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期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第 二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澳門辛亥•黃埔協進會

為公佈之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之章程已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存檔於本署之2005/ASS/M1檔案組內,編號為38號,有關條文內容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澳門辛亥.黃埔協進會。

第二條——本會地址:澳門氹仔亞威羅街匯景花園第二座三樓G座。

第三條——本會宗旨:

1. 繼承和發揚辛亥、黃埔之革命、奮鬥精神,並研究之;

2. 增進海峽兩岸四地的往來與交流,從而推動澳門的建設與發展;

3. 團結全球各地友人,致力於振興中華,為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辛亥革命參加者後裔、黃埔軍校學生後裔或有興趣研究辛亥革命、黃埔軍校的本澳居民,願遵守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第五條——須經本會會員介紹,經理事會批准方能成為會員。

第六條——會員的義務:

1. 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

2. 貫徹本會宗旨,促進會務發展;

3. 按時繳交入會費和會費;

4. 不得作出任何有損本會聲譽之行為。

第七條——會員的權利:

1. 參與會員大會及投票表決;

2. 選舉和被選舉為本會領導機關成員;

3. 有建議及提出異議的權利;

4. 有參與本會活動的權利;

5. 有退出本會的權利和自由。

第八條——對違反本會章程或有損本會聲譽的會員,由理事會視其情況,分別給予警告、譴責、中止會籍或開除會籍之處分。

第三章

組織

第九條——本會領導機關包括:

1. 會員大會;

2. 理事會;

3. 監事會。

第十條——會員大會的組成、運作及權限:

1.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平常會員會議;

2. 會員大會領導層必須為單數,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任期三年;

3. 會員大會由會長主持;會長可主動、或應理事會、監事會、或應不少於三分之一會員的請求召開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召集須最少於八天前通知,召集書內須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和議程;

4. 審議及通過由理事會提交的修改章程議案;

5. 選舉會員大會領導層、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

6. 審議及通過理事會年度報告及帳目,以及監事會的意見書。

第十一條——理事會的組成、運作及權限:

1. 理事會是本會的執行機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直接向會員大會負責。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通過的決議,並根據大會制定的方針,開展各項會務活動;

2. 理事會由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二人、秘書長一人及理事若干人;

3. 理事會任期與會員大會領導層任期同;

4. 理事長主持理事會日常會務,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對外代表本會,因故不能視事或出缺時,由理事會指定一名副理事長代理其職務;

5. 編製工作報告及年度帳目,並將之提交會員大會通過;

6. 制定本會機構成員的選舉規章。

第十二條——監事會的組成、運作及權限:

1. 監事會成員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其職權為監督理事會開展工作;

2. 監事會由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二人,監事若干人,任期與會員大會領導層任期同。

第十三條——為了推進會務,在每屆領導層任期內均可聘請社會人士擔任榮譽會長、名譽會長或顧問,任期與會員大會領導層任期同。

第四章

收入

第十四條——本會為非牟利團體,收入來自會員繳納的會費、入會費,以及開辦活動和課程的收入,還可接受不附帶條件的捐贈、資助等。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條——理事會得根據本章程制定具體實施規章。

第十六條——本會會徽如下圖。

Está conforme.

Segundo Cartório Notarial de Macau, aos cinco de Maio de dois mil e cinco. — A Ajudante, Chok Seng Mui.


私 人 公 證 員

證 明 書

澳門廣東總商會

Certifico, para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deposit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nove de Maio de dois mil e cinco, sob o número dois no maço de documentos referentes a associações e fundações do ano dois mil e cinco,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em epígrafe, do teor seguinte:

澳門廣東總商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澳門廣東總商會”。

第二條——本會宗旨:

1. 加強澳門與國內,特別是廣東地區工商企業的經貿往來。

2. 促進澳門與國內企業、投資者的相互聯繫,開拓市場,發掘商機。

3. 愛國愛澳。團結工商界,維護工商界正當權益。

第三條——本會會址設在澳門新口岸高美士街20號景秀花園地下,在需要時可遷往本澳其他地方,及設立分區辦事處。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凡具本澳營業牌照之工商企業、工廠、商號等僱主、董事、經理、司理、股東;或高級職員,經本會會員介紹,及經會議批准得成為正式會員。

