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期

批示摘錄數份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星期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

批示摘錄數份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透過本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二月八日批示:

徐潔婷及林曉欣—— 根據現行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為期六個月,分別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及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透過本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一日批示:

張詠梅——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編制外合同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由二零零五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批示:

應劉健龍的請求,其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二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起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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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行 政 法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第1/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5/2001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尹思哲法學碩士以兼任方式擔任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任的委任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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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


運 輸 工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黃蔓葒學士—— 根據六月一日第2/98/M號法律第九條和第十五條,配合現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為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之全職委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Vasco Barroso Silvério Marques 學士—— 根據六月一日第2/98/M號法律第九條和第十五條,配合現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獲續任為財政局駐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之非全職委員代表,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陳家輝—— 根據第16/2001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一款和第二款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起計,繼續在科技委員會秘書處執行第一職階熟練助理員的職務,薪俸點為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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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廉 政 公 署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四日批示如下:

翁立明——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二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為期兩年。

摘錄自廉政專員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一日批示如下:

康學士——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及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為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

鄭棣發——根據第10/2000號法律第十六條和第三十條、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以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和二十八條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五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續聘用為第七職階助理員,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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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於廉政公署

辦公室主任 何鈺珊


警 察 總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二月八日所作批示:

根據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七十一條一款、第七十五條一款a)項及第九十八條h)項、以及經第17/2003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2001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由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警務總長De Paiva Ribeiro, Francisco José為本局顧問,為期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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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終 審 法 院 院 長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六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b)項及第五款,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五款及第七款之規定,本辦公室第二職階熟練助理員梁伯勝的散位合同獲更改為同一職級第三職階,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林富發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三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朱嘉敏及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郭群珍的編制外合同均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分別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日及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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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行 政 暨 公 職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分別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及一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並按照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追溯效力,延長徵用教育暨青年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陳允熙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的職務的期限,為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陳淑貞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譚麗賢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二月七日起續期七日。

應譚麗賢之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四日起,即其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擔任職務之日起予以解除。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 87/89/M 號法令核准 ,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 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鍾雋輝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 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 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陳冰瑜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五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一等資訊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 420 點 。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 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 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余雅儀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 ,自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職級的薪俸點 275點 。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 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 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Fernando Ferreira da Cal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級的薪俸點 650點 。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 80/92/M 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 62/98/M 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關秀慧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繕錄兼打字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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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法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四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李詠璇自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為期一年。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七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六條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呂照霆的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獲修改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485及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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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身 份 證 明 局

批 示 摘 錄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張麗珊、何迪昕及陳偉全為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35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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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於身份證明局

局長 黎英杰


印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規定,本局行政暨財政處處長梁禮亨學士的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六日起生效。

陳志生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第二十七條第三款c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資訊督導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本局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Isabel Maria Martins Neto副學士,屬編制外合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二十六條的規定,其編制外合同獲續期六個月,執行同一職務,由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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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經 濟 局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局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之批示:

按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第7/96/M號法令之規定,批准以下轉運企業准照續期:

世運行,准照編號1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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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財 政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Melo da Costa, Thelma Raquel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三個月,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高宇泳、梁婉媚、溫家遠及郭加愚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三等文員職務的散位合同獲續期壹年,自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本局人員的編制外合同按下述職級及日期續期一年:

Carolina Sofia Martins Ramos de Baptista Cerqueira Figueiredo 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自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二日起生效;

何彩珊及方子濂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二日及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李偉賢為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起生效;

郭鳳萍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Elfrida Botelho dos Santos 及朱奕聰分別在本局擔任公共審計暨稅務稽查訟務廳廳長及其他稅務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起獲續期一年。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黃維政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起獲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一職階二等文員的薪俸點230的薪俸。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連同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和第二款a)項的規定,劉玉葉在本局擔任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起獲續期兩年。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更 正

因刊登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二副刊第8792頁,有關二零零四年【第四十章——投資計劃】預算修改的聲明書有不正確之處,現重新公佈如下:

聲 明 書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四)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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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程綺雲——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局擔任廳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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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於統計暨普查局

代局長 莫苑梨


博 彩 監 察 協 調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黃, 素鈞學士及戴, 敏婷學士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430,為期三個月。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李慧文學士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455,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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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局長 雪萬龍


退 休 基 金 會

批 示 摘 錄

退休/撫恤金的訂定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發出的批示:

(一) 印務局第六職階排字員陳, 洪輝,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422-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5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旅遊局第七職階熟練助理員吳, 煜棠,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909-1,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港務局第七職階助理員楊, 秀雲,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376-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港務局第七職階助理員黃, 奕評,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364-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2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教育暨青年局第七職階助理員黎, 明光,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2048-6,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三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教育暨青年局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Do Rosário Nantes, Humberto,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873-7,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再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6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治安警察局第三職階高級警員歐陽, 慧強,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4106-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 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4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發出的批示:

(一) 衛生局第二職階放射助理員鄧, 景文,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883-0,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五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 衛生局第七職階半熟練工人劉, 德勳,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498-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a)項,即已屆服務年齡上限而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二十五年服務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六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四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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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一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梁錦珠在消費者委員會擔任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為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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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消費者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思謙


澳 門 保 安 部 隊 事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八日之批示:

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聯同四月二十九日第9/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所指附件B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五日起與二等高級資訊技術員鄺志強之定期委任續期一年,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技術支援廳資訊處處長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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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任代局長 郭鳳美關務總長


