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第三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公告,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填補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的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一缺之唯一及格准考人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梁燕萍 8.36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第一條核准以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准考人可在本名單刊登日起計十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議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立法會輔助部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秘書長 施明蕙
委員:副秘書長 楊瑞茹
技術顧問 關冠芬
本署透過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一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Isabel Celeste Jorge 8.94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上述應考人可於本名單公布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二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正選委員: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張素梅
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譚偉文
本署透過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貳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上述應考人可於本名單公布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二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代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正選委員:行政處高級技術員 Helena Margarida Clemente Pinto Brandão
候補委員:財產及採購處處長 林紹源
本署透過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通告,進行限制性一般晉升考試,以填補按十二月十七日第17/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仍然生效之前臨時澳門市政局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首席助理技術員貳缺,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上述應考人可於本名單公布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
(經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管理委員會會議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二日於民政總署
典試委員會:
主席:行政處處長 Lúcia da Conceição Cordeiro Dias Leão
正選委員:道路渠務部特級技術輔導員 何麗蓮
行政處首席行政文員 João Gilberto da Silva
根據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決議,現為「二零零五年度泳季——新花園泳池的管理、保養、清潔、看管、保安服務及連同小賣部之經營」進行公開招標。
有意競投者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澳門亞美打利卑盧大馬路(新馬路)163號民政總署大樓文書及檔案中心索閱有關諮詢章程及承投規則。
參與競投之人士須繳交澳門幣八萬圓整($ 80,000.00)作為臨時保證金,該臨時保證金可以現金、或抬頭人為「民政總署」之銀行擔保或支票,在民政總署大樓地下財務處出納中心繳交。
競投人之標書須於辦公時間內遞往文書及檔案中心,截止遞交標書日期為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並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下午三時於澳門夜呣斜路六號第一警司處大廈一樓民政總署培訓及資料儲存處進行公開開標。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譚偉文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會議議決將位於友誼大馬路與孫逸仙大馬路之間的公共地方命名為蒙地卡羅前地,有關資料如下:
蒙地卡羅前地,葡文為Largo de Monte Carlo。
屬大堂區。
位於友誼大馬路靠近孫逸仙大馬路處。
為相關效力,本告示連同葡文譯本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並張貼於常貼告示處,以供知悉。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於民政總署
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仕堯
為填補財政局人員編制行政文員職程第一職階一等文員四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報考人臨時名單如下:
准考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 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倘無有條件被接納或被淘汰的准考人,本名單即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於財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 Amélia Maria Minhava Afonso
委員:處長 林雪梅
首席高級技術員 劉嘉菲
博彩監察協調局為填補人員編制翻譯人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翻譯員壹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以文件審閱、有條件限制的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Joana Elena Sousa 8.44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陳玉雪
正選委員:處長 林培源
首席翻譯員 高珩
謹此公佈,現有衛生局已故第三職階高級護士傅靜嫻之遺屬柯,利華申請其遺屬撫恤金,如有人士認為具權利領取該項撫恤金,應由本告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之三十天內,向退休基金會申請應有之權益。如於上述期限內未接獲任何異議,則現申請人之要求將被接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事項:保險中介人活動許可之廢止——未繳納二零零四年度登記費(二零零四年十月份到期)
鑒於:
(i)在二零零四年十月份支付登記費續期的限期已於十一月十日屆滿;
(ii)根據保險中介活動法律制度,即經第27/200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六月五日第38/89/M號法令第十三條的規定,支付登記費是給予從事保險中介活動許可或續期的必要條件;
(iii)根據第38/89/M號法令第四十條第一款d項的規定,欠繳登記費是構成廢止許可的一般原因,有關中介人將被廢止從事該活動的許可;
(iv)鑒於對公眾利益的考慮,有需要把因欠繳登記費而被廢止許可的中介人名單公佈;
根據第38/89/M號法令第四十條第一款d項的規定,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公佈,由於以下保險中介人沒有繳納登記費,故此,廢止他們從事保險中介活動的許可。
編號 | 類別 | 姓名 |
廢止日期 |
|
人壽保險 | 一般保險 | |||