第五條——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享有本會舉辦一切活動和福利的權利。

第六條——會員有遵守會章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第三章

組織

第七條——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第八條——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負責制定或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和理事會、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第九條——會員大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不少於兩人、秘書一人。

第十條——本會執行機構為理事會,其組成人數必須為單數。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不少於兩人、理事不少於三人,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策和日常具體會務。

第十一條——本會監察機構為監事會,其組成人數必須為單數。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不少於兩人,監事不少於兩人,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第十二條——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成員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第四章

會議

第十三條——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每次會員大會如法定人數不足,則於超過通知書上指定時間三十分鐘後作第二次召集,屆時不論出席人數多寡,會員大會均得開會。

第十四條——理事會議、監事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理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分別由會員大會主席、理事長、監事長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條——理事會議須經半數以上理事同意,始得通過決議。

第五章

經費

第十七條——本會經費源於會員會費或各界人士贊助,倘有不敷或特別需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執行。

第十九條——本章程之修改權屬於會員大會。

私人公證員 許輝年

Está conforme.

Cartório Privado, em Macau, aos nove de Maio de dois mil e cinco. — O Notário, Philip Xavier.


BANCO DE DESENVOLVIMENTO DE CANTÃO

Balancete do razão em 31 de Março de 2005

O Gerente-Geral, O Chefe de Contabilidade,
Guo ZhiHang Lucia Cheang

CITIBANK N.A. MACAU

Balancete do razão em 31 de Março de 2005

O Administrador, O Chefe da Contabilidade,
Alex Li
Branch Manager
Adonis Ip
Vice-President

郵 政 局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CORREIOS

郵 政 儲 金 局

資產負債表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元

澳門元

二零零四年營業結果演算

營業賬目

澳門元

損益計算表

澳門元

郵政儲金局沒有任何備查賬。

行政委員會:羅庇士、劉惠明、溫美蓮、江麗莉
會計主任:林坤培

二零零四年業務報告之概要

二零零四年新批出的貸款數目,較前一年所批給的為少,而年終的貸款流通額則約為壹億陸仟叁佰萬澳門元。

二零零四年年底的存款總額約為柒億柒仟叁佰萬澳門元,與前一年比較減少了柒點伍個百分點。

盈餘比二零零三年減少百分之叁拾點陸。

二零零四年度行政委員會成員

主席:羅庇士
委員:劉惠明
委員:溫美蓮(21/01/2004 至31/12/2004)
財政局代表:楊寶儀(01/01/2004 至22/04/2004)
江麗莉(23/04/2004 至31/12/2004)

財政局代表有關二零零四財政年度的意見

在行使有關九月二十七日第50/99/M號法令核准的郵政局之財政制度第二十四條及三月三十日第24/85/M號法令通過的儲金局規章第七條所規定的權限過程中,本人跟進了郵政儲金局在二零零四財政年度開展的工作。

鑑於對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的會計文件所進行的分析,本人認為:

——有關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產負債表及該年度損益表的會計要素明確及清楚;
——有關二零零四財政年度的賬目顯示出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財政真實情況並具備核准的條件。

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於澳門。

財政局代表
江麗莉

外部核數師意見書之概要

致 澳門郵政儲金局行政委員會

本核數師已根據澳門核數準則審核澳門郵政儲金局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並在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就這些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報告。

依本核數師意見,隨附基於上述財務報表編制的賬項概要與上述財務報表相符。

為更全面了解郵政儲金局於年度間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賬項概要應與相關的經審計年度財務報表一併參閱。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於澳門


東亞銀行(澳門分行)

資產負債表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四年營業結果演算

營業賬目

損益計算表

總經理 會計主管
黃福波 梁惠娟

二零零四年業績簡報

二零零四年澳門經濟發展蓬勃,在旅遊博彩業及“自由行”效應的帶動下,各行各業皆展現活力。本分行亦在各界友好客戶支持下,業務得以穩步發展,二零零四年全年錄得盈利達澳門幣六百五十餘萬。

