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152/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和第七條,連同第15/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Jaime Roberto Carion(賈利安)工程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Empresa de Execução de Obras de Construção Civil Jeston, Limitada簽訂「司法警察局中央廣場三樓及四樓裝修」工程合同。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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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及第七條,並連同第15/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馮瑞權博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之簽署人,與「國際永勝發展有限公司」訂立有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大樓之清潔服務合約。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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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200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及第七條,並連同第15/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馮瑞權博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之簽署人,與「宏遠護衛有限公司」訂立有關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大樓設施之保安及監督合約。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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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