491 | ANG | 蔡達望 Choi Tat Mong | 2004/10/17 | 2004/10/30 |
5209 | APS | 林紅伴 Lam Hong Pun | 2004/10/10 | --- |
5244 | APS | 李嘉敏 Lei Ka Man | 2004/10/25 | --- |
5794 | APS | 潘錫祥 Pun Sek Cheong | 2004/10/11 | --- |
5796 | APS | 譚超平 Tam Chio Peng | 2004/10/15 | --- |
5798 | APS | 廖寶惠 Lio Pou Wai | 2004/10/17 | --- |
5802 | APS | 賴志煊 Lai Chi Hun | 2004/10/17 | --- |
5806 | APS | 陳漢星 Chan Hon Seng | 2004/10/17 | --- |
5810 | APS | 羅恩妮 Lo Ian Nei | 2004/10/17 | --- |
5814 | APS | 鄭子平 Cheang Chi Peng | 2004/10/21 | --- |
5817 | APS | 方家傑 Fong Ka Kit | 2004/10/27 | --- |
5819 | APS | 林麗嬋 Lam Lai Sim | 2004/10/27 | --- |
5822 | APS | 林永安 Lam Weng On | 2004/10/31 | --- |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於澳門金融管理局
行政委員會:
主席:丁連星
委員:潘志輝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第十三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有關以考核方式進行普通性一般入職開考,以填補司法警察局編制內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之第一職階二等翻譯員三缺,現公佈最後評核名單如下:
合格應考人: 最後評核
分
被淘汰的應考人:25人
備註: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規定,投考人可在本名單公佈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就本名單提出上訴。
(經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於司法警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副局長 張玉英
正選委員:司法警察學校校長 譚炳棠
首席翻譯員 鄭慧銘
按照保安司司長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批示,現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規定,以審閱文件方式進行普通限制性的晉升開考,以填補澳門監獄人員編制內以下空缺:
上述開考通告已張貼於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澳門監獄行政大樓,有意報考者請自本公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緊接第一個工作日起計十日內遞交有關資料。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澳門監獄
代獄長 呂錦雲
衛生局開考公共衛生醫生職程之醫務顧問一事,已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開考通告,現依序公佈第一至第三名准考人之最後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於衛生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瞿國英
正選成員:Mário Manuel de J. Pinho da Silva
Maria Dulce Maia Trindade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作出之批示,下列人士被委任為張健醫生投考腎科培訓同等程度評核試(根據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之典試委員會成員:
典試委員會:
正選成員:
主席:腎科醫院主治醫生 郭婉儀醫生
正選委員:林善錟教授
黎嘉能教授
候補委員:腎科醫院主治醫生 甘紅兵醫生
腎科醫院主治醫生 李超亮醫生
日期: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三、十四和十五日
地點:衛生局行政大樓四樓會議室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文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為本局公務員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佈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胡月貞 7.9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第六十八條之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提起訴願。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處長 梁麗卿
正選委員:科長 Arlete de Fátima Jesus Pereira Xavier
首席高級技術員 鄧楚君
教育暨青年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文員四缺,經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的方式進行普通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准考人臨時名單張貼在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以供查閱。
根據上述通則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上述臨時名單被視為確定名單。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長 蘇朝暉
為履行關於給予私人及私立機構財政資助的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號批示,體育發展基金現公佈二零零四年第三季度的資助表: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於體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黃有力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為填補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中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文件審閱、有限制方式進行一般晉升開考的招考公告。現公布應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應考人: 分
譚光民 8.8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應考人可自本名單公布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招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經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代局長 張紹基
委員:處長 楊玫瑰
代處長 劉麗群
港務局為填補人員編制內高級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一缺,經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以審查文件方式進行限制性普通晉升開考的公告。現公佈准考人評核成績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黃, 國潭 7.57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准考人可自本名單公佈之日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向核准開考的實體提起訴願。
(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批示確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於港務局
典試委員會:
主席:廳長 李榮勝
委員:處長 曹賜德
科長 Ana Cristina Cachinho