過去一年,本分行各項主要業務均錄得顯著增長,其中客戶存款躍升至澳門幣七億五千餘萬,貸款餘額增至澳門幣四億七千餘萬,各項利息收入及非利息收入亦因之而平衡增長。

隨著澳門特區政府繼續致力優化本澳營商環境及加快推進各項建設事業,本分行展望來年,經濟將持續發展,澳門整體發展前景樂觀。本分行將一如既往,繼續為澳門市民、工商界企業提供優質的銀行服務。

東亞銀行澳門分行

總經理
黃福波

外部核數師報告概要

致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各董事
關於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澳門分行

本核數師已根據國際審計標準及澳門核數準則審核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澳門分行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並在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就這些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報告。

依本核數師意見,隨附基於上述財務報表編制的帳項概要與上述財務報表相符。

為更全面了解該分行於年度間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帳項概要應與相關的經審計年度財務報表一併參閱。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於澳門


澳門國際銀行有限公司

(根據七月五日第32/93/M號法令核准之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七十五條之公告)

資產負債表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幣

澳門幣

澳門幣

二零零四年營業結果演算

營業賬目

澳門幣

損益計算表

澳門幣

總經理 總會計師
葉啟明 蔡麗霞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於澳門

業務報告之概要

二零零四年,本行在澳門整體經濟高速增長,而銀行業的資金出路依然狹窄的環境下,審時度勢,依法創新,多元開拓,取得理想的經營業績。截至二零零四年底,存款餘額為82.35億澳門元,較去年增長16%;貸款餘額為39.01億澳門元,較去年大幅增長31%;稅後利潤較上年增長22%,股東權益回報率達13.9%,逾期貸款率下降到1.78%。

一年來,本行陸續推出“新存款優惠計劃”、“中小企業貸款優惠計劃”和“樓按貸款優惠計劃”等措施,促進了存貸款業務的增長;繼續大力發展個人理財、保險代理、基金銷售等非存貸中間業務,使銀行收入來源進一步多元化,非利差收入比例由上年的19.52%上升至二零零四年底的34.73%;與此同時,加強內控制度、風險防範、基礎管理等各方面的建設,不良資產餘額和比例繼續大幅雙降,資產品質達到優秀水準。在積極拓展本地業務的同時,本行進軍市場容量巨大的香港和中國大陸市場,為本行未來業務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本行能夠取得今天的經營佳績,有賴廣大客戶、金融界同仁和政府機構的長期支援與幫助,以及全體員工的奮進拼搏和不懈努力。在此,我謹代表董事局向他們致以衷心的感謝!

澳門國際銀行的未來是美好且充滿希望的。二零零五年,我們將繼續創新進取,開闢業務發展的新領域,力爭使本行市場地位獲得實質性提升,為本行成為紮根澳門、面向香港和中國大陸的優秀商業銀行奠定堅實基礎!

董事局謹向各股東公告,本銀行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溢利之分配辦法如下:

本銀行除稅後之溢利 澳門幣 68,682,151.42
上年度盈餘滾存   157.62
 
全部可供分配之溢利 澳門幣 68,682,309.04
撥入法定儲備金   (13,737,000.00)
撥入普通儲備金   (54,945,000.00)
 
保留盈餘金額 澳門幣 309.04
 

承董事局命
呂耀明
董事長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於澳門

監事會意見

根據澳門國際銀行有限公司組織章程第三十條e項的規定,本會必須查證董事局提交之賬目的真實及公正性。

為此,本會已查閱本銀行二零零四年度之董事局報告,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財務報表,以及由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發表有關本行賬目能真實及公正地反映本銀行財政狀況的核數報告書。

基於上述審查的結果,本會認為董事局提交之財務報表及董事局報告適合提交週年股東大會審批。

監事會主席
李輝明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八日於澳門

持有超過有關資本5%或超過自有資金5%之出資的有關機構

主要股東

廈門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於香港註冊)

公司機關據位人

董事局  
董事長: 呂耀明
董事兼總經理: 葉啟明
董事: 丁仕達
  陳桂宗
  楊盛明
  朱學倫
  焦雲迪

股東大會執行委員會

主席: 富成園發展有限公司(代表人:梁披雲)
副主席: 碧而朗有限公司(代表人:蔡麗霞)
秘書: Cotton-House Enterprise Limited(代表人:梁月仙)