治 安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治安警察局警長編號114811 Fausto Viseu Bento —— 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第三款a)項及b)項之規定,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三十一日起結束以定期委任方式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之服務,轉回治安警察局人員編制,並處於“編制內”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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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司 法 警 察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以及現行第27/98/M號法令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葉健貞擔任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自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為期一年,薪俸430點。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Justino Ceciliano Pedro與本局簽訂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該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文員,薪俸275點。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b)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António Hernandes de Almeida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薪俸330點。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張淑霞與本局簽訂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為140點。

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a)項、第五款和第七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梁偉錢及鄭社俊——第三職階助理員,分別自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六日及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譚榕融——第二職階助理員,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起生效。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梁永安,以散位合同形式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助理員職務,應其要求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起終止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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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一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澳 門 監 獄

批 示 摘 錄

按照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黃家媛學士的編制外合同獲准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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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衛 生 局

批 示 摘 錄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之批示:

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述職級及日期續約一年:

蔡紅、陳肖萍及曹曉航為第二、第一及第一職階醫院主治醫生,分別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二月十日及二月十日起生效;

李偉明及唐山分別為第二職階二等及第三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各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及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巢杏詩及Gilberto Assunção da Rosa 為第三職階護士,分別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及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林買轉、何綺雯、郭煥兒、廖艷紅、盧杏翔及麥艷娟為第一職階護士,首位由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起生效,其餘自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七日之批示:

余詠蘭,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護士,由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鍾巧儀及林宇君,為本局編制外合同第一職階三等文員,分別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及三月二十二日起獲續約一年。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二日之批示:

本局應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三等文員李寶珊之要求,將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六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鄭玉群及伍成昌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及第二名——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梁基雄、陸鍵玲及韋文彥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中分別排名第一至第三名——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高級資訊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

劉綺芬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名次——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化驗範疇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衛生技術員。

石慧貞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日第五期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名次——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技術員組別社會工作範疇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

何炳松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日第五期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名次——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Kon Ngai Iong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日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內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考試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名次——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之批示:

核准名稱為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真善貿易行”從事藥物業活動,牌照編號為第172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福安街98號B舖地下連閣仔,持牌人為羅蓮珍,居住於澳門沙梨頭海邊街88-88A號海棠閣5樓D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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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批 示 摘 錄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日批示:

彭玉娟學士,本局編制外合同首席高級技術員,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a)項和第四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款c)項之規定,獲定期委任為本局青年廳廳長,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

曾熾明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三級第六階段中葡小學之中文教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三十一條第二款,以及六月三十日第26/97/M號法令第七條a)項及第十二條之規定,獲定期委任為學校督導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二月二日批示:

甄慶悅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 號法令附件一表三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形式聘用為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零五年二月七日批示:

黃志榮學士,本局確定委任之第二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一款b)項,以及七月二十七日第41/92/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獲委任為本局外港青年活動中心主任,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聲 明

為應有之效力,茲聲明嚴麗媚擔任本局教育廳行政輔助科科長之定期委任,到期限屆滿而終止。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一日起返回其原職位,擔任本局編制內之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

更 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有關盧蘭馨的代任的批示摘錄中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盧蘭卿學士……”

應改為:“盧蘭馨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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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代局長 老柏生(學校督導協調員)


社 會 工 作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陳綺玲——其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起獲續期一年。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李麗貞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起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薪俸點140。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阮鳳華及張祖貽在本局擔任第六及第四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薪俸點為150及130,各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及四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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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體 育 發 展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33/2001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延續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二職階特級技術員沈榮根副學士在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摘錄自本件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本局編制外合同人員,按下述職級及日期起獲續期一年:

余漢生學士及Vicente Wai Cambeta學士,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自二零零五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文冠雄學士,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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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三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修改馮家健之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並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追溯有關晉升自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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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旅 遊 學 院

批 示 摘 錄

根據本學院院長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之批示:

應張丹娜本人之請求,解除其在本學院以編制外合同形式擔任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由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本學院代院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之批示:

鄧小欣及李嘉汶,均為本學院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二及第五款、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第三款及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分別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及二零零五年一月二日起,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

吳紫平,本學院第二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屬編制外合同——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合同獲續期二年,由二零零五年二月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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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三日於旅遊學院

代副院長 甄美娟


土 地 工 務 運 輸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及二月八日作出的批示:

Maria da Graça Freire Machado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為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起生效。

摘錄自代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三及五款及第二十條,與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七款規定,第五職階熟練工人李培獲批准以附註形式更改其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一日起轉為第六職階熟練工人,合同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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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港 務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本局一等管理員歐若堅,在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四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的評核成績中的唯一合格應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管理員,繼續佔據三月二十七日第15/95/M號法令附表所載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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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於港務局

局長 黃穗文


政 府 船 塢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引入修改、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李英豪在本廠擔任第四職階半熟練工人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起續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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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於政府船塢

廠長 何蔣祺


地 球 物 理 暨 氣 象 局

批 示 摘 錄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甘月娥在本局擔任第五職階助理員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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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於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局長 馮瑞權


環 境 委 員 會

批 示 摘 錄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五年度環境委員會本身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運輸工務司司長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名稱 增加(澳門幣) 註銷(澳門幣)
01-01-03-01 報酬 450,000.00  
01-01-02-01 報酬   250,000.00
01-01-05-01 工資   200,000.00
02-03-04-00 資產租賃 210,000.00  
02-03-05-02 其他原因之交通費   100,000.00
02-03-09-00 未列明之負擔   60,000.00
07-03-00-00 樓宇   50,000.00
總額 660,000.00 6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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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