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及三月八日批示:

張艷桂——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助理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容國基——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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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廉 政 公 署

更 正

鑑於本公署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有關 Angélica Vieira da Silva 的委任批示摘錄中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文員…”

應改為:“…委任為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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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海 關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副關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編號020011,何嘉華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其薪俸點為455,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分述如下:

鍾新華,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編號964001,薪俸點為160,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八日起生效;

郭秀琼、徐容添、布慕玲、張浩加及劉淑芬,第四職階助理員,編號分別為963830、940241、943010、943020及943030,薪俸點為130,首位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劉偉成、何志光及鄺仲勤,第二職階助理員,編號分別為020021、020031及020041,薪俸點為110,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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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於海關

副關長 賴敏華


立 法 會 輔 助 部 門

議 決 摘 錄

按照立法會執行委員會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議決:

關冠芬學士——根據第11/2000號法律第三十四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二款b項的規定,其在立法會擔任技術顧問職務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起續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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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秘書長 施明蕙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c)項及第五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之規定,本辦公室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冼昌輝的散位合同獲更改為第五職階,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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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檢 察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檢察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十二月二十二日及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三月八日的批示:

蘇慧妍——根據經第38/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13/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獲續聘於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起,以編制外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一年。

鄧偉民、麥克寧及郭錦輝——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在本辦公室分別擔任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第一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及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二月五日及四月六日起生效。

梁錦芬——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20,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呂振榮——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並轉為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薪俸點150,由二零零五年四月五日起生效。

應Maria da Graça Freire Machado之請求,其於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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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於檢察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黎建恩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及第四條的規定,下列本局公務員按下指職務及期間起獲續定期委任一年:

Lúcia Abrantes dos Santos,擔任公共行政翻譯中心主任,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高炳坤,擔任行政現代化廳廳長,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鄭佩佩,擔任文件暨刊物處處長,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

José Francisco de Sequeira,擔任公職福利處處長,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林程林、吳淑儀及戴雪梅,擔任科長,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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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冼道寧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460,自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局副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劉煜曦、梁德龍及梁淑琪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370,各自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八月十九日及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鄺美蘭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李瑞蘭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點590,自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九日起生效。

聲 明

本局第三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李瑞蘭,屬編制外合同人員,由於合同期滿,自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九日起終止職務。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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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之批示:

Fernando Manuel da Silva Nunes——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一等資訊督導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四日的批示:

本局照相排版中文科科長羅小敏——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其有關職位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四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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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之批示:

曹, 娟娟——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德昌洋行有限公司,准照編號06/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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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淑雯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公關督導員,薪俸點30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史寧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轉為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起,為期一年,職級和職階維持不變。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及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下列本局工作人員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職位及日期如下:

馬錦生擔任資訊系統廳廳長,自二零零五年五月八日起生效;

謝倩儀擔任行政暨財政處處長,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朱國宏擔任特許及批給事務處處長,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張祖強擔任財政及財產管理科科長,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李國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305。

聲 明 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批示之許可,並根據適用之法例,現聲明新設下列“司庫活動”帳項:

代號

扣除項目
0656 六分之一扣除(防範性停職/羈押)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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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陳秀華,為本局第二職階首席對外貿易編碼員,屬編制外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二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點為335,自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

樊北喜,為本局第二職階熟練工人,屬散位合約——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及第三款,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有關合約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70,由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起生效。

湯桂芳——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本局前第二職階首席文案鄭麗湘,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五日起調任至法務局人員編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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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楊名就(代副局長)


勞 工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該成績中合格的下列本局公務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下述職位:

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翻譯Borges Pamintuan, Carla Maria João de Morais,獲委任為第一職階主任翻譯。

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資訊技術員徐, 麗芬,獲委任為第一職階特級資訊技術員。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該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黃, 志偉,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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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陳景良副局長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發出的批示:

(一)消防局第四職階消防員黎, 兆強,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738-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一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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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因文誤,現重新刊登如下: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鮑婉薇、關雪芬、鄺兆風、許昌文及蕭佩英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分別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四日、四月十八日、四月二十五日、四月二十五日及五月十六日期滿後不再續約。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作出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三等文員張春潔之要求,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五日起,即自該人員之散位合同屆滿後,不再與之續約,解除本局與上述人員之聯繫。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黃詠嫻之申請,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起,解除本局與其簽訂之散位合同。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三款a)項之規定,批准治安警察副警長趙麗兒(編號201860)在本局之定期委任至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終止,並返回治安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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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曾文威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產生效力。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黃麗芬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聲 明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分別在本監獄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監獄獄長、副獄長及社會援助、教育暨培訓處處長的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李錦昌學士、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呂錦雲學士及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吳銳安碩士,維持其在本監獄編制內之超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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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之批示:

黃祥龍,本局第三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其個人勞動合同,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起獲續期一年。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之批示:

Cristina António,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牙科醫生,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

李清苗,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九日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四職階。

老慧明、劉影儀、馮燕虹、張美娟、邱潔、楊明理、黎瑞燕、劉愷、廖銀好、羅柳顏、戴麗賢及鄧小玉,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護士,各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二日、二月十日、三月十二日、三月二十七日及二月九日(餘下各位)起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護士。

按照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鍾玲及丘新力,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醫院主治醫生,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

李君溢及李少平,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各由二零零五年一月六日及一月二十日起獲續約一年,並更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之批示:

何飛鳳,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重新訂立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並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為期六個月。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之批示:

陳順英,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六日起獲續約六個月,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作出追溯。

吳艷濃及羅碧華,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一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起獲續約六個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之批示:

本局應散位合同第一職階衛生服務助理員何麗君之要求,已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起解除其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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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於衛生局

代局長 李展潤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本局局長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二日批示:

李婉儀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之二等高級技術員,應其要求解除上述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一日起生效。

按照本局局長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之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壹年,有關職級、職階及薪俸點如下:

劉祺亮學士,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65,由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起生效;

馮佩華學士,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35,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Aida Maria Albino Carreira 學士,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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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梁勵(代副局長)


文 化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鄭淑清及黎彩屏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各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日及四月十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陸青及鄧少儀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一條、第五條及第八條,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十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林國洪碩士在本局擔任行政暨財政處處長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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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於文化局

局長 何麗鑽


旅 遊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龍,慧君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八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張,炳南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起續期一年。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唯一合格應考人,第二職階一等助理技術員Evelina dos Santos Fonseca,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以填補九月二十五日第50/95/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准 照 摘 錄

“喜福樓魚翅海鮮酒家 ”,葡文名稱為“Mariscos Alegre”和英文名稱“Fortune Seafood Restaurant”餐廳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獲發第0402/2005號牌照,持牌人為“喜福樓魚翅海鮮酒家有限公司” ,葡文名稱為“Restaurante de Mariscos Fortune Limitada”和英文名稱為“Fortune Seafood Restaurant Limited”。該餐廳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498至544號O大中華廣場1樓B和2樓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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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於旅遊局

代局長 文綺華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甘潔玲及李蓮鳳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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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於社會工作局

局長 葉炳權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述職級及日期起獲續期一年:

馮菲學士,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龍錦練副學士,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述職級及日期起獲續期一年:

周熾豪學士,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六日起生效;

Maria de Assunção Yeong,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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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郵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王少麗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日起轉為第五職階熟練工人,薪俸點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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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於郵政局

局長 羅庇士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及三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和第四十七條並經配合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六日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的第二職階二等氣象高級技術員徐敏貞,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氣象高級技術員職程之第一職階一等氣象高級技術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余章輝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熟練工人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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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房 屋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杜樹輝、陳景雲及黃少輝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首位轉為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60,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其餘兩位轉為第七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60,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下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有關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

區成源及李順華,第六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為190,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袁志嬌、樂達義及袁玉成,分別為第五、第七及第六職階助理員,薪俸點為140、160及150,各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五月五日及五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少芳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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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於房屋局

局長 鄭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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