 

監事會  
主席: 李輝明
副主席: 桂林
成員: 黃慧斌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於澳門

外部核數師意見書之概要

致:澳門國際銀行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於澳門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本核數師已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所核准之核數準則及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所核准之核數實務準則完成審核澳門國際銀行有限公司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賬目,並已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就該份賬目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核數師報告書。

本核數師已將隨附的賬目摘要與上述經審核的賬目作一比較。編製賬目摘要為 貴銀行董事的責任。

本核數師認為,隨附的賬目摘要與上述經審核的賬目相符。

為更全面了解 貴銀行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隨附的賬目摘要應與經審核的賬目一併參閱。

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
註冊核數師行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於澳門


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業務管理報告摘要 —— 二零零四年度

在2004年,由於博彩業開放政策的關係,澳門地區經濟保持通順發展的勢頭,目前的情況,可從新的博彩業經營者投入運作這一方面反映出來。本地區政局的穩定是建基於政策的生命力和社會的穩定,而政局的穩定容許實行以發展主義為本的政策,這些政策甚至不受澳門高度依賴外界的因素影響。

在2004年,公司實行鞏固現有“優質服務”顧客數目的策略,因為可以使公司在已有的支持基礎上處理業務的發展,而且這策略還可補償不理想的低滲透率數字。

因此,加大執行公司商業政策的力度,進一步緊縮開支,將注意力集中於大顧客的身上,如分層建築物、酒店等,創辦新產品和訂立新的服務收費,這種種的舉措都是要體現更具進取性和更傾向以“優質服務”的套配服務作為取向的商業政策,使“優質服務”的增長率取得明顯的成績。

但很不幸,來自所謂天線服務及“SMATV掇”服務的供應商的不法競爭持續上升,這些供應商利用監管實體的被動性繼續大力加強提供電視頻道,做到如真正的有線電視訊號發放公司一樣,使澳門有線電視享有的專營權價值被實質貶低。所有這些活動不斷限制了我們公司業務的增長,也限制了我們的市場滲透率。

對設備進行了一些更新,以保持在使用中的科技處於高的水平,如配備“視頻伺服器(VideoServers)”的錄音錄像室的啟用,供製作運動頻道的需要。

擴展“頭未端”數目至總數達10條數碼“流”,以增加系統的能力。此外,還對使用中的“軟件”作出改善,使用更高和更可靠的軟件版本。

同時,亦將“IBS”的版本“提升”,使用更高級的版本。

還要指出,已開始展開購買新的、更可靠的和多功能的解碼器,現在可以開始將舊的解碼器更換。

在2004年年底,澳門有線電視為選用基本服務的用戶提供57條頻道另加10條“優秀”電影和運動頻道,給予澳門市民更多和更全面的機會以選擇優質的全數碼服務。

營運結果錄得的虧損數字略高於澳門元一千九百七十萬圓。但需要強調,低數值的運作結果(EBITDA)約為負澳門元五百萬圓。

澳門,2005年3月14日。

董事局
主席—— Álvaro Roquette Morais
副主席—— Eduardo Martins
副主席—— Filipe da Cunha Santos
常務董事—— António A. Silva Aguiar
董事—— PT Ventures, SGPS, SA (由Óscar Sousa Marques代表)
董事—— 蘇樹輝
董事—— Ng Fok, SGPS, SARL (由Filipe da Cunha Santos代表)

監事會意見書

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位於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21樓)監事會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八日召開會議,出席者有Quin Vá博士、Rui Cunha博士和Dr. Carlos Simães博士。

在核實出席會議者已達法定人數後,隨即進入是次會議的議程:討論並通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資產負債表和營業結果演算、損益表以及管理報告,有關的財務報表和報告將在股東會的年度會議內提交。

會議由Quin Vá博士主持。出席者進行簡短交談後,一致通過管理報告以及有關的財務帳目,並決議將有關報告和帳目呈交股東常會。

由於沒有其他事項要處理,故此宣佈會議結束。同時就會議內容繕立了本會議紀錄,且將由各出席者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