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1/200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 (六)項及第七條,以及第11/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身份證明局局長黎英杰學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新陽光清潔服務有限公司”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清潔服務合同。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八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陳麗敏

葡文版本

第2/200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六)項及第七條,以及第11/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的權力予身份證明局局長黎英杰學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衛安(澳門)有限公司”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保安服務合同。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八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陳麗敏

葡文版本

第3/200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二條第一款(二)項及第七條,連同第11/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劉仕堯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力寶威建築置業有限公司簽署「氹仔多用途表演中心」工程承攬合同。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八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陳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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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八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