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的規定,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c項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鍾國啤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薪俸點修改為相等於第五職階熟練助理員的170點,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批示如下:

梅健昌—— 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公署擔任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吳玉蓮—— 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公署擔任第四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批示如下:

譚嘉儀—— 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之規定,其在本公署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於廉政公署

代辦公室主任 胡家偉


審 計 署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茲公佈審計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批示所批准的審計署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審計署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第一次修改

經濟分類 名稱 增加 減少
 

經常性開支

   
01-01-01-01 薪俸及服務費   $ 850,000.00
01-01-06-00 重疊薪俸 $ 700,000.00  
01-01-07-00 固定及長期酬勞 $ 8,000.00  
01-01-08-00 固定及長期招待費 $ 12,000.00  
01-06-03-02 日津貼 $ 130,000.00  
02-01-07-00 辦事處設備   $ 150,000.00
02-01-08-00 其他耐用品 $ 100,000.00  
02-03-08-00 各項特別工作 $ 250,000.00  
 

資本開支

   
07-10-00-00 機械及設備   $ 200,000.00
  總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代局長 鄭覺良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黃桂超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莊小慧的編制外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及四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韋林華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Gastão Humberto Barros Júnior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吳國權,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張煥娣,第五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玉菁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八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局第五職階熟練工人關健濠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周金歡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鍾惠平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及六月二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的批示:

本局第四職階散位助理員林貴豪——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第二十七條第三款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簽訂為本局第一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民 政 總 署

批 示 摘 錄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八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李國威學士——資訊處第二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薪俸625點,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技術輔助辦公室:

林美瓊——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415點,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起生效;

Teresa Severina Chan do Rosário——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350點,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八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Paulo Wong學士——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3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胡應權——第三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390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起生效;

林思遠——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9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文化康體部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蘇中強,薪俸430點,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

羅錫養學士——行政輔助部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485點,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起生效;

劉德華及崔偉松——道路渠務部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305點,為期一年,分別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及四月三日起生效;

鄭偉雄——建築及設備部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275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作出,並於同年同月二十四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澳門藝術博物館下列員工獲准續有關編制外合同,為期兩年:

馬麗貞——第三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440點,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鄒志全——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薪俸330點,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本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作出,並於同年四月一日提交管理委員會會議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環境衛生及執照部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陳美寶學士,屬編制外合同,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480點,並獲續有關合同,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衛生監督部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洪維雄,屬編制外合同,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70點,並獲續有關合同,為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法律及公證辦公室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Celeste Maria da Rosa,屬編制外合同,獲准修改有關合同的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365點,並獲續有關合同,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委員 關施敏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本局散位合同員工獲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擔任同一職務,為期一年:

周,栩嘉學士及張,曉平學士,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及五月十五日起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之職務。

黎,嘉駿及陳達新,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及五月十五日起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之職務。

———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相關法規 :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簽署之公證合同摘錄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首次修改”摘錄中,因疏忽未將其附件公佈,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將其公佈:

批給合同附件

投資計劃

承批公司尤其承諾執行下述項目,且不影響本批給合同第三十九條規定的適用:

(一)在澳門進行的“漁人碼頭”(“Macau Fisherman’s Wharf”)項目,於二零零七年六月竣工及向公眾開放;

(二) 在澳門進行的“建設內港(16號碼頭)”項目,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竣工及向公眾開放;

(三)在澳門進行的“擴充葡京酒店及娛樂場”項目,於二零零八年六月竣工及向公眾開放。

總額:澳門幣四十七億三千七百四十八萬元;必須於訂立本批給合同後的七年內支出。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

財政局專責公證員 朱奕聰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王港英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五月八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90。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

楊少蓮擔任稅務管理及訟務處處長,自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起生效;

容光亮擔任澳門財稅廳廳長,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蕭燕玲擔任設計暨組織處處長,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袁泉,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趙不還——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七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批准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劉小儀享受長期無薪假,為期三年,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於勞工事務局

局長 孫家雄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李, 潔珊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發出的批示:

(一)博彩監察協調局第三職階特級督察Alberto Ferreira Joaquim,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68-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發出的批示:

(一)郵政局第二職階一等郵務文員Machado de Mendonça, Loreta Maria,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347-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0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發出的批示:

(一)印務局第六職階排字員林, 國雄,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418-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9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博彩監察協調局第三職階特級督察譚, 康強,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632-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2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司法警察局第三職階首席偵查員林, 平良,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9898-1,須按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d項規定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按照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有關金額將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起始獲發放。

(三)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司法警察局第一職階二等偵查員梁, 少龍,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2368-4,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c)項,而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並按照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第二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 b)項之規定,以相當於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二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民政總署第七職階熟練工人區, 秉燦,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5748-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

二零零五年五月六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臨時委任高志輝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通訊或電子範疇)之職務,薪俸點為430。

按照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九日起確定委任陳曉利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與徐志偉、黎淑葵、歐陽家寧、馮國耀、馮苑明及黎綺德簽訂為期六個月試用期之散位合同,擔任第一職階三等文員之職務,薪俸點為195,首三位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第四位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及其餘自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聯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確定委任黎燕雲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主任翻譯之職務,薪俸點為600。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之批示:

由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治安警察局副警長編號201860趙麗兒及警員編號208860馬佩嫦,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零七條第三款a)項之規定,結束以定期委任方式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之服務,轉回治安警察局人員編制,並處於“編制內”狀況。

按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之批示:

本局下列人員,根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四條第一款,並配合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起,在其擔任之職位上,由臨時委任狀況轉為確定委任狀況:

警員編號 103031 陳文標
" 104031 何家俊
" 105031 劉國保
" 106031 劉國昌
" 107031 梁基業
" 108031 何建東
" 109031 李錦文
" 110031 樊家文
" 111031 張嘉偉
" 112031 余文忠
" 113031 蕭明俊
" 114031 吳社
" 115031 麥劍豪
" 116031 徐雲生
" 117031 李星龍
" 118031 李炳霖
" 119031 郭岱朝
" 120031 李力豐
" 121031 范家康
" 122031 蕭政楓
" 123031 鄧煒堅
" 124031 羅潤華
" 125031 李煥江
" 126031 蘇詠佳
" 127031 何仲興
" 128031 許育揚
" 129031 李建邦
" 130031 李子揚
" 131033 李駿達
" 132031 莫文佳
" 133031 吳國健
" 134031 關桂雄
" 135031 葉向欣
" 136033 梁廣源
" 137031 張瑞翊
" 138031 關佳威
" 139031 蕭偉儀
" 140031 蘇得勝
" 141031 曾志勝
" 142031 吳俊強
" 143031 何健勳
" 144031 梁永樂
" 145031 周幸儀
" 146031 王禧
" 147031 鄒文慶
" 148031 歐君保
" 149031 何海彬
" 150031 區家安
" 151031 Jose Lam
" 152031 子峰吳
" 153031 周志華
" 154031 梁志輝
" 155031 尹樹靈
" 156031 馮杰
" 157031 鄭兆威
" 158031 程志樂
" 159031 梁偉星
" 160031 張永茂
" 161031 梁錦昌
" 162031 馬俊傑
" 163031 徐德安
" 164031 曹健舟
" 165031 陳富強
" 166031 梁紹基
" 167031 劉偉明
" 168031 張金鍛
" 169031 謝輝光
" 170031 梁俊傑
" 171031 林永洪
" 172031 譚一平
" 173031 唐志勇
" 174031 何偉富
" 175031 陳歷智
" 176031 梁仰光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第一百四十條第三款及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五款,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警員編號197901聶文輝,因完結長期無薪假,回任治安警察局,並處於“編制內”狀況。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布允祺在本局擔任第四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許思強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杜淑森、李小娟及楊春麗 ,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在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至第三名,根據現行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梅楚嫻及殷潔身,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首席文案,在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及第二名,根據現行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主任文案。

岳文震及謝家開,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三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在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及第二名,根據現行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資訊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一等高級資訊技術員。

何月華、梁蓮芬、何少瓊及Delfina Silvia de Jesus Bosco, 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在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至第四名,根據現行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談正儀及劉少剛, 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在刊登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最後評核名單中名列第一及第二名,根據現行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及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之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

根據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保安司司長第20/SS/2005號批示:

Henrique Raimundo da Silva Madeira de Carvalho Junior,本局第三職階副督察——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條第一款d)項之規定,被科處強迫退休之處分,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五月六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張明剛——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620點。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夏吉生,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重新訂立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起生效,根據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在本局提供醫療服務,為期三個月,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規定作出追溯。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現依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與王威立先生(本為本局編制外合同專科培訓之實習醫生)訂定個人勞動合同,以提供醫療服務,為期三個月,由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之批示:

梁慶山工程師——按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由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起,獲續任為本局檔案暨統計科科長,為期一年。

按照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誠光貿易有限公司”從事藥物業活動,牌照編號為第173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媽閣斜巷2-G號A舖地下連閣樓,持牌人為誠光貿易有限公司,總辦事處位於澳門 氹仔信安馬路451號(北安第六段)。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批示:

劉少珊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 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壹年,由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起生效。

陳安琪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散位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半年,由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副局長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批示:

劉少珊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二等文員,應其要求免除上述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王笑影及邢慧芳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小提琴聲部樂師,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起至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 Sérgio Miguel Chin 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蘇啟文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Alorino Aires Evaristo de Noruega,續聘為第三職階特級公關督導員,薪俸點為430;

Maria Teresa Lorena Crato Fogaça Rodrigues da Costa Gomes,續聘為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30。

———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香基櫻及梁惠珠分別為本局第一職階三等文員及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何美心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五日起續期一年。

———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吳敬欣碩士——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起與其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點。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尤念敏學士——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起與其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散位合同,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60點。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馮菲學士,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為275點,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龍錦練副學士,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三等文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30點,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澳 門 大 學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的規定,公佈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批准的澳門大學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之第一次修改:

澳門大學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一修改預算

章 節 款 項 開支名稱 追加 取消

經常開支及資本開支

 

經常開支

   
01-00-00-00 人員    
01-01-00-00 固定及長期報酬    
01-01-03-00 各類人員報酬    
01-01-03-01 報酬   471,000.00
01-01-06-00 重疊薪俸 100,000.00  
01-02-00-00 附帶報酬    
01-02-01-00 不定或臨時酬勞    
01-02-03-00 超時工作    
01-02-03-00-02 額外工作 300,000.00  
01-02-06-00 房屋津貼   100,000.00
01-06-00-00 負擔補償    
01-06-01-00 膳食及住宿——負擔補償 32,000.00  
01-06-03-00 交通費——負擔補償    
01-06-03-01 啟程津貼 98,000.00  
01-06-03-02 日津貼 26,000.00  
01-06-03-03 其他補助——負擔補償 15,000.00  
  開支總計 571,000.00 571,000.00

———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於澳門大學——管理委員會——校長:姚偉彬教授,副校長:馬許願教授、黃亞鈞教授,行政總監:黎日隆。


澳 門 理 工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批示:

李麗如碩士——根據129/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及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批准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擔任本院屬下人力資源統籌研究中心協調員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及九月十六日第49/91/M號法令第五條第二款之規定,同時符合十二月六日第469/99/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章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續徵用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梁寶鳳學士,以相同職級在本院工作,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開始,為期一年。

———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於澳門理工學院

秘書長 辜麗霞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羅杰凱,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及四款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得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六月七日起生效,並同時將其職級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

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地 圖 繪 製 暨 地 籍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的規定,以附錄形式修改徐國權、龔歧章、黃富平、梁志彬及何文華的散位合同,轉為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為210點,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之規定,以附錄形式修改詹慶心的編制外合同並續期一年,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由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地理學工程師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李家琰及盧貴明在本局分別擔任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及三等文員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75及205,從二零零五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從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何麗儀,續聘為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10點;

潘家羨及蕭麗嫦,續聘為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65點;

蔡惠賢,續聘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50點;

鄭玉賢,續聘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20點;

李婉芝,續聘為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40點;

黃少紅及梁麗華,分別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文員及第三職階二等文員,薪俸點為265及255點。

摘錄自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應余柏光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起予以解除。

———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和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並經配合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之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資訊督導員林紫茵,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資訊督導員職程之第一職階特級資訊督導員。

———

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環 境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葉擴林——為本會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修改職級及職階,轉為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40,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七日起生效。

胡紹蘭——為本會第二職階助理員,屬散位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由原職階改為第三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20,由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起生效。

———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