大,達321.9億澳門幣,比去年大幅增加了83.9億澳門幣。“海外債券投資”及“外託管理基金”也分別錄得 71.1億及42.2億澳門幣;與2003年比較,兩者分別增加了約3億澳門幣和1.2億澳門幣。

澳金管局資產的第二大組成部份之“本地區信貸及其他投資”,比去年增加了5.6億澳門幣。此項變動主要是由外幣組合中的“其他投資” 及“指定款項投資”之增長所帶動。該兩項外幣投資分別錄得44.6% 及12.8% 的升幅。後者增幅的部份原因與將澳門幣資產轉換成外幣資產有關,因此,在“指定款項投資”項目上,澳門幣部份在本年度下跌了約18%。此外,由澳金管局所管理之澳門特區儲備基金的資產項目,與去年比較,則增加了5.2%。

4.1.2 負債變動概況

“金融票據”作為市場流動性的調節工具,繼續成為澳金管局負債項目下的最主要組成部份,佔總負債的35.3%,比2003年增加了6.3%。

“特別負債”反映了澳金管局對澳門特區儲備基金之負債,其佔總負債的比重仍然較大,約為21.2%,但截至2004年年底,該項目總額輕微下跌了0.1%。

在“其他負債”之項目中,金融機構在澳金管局之存款及負債證明書分別增加了約12.3% 和18.3%,總額達24.4億澳門幣及28.3億澳門幣。截至2004年年底,公共部門的存款更高達170億澳門幣,增幅達74.5%。

4.1.3 資本儲備變動概況

本年度營運結餘的大幅增加,使“一般風險準備金”也相應出現了9.4% 的升幅,“資本滾存”也上升了10.2%,至17.4億澳門幣。

“一般風險準備金”截至年底為16.5億澳門幣,反映了澳金管局一貫奉行之審慎管理政策,因為須確保較合理水平的儲備,以抵禦不能預計的市場動盪所帶來的財務損失。

本年度的盈餘與2003年相比,成績明顯較為理想,錄得約達 4.6億澳門幣盈餘。

4.2 損益分析

表I.3 損益報告表,2003-2004

(百萬澳門幣計)

項目 2003 2004 變動
數值 %
營運收益 455.9 500.4 44.5 9.8
行政收益 159.5 224.1 64.6 40.5
行政開支 115.9 131.8 15.9 13.7
準備金撥款 142.0 142.0 0.0 0.0
其他收益 3.1 3.6 0.5 16.1
其他開支 0.8 0.7 -0.1 -12.5
員工福利基金撥款 0.0 0.0 0.0 --
非經常性損益 1.3 0.5 -0.8 -61.5
前期損益 -0.1 1.2 1.3 -1,300.0
盈餘淨額 361.0 455.3 94.3 26.1

4.2.1 營運結餘

由於經濟繁榮及奉行審慎管理儲備的政策,本年度的營運收益達5億澳門幣,較預期目標和2003年的收益為高。本年度全球經濟活動復甦,遠遠超過了市場的預期,使通貨膨脹的壓力進一步加強。為此,多間主要中央銀行實施了一連串緊縮貨幣的政策。息率走勢向上的預期,使債券孳息率上揚及債券價格下跌。由於2004年仍採取了以美國國庫債券期貨作對沖的策略,故全年債券投資組合的實際回報,有顯著的上升。

2004年,雖然美元仍趨走弱,但與2003年相比,其跌勢已相對緩和。策略性多元化的外幣投資組合為本年度帶來了豐厚的收益。由於港元兌美元由強轉弱,使外幣投資組合的資產,在年底時因估值回升而大大提高了營運收益。

由外聘基金經理管理之投資組合,全年錄得約1.2億澳門幣的收益,年回報率為2.7%,接近基準回報率。

總體而言,年度營運收益高於預算的1.3億澳門幣,約為預算的4倍。

4.2.2 其他收入及支出

與2003年相比,本年的“行政收益”總額錄得40.5% 的增幅。該項目之持續性上升主要是由表現非常理想的博彩專營稅收增加所帶動,此增幅也再次顯現了旅遊業之迅速發展。

相對2003年度的支出,“第三者提供之服務”大幅增加了 95.1%,該項支出主要是增加了電腦器材的購置及支付中國銀行增印拾圓、壹佰圓及伍佰圓之流通紙幣的費用。

4.3 結餘分配建議

鑒於上述情況,並根據3月11日第14/96/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金融管理局組織章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行政委員會建議將2004年度總額為455,281,160.27澳門幣的盈餘淨額作如下分配:

.撥予澳門特區政府50,000,000.00澳門幣;
.撥予澳門金融管理局 “ 712-累積結餘, 財產儲備 ” 帳戶 405,281,160.27澳門幣。

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於澳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行政委員:潘志輝
尹先龍

5. 澳門金融管理局監察委員會關於2004年度財務報告書的意見

監察委員會行使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六款規定的職權,對澳門金融管理局在二零零四年度開展的業務工作進行監察。

有關的監察工作主要是透過澳門金融管理局每月按時送交的財務報告和行政委員會所給予的合作而進行的。

經分析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計算表後,得出以下結論:

1. 主要會計項目的數值及演變如下(以澳門幣百萬元計)。

項目 二零零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增長率(%)
總淨資產 45,799 55,210 20.5
外匯儲備 34,734 43,540 25.4
總資本儲備 3,439 3,836 11.5
總收益 1,085 1,082 -0.3
總開支 724 627 -13.4
本年度盈餘 361 455 26.0

2. 在資產方面有所增長主要是由於外匯儲備方面錄得百分之二十五點四的增長,雖然另一主要項目(本地區信貸方面)亦錄得約五點二的增長。

3. 在資本儲備方面,值得一提的是一般風險準備金增加了澳門幣一億四千二百萬元。加上結餘轉移,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般風險準備金已達至澳門幣十六億四千六百萬元。

4. 總收益錄得了百分之零點三的下降,但是,總開支額更大幅度的減少(達百分之十三點四),故此,二零零四年之盈餘比去年增加了澳門幣九千四百萬元左右,即多增百分之二十六。

5. 現金流量(包括淨盈餘、準備金、攤銷及折舊)達六億一千五百萬澳門幣,佔全年總收益的百分之五十六點八。

6. 基本保障比率(減去一年期以下外幣負債的外匯儲備與澳門幣負債之間的關係)為百分之一百零七點五,較法定的百分之九十最低限額為高。

基於以上所述,監察委員會根據三月十一日第14/96/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六款e項的規定,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舉行的會議上議決如下:

a)澳門金融管理局能適當及如期地提交所需的資料及會計 帳項;
b)認同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計算表均能清楚闡明澳門金融管理局的資產及財務狀況,亦明確地顯示出澳門幣負債及外匯儲備的組合;
c)對二零零四年呈交的帳目顯示出澳門金融管理局的良好財政狀況予以祝賀;
d)鑒於金融管理局二零零四財政年度的財務報告書與現實相符,故特予通過。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於澳門

主席:歐安利
委員:林品莊
劉本立

澳門金融管理局資產負債表

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澳門幣

  應收扺押及擔保 2,996,230,837.16
對銷帳 應付扺押及擔保 0.00
  其他對銷帳 22,529,050,709.79

損益計算表

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澳門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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